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第二届DV大赛

排行榜 收藏 打印 发给朋友 举报 来源: 好友   发布者:免费中心
热度3票  浏览20次 【共0条评论】【我要评论 时间:2009年1月06日 12:24
深圳第二届DV大赛


作品报送要求:
  (1)作品可在网上按要求提交,同时邮寄一作品DVD光碟到深圳新闻网,已备评委评审作品。
网址:深圳新闻网:www.sznews.com
深圳广电集团网站:www.szmg.com.cn
不会网上操作的可将作品DVD光碟一张和报名表(可从网站下载),复印有效。(参赛作者必须完整填写报名表内各项内容,并提供作者照片一张、剧照二张,要求交电子文档)邮寄到深圳新闻网。
  邮寄地址:深圳市商报路商报大厦5楼 邮编:518034
  联系电话:0755-83514733 0755-83514735
  (2)入围作品后的作品,将在深圳广电集团DV生活频道展播,为了保证播出画面质量,参赛作者必须向组委会递交入围作品可播出的母带。存储介质可以为miniDV带、DVCAM带或DVD数据光盘(720×576/625线/PAL制式,MPEGII或者AVI格式数据),介质上须标明作者姓名和作品名称。凡送交miniDV或DVCAM带的,必须附送DVD光盘一份;
  邮寄地址:大赛组委会。并注明“深圳第二届DV大赛入围作品”
  组委会:设在深圳市电影电视家协会办公室
  地址:深圳市红领中路1038号805室    电话:0755-25576307
  电子邮箱:shenzhendv@163.com   邮编:518008
  (3) 所有送选作品不予退还,请作者自留备份。            
  (4)参赛作品必须配音、配乐、剪辑完成可供播放;
  (5)作品征集截止日期:2009年10月31日。
注意事项
    凡参加征集评选的作品概不退还,活动主办单位对本次征集评选活动拥有最终解释权。
相关法律问题说明
  (1)所有送选作品必须由作者本人参与创作(合作作者可联名参加),作者应确认拥有其作品的著作权,如因此引起的相关法律纠纷,其法律责任由作者本人承担;
  (2)作者应保证送选作品将不会涉及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法律纠纷,否则其法律责任由作者本人承担;
  (3)征集活动拒绝任何可能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作品;
  (4)除非特别声明,送选作品的视频、静帧图像、相关文字及图片资料可能被大赛组委会无偿用于本次活动的宣传、在电视或互联网展播以及活动之后的与艺术教育相关的活动。
  (5)活动规则最终解释权归主办单位;
  (6)凡递交作品,即视为同意上述法律问题说明。
作品展播
  (1)在深圳新闻网展播参赛作品;
  (2)在深圳广电集团DV生活频道展播入围作品和获奖作品;为了保证播出画面质量,请入围作品的作者提供可播出的母带。请寄深圳市电影电视家协会。注明“深圳第二届DV大赛参赛作品”
大赛组委会联系方式:
深圳市电影电视家协会
地址:深圳市红领中路1038号805室  
电话:0755-25576307
电子邮箱:shenzhendv@163.com   邮编:518008

http://www.sznews.com/zhuanti/node_42880.htm
搜索
顶:0 踩:0
对本文中的事件或人物打分:
当前平均分:-0.5 (2次打分)
对本篇资讯内容的质量打分:
当前平均分:-5 (1次打分)
上一篇 下一篇
发表评论
换一张

网友评论仅供网友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本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查看全部回复【已有0位网友发表了看法】

网络资源

声明:本站所有新闻信息均为网络转载,但不表示本站同意其观点及说法!如有任何问题请联系被转载方并通知本站屏蔽该新闻,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