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工仔被撞成植物人获赔40万
打工仔被撞成植物人获赔40万
时报讯 (记者 蒋隽 通讯员 张文丽) 36岁的打工仔阿倪骑自行车被小客车撞成植物人,在交警不能判定事故责任归谁的情况下,近日,广州市法律援助处为阿倪争取到近40万元的赔偿。
据介绍,去年4月5日,广西人阿倪骑自行车通过机场路南岗路口时,与某集团公司刘某驾驶小客车相撞,阿倪当场头破血流陷入昏迷,至今未醒。交警调查后认为,无法查证交通事故的事实,没法判断主要责任在谁,也没有证据显示小客车在车祸瞬间采取了紧急处理措施。
阿倪的妻子没有固定工作,家中有老人,还有3个不满10岁的孩子,生活陷入了困境,广州市法律援助处获悉后,指派了广东执正律师事务所的孙华平律师办理此案。孙华平律师决定尽量调解解决此案,他三番五次与肇事单位领导商谈,并紧紧抓住一项力争:交警无法查清事故责任,而且没有证据显示小客车采取了紧急处置措施,根据《交通法》,当机动车与非机动车碰撞,无法判定事故责任时,由机动车负主要责任。最终肇事单位同意在结清医院的近20万医疗费用后,一次性支付39.2万元给阿倪的家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