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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2007年11月1日实施后,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自治区应急管理集中宣传工作安排的通知》(新政办(2008)95号文件),《通知》指出,进一步做好应急工作的宣传,对于做好突发事件的发生,及时有效地控制、减轻和消除突发事件引起的社会危害,提高全社会、全民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保护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构建和谐平安的新疆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实施一周年之际,自治区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办公室和新疆经济报社联合举办《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知识问答活动,活动要求如下:
一、读者可通过本报书面答题,也可以登录亚心网www.iyaxin.com,进行网上答题。
二、在报纸上答题的读者,请将此版裁下,答卷寄至“乌鲁木齐市解放北路90号天际大厦11楼 新疆经济报社‘法治生活’版”收,邮编830002,也可直接将答卷送至本报,请标明“知识问答”字样。
三、答卷截止时间为11月30日,过期答卷视为无效。
四、自治区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办公室和新疆经济报社组织专人,按照得分和交卷时间先后进行评分,即同等分数按交卷顺序排出名次。
五、12月10日公布获奖者名单,其中一等奖2名,奖金500元,二等奖5名,奖金200元,三等奖50名,奖2009年全年新疆经济报一份,并对一、二、三等奖获得者颁发荣誉证书。
http://www.iyaxin.com/zhuanti/content/2008-10/28/content_464121.htm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2007年11月1日实施后,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自治区应急管理集中宣传工作安排的通知》(新政办(2008)95号文件),《通知》指出,进一步做好应急工作的宣传,对于做好突发事件的发生,及时有效地控制、减轻和消除突发事件引起的社会危害,提高全社会、全民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保护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构建和谐平安的新疆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实施一周年之际,自治区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办公室和新疆经济报社联合举办《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知识问答活动,活动要求如下:
一、读者可通过本报书面答题,也可以登录亚心网www.iyaxin.com,进行网上答题。
二、在报纸上答题的读者,请将此版裁下,答卷寄至“乌鲁木齐市解放北路90号天际大厦11楼 新疆经济报社‘法治生活’版”收,邮编830002,也可直接将答卷送至本报,请标明“知识问答”字样。
三、答卷截止时间为11月30日,过期答卷视为无效。
四、自治区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办公室和新疆经济报社组织专人,按照得分和交卷时间先后进行评分,即同等分数按交卷顺序排出名次。
五、12月10日公布获奖者名单,其中一等奖2名,奖金500元,二等奖5名,奖金200元,三等奖50名,奖2009年全年新疆经济报一份,并对一、二、三等奖获得者颁发荣誉证书。
http://www.iyaxin.com/zhuanti/content/2008-10/28/content_464121.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