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州开展旅游形象有奖征集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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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度67票  浏览13次 【共0条评论】【我要评论 时间:2009年5月31日 16:22
我州开展旅游形象有奖征集活动 
 
  为加大凉山旅游宣传营销力度,打造凉山旅游整体形象,突出凉山旅游特点和优势,提升凉山知名度和影响力,凉山州旅游局面向全社会开展凉山旅游形象主题口号和主标识征集活动,具体活动内容如下:
  一、活动时间
  1、征集时间:自媒体公布之日(2009年5月26日)起,至2009年11月26日止(以邮戳或电子邮件发送时间为准)。
  2、评审和公布时间:2009年12月
  二、征集作品内容及要求
  1、旅游形象口号:文字表述简洁明快(字数不超过16个字)、韵律优美、易读易记、朗朗上口,主题深刻,易于传播,附有英语翻译。
  2、旅游形象标识:图案简练,识别性强,内涵丰富,具有艺术性、时代性和地域性等特点,要适宜三维画制作、电视表现,适宜进行VI识别系统的设计与制作。
  三、投稿要求
  1、投稿者的标识作品应提供书面稿件一式两份,其中彩色和黑白图案各1份。作品均按A4纸规格,注明标准比例和标准色,同时递交电子文稿一份;电子稿件设计图颜色模式为R&B(请注明印刷用的CMYK卡颜色数值),大小控制在15m至20m之间,以jpg格式保存。
  2、设计图请配以详细的创意文字说明。
  3、投稿人身份说明(以个人形式参与者,请注明个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和联系方式;以集体形式参与者,请注明集体名称、联系人姓名和联络方式)。
  4、应征作品应为新创作未发表作品,如涉及著作权、版权纠纷等法律问题,由应征者自负。
  5、作品无论采用与否,恕不退还,请作者自留底稿。
  6、凉山州旅游局对最终获选的旅游形象宣传语和主标识拥有所有权。
  四、投稿方式
  1、邮寄投稿:
  地址:四川省西昌市顺河路160号凉山州旅游协会
  邮编:615000
  联系电话:0834-2173910
  联系人:丁黎、才仁娜姆
  2、网上投稿:
  QQ邮箱:12286245
  五、作品评审
  由主办方组成评审委员会,对应征作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评审,最终评出入选口号和标识,并在相关媒体上公布。
  六、活动奖励
  1、评出入围凉山旅游形象口号10句,各奖励人民币1000元,评出入围凉山旅游标识10件,各奖励人民币1000元(涉及个人所得税部分由个人自行缴纳)。
  2、评选入选凉山旅游口号1句,奖金人民币10000元,评选入选凉山旅游标识1件,奖金人民币10000元(涉及个人所得税部分由个人自行缴纳)。
  七、相关事项
  1、入围、入选作品,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有关规定,其作者(投稿人)须附A4纸规格的承诺书,承诺其作品的著作权全部归凉山州旅游局所有。
  2、投稿人须保证所投设计稿件无侵犯他人著作权的行为,否则后果由投稿人自己负责,主办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3、投稿人的承诺书为本活动不可分割的文件,凡投稿人均被视为认可本声明内容。
  4、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凉山州旅游局。 
 
http://www.lsz.gov.cn/3/3.aspx?id=a2b804bb-b969-4ebd-b8d0-cb6f99163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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