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第二届人口计生公益广告大赛作品征集启事
深圳市第二届人口计生公益广告大赛作品征集启事
为加强我市人口计生社会舆论宣传,深入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推动我市人口文化建设,深圳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深圳市人口文化促进会决定联合举办深圳市第二届人口计生公益广告比赛,现向社会公开征集参赛作品,具体事项如下:
为加强我市人口计生社会舆论宣传,深入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推动我市人口文化建设,深圳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深圳市人口文化促进会决定联合举办深圳市第二届人口计生公益广告比赛,现向社会公开征集参赛作品,具体事项如下:
一、作品内容和主题
反映改革开放三十年来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巨大成就;反映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反映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反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倡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尊老爱幼等家庭美德;反映婚育新风、关爱女孩、男性健康;反映构建和谐社会、人与社会和谐、人与自然和谐。
二、作品分类
1、人口计生公益海报类
2、flash动画类
三、作品要求
(一)参赛作品要求为原创,未参加过任何评奖和展出。参赛作品要求创意独到、构思新颖且有一定的深度、艺术感强、画面简洁明快、易懂易记。所有参赛作品须附作者详细地址和联系电话。
(二)具体要求。
海报类:参赛作品要求A4幅面彩色打印稿并提交电子文档。电子文档要求如下:TIFF(CMYK)格式、350dpi精度,作品规格为80厘米×120厘米。
flash动画类:
1、参赛作品要求提交电子文档,电子文档要求为flash源文件。
2、作品长度:参赛者可任选制作长篇或者短篇,短篇20秒至2分钟,长篇2至4分钟。
3、必须以flash为主要创作工具,由参赛者自行策划作品脚本,作品风格不限。
4、获奖作品需要源文件经过非线性编辑机输出成avi,可用于电视播放。
四、投稿事宜
1、投稿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上步中路园岭西街4号深圳市计生服务中心大楼宣教部。邮寄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 “深圳人口计生公益广告比赛×××类”字样,邮编:518028。
2、投稿QQ:86928328。
3、联系人:刘灿、梁荣发。联系电话:0755-82265274,82433964、15813877841。
五、作品征集截止日期
2008年9月20日
六、奖项设置
公益广告海报类和flash动画类各设奖项如下:
1、一等奖一名,奖金5000元人民币,颁发证书。
2、二等奖三名,奖金3000元人民币,颁发证书。
3、三等奖六名,奖金1000元人民币,颁发证书。
4.优秀奖20名,奖金300元人民币,颁发证书。
5、入围奖50名,颁发证书。
七、评选
主办方邀请有关专家组成评选委员会进行评选。评选结果将以电话形式通知获奖者。评选结果将同时通过深圳市人口计生局网站(http://www.szrkjs.gov.cn)、中国设计之窗(http://www.333cn.com/)和中国设计网(http://www.cndesign.com/)向社会公布。
八、有关说明
(一)组委会有权拒受任何对国家文化或道德有侵犯以及不符合参赛要求的作品。
(二)参赛作品若涉及肖像权、著作权等问题,责任由作者承担,与比赛的主办方无关。
(三)主办方有权免费将获奖作品用于公益性活动,使用时保留作者署名。
(四)获奖作品将进行公开展览,展览前将在深圳市人口计生局网站发布公告。
(五)由于人力有限,来稿一律不退。
(二)参赛作品若涉及肖像权、著作权等问题,责任由作者承担,与比赛的主办方无关。
(三)主办方有权免费将获奖作品用于公益性活动,使用时保留作者署名。
(四)获奖作品将进行公开展览,展览前将在深圳市人口计生局网站发布公告。
(五)由于人力有限,来稿一律不退。
九、资料查询
以下网站可查询到深圳市人口与计划生育的有关信息:
以下网站可查询到深圳市人口与计划生育的有关信息:
中国人口网:http://www.chinapop.gov.cn/
深圳市人口计生局网站:http://www.szrkjs.gov.cn
深圳市人口计生局网站:http://www.szrkjs.gov.cn
深圳市性与生殖健康网:http://www.szsrh.net/
深圳市性医学网:http://www.sz-sexmed.net
深圳市生殖健康和性教育指导网:http://www.szjss.org
深圳市性教育网:http://www.chn-sexology.com
http://www.szrkjs.gov.cn/ggtz/200805/t20080530_357382.htm
深圳市性医学网:http://www.sz-sexmed.net
深圳市生殖健康和性教育指导网:http://www.szjss.org
深圳市性教育网:http://www.chn-sexology.com
http://www.szrkjs.gov.cn/ggtz/200805/t20080530_357382.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