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副检察长之子杀人后称患精神病脱罪
编者按:该帖子内容未经证实!!
难道检察长的儿子就能借“精神病”躯壳逃脱罪行吗?
一个多月前,我永远失去儿子王国强。他年仅20岁就被人杀死了。
残忍的凶手唐嘉阳没容他说话,就突然捅了他足足8刀。可现在,这个凶手却欲通过做精神病鉴定来逃脱法律的制裁。一个没有家庭精神病史、曾服过三四年兵役、能正常考驾照的26岁男子,能是个精神病患者吗?!可是,照现在发展的趋势,他真的可能变成精神病,因为精神病患者可以不被法律制裁。而这一切的幕后原因就是,这个凶手,唐嘉阳,是沈阳市东陵区检察院的副检察长唐绍明的儿子!
朋友们,我是被害人的王国强的父亲。现在,我一闭上眼睛,儿子王国强就会血淋淋地站在我的床前,叫我为他申冤。可我只是一个普通老百姓啊。儿子,他命不好,没摊上一个有权有势的父亲。对方正在暗中操作精神病鉴定,而却我无能为力……
在2008年的10月11日的早上,我的独生爱子王国强永远离开了。而事情的起因仅仅是因为他想让撞坏他的表姐夫车的唐嘉阳修车。前一天的傍晚,犯罪嫌疑人唐嘉阳开的轿车与我儿子王国强的表姐夫金英宇开的车,在红灯前一前一后停车。由于路口有个小坡度,唐嘉阳的轿车没有停稳,开始遛车,将金英宇开的微型面包车的保险杠撞坏了。经交警协调后,双方约定第二天由唐嘉阳来负责修车。唐嘉阳也没有异议。可11日的早上,唐嘉阳没有按约定的时间出现在约定的地方。我儿子给他打电话询问他到哪了。唐嘉阳的态度很恶劣,让年轻气盛的王国强很生气。二人在电话里有了争吵。过了段时间,唐嘉阳就开着一辆黑色丰田轿车逆行向我儿子过来。下车后,唐嘉阳手持尖刀,不由分说就向我儿子王国强扎来。他竟然连续刺了八刀。最终我儿子王国强因失血过多,抢救无效死亡。案子由沈阳市公安局浑南分局立案侦查。
事情发生后,我和他妈妈悲痛欲绝,尤其他的妈妈都哭昏过好几次了。
杀人偿命,欠债还钱。更何况,我们还生活在一个讲法治的社会里。可最近,我非常确切地得到一个消息:犯罪嫌疑人唐嘉阳的家人说唐嘉阳有精神病,提出做精神病的申请。据说,公安机关已经接受了申请,并委托沈阳市孤家子精神病院对唐嘉阳进行精神疾病鉴定。我作为被害人王国强的父亲,坚决反对在孤家子精神病院做精神病鉴定。我和王国强的其他家人认为,完全没有必要给唐嘉阳做精神病鉴定。如果坚持要做鉴定,也应该由辽宁省以外的鉴定机构做出权威鉴定。
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第一, 唐嘉阳并没有精神病史、家族精神病史及直系亲属精神病史。
就唐家阳本人来说,没有精神病任何征兆。为何非要在他杀了人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才说他有“精神病”?答案显而易见。唐嘉阳曾经当过兵,精神病患者能当好几年兵吗?退伍后,他被安排到桃仙机场工作,一个有精神病能胜任这样跟飞机有关的严谨工作吗?还有,唐嘉阳拥有合法的驾驶执照。他如果有精神病能考下票吗,能正常开车吗?我就不相信,他的那位副检察长父亲明知儿子有精神病,还给他买车!?
案发前,唐嘉阳的生活都很正常。就连案发时,他的言谈举止也与正常人无异。唐嘉阳仅因电话里的几句语言不合,下车后就直接拿刀将王国强杀死,并迅速驾车潜逃。这一系列行为都反映出他主观上具有明确的杀人动机,心狠手辣。从持刀杀人到驾车逃跑仅用了约两分钟的时间,又狡猾地边开车、边摇下车窗,将杀人的刀扔到窗外。以上的行为充分说明他是一个头脑清醒、知道自己在干什么的人,充分可以说明唐嘉阳完全有辨别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他的父亲唐绍明申请做精神病鉴定,目的就是为了“将精神正常的人做成精神病人”,使唐嘉阳逃避法律责任,干扰办案机关正常工作。
第二,即使鉴定,在辽宁省内做也不合适。这样做,有违法律公平公正的原则。犯罪嫌疑人唐嘉阳的父亲唐绍明,是沈阳市东陵区检察院副检察长。而孤家子精神病院院址就在东陵区,属于唐绍明的影响范围内的。作为被害人的父亲,我很担心,甚至不敢想。假如真在这里做鉴定,极有可能受到唐绍明的干扰,甚至连鉴定结果也会受到唐绍明的左右。这样的精神病鉴定,究竟能有几分公正?依据她审理本案,又有多少公正?另外,依据法律避嫌原则,鉴定也不应在孤家子精神病院。
唐绍明作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作为一名检察官,对儿子教育不到位,致使儿子行凶杀人,案发还四处活动、企图为儿子逃避法律制裁。他还是合格的执法者吗?还配当一个司法机关的干部吗?我希望,司法机关的领导们关注唐绍明的行为。
尽管我是普通的老百姓,但是,如果存在违法鉴定的行为,我和我家人也将不遗余力为死去的亲人讨回公道!
被害人王国强的父亲王景新泣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