断水断电断气已三年 大连钉子户仍坚守
在大连甘井子区椒中街“椒金山庄”,一边是崭新时尚的住宅小区,另一边则是孤零零的立在一片瓦砾之中、已经被拆掉一半的砖瓦楼。在这个门窗破败、散发着焦糊味道,已经被停水、停电、停气三年的小二层楼里竟还住着一家人!
水要从十多分钟路程之外用桶拎来;支着铝皮烟囱的煤炉是生火做饭取暖的必需品,夜晚到来的时候,古稀之年的董先生老两口和两个女儿就要在这里共同面对黑暗。“我们是有居住权的!”董先生一家四口用当“钉子户”来诠释着他们对“居住权”的理解。但是,法院已经在去年10月做出准予强制拆迁的裁定,并且裁定已经生效。
由于董先生一家拒不搬离已经被国土资源房屋局裁决拆迁的房屋,在大连市甘井子区椒中街出现了和前一段被炒得沸沸扬扬的重庆九龙坡区“钉子户”相同的景象。尽管法院在去年10月以行政裁定的方式准予强制执行,但是董先生一家还是没有搬走的意思。24日下午,甘井子区法院执行二庭召开了执行听证会,董先生一家、开发商、第三人董先生夫妻和女儿所在公司大化集团列席。
新开发的椒金山庄项目在甘井子区椒北路北侧。2004年7月20日开始对此处的老房子动迁,董先生的房子是在甘井子区椒中街的三类区公有住宅,建筑面积44.92平方米,按照《大连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总计应得补偿94910元。三年里,周围的动迁户陆陆续续撤走了,但是董先生一家坚持留在这里。“我要大化集团按照以前的房改政策给我安置八十平方米以上的住房。”但是据了解,董先生周围的很多邻居也没有享受到这个政策。
椒金山庄的开发商大连凯祥房屋开发有限公司认为因为董先生索要的安置费过高,向大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局申请拆迁裁决。市国土资源房屋局去年6月7日做出《房屋拆迁裁决书》。但裁决书下达之后,董先生一家人并没有要搬走的意思。
对于双方的争议,开发商说:“经调解我公司向董先生提供甘井子区兴华路一套55.23平方米的住房,双方不需要结算差价。如果董先生要求货币补偿,我公司将对被拆迁人一次性补偿15万元整。关于董先生和家属提出的按原单位福利分房和货币化房改等政策性要求和我单位无关,我们不承担任何责任。”凯祥房屋开发有限公司向甘井子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甘井子区法院在去年10月做出了准予强制执行的裁定书。
由于董先生一家仍不搬走,甘井子区法院24日举行了听证会,董先生一家提出了三项要求:按大化集团房改政策给安置八十平方米以上的住房、给与董先生的两个女儿大化集团的相应房屋补贴,赔偿一定的补偿金。但另外两方表示不能接受这些条件。听证会结束后,三方同意进行调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