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旗

发布: 2006-4-12 20:48 | 作者: Rocket | 来源: 天山云海综合信息港

  1.


  晚饭一吃完我就下楼来到街上。空气中有种悲凉的气氛,黄昏里那些还没建好的楼房看上去摇摇欲坠,人们不是已经回家就是正要回家,那些总在夜里活动的家伙都还没有出动。我不想这么早就去酒吧里守着,于是拐进音像店翻碟消磨时间,再四处瞎转一气,一直磨蹭到天黑。


  马飞说想结婚,我不知该说什么,他先是嬉皮笑脸地带着女友占领我的住处,让我每天象野狗一样在外面瞎转,然后一本正经地告诉我他想结婚,问题是这种事我能有什么屁好放?有时候朋友真让人受不了。


  今天是中秋节,月亮也没在天上呆着,我给母亲打了电话,告诉她我下星期再去看她,然后打开酒吧的门,开始收拾卫生。


  黑旗酒吧是我们的老巢,在红石镇无人不晓,它正是你想象中那种乌烟瘴气的场所,因为我们本来就打算把它开得乌烟瘴气。酒吧面积不大,环境设施极其简陋,当初为了省钱基本没有装修,墙上乱七八糟画满涂鸦,油漆都是从厂里偷的,灯光、音响是跟工会的朋友借的,那些桌椅、高凳是别人给的,破吧台是拣的(它差点儿没让人劈成柴禾),整座酒吧看上去破旧不堪,死党们都有股份在里面,大伙轮流在这儿装老板,玩儿得不亦乐乎。


  今晚轮到我当值,酒吧里格外冷清,一切收拾停当以后,我放开音乐,坐在吧台里面守着老巢准备把自己灌醉,我一有机会就把自己灌醉,至于酒吧的生意之类管他妈的呢,我们谁也没拿它当生意做,它更像个私人会所,我甚至讨厌客人进来。中午在阿里巴巴那儿吃面时,贝贝还说晚上争取过来陪我喝点儿呢,让他慢慢争取去吧,我没功夫等他,那天他在红屋茶府大展他那些兰州小资朋友的破事儿,听得我心烦意乱,也不知道他是怎么跟上等人搭上的。贝贝是个英俊的家伙,有多英俊呢?连我和伙伴们有时也忍不住瞄他几眼,我直怀疑他在外面做过鸭,可是不管怎样,贝贝过得挺开心,不像我整天跟孤独和债务打交道,离婚后我一直处在混乱之中,根据比上不足比下有余法,我倒是没什么好抱怨的,起码我还能正常呼吸,肝脏仍在造血,老心脏一直欢快地跳着,再抽一千条烟肺也不会更黑,我那快变成网兜的胃应该还能过滤成吨酒精。


  独自喝了一会儿,我变得不再烦躁,酒精已经让我的心情逐渐好起来,射灯的光柱开始令房间充满情调,脑子里那些干枯的海绵一样的东西开始饱满膨胀,继而象一股电流,神奇地打通周身所有脉络释放出光芒,鼓膜张开如鲜活的婴儿初临尘世,耳边是地下丝绒弥散着迷幻年代先知气质的音乐,那超级简单又让人沉迷其中的魔鬼之声。


  狗友们谁都没来,陪着我的只有老里德淹没在粗糙和弦里的从容吟唱。我希望竹子能打电话来,听说她又跑兰州当婊子去了,她太热爱那个职业,以至于谁也没有办法阻止她。竹子差不多还未成年,她难能可贵之处在于不化浓妆。有一晚在被窝里她象个吃奶的孩子那样半闭着眼睛手捧一个大苹果默默咀嚼,那个苹果实在太大了,她嚼累了就眯一会儿,吻一下她的头,她便又开始嚼,睡意让她如此安静,宛如一只小动物。今晚她也许让哪个款给包了吧。有时候想象自己喜欢的女人给别人搞,酸楚之余会觉得挺刺激,那种感觉非常奇特:想像那些讨厌的嫖客都在怎样搞她……那些少男少女们闯进来的时候,我正把这种变态的想像力发挥到极致。孩子们洪水一样汹涌,看样子刚从网吧里出来。


  “老板,啤酒有西凉的吗?先来两捆。”


  另一个嚷:“老板没出去看吗?车站那边又打起来了耶。”


  “我在做生意”,我叼着烟假装微笑着把啤酒和杯子从吧台上递给他们。他们也就十五六岁,不过在红石镇的酒吧里已经算不小了。


  房间里开始喧闹起来,我调节着音响,把音量增加到恰到好处。


  “老板,来点摇滚的。”一个孩子朝我喊。


  接着他们嚷成一片,呼唤着一大堆他们所谓的摇滚。


  “马上换。”我答应着,给他们换上摇滚,心平气和,甚至还有点儿高兴。我感觉马上还会有人进来,因为所有的事情不管好坏都是接踵而至,尤其在红石镇,如果你听说某某人死了,不出三天,准有倒楣鬼跟着去太平间抢地方。


  子夜时分,王哥跟个魂儿一样冒出来,瞅着屋里这一派热闹景象,走过来坐到吧台边。寂寞了半宿,终于有人想起我了。


  “今天输多少?”我问他,他肯定是刚从老白的赌场出来,并且肯定是输了。


  他看着我笑了一下,使劲挠着脸说:“一百多吧,妈的,一手牌都没来,光打底了。”


  “不多,值得庆祝一下”,我用口杯倒了杯白酒推给他,他有一次一宿输掉近两万来历不明的现金,黑得跟炭一样,到早晨输得鼻青脸肿,连坐颠断腰(电动三轮车)的钱都没剩下。我跟他碰了下杯说:“你再不来我快把这瓶干光了。”


  那瓶酒已经下去一半,我得让他多喝点儿。


  “他们谁都没来吗?”他挺纳闷,接着告诉我一个让人心惊肉跳的消息:“刚才在路口看见老崔不知道把谁又粘住了,看样子又喝大了,满嘴沫沫叽叽的,我也没敢打招呼。”


  “完了,”我一听老崔,头都大了:“他肯定进来,不信你看着吧。”


  老崔是邦子客(吹牛专家),一生只热衷做一件事,就是不停地展邦子。他有着跟鱼一样欢蹦乱跳的舌头和一张永远处在亢奋状态的嘴,对我们大家而言,遇上老崔是一件非常苦恼的事情,他交朋友完全是为了给自己的嘴找一对耳朵。从前他在兰州一家舞厅里吹萨克斯(这松无论什么都跟吹有关),有一次我去兰州买打口带,临回来时在公共汽车站一时来不及躲闪被他当场认出来,他甚至跟着我上了那辆班车,目的只是想跟我随便聊聊,“今天咱哥俩就随便聊聊吧,下次来一定要到我那儿去。”当时离开车时间还早,我只好受刑。他对我大展特展凯利金大师在吹奏时是如何扭动身体一类的屁话,大谈披头士和滚石(其实他什么都不听),还把我买的打口带假装很仔细地审查一遍,然后把话题故意引到他曾就读的音乐学院,目的是引出当年在校时与一位外籍女讲师的罗曼史,接着又告诉我这些年他是如何利用才艺及手段去大肆欺骗妇女……他一顿排山倒海式的胡吹乱展把我折磨得靠在座位上快要休克过去,直到汽车启动他才不得不下去好让奄奄一息的我不致于咽气。今晚恐怖降临黑旗酒吧,我和王哥看样子难逃此劫了。


  其实我再怎么担心也是白费,老崔是一定要来的,他不会放过任何一个可以供他消遣的倒霉鬼,就在我和王哥碰第二口酒的时候,他推开门,像个地狱使者似地站在门口摇晃着说:“伙计(有时候他们叫我伙计),欢迎我不?” 然后他又摇了一下接着说:“我知道你不欢迎我。”


  老崔的问题便出在这里,他不是没有自知之明,他什么都知道,就是他妈的不顾别人死活。少男少女们可不鸟他,呼号地继续划拳,王哥头也不回,只顾偷乐。没办法,只好招手向他致意了,如果我的吧台上有一门古代大炮,我会立即开炮把他给轰出去,我从没有抱怨过命运,可我不明白老天为什么这么刻薄,在大过节的时候还要派老崔来折磨我。


  老崔舔着张红脸走过来,东拉一句,西扯一句,可是任他怎么勾引,我和王哥就是不肯搭话,只盼着他知趣赶紧滚,但老崔不是好对付的,因为他根本就他妈的不需要你搭话,很快帮自己找了个话题滔滔不绝起来。他先是以孩子们的摇滚为线索,从兰州地下音乐圈展到整个演艺界,吹捧了半天他全都认识的兰州演艺界名流,然后开始鬼扯什么演技派巨星之类的要命话题,如数家珍地吐出一大串名单:


  “全是巨星级!真的,小王你不看电影你不懂,是吧伙计?”他他妈的才不需要我回答,所以我也用不着吱声。


  “方渐宏的电影看过吧?麦当娜都想跟他约会!”


  王哥决计不受他蹂躏,打断他的话问他想不想喝酒。


  “唉,也不太想喝,”幸亏他装了下腼腆,王哥则像个拳击手那样瞅准机会完成致命一击:“不想喝你先回去吧,我和伙计私下有点儿正事要谈。”这种难为情的逐客令也只有王哥说的出口,并且每每见效,王哥可不是顾及情面的人。


  “噢,”老崔看着我俩,那样子就像是在看两盘菜,他虽然喝得漓邋歪斜,可还知道看王哥的脸色。


  “那好吧,”他说:“你们哥俩喧着,我就不打扰了。”然后撂下一堆诸如“哪天我请客”之类的邦子(我就从来没见他掏过一个子儿),他一边往门口移动,一边翻来覆去地说:“那我走了,你们喧着吧。”我连句道别的话也没敢说,我知道一旦犯贱再跟他客气哪怕一个字,他准会转回来再仔仔细细折磨我俩一顿。我和王哥差不多是屏住呼吸等着他往外走,他走得他妈恋恋不舍,磨磨蹭蹭地等着我俩出错,这是真正的殊死较量,我和王哥都清楚该怎么做,最后这个恶魔总算是消失了。


  恐怖的老崔,他差点儿就把这个美好的夜晚给毁了。有些人你不得不跟他们保持距离,这样做也不会对他们构成伤害,事实上你躲得越远越好,否则他们会误以为你想与他们深交继而像个快乐的白痴一样毫无节制地蚕食你。


  少男少女们又上了一捆啤酒,看他们的样子已经全上听了,趁他们不在乎音乐的时候,我找出张伊吉波谱早期的专辑放上,因为我很想听其中的几首歌,我已经微醉,急需那些闪烁着光辉的音乐来为我供氧,那些锋利如刀刃的吉他和弦。伟大的伊吉,摇滚乐时代的崇儿,只可惜他现在已经老了。


  孩子们快喝不动了,有几个小男孩坐在靠近吧台的一张桌边切磋着各自在家怒骂父母的本领,剩下的还在猜拳喝酒,有的跑到洗手间吐完再回来接着喝,直闹腾到后半夜两点才散去。自然是女孩买单啦,在这个年代,男孩们进化得一个比一个精明,曾经有个男孩约了女友来这儿喝咖啡,整晚都在向那女孩暗示自己是个重感情又爱打架的男子汉,可是在结帐前,他趁那个女孩出去听电话的时候偷偷跑到我跟前对我说:“赵哥,待会儿我拿一张百元票子,你就说找不开,让她买单。”可怕的崭新人类,我宁愿早点儿被淘汰,没人能阻止他们泛滥成灾。


  第二瓶酒下得不多,我已经喝到位,王哥说他老婆这两天发神经,一过十二点就不再给他开门,要在酒吧过夜,我不想跟他挤,只好回住处去,走在路上才想起卧室还被马飞和女友占着,操,今天又得睡沙发了。


  天上没有一颗星星,整个红石镇沉浸在梦魇之中,走在街上,我真像个鬼魂。


  “伙计,昨天有个妖精模样的女人找过你。”不知是谁在白天告诉我的。


  我的大脑期待着一次长眠。


  


  2.


  马飞大概是累死在床上了,他和他的神经病女友已在我房子里折腾了三天,我那张可以当擂台用的发科因大床令他们倾倒。他总是这样,总以为自己所做的一切讨人嫌的事都是理所应当。


  我希望他们明早滚蛋。


  黑暗中,感觉有点冷,客厅的窗户没关,外面好像在下雨,远处隐隐传来骚动的雷声。我抽了会儿烟,聆听着雨点落在树叶上的声响,那种声响带着磁性汇成一片无边无际的潮湿意象,让人感觉有生命在滋滋生长。在这雨夜里,不知有谁在什么地方奔忙。我想起那年坐火车经过一千公里外一个不知名的小站时,也是在这样的雨夜,当时车厢里很闷,远处座位上一个表情冷傲的美女不知在想些什么,也许在想新鲜男人吧?谁知道,反正我平时没事满脑子想的就是女人,我干吗要去想别的狗屁?不过那种过于精致的美女总能令我生畏,那些一尘不染、美若天仙的超凡面孔总让我感觉自己像堆秽气冲天的垃圾。我没有勇气去试图和她相识,因为我不想让她在我面前认为自己是个天鹅什么的。世界就是这样无奈,人们忙着各自的事情擦肩而过,像一潭死水里包容着的无数浮游生物,没有激情,只有无边的欲望和痛苦的思想。我起身关好窗户,借着路灯泛进来的微光打开音响,用最低的音量播放一张后朋克唱片,想象歌者冷酷、自尊的面孔。


  冰冷的歌声是黑夜里飞翔的灵魂。


  慢慢地,我闭上眼睛,脑海里一些影像混杂着,纠缠不清,最终化做一团迷离的色彩,意识从这里游离歌声的痕迹,跃入幽寂的外层空间,一些遥远的声音仍在徘徊,最终消逝在宇宙之外……有那么一刻,连宇宙也消失了,那时我是死的。


  死亡的感觉空静而又幸福。


  混沌中像是过了千百年,许许多多的经历在从记忆里流逝,蓦然间我仿佛来到魔界,天边映着一小块惨淡的绿色幽光,四周景物清晰起来,街巷深不可测,废弃的报纸在若有若无的阴风里舞动,灵气集结处,一只虎赫然从街面上走过,如同一幅工整鲜艳的图腾,精美而肃杀。


  我像个幽灵,出现在一座似是儿时居住过的宅院里,眼前是久已废弃的房屋,房子的门敞开着,像一个洞口,记忆的灵光在脑海里默默搜寻,童年时代的零星锁事都已化做碎玻璃片镶钳在院子四周斑驳的墙壁上。


  一片死寂中,我感到虎在逼近,我相信它已被我的恐惧召唤着从某个地方登上房顶,一霎时,惊骇地看见它已经站在屋檐上,正左右不定地选择下跳的落点。我慌忙躲进屋里,敏捷地关好门,虎纵身跃下,落在院子里的声音清晰而富有质感。我赶紧穿过破败的房间,推开窗户跳了出去,没命地狂奔起来,一口气穿过几条漆黑的胡同,在街口搭上一辆不知来自哪里的大巴车,车刚走出不远,那只虎便已出现在街口。


  醒来的时候,发现自己仍躺在客厅的沙发里,耳边响着冰凉衰败的音乐,那张唱片已不知在音响里循环了多久,梦里的大巴车仿佛仍载着我在清冷的夜色中漫游,没有终点,也没有方向,我记起有个陌生的姑娘就坐在旁边,天空黑沉沉的,地平线上方泛映着另一个魔界的幽光,公路在旷野里笔直地伸展,沉默的异性散发着香气,透过胳膊的一点接触,我可以感受到她的体温,我希望那车一直默默行驶下去,那朦胧中深长的吻,她的舌头很咸……


  关掉音响,屋里一下子静得出奇,外面雨下得正大,估计已是凌晨四五点钟,想抽根烟,可烟盒已经空了,只好从柜子里取出铺盖,脱掉外衣,重新躺回到沙发里,舒适的枕头啊,我总在祈求起床时能有种熟睡的满足。随着一个无比伸展的懒腰,让一股不强不弱的电流尽可能长时间地贯穿于体内,浑身上下所有细胞一阵欢呼雀跃,随后我选好姿势,把脖子后面的被角弄严,惬意地享受着被窝的安逸,冥冥中感觉自己被装进棺材。一阵轰隆隆的雷声使我又恢复了些慵懒的意识,雨越下越大,雨声为我描绘出一幅超然的图景,在遥远的天边,或一座神秘的大山里,有一间低矮的草房,里面堆满了干草,我就倦伏在草堆上,如一片贴在大地上的烂叶,头顶滚着雷电,远处洪水一泻千里,雨水倾注在广袤的大地上,上演着自然界最恢宏的音乐,没有人能意识到我的存在,就象我也意识不到其它生命的存在,渐渐地,这世界除了滂沱大雨已空无一物。


  我将沉睡在史前最荒蛮的天地间,睡多久我说了算。


  恍惚间,就象是天外传来的消息,我想起冰箱里还有根三五烟。


  


  3.


  中午十一点我醒了过来。马飞在茶几上留下一张字条:“我们走了,抱歉打搅你好几天,你该去呼吸一下野外的空气,在每个明镜般的早晨,野菊花的芳香遍布山谷。”鸡巴,我发誓他从不早起,更不去遍布着野菊花芳香的山谷,这个古董我服了。起身去察看,马飞和他的女友已从我的房子里消失得干干净净。外面阳光灿烂,我打开所有窗户,从冰箱里找出那根三五烟点上(那还是上次黑子警长撂在茶几上的)。


  天气不冷不热,我爱秋天,感觉快要溃烂的身体正从秋天明亮的光线里汲取着养料。一个好天气总能带来几许喜悦,但也许过了这一刻,寂寞就会像蛆虫一样成堆地冒出来啃噬我的骨头,到那时就别再指望接下来的时间里能有什么好心情。洗衣机里塞满了衣物,翻了半天,翻出条不太脏的裤子穿上,昨天炒菜时油迸到裤角上,好一阵恼火,没办法,马飞不会做饭,他女友则干脆没进过厨房,真是天生一对。早没裤子换了,可还是不想洗衣服,我又从柜子里找出件西装,穿好后进到卧室里对着镜子照了照,镜子里的我挺酷,带着几分匪气。自恋了一会儿,觉得没意思,我总爱审视自己那幅不怎么样的德行,随时随地想知道自己够不够酷,真要命,多想像王哥那样永不关心这些,可我做不到。


  也他妈不知道礼拜几了,反正我有好几天没去上班了,他们老嚷着要让我下岗,却老也不动手。前妻打电话催问给孩子的抚养费,让我不由得想念起女儿来,想得很辛苦,一下子关于女儿的回忆全都涌在心头,最后只好强迫自己不再去想。我女儿很乖,只是我不想提起,不想在人前装慈悲。


  我开始心烦意乱,意识到必须马上离开房子到外面去,可是去干什么呢?努力想了许多可以打发时间的办法,然后又逐一否定这些念头。一个无可否认的事实摆在眼前:实际上我无事可做,也无处可去。要是心不烦的话,我倒可以陷在沙发里做上一整天白日梦,然后决定继续忍受自己糟糕的生活,这就是我通常能做的事。


  头有点疼,可能是被风吹的。胡乱吃了碗泡面,给黑子拨了个电话,因为我想起一个朋友托我办的事,他弟弟惹了点祸,可能要劳教,求我去跟黑子疏通一下。黑子在分局刑警队当差,我们都叫他警长。其实这事让我很为难,要知道黑子已经在疏远我,因为我老惹事,他是我老同学,我们本该是死党,要是他不当警察的话(鬼知道他怎么出息起来的)。


  黑子说他这会儿在旧时光咖啡店,他还老爱玩个高雅,我说有事要找他面谈,问他方便不方便,他说可以,这下有救了,终于有理由离开这个准备让我发疯的房子了。


  我在街口的河南人铺子里买了盒烟,然后站在那里等驴日的公交车,你知道公交车在你存心等它时总是很难等,你越是着急它越扭捏,不过我还是决定要等到海枯石烂,毕竟绕镇一周才五毛钱,很便宜。


  好一阵子,公交车才象个灵车似地拧跶拧跶开过来,挤上车,挤在密不透风的人群间,皮鞋不停地被踩,那个吊栏上真像是挂了满满一排肉瓣子。不知谁扔了个“毒气弹”,我给熏得把鼻子使劲压在臂膀上。身后座位上的人拍了我一下,回头看,是个我认识的家伙,只是想不起他叫什么,只记得跟他还有谁在哪儿喝过酒。他问我干什么去,我说去办点事,我问他去干什么,他也说办点事,全是废话,我知道他是出于礼貌,否则谁他妈愿意挤在公交车里聊天,况且还有人悄悄放热屁。极不喜欢跟仅仅是认识的人困在一起,你总得硬着头皮跟人家交谈,彼此搜肠刮肚找话题,还好,大概是这位英雄与我所见略同,为了逃避窘境,我们不约而同地瞅着车窗外。


  旧时光位于东区的和平街,是红石镇唯一的咖啡店,里面收拾得很雅致,老板是个美丽的少妇,据说她男友是兰州黑社会人物,我倒是很少来这儿,因为我根本就高雅不起来。


  黑子领了两个淑女坐在靠窗的位置上,这让我感到有些拘谨,本以为他跟哥们儿在一起。那两个妞长得还行,气质不错,看得出她们都是黑子的崇拜者,黑子很帅,尤其是穿上警服怎么看都是正面人物,直让女人心旌摇荡。


  我很少跟淑女打交道,这方面有点儿自卑,也不知道该说点什么,要是你让我去勾引淑女,那我简直无从下手,唬你是儿子。我把黑子叫到门外,对他说了我朋友的事,他说:“那事我知道,但不好过问,再说劳教已经拿去报批了,现在去说已经没用了。”


  “那就算了。”我让他回去继续泡妞,他抓住我让我进去一块儿泡,我推辞说还有事情要办,他这才罢休。我知道继续坐在那里没有意义,因为我已经看出由于我的到来让气氛变得沉闷,我可不想当不速之客。


  该说的事说完了,没有任何迹象表明有谁愿意帮我消磨时间,明智的选择只有滚蛋,你可以想像那种酸楚。我开始在和平街漫无目的地瞎逛,这是条宽阔整洁的大街,地上的标志线很醒目,两旁高楼林立,行车道与人行道相隔的地方栽有许多翠绿的柏树,东区是近十年才开发的小区,不知不觉那些小时侯曾经欢娱的田野都不存在了。街上车来车往,身边人来人往,一切都跟我毫无关系。在恐龙广场的边上我站了下来,长时间痴痴地望着眼前流动的车辆,我他妈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像个哨兵似地杵在那儿,是想等着乘车还是想怎么样。茶摊上一个熟人也没有,远处露天酒吧的遮阳伞下,许多人在悠闲地喝着啤酒,闲得有情有调。公交车已经过去两三辆,可我还是站着不动,因为我实在不知道要往哪里去。一辆“轿的”从身边过去,在三十米开外的地方停下,车上下来一个身材高挑的女人,我要是认识她该多好,可以坐在车里跟她聊天,随便她去哪儿。我茫然地看着她,她好象在做着动作,但只是一个虚影,定眼看时,却发觉她分明在对我招手,噢,我眼前一亮,那是我的老朋友付海兰。


  付海兰现在开着阔气的桑塔那,她从前是个女侠,判过刑。坐在她的香车里,我对她说:“你刚才救了我的命,我差点就他妈的圆寂在那儿了。”她问我想去哪儿?我说还没想好,于是她拉着我去火车站晒车,因为等一会儿有一趟西宁来的火车可能会拉上生意,我当然不会在她车上久坐,那样在路上拉不到客。不过我有好久没见到她了,她也很高兴,我们曾经是非常好的朋友,只是她从不肯跟我上床,胡说什么要对得起她老公。


  车站里传出消息说火车可能晚点了,这很好,我可以多赖一会儿。站前广场停着一大片出租车和颠断腰,司机们不是打牌就是打盹儿。广场另一边场面也蔚为壮观:闲球慌慌的男人们满街乱逛,痛苦不堪,有的东张西望,可能在寻找食物,谁知道。


  “你不打算再找一个吗?”付海兰问。


  “找什么?”我看着远处水果摊上一个从前认识的小姐,叫静儿的,她正在那儿称软梨,苗条的身材吸引着男人们的目光。


  “找个对象。”


  “找对象干什么?”我继续看着那小妖精。


  付海兰叨咕了一句:“有病。”


  过了一会儿,她又说:“那个小姐挺漂亮。”


  我说:“还不错。”静儿买完梨,坐上停在旁边的颠断腰走了,我曾经跟她睡过两次都没得手,解开她的裤带却还问她要不要,见她摇头便又把裤带为她系好,我的确能干出这种不三不四的事儿来,躺在床上装他妈正仁君子。后来我们不欢而散,因为我老是惦记她的一个小姐妹,那时候我们三个混得跟铁哥们一样,我想鼓动她俩跟我玩打双飞,可她们表面上挺放荡,骨子里却土得跟淑女没两样,到后来干脆谁都不理我了。去年秋天的一个夜晚,雨下得很大,酒吧里没什么客人,我坐在吧台里安静地选碟放音乐,她就那样无声无息地出现在对面的高凳上,一双大眼睛幽怨地瞅着我,她带来的两个新姐妹坐在下面一张桌前等着她叫酒。我们随便聊了聊,她悄悄告诉我说她和那个穿白裙子的姐妹准备在喝醉后揍那个穿红裙子的姐妹一顿,因为她勾引白裙子姐妹的老公,她们之所以还不动手是因为还没喝醉。后来那个机灵的红裙子女孩找机会溜了,静儿并不着急,她们知道那女孩的住处,她们准备喝完酒追到住处去打。后半夜我蹲在门槛上抽着烟看着眼前的雨幕,静儿又悄然蹲到旁边,像只小猫一样瞅着我,执拗中带着戒备,她老爱这样瞅我,我忍不住探头去吻她,她乖乖地接纳了。我多希望她能留下来陪我,甚至都开口向她央求了,可她他妈的跟着了魔似的非要去打人家一顿不可。后来听说她们果然把那女孩打得够呛,再后来又听说她从良了,哼,屁大个年纪从良了,我是说再没我什么事了,女人有时候就是这样难以捉摸。


  望着远去的颠断腰,我试图重温静儿带给我的感觉,一切已经那样遥远,遥远得就好象我从来没有见过她一样。


  付海兰说明天要去兰州机场接人,我想陪她一块儿去,她说不行,因为她接的人是她老公,她老公要从老远的地方坐飞机回来,够气派的。我只坐过一次滑翔机,很小的时候,在航空夏令营,可我对飞机没兴趣,我是一只守本份的陆地动物,连游泳都不会,我想起那些失事飞机,想起西安空难那些天女散花般的乘客,太可怜了,砸在地上又弹起老高,那些悲惨的家伙多年来一直跟我生活在同一个星球上,有着他们的喜怒哀乐,我却从未意识到,如果时光倒流,我很想在坐滑翔机的年龄去寻访他们,看看他们当时在做什么,顺便告诫他们永远也别坐飞机。我可不想坐飞机,说什么比火车还安全,别跟我来那套,我看不出那么老大一块铁在天上漂着能有他妈什么安全可言,倒不是太怕死,只是不想那么死,我不想让一架大飞机面目狰狞地拖着我一路惊呼着向地狱进发,世界越来越疯狂,人们象疯子似地在天上飞来飞去,却跟坐在家里看电视一样从容。


  车站里的旅客出来了,人数还没出租车多。付海兰说回和平街转转,于是我就下了车,临别要下她手机的新号码,她告诉我说今天是礼拜天。


  


  4.


  王哥和三小懒洋洋地坐在黑旗酒吧门口,像两只晒太阳的猫科动物,看着巷子里的孩子们在远处拢火。


  我进到屋里,当值的大神经正在打扫卫生。


  “刚睡醒吗?”他问我。


  我“嗯”了一声,转悠到吧台里面,漫不经心地翻弄着唱片,挑来挑去也没什么想听的东西。


  “昨晚又打炮了?” 大神经开始拿话气我,他老爱气我。


  “没有。”我说


  “那打手枪了?”


  “没有。”


  “那怎么睡呀?”


  “硬挺着睡呗,再他妈气我小心我把你眼珠子裹出来。”


  “嘿嘿嘿嘿,我气死你个老东西,”他慢慢腾腾地擦着地说:“你真他妈凶猛,还会裹眼珠子。”他也许已经感到眼珠子有点不怎么对劲儿了。


  大神经也是我老同学,这家伙浓眉大眼,浑身肌肉纠结,平时懒懒散散,动作迟缓得象老头,遇到事情却异常干练,是个名牌监狱的优秀毕业生,我跟他曾经因为女人的一点儿屁事儿弄得鸡犬不宁,别提多尴尬了,但我们很快放弃了各自的成见,继续义无反顾地喜爱对方。


  贝贝打来电话,问我在哪儿,我说在酒吧。


  “都谁在?”


  “一大帮。”


  我问他在干什么,他说在情况(情人)那里看电视。


  “哪个情况?”这松情况大,我得问清楚。


  “还是上次那个呗,你们在干什么?”


  “开啪替。”


  他笑了:“好啦我过去。”说完就挂了。


  “谁呀?” 大神经边擦地边问。


  “一个小姐。”我说。


  “嘿,老东西,我就说你不能硬睡嘛。”他嘟哝着进洗手间涮拖布去了。


  我挑了半天还是挑不出想听的唱片,便倒了杯水,拽把椅子准备去晒太阳。


  “先别走哇。” 大神经拎着拖布出来继续擦地。“是不是上次老崔泡过的那个四川小姐?”他还念念不忘那个电话。


  我说:“不知道,管球她谁泡过呢。”


  “那你不就和老崔混成挑旦啦?”


  “哼,红石镇的男人现在已经全他妈的混成挑旦了,你还蒙在鼓里呢。”我无心恋战,拽着椅子往出走。


  “嘿嘿,老东西,”他慢吞吞地说。


  三小坐在太阳底下快睡着了,他半年前离了婚,伤了元气似的。王哥在看一张报纸。街口行人车辆川流不息,那些遗落的影像在那一方空间里不断叠加交融,一张木讷的面孔在公交车里向这边望,随即又漂走,我忽然感到这一幕似曾经历过,在很久以前,我甚至能猜到接下来出现的将是个骑童车的小孩,正在这样想着,那个小孩果然骑过了街口,王哥说他也有过类似的感觉,说这是轮回的铁证,照他的说法,我的狗屁人生还要在下辈子照原样再重复一遍。


  贝贝和他的情况坐着颠断腰像架小飞机似地降落在我们面前。贝贝穿着假名牌西装下来,嘴里还叼着根雪茄,一幅有钱人的德行,我在想这家伙上辈子同一时间也是这幅德行,他每隔百八十年就要这样叼着雪茄从颠断腰或是马车里下来一次,也他妈不嫌烦。他情况从另一边下来,拿着个精致的小手袋,那女孩极漂亮,是保险公司雇佣的骗子。贝贝泡她时,我跟三小就在跟前,那真像是设好的套,我们坐在一起吃火锅,喝了好多酒,三小和我按贝贝的意思一个劲儿地给那女孩灌酒,未了,那女孩开始连哭带笑地诉起苦来,大意是她让男友给甩了,再不就是她把男友给甩了,反正是沧桑得不得了。我和三小大概是像格格巫那样倒退着踮手踮脚离开那家火锅店的,那悲怆的女孩当时表演得很投入,其实她他妈的第一眼就爱上贝贝了,哪用得着我们跟着瞎操心。狗友们早有共识:想泡妞就不要带着贝贝,否则你会很悲惨地由男主角沦为电灯泡,我这不是嫉妒,我这是绝望,天底下的人谁不好色呢?女人也有权好色。


  我们一帮人坐在太阳底下无聊得要死,听着贝贝的情况介绍各种保险的诱人之处,贝贝把他那根已经灭了的大雪茄用超级大火柴点着,坐在那里细细地品味,还时不时用手拍拍裤角,活象只骄傲的大公鸡,他平时没事也帮靓妹跑跑业务,其实他才不信保险那套把戏呢,他老爱给人讲的一个笑话,说的是三个人坐在出租车里做自我介绍,其中那个当小姐的说她是属鸡的,而那个司机说他是属马的,最后那个款样的家伙谦恭地说他是属狗逼的,是个保险公司经理……


  我看出大家都在期待着一场酒,看着太阳像苦行僧一样往西边赶,这种期待会变得愈加强烈,可是钱哪!要是大家都能呆坐一下下午,谁也不张罗玩牌,那准是穷得快揭不开锅了。我浏览着这一幅幅穷酸相,考虑着兜里那不到两佰元却是近一个月的生活费是不是掏出来(我每次工资领到手都得先到处还债),这时财神出现了,头顶闪着光环的大亨从街口优哉游哉地走来,这小子是公务员,眼看就要混个一宫半职了,我们都在心里猛劲儿给他加油呢。他走到我们跟前,贝贝问他:“你买不买保险?”


  “买个屁。”他嘟哝了一句,进屋去取了把椅子出来放在我面前,跨坐在上面,面对面地看着我,往我脸上徐徐喷着烟雾。我抿了下嘴唇,问他:“听说你今天过生日?”王哥在一旁笑了起来。


  “听谁说的?”他莫名其妙。


  “谁都这么说。”


  “我怎么没听说?”他转过去问那几个货:“谁说我过生日?”


  王哥慈祥地看着他,轻轻地哼唱起来:“祝你生日快乐。”


  于是大家一起合唱:祝你生日快乐,祝你生日快乐,祝你生日快乐……最后那句是贝贝加重语气用咏叹调唱出来的。


  “就算过生日我也不请客。”大亨耍起赖皮来。


  贝贝的靓女站起来号召大家:“我们不能白唱,对不对?”


  “我没钱。”


  贝贝说:“我们都知道你有钱。”


  三小揭发说:“你发外快了。”


  大亨气得直乐:“你们都整错了,今天大神经过生日,哈哈哈。”


  “我们才不管,你俩谁过都行。”我继续摇车。


  这时大神经收拾完卫生走出来,站在那儿点了根烟,看着门口这一群秃鹫,庄严地宣布:“今天谁敢让我过生日我把他眼珠子裹出来。”


  大伙哈哈大笑,大局已定,于是我们这帮驴马烂儿又欢欢喜喜过大年,钻进饭馆的包间里,生活真美好。我们随便点了几个破菜,没人在乎,其实饭馆里根本就没有我们想吃的东西,包括那些我们点不起的玩意儿,重要的是穷乐呵,这种场合最大的好处是:你用不着再独自坐着瞎担心未来。所有人都得喝,这算不上是陋习,如果大家都在酒精的作用下高兴得忘了形,却总有那么个不喝酒的家伙坐在你旁边像个间谍似地光知道听,那会非常不舒服。


  大亨让打电话把能找到的都叫过来,我拨了几个号,阿里巴巴关机,马飞欠费停机,警长忙着呢,二军的老婆说他刚参加了一个婚礼,这会儿已经烂醉如泥了……大亨那头跟中不溜通完话告诉我们说中不溜在家陪老婆打麻将出不来,中不溜在外面什么坏事都干,在家对老婆却是惟命是从。最后我拨通小乙家的电话,响了半天,那边传来他迷迷糊糊的声音,这松居然还在睡。


  “快起床吧,头都睡软了,”我骗他说:“咱们钓鱼去。”他是个钓鱼迷。


  “钓什么鱼?”他好像还没醒过来。


  “钓什么鱼?操,你想钓什么鱼?美人鱼咱们这儿没有。”我把电话递给大亨,他对小乙嚷到:“赶紧过来喝酒,睡个屁,啥节目?我过生日!还他妈能有啥节目。快点儿,伊香美食城,我们等你。”


  小乙除了跟我们这帮人鬼混外,还有他自己一帮固定渔友,以前他们的爱好是打猎,他们总是跟那些野兔过不去,后来公安局收缴猎枪,这帮猎户老常只好改行当了渔夫。我跟他们去钓过一次鱼,我对那玩意根本没兴趣,只是瞎凑热闹,那时候付海兰还在开小面,我们就包她的车去。小乙给我准备了一把手竽,我看中了他那个小帆布椅,按鱼食的时候,我跟他商量,问他能不能把帆布椅让给我坐,他停下手里的活儿,用一种极吝啬的眼光看着我问:“那我坐啥?”


  “你蹲着呗。”我眼光里一定带着乞求,他瞅了我一会儿说:“好好好,我蹲着。”可没过一会儿,我就把帆布椅让给付海兰坐,自己蹲着钓,并斜眼用余光扫了扫不远处的小乙,他蹲在那儿好像正阴险地瞅我,我猜他一定很想把我蹬到渔塘里去。


  小乙还是个著名的慢性子(估计钓鱼的都这样),要是他答应你马上过来,你最好不要相信,有一回我心血来潮约他上山看落日,他说马上就到。我站在街口左等右等,好几辆公交车都过去了,每来一辆我都相信他会从车上下来,每次都失望,后来太阳坚持不住都砸到山梁上了,他竟然还在家里打电话问我穿的是什么鞋,我告诉他我穿的是大破鞋,说完就挂掉电话回住处生气去了。


  所以我们才不会等小乙呢,凉菜刚上来就喝开了,一个钟头后,我们都把他忘了,他才嘻皮笑脸地进来,手里还拎着个生日大蛋糕,这家伙差点儿就把我们笑死了。


  


  5.


  轰轰烈烈喝了一阵子,两瓶酒已经见底儿,王哥出去买了第三瓶,最后还没够,贝贝又派靓妹去买了第四瓶。我拳臭得要命,让贝贝杀得落花流水,他是快枪手,我越输越跟不上节奏,这几个货都开始拿我当鱼脯,我一点儿脾气也没有,贝贝得意得都快喔喔喔地打鸣了。


  王哥和小乙拳也盛,喝得都不多,三小已经快上听了,开始变得絮絮叨叨,靓妹代贝贝喝了几口,小脸造的通红。第四瓶快完的时候,我已经支持不住,去洗手间把手指伸进喉咙,抠出一大口酒气。从洗手间出来,看见老三独自弄了盘花生米坐在大厅喝酒,很潦倒的样子,他是个老混混,不过已经老得快变形了,买了个二手小面跑起车来,我坐下来陪他喧了一会儿,他跟我聊起出租车的生意,语重心长地说:“兄弟,这年头,挣一百块钱把人累成气卵子了。”说完整了一大口酒。


  我看着他,心里泛起感慨,从前很风光的一个人,如今也混成孔乙已了,那时候我多崇拜他,社区里的孩子哪一个不怕他,真是人生如梦。我邀他一块进包间,可他拒绝了,他还没收车,不能跟我们拼酒,我也就不好再让,他真是个很不错的人,我认为他很有格调,因为他从不像老崔那样到处混吃混喝。


  从饭馆出来天早已经黑透,贝贝和靓妹比翼飞走了,立刚这几个鬼要回酒吧玩牌,大亨接了个电话也走了,有人在星座夜总会等他。


  回到酒吧,大神经泡了壶茶,小乙、三小和王哥早已迫不及待地玩开了,他们玩的是斗地主,只能上三个人,大神经只好在旁边看。那是他们的嗜好,我没兴趣,只是偶尔帮他们凑凑手,有一回我坐下来陪他们玩小锅麻将,我需要一张三饼来听牌,便嘀咕了一句:“我得弄张三饼来。”说着我抓起一张牌一摸,果然是个三饼,他们都笑,说我是个他妈的巫师。


  他们玩着扑克,我坐在一边喝茶,大神经去解手的时候,进来俩客人,看了看又走了,我们谁也没招呼,音乐也没放。我的头还在隐隐作痛,那边三小不停地絮叨,酒精聚集在他的两个眼窝处,令他的眼睛使劲地皱着,“啥呀?还不交枪吗?不就还有个破二吗?钩圈凯尖你没十呗。然后呗,永远呗,傻逼了呗,还挣扎个球哇?……”


  小乙气得一扔牌交枪了,三小叼着烟边洗牌边絮叨:“我说了呗,钩圈凯尖你没十呗,……”


  王哥喊我进里屋躺着去,我一惊,发觉自己已经快睡着了,便挣扎着站起来进到里屋,一头裁到床上,厅里那几个家伙边玩边吵吵嚷嚷的,三小絮叨个没完:“傻逼了吧,还挣扎吗?不挣扎不行吗?……”


  “你别鸡巴絮叨行不行?”小乙激眼了:“大神经,你出去拦个包厢赶紧把他运回去!”


  我们有时候管颠断腰叫包厢,有一次三小醉得实在不行了,倚在门口对着门框子不停地絮叨,最后我们叫来颠断腰,把他往里一装,给了司机两块钱,告诉他地址让他把三小送回去了。


  安静了一下,三小又开始了:“啥意思呀?不让我说话了呗?难到我说错了吗?……”


  大神经在一旁喊:“你到底行不行,不行下去让我玩。”


  王哥也说:“三小,你也进去躺一会儿,你已经喝大了。”


  “谁喝大了?没人喝大。”……


  我慢慢失去了知觉。


  后半夜的时候,听见有人在床边说话:“这个鬼睡得真香。”


  “走吧,今晚就让他睡这儿,神经你也跟我们回去吧。”


  我没睁眼睛,王哥在往我身上盖被子,然后他们关了灯。无所事事的一天就这样过去了,聊聊天,喝喝酒,玩玩牌,他们兴高采烈地走了,听起来那么满足。


  我从酒吧的黑暗中坐起,那结束喧闹的关门声令我清醒,止痛的醉意已过早地退去,我好像是做了个梦,梦见自己站在齐腰深的海里,四周天高云淡,海水宁静得像池塘,空气中有种声音如亲密的耳语,想原回到那个梦里,已经不可能了。我喜欢做梦,不管是美梦还是恶梦,总会令现实失色。做梦是上天恩赐给我的意外美差,对我来说,那便是生活。


  大厅里寂静无声,人们带走身体,留下思维的精灵在房间的每一个角落。


  黑色包容一切。


  我打开一束光,开始聆听迈克尔布劳克荒芜的音乐,心中漫起忧伤和悲怆。


  无数个漫长煎熬的日子里无所事事的一天的尽头,驱赶空虚的神依然失约,而照亮我思维的那束光也将在黎明时消失殆尽。


  坐在那束光下,任由思绪飞向窗外漆黑的天幕,黑暗中那些怅然的音符纷纷落下,像夜风里飘散的雨滴,所有鲜活的灵魂在这一刻都已沉入梦乡,飞翔中,有冰凉的雨点打在脸颊,人们或幸福或痛苦地睡着,面容枯槁的男人,丰美香甜的女人,被神灵呵护的孩子,行将就木的老人……真想告别这一切,那辽远无止境的飞翔,不知那些沉睡中的人们能否梦见这场浓浓的夜雨和黎明时窗外的星辰。


  


  6.


  三小进来收拾卫生的时候我侧耳听了一会儿,然后又睡着了,外面吵杂的汽车声也没法阻止我的酣睡。


  我一直睡到下午一点。


  三小坐在窗前看一本杂志,他已经把酒吧擦得一尘不染,新鲜的阳光斜射进来,酒吧象森林里的小木屋,而三小就是叼着烟斗看报的木屋主人。他在没喝酒时总能变得沉静,他问我那几个鬼是不是玩到天亮了,我说:“没有,我一个人坐到天亮 。”


  “又冥想?”他看着我笑:“你快成佛了。”


  “昨晚你先走的吗?”估计他又是被打包运回去的。


  他笑道:“我都不知道自己咋回去的。”


  果然如此。


  胡乱洗漱一下,我泡了碗面放在吧台上,又冲了杯咖啡,选了张唱片轻轻放开,然后坐在三小对面,我们不需要说话,但是假如没有他摆在阳光里看杂志,我定会感到寂寞和焦燥,酒吧窗明几净,让我感到舒适,我喜欢呆在由别人收拾得干干净净的环境里,桌布是新换的,在这样一个静谥的午后听着音乐,细细品尝咖啡的香味,感觉自己就像个高雅的挨踢先生。我完全忘记了那碗方便面,以至于回到住处到处找东西吃的时候才想起它,我给卫生间里的淋浴器通电加温,伴着滚石那些邪恶与野性的东西,洗完了洗衣机里所有的衣物,那台单缸洗衣机是我花六十元在旧货摊上买的,总也用不坏。我忙了整整一下午, 洗澡时还在腻想中跟某人的媳妇狠狠打了一炮,那小子是西区有名的裁缝,他媳妇风姿卓越,碎花长裙盖到脚踝,性感的脚上是精美的凉鞋……我很无奈,寂寞让我变得如此龌龊,不知那些鬼魂看见我的行为会做何感想。


  干完活的心情总是很好,借着这股难得的勤快劲儿我又弄了晚饭,独自狼吞虎咽,床上的手机在响,我几步冲过去拿起来,是东明打来的长途。他现在成都搞什么叫做数码摄像的玩意儿(我听不懂)。他是个艺术家,只不过还没有作品问世,他在电话里让我把以前写的一些破烂儿寄给他,说是要找一些有用的素材,拍个短片(我简直不敢相信)。我们是从小玩大的伙伴,最谈得来的朋友,记得上小学的时候,有天傍晚我正把自己倒挂在蓝球架上想心事,他拿着半个馒头,边嚼边晃到我面前。


  “会劈叉吗?”他漫不经心地问我。


  我倒挂在那儿怔怔地摇了摇头。


  “我姐就会。”他带点儿得意地、像个凯旋的英雄那样嚼着馒头毫不理会我的惊愕。


  东明从没有放弃做为一个人的纯洁和自尊,经过这么多年大都市的磨砺依然本色不变,这让我感到惭愧,他完全不知道我现在成了什么德行,连我自己也没有想到,从前我多老实,在家是乖孩子,在学校是好学生,作文写得呱呱叫,我想不出具体是哪件事让我做出如此大的转变,或许我天性如此,只是蜕变得晚了点。


  我从卧室的床底下拽出一个纸箱(那里面装满了从前闲极无聊写下的破烂儿),就势坐在地上翻看起来。那些尘封已久的岁月之痕与现时的我当然大相径庭,其中有许多游记和笔记,估计东明能感兴趣,便把它们挑出来放在一边。还有许多朋友的信件,我一封一封地查阅着,这些东西忽然间变得异常亲切,触动我久已麻木的神经,就象是无意间嗅到了儿时熟悉的某种花香。有一张发黄的信纸(折得很小)夹在东明的一封信里,我把它拿出来打开一看,是我上高中时写给女生的没敢发出的情书!我惊呀这么古老的东西竟然一直呆在这只纸箱里,我仔细地读起来:


  “夏霁虹:


  你好!我是高二三班的赵云,(紧接着是一大堆肉麻的表白)……你对此可以一笑置之,但此事关系到我的健康,请务必抽出时间考虑一下,我像热锅上的蚂蚁一样等待着你的回信……”


  呜呼!我赶紧掏出打火机,一秒钟也没耽搁就慌忙点着了那张直冒傻气的信纸。然后我又翻出一篇小说习作,写的是一个离家出走的人在大城市混不下去又灰溜溜回来的故事(全是瞎编的),那篇故事曾经让我前妻喜欢得不得了,执意要推荐给她在西宁的万姓朋友,托他送到某个与之有关系的编辑部去碰碰运气,结果碰了一大鼻子灰,人家说那篇稿子让人感觉不到创作,没法改!这压根儿就在我意料之中,前妻难过极了,她总在为帮我走上某种成功之路不遗余力,而我却知道什么事行得通什么事瞎扯蛋,况且我对那种积极向上的人生不感兴趣,她还以为是这个打击令我一蹶不振呢,倒不能说自己没有功利思想,但稿子没被采用也要不了我的命,或许那稿子的确烂到你只消用两根手指掐起来扔掉的地步。实际上,我并不真正喜欢文学,有时甚至对文学很反感,当然这世上也出现过几个能让我这个非文学爱好者激动的作家,所以我偶尔也动动笔,有时候坐上一整天也写不出一个字来,却深信有一本很了不起的书就搁在大脑的某处。我一点儿也不着急,我告诉自己:也许明年,也许后年,也许大后年,也许老后年,反正总有他妈那么一天,在我生命中某个光辉灿烂的早晨,我一觉醒来,发现自己已经是个伟大的作家。


  


  7.


  付海兰让我陪她往花村运俩客人。在红石镇,的哥的姐们天黑以后一个人根本不敢跑长途。我下楼的时候,她的车已经等在路边,乘客是两个小伙,看着不像好东西。


  我问付海兰:“老公不是刚回来吗?怎么不留在家里团聚?”


  “吵架了,”她说。我没再问什么,这对她来说再正常不过了,似乎他老公万里迢迢是忙着赶回来跟她吵架的,还口口声声要对得起老公呢,我看她要是能少发点火,她老公就已经感激不尽了。那两个客人跟大哑巴一样一声不吭,到花村要走一个多小时,他俩一句话也没说,临下车付钱的时候也是一样,把三十块钱递给付海兰,然后离开车消失在夜幕里,真他妈恐怖,一路上我直担心被人用钢丝勒住喉咙,一直把手放在腮边想着被勒住后该如何反应,好像还真没有什么自救方法,于是便想像自己怎样经过痛苦挣扎后变成尸体,怎样被埋进土里等着腐烂,蛆虫在七窍里汹涌滋生,还好身边躺着付海兰,她也被蛆虫攻击得丑陋无比,我们彼此并不孤单……


  回来的路上,我和付海兰话也不多,她还没有从气恼中摆脱出来,我摇开车窗,瞅着外面的夜色。喜欢坐夜车,很舒服,让人感觉目的并不重要。临出门的时候,我还带了盒磁带,是音速青年的精选集,他们的音乐是夜车极品,沉静与狂乱交织的精神之旅,忧伤而神秘。


  车过马家台的时候,山影之外是满天的星斗,让我想起那些星夜兼程的红军的传说,那悠悠逝却的浪漫岁月。我缅怀着古往今来那些曾以各种方式了却一生、让后人无从记忆的生命,感觉历史无处不在,就象我曾经路过六盘山时,烟雨濛濛的山梁对我昭示的静默空灵。可以想像此时汽车孤独地在山路上走着,寂静的山谷里有前人的幽灵在注视着我们,不知多少年以后,我的灵魂又将游荡到此。


  付海兰突然开口说话了:“给你介绍个对象吧。”


  又来了,她可真是个热心肠,可我并不希望她在这种时候说话,我笑了一下,点了根烟。


  “就知道往死里抽烟,”她嘟哝着:“你也真该有个人管管了。”停顿了一下,她又问:“行不行啊?给你介绍个对象。”


  “行啊,”我说:“问问她不结婚可以不?”


  “不结婚谁跟你呀?神经病,跟了你你就要对人家一辈子负责的。”


  我说:“听起来有点儿像搞价,你不是在拉皮条吧?”


  她腾出手来,在我身上狠狠捣了一拳。


  “你真是无药可救了,做人那么自私。”她说:“你会老的,到那时怎么办?”


  “到时候再说吧,要是我照顾不了自己,那别人也不会情愿管我的。”


  她想了一会儿说:“要是碰上真正可以相爱的人也不考虑成家了吗?”


  我突然无话可说,只是盯着路面,一口接一口地抽烟。


  冷静地想,我实在没有资格谈论爱情,那东西太过神圣,跟我也没什么瓜葛,我的生活是一场闹剧,找不到任何目的,也无法判断崇尚自由的人和崇尚爱情的人谁更自私。


  付海兰看了我一眼:“我在问你呢?”


  我叹口气说:“两个人过日子没意思。”


  “你现在这样有意思吗?”她问这话时带着些怜悯。


  “起码没架可吵。”


  “吵架是很正常的嘛,”她说:“再相爱的人也会吵架呀。”


  “那就不要相爱了。”


  她瞪了我一眼,又转回去盯着路面,用几乎听不见的声音说:“拿你没办法。”


  一路上我们再很少说话,从兰州回来的末班车正吭哧吭哧往前赶。


  快到红石镇时,想看看时间,手机不知何时被误压关机了,重新开启,时间显示已经是九点五十,汽车转过老鹰崖,红石镇的灯火已浮现在眼前。我忽然听见了雷声,急忙贴着车窗往天上看,不知什么时候天上的星星都不见了,厚厚的云层悄然铺满了天空,我们刚一进红石镇手机就发疯似地响个不停,是王哥打来的,他问我跑哪儿去了,说给我打电话一直关机,他让我今晚去帮他清一份赌债,说大神经也在,此刻正在他家里等我呢。


  华灯将红石镇的街道照射的如同白昼,两旁的店铺酒楼灯火通明,秋风乍起的街道是慌乱的,第一拨稀稀拉拉的雨点已经落下来。人们在街上往来奔走,没有人知道今晚又将发生什么。


  进到王哥家里时,大神经正在客厅里给他的情况打电话:“喂,是芝芝吗?”


  王哥的老婆在里屋看着儿子做作业,我走进去跟她打过招呼,转回到客厅坐在大神经旁边,今晚他已经喝上听了,没完没了地泡他的骚情电话:“你到底是不是芝芝呀?是芝芝吗?唉呀我想死你了,真的,唉!想得我手脖子直抽筋儿呀。”他舌头都大了,说话慢条斯理的:“芝芝呀,你想我了没有哇?啊?大点声,到底想了没有?你看你,想了你就说出来呗,有什么不好说的?啊?说呀,我就是想亲耳听你说,啊?说吧,说你想我,快点儿说呀!你妈了个大屁眼子!”他破口大骂起来。


  王哥说那三仟块钱赌债是刘龙在四年前欠下的,后来问他要过几次,他都花言巧语拖了下来,今天碰见他再要时,他竟然仗着两个手下对王哥说:“那个账我早走清了,你以后别老缠着我要。”嘿他妈的,我说:“那就走呗,找他算帐去,他是不是还在那儿开旅社?”大神经说:“没错,他每天都睡在那儿,我已经打探好了。”


  “他要是确实拿不出钱来怎么办?”我又问。


  王哥说:“没钱就搬东西,去了再看。”


  “老王,”大神经站了起来:“今天去你俩都不要多说,看我的好了,这个节目我会演呗。走吧。”


  王哥说:“再等一会儿,老三的车就要到了。”


  于是我们坐下来等老三。电视里正演一个时装发布会,那些高个子仙女伴着好听的音乐,面无表情地迈着平稳的猫步,台下的观众神情专注,一种强烈的文化氛围感染着我,我希望自己也在现场,带着我的高尚情操和好几种涵养,坐在台下,假装只对模特身上那些破烂儿感兴趣,我也就成了整台展示会不可或缺的角色,生活由此而变得多姿多彩。时尚是一种群体的默契,就象纪录片里那些艺术家们抽大麻,全都用大姆指和食指捏着,都他妈狗屁。人们的一举一动总带着不自觉的却又挺到位的表演成份,人们的确愿意这么做,我也一样,有些时尚很合我胃口,我无疑也是一个假模假式的伪君子。


  老三来了以后,我们起身下楼,在他的车上我系好鞋带儿。


  外面妖风阵阵,雨始终没有下起来,云层酝酿着更大的阴谋。


  汽车载着我们拐上和平街,一路上看着和平街灯火阑跚的景色,遥想着从前这里还是广阔的麦田时就已是我们的乐园,在这里没有人愿意太出头,狂人遍地都是,我想起那一年王哥给儿子办满月,在尕西木餐馆的大厅里,全红石镇的妖魔鬼怪快他妈的到齐了,那真像是一曲酝酿着火山溶岩的交响乐,高潮来临时餐厅里已打得血光飞溅,幸亏尕西木拼死挡住厨房的门才没有让菜刀也跟着飞出来。


  刘龙承包的旅社是矿务局下属的两排平房,外面有围墙。我们把车停在大门外,大神经让我们先在车上等着,他要进去先侦查一下。过了一会儿,他象个幽灵似的重新出现在门口,得意地冲我们摆了下手。我们让老三在车里把风,然后进到院里悄悄靠近值班室,从窗户看见刘龙跟一个伙计坐在沙发里看电视。王哥和大神经推门而入,我跟进去后随手关好门,然后坐到门口一张桌子上。刘龙站起来刚要说话,王哥过去一拳就把他打得坐在沙发上鼻口穿血。


  刘龙的伙计站起来想走,被大神经拦住:“坐下。”


  那孩子只好又坐回沙发里。


  王哥问刘龙:“你下午什么意思?”


  “我记错了,你别打人行不行?”刘龙用手捂着鼻子说。


  “行,还钱来。”


  大神经从兜里掏出不知哪天从餐馆里揣回的餐巾纸,取出几张递给刘龙,他接过去擦着鼻血对王哥说:“你再给我几天时间,我给你凑够好不好?”


  大神经一个耳光煽过去说现在就要。


  刘龙快哭了:“哎呀你们就宽限几天吧,现在让我到哪儿去找钱?”


  王哥还要再打,被大神经阻止了,大神经把着刘龙的肩膀说:“没钱是不是?钱我们不要了,你留着当住院费,行不行?你表个态。”


  刘龙不回答,大神经使劲摇了他一下:“行不行?说话!”


  “要不这样吧,”刘龙忽然镇定下来对王哥说:“我院子里的摩托你先骑走。”


  王哥说:“我要你的摩托干屁?”


  刘龙说:“不是顶帐,那车我六千买的,只是让你拿去做抵押,我尽快找钱去赎。”


  我叫了王哥一声,他转回来看我,我冲他点头暗示他接受那条件。他转回去问刘龙:“你哪天拿钱来?”


  “反正我尽快呗。”刘龙说。


  王哥想了一下说:“我等你三天,三天一过我卖车,听懂没?”


  刘龙艰难地点了点头:“好吧。”


  于是我和王哥回到老三车上,由大神经骑着战利品开回酒吧。


  


  8.


  街道上仍不时刮起干风,雨却总也下不来。 下车后我直接到街对面的小商店取酒,因为酒吧里没有白酒。今晚算不上什么胜利,但喝场酒永远必要。小商店的老板娘在看电视,她站起来为我推荐了几种新牌子,没有我想要的,于是又去了较远的一家小卖部,老板是个胡茬发白的单身老头,他对我挺好,也很厚道,经常让我赊帐,给我的价格从来都比别人低。他也很关心酒吧的生意,总要过问一下,我每次去买东西,他都要跟我聊一聊。忽然有一天,他转到酒吧里来找我,那是个下午,酒吧里只有我一个人,他问我能不能让他在酒吧看毛片,因为他一辈子也没看过那玩意儿,从来不敢进录像厅。当时我手头没有,便约他后半夜再来,晚上让朋友送来几张碟片,后半夜我等了一阵子,他到底还是没来,其实我可以帮他联系个女孩的,要是他肯提出来的话,他真的很善良,我一点儿也没觉得他打算丢掉晚节有什么不妥。


  那档子事儿,估计他到死也不会再提了,做个老人真是不容易,没人在乎他的心情。


  等我拿着两瓶白酒两盒烟回到酒吧时,他们已经把摩托车弄进里屋,酒吧里莫名其妙地生意很火,座位已经快要坐满,连吧台边的高凳也要坐满了,小乙正帮三小忙活着,气氛很好,刚好与老马里的雷鬼乐相容。老三、大神经和王哥坐在靠墙的一张桌前,小乙已经把茶泡好端上去,阿里巴巴跟两个伙伴领着个小姐也站了一张桌。这家伙还挺有雅兴,我过去跟他的两个伙伴碰了碗啤酒算是相识,又跟那小姐比划了一口,然后回到王哥这里坐下来拧开白酒,填满四个酒碗。老三递过来一支烟,我抽着烟,看着客人们在绚丽的音乐里热烈交谈,心情好到了极点。几个常来的古惑仔和女友们占了两张桌,角落有张桌上坐着两个工人老兄在喝啤酒,另外有张桌上坐着些生面孔。王哥过去给吧台上的小乙和三小也倒了两碗酒。老三把那碗酒跟我们碰着喝完就走了,他还要忙着跑车。旁边桌上那些生面孔是些刚走出学校的年轻人,正是意气风发的好时候,看得出正踌躇满志地要实践自己多年的修行,很注意自己的举止,他们在为其中一个文静的女孩过生日,那是他们的温罄时刻,对我来说仿佛昨日重现,曾经的风华正茂,曾经纯真脆弱的友情,强烈的表现欲,还有那颗等待日后用烦恼填满的心……他们玩的是文雅的游戏,在每个人的鼻尖上抹一点儿奶油,而不是那种丧心病狂的奶油大战,我和贝贝曾参加过他情况的女友的生日派对,结果我那套唯一体面点儿的西装被奶油涂抹得一团糟,女孩们认真地往我们嘴里送那些她们认为好吃的东西,就象喂小狗那样。那天贝贝为了和人家赌前线迪士高的门票,竟然跟在座的一对小情侣比赛接吻,最后贝贝败下阵来,而两个赢家根本没打算停下,他们热吻了总有半个钟头,那小伙子已经憋得满脸通红,正尽力表现出轻柔和规范,我希望他能冒出个鼻涕泡来,那可就更精彩了,说实话我有点儿妒嫉了,不过在当时那是很正常的心态,还可以原谅。


  我和王哥、大神经商量着冬季酒吧取暖的事,我们不想再象以前那样用火炉取暖,而是准备装土暖气,这活小乙就可以干,他是个焊工,王哥喊他过来商量,此时他正在给古惑仔们上啤酒,古惑仔们酒喝得很快,他们不停地做着各种稀奇古怪的游戏,角落的两个老兄啤酒已喝完却还一直坐在那里聊着,我喜欢他们,酒吧本来就该是成年人的场所。


  我们正连喝带聊的时候,忽然进来几个陌生人,径直走向吧台,为首的一个右手揣在怀里,向三小询问着什么。王哥回头只看了一眼便认出他就是下午跟刘龙在一起的人,大神经立刻站起来进到里屋把门关上,我知道他打电话搬兵去了。那伙人开始逐个审视吧台上的客人,他们都是些周围农村的生猛少年,做事不计后果,一般情况下都是认准人出手便捅,他们实际上是红石镇真正没人敢惹的人。那个为首的此时似乎认出了王哥,正朝这边走,王哥站起来等着他,他把脸凑到王哥面前问:“你就是大神经吧?”


  “不是,怎么了?”我看见王哥正有意操桌上的白酒瓶,千钧一发之际,阿里巴巴冲过来扯住那家伙问道:“咋了?你做啥?”


  那小子显然认识阿里巴巴:“喔呦,阿哥你也在吗?”


  我起身站到吧台边,三小在里面俯了下身,吧台里放着许多铁棍,我在等着他递出来,其实我非常担心事情发展到那一步,不管我以前做过什么,这种场面还是让我紧张,阿里巴巴毫不畏惧,因为他曾经比这些人还要凶悍,况且他家族势力很大,地头蛇们不能不考虑这些。我希望他能平息这场战争。此刻阿里巴巴仍抓住那小子的双臂,问他到底想做什么。他说:“阿哥你不要管,我就想看一下谁打了我伙伴。”


  这时大神经手里拎了把斧子出现在里屋门口:“这儿呢,我打的,怎么啦?都冲我来。”


  事情快要失控了,三小已经把铁棍递出来,我和小乙还有王哥人手一根,准备开战。我知道大神经什么事都做得出来,他曾经把亲哥砍进医院,此刻他已经处在癫狂状态,虽然不会主动进攻,但我只祈求谁也不要靠近他。这时那小子带的人开始围向大神经,阿里巴巴的两个伙伴见状纷纷站起来劝架,那些陌生的客人再也经受不了紧张的空气,纷纷逃出酒吧,只有那一帮古惑仔仍旧坐在那里注视着事态的发展。


  那凶猛的孩子见拗不过阿里巴巴,便说:“哎呀阿哥你再不要管啊,我今天一定要把这地方砸掉!”


  阿里巴巴突然放开手,沉下脸用极小的声音问他:“你说了个啥?把这地方砸掉?那你试一下呗。”


  他们开始对峙不下,阿里巴巴的伙伴过来打圆场:“来,都坐下说,哎呀多大个事情啊?”经他们再三劝说,阿里巴巴和那小子终于坐下来。大神经来到吧台边,向三小要了瓶啤酒骤着喝。对方其余的人也都让阿里巴巴的伙伴劝着坐了下来,我看出有两个其实早就想坐下。


  过了一会儿中不溜领两个人进来(大神经给他打电话时他正在附近夜市喝酒),王哥对他使了个眼色,他会意地站到吧台那儿装作跟三小聊天。王哥也不想把事情闹大,示意我们也坐下来,先把家伙遮在暗处。对方的人马也在扩充,一时间酒吧里人进人出,敌我分明。二军领着三个人也进来了,他跟小乙低估了几句,一起把大神经劝到门外。阿里巴巴后来也把那领头的小子和新来的几个人劝到外面,站在离酒吧很远的地方交谈,他们领来的人随即跟出去,蹲在酒吧门口。我出去看了一下,人已经越聚越多,所有人都装作没事的样子小声交谈着,可谁也掩饰不住内心的紧张。仗是打不起来了,外面又是满天星斗。阿里巴巴跟那些人在远处谈了很久,最后他们终于收兵回去了。


  我着实松了口气,如果阿里巴巴不在,今天定是一场血战,而且弄不好会出人命,真他妈万幸。


  古惑仔们又矜持了一会,也结账走人了,对他们来说能坐到最后就算胜利,我知道一旦动起手来他们没准儿也会起来帮忙,他们走后,我们又喝了一阵儿,后来简直闹翻了天。阿里巴巴喝得兴起,让放迪士高,于是我进吧台里给他们打碟,音量几乎推到顶,一时间屋里群魔乱舞,连那些杯子都被震得直颤。阿里巴巴踩碎了一张桌子,他从地上爬起来,蹬着高凳一下子又窜到吧台上,扶着天花板一顿狂扭,下面那些鬼怪什么舞姿都有,一个比一个滑稽,白热化的场面持续着。      


  三小找了个机会对我说:“今天别走了,我再去取瓶小酒,陪我喧一会儿。”


  “你又有钱花了?”我问道。


  “今天下午三个凯踩三个圈,嘻嘻,赢了二十多。”我问他三个凯踩三个圈怎么才赢二十多?他说:“废话,都是哥们儿,你想让我踩多少?”说完就要出去买酒,我看王哥已经喝大,嘴里已开始骂骂咧咧,便对三小说:“等会儿再买吧,别让他喝了。”


  也不知闹到几点,临散伙时,阿里巴巴执意付了酒钱,然后这一票醉鬼全都找被窝去了。三小出去买酒的时候,酒吧里就剩我一个人,我关掉一些灯光,只留两盏射灯,把光线弄得恰到好处,换上布鲁斯,安静地抽了会儿烟,我时刻也忘不了为自己伪造些假环境假氛围,衬托自己心里的角色,似乎我活着就是演戏给自己看。这时那两个工人老兄中的一位又像一股烟一样冒了出来,他是来结账的,可爱的老哥,我诚恳地邀他以后常来,尽管我知道他再也不会来了。三小回来刚把酒倒上,有人从梦园歌舞厅打来电话,我听不出是谁,但听他的口气似乎跟我挺熟,他说那儿有两个小子要跟他找事儿,问我能不能领几个人过去看看。我扯了个谎说自己不在红石镇,把事情推掉,不想再到处给人家出头,其实我算老几,充其量一个装逼犯。很感激他这么看得起我,我还是坐在这里跟三小喝酒比较好,再说我可从来没有跟任何人撂过在红石镇有事找我之类的帮子,我害怕这类电话,一旦有人求救,总得硬着头皮去装鬼,而且必须一装到底,因为我很在意自己在朋友心中树立的形象,在我看来,朋友的尊敬比什么都重要,我把这当做资产去经营,这当然很可笑,可除此之外我无事可做,尽管我怕得要死,可一旦真正动起手来,恐惧自会烟消云散,那是一条奇怪的界限,从恐惧的这一端迈过去,人会变成猛兽,这样下去相当危险,说不上哪天我就他妈立正(牺牲)了,这可不是我想要的结果。事实便是如此,街头有它自己的法则,如果你不是亡命徒,你就该去寻找真正属于自己的生活,而不是在这里瞎混,你的名誉不值一提,根本就是假的。


  我和三小一直喝到将近五点,喧得很投机。期间又扯起体育,更是抑制不住的兴奋,各自神吹着自己当年有多么了不起,我又跟他提起九三年红石杯决赛上我那个卡尼吉亚式入球,他说他当时就在场边看着呢。我们互相吹捧,举杯豪饮,论当今天下英雄,唯伙计与三小尔。


  睡觉时他不停地咬牙,弄得我只好翻来覆去烙大饼,我跟男人挤在一个床上根本就睡不好,本以为今晚喝得多,很快就能入睡,可是四周墙壁上无休无止地回荡着他那可怕的咬牙声,咯吱吱,咯吱吱,恐怖极了。我坐起来,开始考虑是不是该继续留在这儿,真担心他把我嚼着吃了。傻坐了一会儿,我穿好外衣,在拂晓前逃离酒吧。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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