迁安市旅游形象主题定位口号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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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度1票  浏览28次 【共0条评论】【我要评论 时间:2008年5月02日 16:17
迁安市旅游形象主题定位口号的公告

 迁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开征集 

迁安市旅游形象主题定位口号的公告 

  为准确展现迁安市旅游的风貌,更好地宣传推介迁安市的旅游产品,全面提升迁安市旅游文化品位,进一步提高迁安市旅游的知名度和认同感,现特向社会各界征集迁安市旅游形象主题口号。 

  一、征集作品的要求和 

标准: 

  1、充分反映迁安市旅游的形象、特征和优势,体现迁安旅游鲜明特点; 

  2、反映时代特征,有时代气息,能体现旅游需求的热点、主流和趋势; 

  3、有较强的震撼力、感染力、号召力、亲和力及较强的广告宣传效果; 

  4、主题深刻,简洁新颖,简明易记.富于美感,文字一般不超过12个字,适于旅游广告宣传需要。 

  二、投稿截止时间: 

  1、作品征集活动时间:自公布之日至2008年5月15日止(以当地邮戳为准); 

  2专家评选时间:2008年5月18日至20日。 

  三、评选区及奖励办法: 

    1、本次活动确定采用奖1件,奖励人民币10000元(以采用为准);入围奖2件,各奖励人民币2000元;鼓励奖10件,各奖励人民币200元。(以上税金由获奖者自缴) 

  2、评选结果将于2008年6月初在《中国旅游报》、《燕赵都市报》、《唐山晚报》、迁安市人民政府网、迁安市电视台、《迂安时讯》、迁安市旅游网公布。 

  四、参选方式: 

  1、参选作品可直接送达或邮寄; 

  2、邮寄地址:迁安市旅游局办公室。邮政编码:064400; 

  五、特别声明: 

  1、应征作品应为原创作品,如涉及著作权、版权纠纷等法律问题,由作者本人负责; 

  2、迁安市人民政府对获奖作品拥有所有权利,根据需要有权对作品进行加工修改; 

  3、本次活动所有稿件恕不退还,请自留底稿; 

  4、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迁安市人民政府; 

  5、凡投稿人均被视为认可本声明内容。 

  联系人:李雪梅 齐玲坤 

  地址:迁安市旅游局 

  电话:0315—7608902

http://www.qa114.com/html/200804/27/083325518.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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