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 新警察故事 征文 参与就有机会赢5000元大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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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度0票  浏览8次 【共0条评论】【我要评论 时间:2009年5月08日 13:12
长沙 新警察故事 征文 参与就有机会赢5000元大奖

长沙市首届“人民满意警察”、“拥警模范市民”群众评选活动正在深入开展之中。作为此次评选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长沙市公安局联合红网、潇湘晨报等省市新闻单位共同举办的“百万市民写警察”征文大赛活动今日正式启动。
  
  本次征文大赛以“警爱民、民拥警”为主题,由人民群众以亲身所见所闻,写警察的故事,推荐身边的优秀警察。征文大赛作品征集期自启动之日起至2009年7月底,截稿日期为7月31日(以当地邮戳为准)。所有参赛文章将在红网刊登,部分作品将择优在潇湘晨报刊登。获奖作品由长沙市公安局结集出版,获奖作者分别颁发荣誉证书。
  
  奖项设置如下:
  
  一等奖1名,奖金5000元;  
  二等奖2名,各奖3000元;  
  三等奖3名,各奖1000元;  
  优秀奖40名,各奖100元。 
  
  投稿地址: http://cs.bbs.rednet.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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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稿人请在文章内注明“新警察故事”征文字样,并标明真实姓名、详细通讯地址、邮政编码、电话或E-mail地址,以便于联系。
  
  附:长沙市“百万市民写警察”征文大赛活动事项说明

    大赛主题:
  
  “百万市民写警察”征文大赛活动以“警爱民、民拥警”为主题,由人民群众以亲身所见所闻,写警察的故事,推荐身边的优秀警察。书写的警察对象为长沙市公安民警及武警、消防官兵。书写内容为人民群众对长沙警察工作、生活及情感的印象及感受等。
  
  大赛时间:
  
  自大赛启动之日起-2009年7月底,为作品征集期。截稿日期为7月31日(以当地邮戳为准)。8月1日起开始评选作品。8月下旬颁奖。
  
  参赛对象:
  
  社会各界人民群众。
  
  大赛方式:
  
  1、“作家写警察”。邀请省市知名作家10人,赴警营采风体验,撰写描述长沙警察工作和生活的文章(作家所撰文章不参与评奖)。
  
  2、“记者写警察”。邀请省市知名新闻记者20人,赴警营采风体验,或结合新闻记者自身对长沙警察的观感,撰写描述长沙警察工作和生活的文章(记者所撰文章不参与评奖)。
  
  3、“市民写警察”。合作报纸、网络媒体发动各自读者、网友、通讯员、博客群体等普通市民群众撰写描述长沙警察工作和生活的文章。同时与教育主管部门和有关大中小学校联系协调,发动大中小学生撰写描述长沙警察工作和生活的文章。
  
  4、“子弟写警察”。全市警察子弟及亲属撰写描述长沙警察工作和生活的文章。
  
  参赛要求:
  
  1、参赛文章体裁不限,散文、随笔、小说、诗歌、评论等作品均可参赛。参赛文章字数不限,但以1500字左右为宜,诗歌20行左右为宜。
  
  2、参赛文章必须为反映长沙警察工作和生活的真实内容,严禁杜撰和弄虚作假,违者取消参赛资格。
  
  3、所有来稿一律不退,请自留底稿。
  
  作品展示:
  
  所有参赛文章将在红网刊登,部分作品将择优在潇湘晨报刊登。获奖作品由长沙市公安局结集出版。
  
  奖项设置:
  
  活动结束后,邀请省、市知名作家对市民群众和警察子弟参赛作品评奖。奖项设置如下:
  
  一等奖1名,奖金5000元;  
  二等奖2名,各奖3000元;  
  三等奖3名,各奖1000元;  
  优秀奖40名,各奖100元。
  
  获奖作者分别颁发荣誉证书。
  
  投稿方式: 
  
  市民群众可以通过信件或在红网论坛投稿。
  
  信件邮寄地址:长沙市解放西路136号长沙市公安局,邮编41005。请在信封注明“百万市民写警察征文”字样。
  
  红网论坛投稿: http://cs.bbs.rednet.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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