关于向社会公开征集广西标准院标志设计图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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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度17票  浏览13次 【共0条评论】【我要评论 时间:2009年2月25日 16:05
关于向社会公开征集广西标准院标志设计图案的公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标准技术研究院(简称广西标准院)成立于1984年,经批准先后增挂了“中国物品编码中心广西分中心”、“WTO/TBT广西通报咨询中心”、“国家标准馆广西分馆”和“广西东盟技术标准研究中心”的牌子。是广西唯一集国内外标准收集、研究、服务、技术应用于一体的省级社会公益性标准技术科研机构。
广西标准院质量方针是“标准服务,顾客至上,积极开拓,持续发展”,指导思想是“科研立院、管理强院、服务兴院”。
为进一步提升广西标准院的社会认知度,实现做大做强做优的奋斗目标,有利于“标准”品牌宣传和“标准”服务推广,为此,特向社会公开征集广西标准院标志设计图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标志内容及设计要求
  (一)具有显著的“标准”属性和特征,充分体现单位内涵,体现拼搏进取、团结向上精神。标志造型要求美观简练、稳重大方、形神兼备、寓意深刻、色彩明快,并给人以较高的艺术性和想象空间,适用于各种场合、多种载体上长期固定使用。
(二)标志主体图案中必须有单位英文缩写“GXIST”(Guangxi Institute of Standard and Technology)
(三)设计作品包括标志主体图案及标识效果图(标志主体图案、单位名字体、背景及各项颜色的整体组合),并附以对标志主体图案寓意简要说明和单位名称用字体、背景颜色设计的简要文字说明;要求标志、单位名称、字母及底色和谐、新颖,与众不同,令人耳目一新,能给人留下深刻记忆和美好印象。
  二、投稿须知
  (一)截稿时间:2009年3月30日(以信函邮戳、或邮件收到日期为准)。
  (二)采用电子邮件发送的同时,一并邮寄纸质文本。
  (三)应征作者须提供设计作品为A4纸规格彩色稿,注明标准比例与标准色。
  (四)入围作品须提供稿件矢量图。
  (五)将设计机构或个人基本信息在作品背面注明(机构名称或姓名、性别、职业、身份证、联系地址、电话、电子信箱等通讯方式)。
  (六)应征作品必须是原创设计,请自留底稿,来稿恕不退还;凡在征集截止日后一个月内未接到获奖通知者,作品可自行处理。
  (七)因邮寄延误、丢失、损坏或其他非公司员工原因造成的应征作品丢失或损坏,主办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评审办法与奖项设置
  (一)评审办法
  广西标准院将组织有关专家对参评作品进行评选。
  (二)奖项设置
  1、评选特等奖作品一件,为最终确用稿,奖励人民币3000元(含税)。
  2、评选入围奖作品二件,各奖励人民币1000元(含税)。
  (三)评选揭晓后,将以电话的方式通知获奖者。
  四、权利说明
  获奖作品,其所有权及使用权均归广西标准院所有,并有权对设计作品进行修改、组合和各种开发应用。
  五、投稿地址、联系方式
1、括号信请寄:广西标准技术研究院办公室收(邮编: 530022)
2、电子邮件发至:yinjianxin@gxqts.gov.cn
(请在信封上和邮件标题中注明:“广西标准院标志征集”字样)
  3、联系人:尹先生(0771-5360268)、李小姐(0771-5360333)
     传  真:0771—5360333
 备注:详情可登陆广西标准网了解相关信息(http://www.gxzl.org.cn/)。
http://www.gxqts.gov.cn/tzgg/html/20090217120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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