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循环经济促进法》电视大赛
学习《循环经济促进法》电视大赛
为便于广大选手和企事业单位参与学习《循环经济促进法》电视大赛活动,保证大赛的公平、公开、公正进行,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国家发展改革委、全国人大环资委、环境保护部
承办单位:中国经济导报社
二、竞赛试题
围绕《循环经济促进法》有关知识,分为单选题、复选题、是非题三种形式。试题将于12月16日刊登在《人民日报》、《中国经济导报》、《中国环境报》,亦可登录大赛网站http://xhjj.ceh.com.cn查询。参考资料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解读》等。
三、竞赛安排
1、笔试赛:平面及网络媒体面向个人进行书面答题,12月16日在《人民日报》、《中国经济导报》、《中国环境报》及大赛网站刊登试题及答卷。参赛者以笔答或网上提交的形式,2009年1月5日前直接向组委会提交答卷。
2、现场口答赛:按照分赛区赛和总决赛两个阶段进行。
(1)分赛区赛:分华北、东北、华东、华中、华南、西北、西南七个赛区,在2009年1月10日前,围绕大赛公布的试题组织现场口答比赛。
华北赛区含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5个省市区代表队,比赛地点在河北省石家庄市;东北赛区含辽宁、吉林、黑龙江3个省代表队,比赛地点在辽宁省沈阳市;、华东赛区含山东、江苏、安徽、浙江、福建、上海6个省市代表队,比赛地点在江苏省南京市;华中赛区含湖北、湖南、河南、江西4个省代表队,比赛地点在湖北省武汉市;华南赛区含广东、广西、海南3个省区代表队,比赛地点在广东省广州市;西北赛区含陕西、甘肃、宁夏、青海、新疆5个省区代表队,比赛地点在陕西省西安市;西南赛区含四川、云南、贵州、重庆、西藏5个省区市代表队,比赛地点在贵州省贵阳市。各分赛区制定具体的比赛细则,在开赛前向参赛代表队公布
(2)总决赛:2009年1月15日,荣获各分赛区冠军的七支代表队,以口答的形式,在北京进行总决赛,评出最终排名。
四、报名办法
1、笔试赛面向个人,参赛人直接填写答题卡的个人信息,与答卷一同提交组委会。每人以身份证号码为准只提交一次答卷有效,组委会工作人员不得参与答卷。
2、现场口答赛分别由各省区市发改、经贸、环保、人大环资委等部门选派1-4个代表队。参赛对象可在政府部门、循环经济试点单位、节能减排重点企业及其他对大赛活动有兴趣的企事业单位中产生,每代表队限领队1人、选手3人,填写大赛报名表(可复印或从大赛网站http://xhjj.ceh.com.cn下载),2008年12月25日前向组委会办公室报名,经组委会确认后通知具体比赛时间和地点。大赛不向代表队收取报名费,代表队交通和食宿费用自理。
五、奖项设置
1、个人奖项:从平面及网络媒体回收答卷中选择答案全部正确的参赛个人进行抽奖。一等奖5名,每人奖励1000元;二等奖10名,每人奖励800元;三等奖20名,每人奖励500元;优秀奖100名, 每人奖励300元。所有获奖选手颁发荣誉证书。
2、每个分赛区赛出冠军代表队1个,每个代表队奖励5000元;亚军代表队1个,每个代表队奖励4000元;季军代表队1个,每个代表队奖励3000元。所有获奖代表队颁发荣誉证书
3、总决赛奖项:冠军代表队1个,奖励10000元;亚军代表队1个,奖励8000元;季军代表队1个,奖励5000元。第四名至第七名,设优秀代表队奖,每队奖励2000元。所有获奖代表队颁发荣誉证书。
4、优秀组织奖:根据各省市区工作的组织情况,由组委会评选出优秀组织奖,为每获奖单位颁发荣誉证书,奖励2000元。
六、颁奖大会
2009年1月16日,组织总决赛和各分赛区的获奖代表队、优秀组织单位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颁奖大会,颁发证书和奖金。邀请国家领导人、全国人大环资委、国家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部等部门领导和新闻记者出席。
七、新闻宣传
活动方案确定后,在中央和地方各主要新闻媒体及时发布活动信息,适时报道活动进展情况。组委会制作专门网页,与相关网站进行链接。通过新闻宣传扩大活动的声势和影响,提高相关人员和单位的关注度和参与度。
http://xhjj.ceh.com.cn/news/rule/1124C9.html
为便于广大选手和企事业单位参与学习《循环经济促进法》电视大赛活动,保证大赛的公平、公开、公正进行,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国家发展改革委、全国人大环资委、环境保护部
承办单位:中国经济导报社
二、竞赛试题
围绕《循环经济促进法》有关知识,分为单选题、复选题、是非题三种形式。试题将于12月16日刊登在《人民日报》、《中国经济导报》、《中国环境报》,亦可登录大赛网站http://xhjj.ceh.com.cn查询。参考资料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解读》等。
三、竞赛安排
1、笔试赛:平面及网络媒体面向个人进行书面答题,12月16日在《人民日报》、《中国经济导报》、《中国环境报》及大赛网站刊登试题及答卷。参赛者以笔答或网上提交的形式,2009年1月5日前直接向组委会提交答卷。
2、现场口答赛:按照分赛区赛和总决赛两个阶段进行。
(1)分赛区赛:分华北、东北、华东、华中、华南、西北、西南七个赛区,在2009年1月10日前,围绕大赛公布的试题组织现场口答比赛。
华北赛区含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5个省市区代表队,比赛地点在河北省石家庄市;东北赛区含辽宁、吉林、黑龙江3个省代表队,比赛地点在辽宁省沈阳市;、华东赛区含山东、江苏、安徽、浙江、福建、上海6个省市代表队,比赛地点在江苏省南京市;华中赛区含湖北、湖南、河南、江西4个省代表队,比赛地点在湖北省武汉市;华南赛区含广东、广西、海南3个省区代表队,比赛地点在广东省广州市;西北赛区含陕西、甘肃、宁夏、青海、新疆5个省区代表队,比赛地点在陕西省西安市;西南赛区含四川、云南、贵州、重庆、西藏5个省区市代表队,比赛地点在贵州省贵阳市。各分赛区制定具体的比赛细则,在开赛前向参赛代表队公布
(2)总决赛:2009年1月15日,荣获各分赛区冠军的七支代表队,以口答的形式,在北京进行总决赛,评出最终排名。
四、报名办法
1、笔试赛面向个人,参赛人直接填写答题卡的个人信息,与答卷一同提交组委会。每人以身份证号码为准只提交一次答卷有效,组委会工作人员不得参与答卷。
2、现场口答赛分别由各省区市发改、经贸、环保、人大环资委等部门选派1-4个代表队。参赛对象可在政府部门、循环经济试点单位、节能减排重点企业及其他对大赛活动有兴趣的企事业单位中产生,每代表队限领队1人、选手3人,填写大赛报名表(可复印或从大赛网站http://xhjj.ceh.com.cn下载),2008年12月25日前向组委会办公室报名,经组委会确认后通知具体比赛时间和地点。大赛不向代表队收取报名费,代表队交通和食宿费用自理。
五、奖项设置
1、个人奖项:从平面及网络媒体回收答卷中选择答案全部正确的参赛个人进行抽奖。一等奖5名,每人奖励1000元;二等奖10名,每人奖励800元;三等奖20名,每人奖励500元;优秀奖100名, 每人奖励300元。所有获奖选手颁发荣誉证书。
2、每个分赛区赛出冠军代表队1个,每个代表队奖励5000元;亚军代表队1个,每个代表队奖励4000元;季军代表队1个,每个代表队奖励3000元。所有获奖代表队颁发荣誉证书
3、总决赛奖项:冠军代表队1个,奖励10000元;亚军代表队1个,奖励8000元;季军代表队1个,奖励5000元。第四名至第七名,设优秀代表队奖,每队奖励2000元。所有获奖代表队颁发荣誉证书。
4、优秀组织奖:根据各省市区工作的组织情况,由组委会评选出优秀组织奖,为每获奖单位颁发荣誉证书,奖励2000元。
六、颁奖大会
2009年1月16日,组织总决赛和各分赛区的获奖代表队、优秀组织单位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颁奖大会,颁发证书和奖金。邀请国家领导人、全国人大环资委、国家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部等部门领导和新闻记者出席。
七、新闻宣传
活动方案确定后,在中央和地方各主要新闻媒体及时发布活动信息,适时报道活动进展情况。组委会制作专门网页,与相关网站进行链接。通过新闻宣传扩大活动的声势和影响,提高相关人员和单位的关注度和参与度。
http://xhjj.ceh.com.cn/news/rule/1124C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