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白山标识广告词征集
长白山标识广告词征集
为进一步提升长白山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展示特色鲜明的长白山形象,更好地宣传推介长白山,长白山管委会定于3月26日至4月26日,面向国内外征集长白山广告词。
一、征集要求
1.广告词要涵盖长白山历史、人文、资源、地理等特征,对长白山形象给予恰当的总体定位。
2.广告词要源于历史、基于现实、紧跟时代、引领发展,要具有独特性、前瞻性、通俗性,特色鲜明,意境高远。
3.广告词具有强烈的感染力、震撼力、号召力、亲和力。
4.广告词要文字精炼,琅琅上口,便于记忆,易于流传。
二、奖项设置
最佳作品(1条):奖金10,000.00元人民币(税金由获奖者自缴);
优秀作品(9条):每条奖金1,000.00元人民币。
三、参与方式
请您将创作的长白山广告词通过以下几种方式发送给我们。
方式1:登录新浪吉林网(www.jlsina.com);
亦可登陆中国长白山网(www.changbaishan.gov.cn);
方式2:发送电子邮件至cbsxc@163.com;
方式3:邮寄信件至吉林省安图县二道镇长白山管委会文化传播中心征集办。邮编:133613(请在信封背面注明“长白山广告词”字样);
咨询电话:0433-5710641, 5710623;
为进一步扩大长白山的知名度和美誉度,提升并展示特色鲜明的长白山形象,更好地向世界宣传推介长白山,长白山管委会定于3月26日至4月26日,面向国内外征集长白山标识。
一、征集时间
征集活动自2009年3月26日起,至2009年4月26日止。
二、征集对象
1.凡全国范围内所有关心、关注、支持长白山标识设计的个人和机构,均可按照本方案参加征集活动。
2.任何参与本次征集活动组织和评选工作的个人和机构,均不具有应征资格。
三、征集方式
通过在全国范围内广泛征集、网上展示、网民投票、专家评审,产生长白山标识(含标准图形、标准字体、标准色彩及标准组合,通用徽标等)。
四、具体要求
1.长白山标识设计应符合以下标准:
①历史文化与现代时尚相结合。标识的设计既要体现长白山深厚的自然、历史、文化底蕴;又要体现出现代特征和时尚气息。
②地域特色与国际潮流相结合。标识设计既要体现长白山地域文化特色,得到本地广大居民认同;又要符合国际标准与规范,反映国际流行趋势,让中外游客容易理解并接受。
③抽象符号与具体形象相结合。标识设计既要以抽象艺术的形式表现,给人以丰富的想象空间;又要吸收长白山的具体形象,使人能够产生对长白山的联想。
④直观美感与实际应用相结合。标识设计应从直观上感受到美的韵味,使人得到审美愉悦;又要方便应用,在各领域、各方面使用时,能够自然协调、和谐相融。
2.长白山标识应充分体现长白山“神圣、神奇、神秘”和“原始、源头、元气”的自然人文特质,应考虑长白山满族、朝鲜族等多民族文化融合特点,自然生态文化等特色,有机地融合长白山所具有的多种特殊元素。
3.《长白山标识设计稿》应包含标识的绘制形象、名称和设计说明,并应符合以下要求:
①标识的绘制形象可以由单幅图稿表现,也可以由不同色彩的多幅图稿组成。
②标识设计在表现形式和技术手段上,适用于平面、立体和电子媒介的传播和再创作。
③标识的绘制形象设计中,应于适当位置尽可能体现长白山名称“CHANGBAI MOUNTAIN”、“Mt. CHANGBAI”或“CBM”。
④标识的绘制形象设计应包括彩色稿和黑白稿(网格图)两种设计标准图稿,分别打印或绘制在A4规格纸张上。
⑤标识的设计说明应有助于评选时评委对作品的理解,其内容是阐述标识的设计思路、理念和含义。应征者应将设计说明打印或用楷书写于A4规格纸张上,说明文字应当字迹清晰、表述完整。设计说明的题目应写明标识的名称。
⑥提交设计方案的同时请提交TIF或JPG格式的电子文件,图片分辨率为300dpi,以A4幅面白底绘制,标识设计尺寸:120mm×120mm,并在电子文件中注明各部分颜色。电子文件发送至cbsxwzx@163.com。
⑦《长白山标识设计稿》中不应出现任何与创作者有关的信息。
五、应征评选办法
1、本次网上征集活动以应征作品为对象进行征集、评选。应征者需首先将作品进行网上提交(TIF或JPG格式,图片文件大小不超过500KB,尺寸不限),在统一时间对作品进行公开展示并进行网上评选,对于网上初选入围的应征作品,主办方将及时通知应征者提交包括《报名表》、《承诺书》和《长白山标识设计稿》在内的三份文件(以信函方式直接提交征集办,作品的电子文件发送至邮箱cbsxwzx@163.com)。网上初选作品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评出10件入围作品,最终由征集方确定1件最佳作品,评选结果将于活动结束后十日内公布。应征的个人或机构可提交多件应征作品,并可提交一份《报名表》,由应征者正确填写并亲笔签署(应征者为机构的,须由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机构公章)。创作者不止一人的,所有创作者必须共同签署。《承诺书》应由创作者亲笔签署(创作者为机构的,须由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机构公章)。
2、其它辅助应征办法:应征作品可当面交付或挂号邮寄的方式送达以下地址:吉林省长白山管委会文化传播中心(征集办),邮政编码:133613,电子邮箱:cbsxwzx@163.com咨询电话:0433-5710623,0433-5710641。
六、奖励办法
1.对确定作为长白山标识的作品(最佳作品),奖励人民币30,000.00元。
2.对另外9件入围作品(优秀作品),每件奖励人民币1000.00元。
3.上述奖金金额指税前金额,获奖者应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缴纳税款,应征机构需开具正式的报销票据。
七、长白山标识应用的主要领域(范围)
重大活动:如长白山管委会举办的重要的会议、节庆、会展、招商、考察等活动。
媒体运营:长白山管委会所办所有媒体的标识,包括采访设备、采访场地等其他衍生品的标识。
公共建筑:如标识性建筑物、历史建筑、标识性城市雕塑、文化馆、科技馆、博物馆、图书馆、展览馆等。
城市窗口:高速公路或过境国道沿线、车站、入城口、便民服务中心、旅游集散中心等。
特色区块:如景点区、特色街区、历史街区、文物保护点、公园、大型商场、超市、广场等。
城市细节:如城市记忆、城市小品、城市客厅、文化碎片等。
公共设施:如道路、桥梁、路标、路灯、霓虹灯、门牌、灯箱、邮箱、书报厅、公共交通等。
城市宣传:如旅游宣传片、宣传册、公益广告等。
公务系统:如公务人员的徽章、名片,公务信封、信纸,公务活动中的纪念品等。
荣誉信用:如荣誉证书、奖状、奖牌、奖杯、奖章、信用证牌等。
行业企业:如行业、企业、产品、品牌的宣传推广。
八、相关声明
1.所有提交至征集办的应征方案,征集办概不退还,应征者应自留底稿,有关知识产权的归属,应根据《承诺书》的相关约定确定。应征作品一经送达,即视为应征者已全部知晓并完全接受了本征集方案。应征文件不符合本方案要求的,应征者可于截止时间之前补正。主办者拥有决定长白山标识的最终权利。
2.因邮寄延误、邮寄丢失或损坏、误寄、邮资不足、失窃或其他非征集办的原因造成应征作品丢失或损坏的,征集办不承担任何责任。
3.应征作品的著作权受中国法律保护。成为长白山标识的作品的一切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对作品的一切平面、立体或电子载体的全部权利)自始即归主办者所有。主办者有权对成为长白山标识的作品进行任何形式的使用、开发、修改、授权、许可或保护。
4.主办者对包括本方案在内的本次征集活动的所有文件保留最终解释权。
5.本次征集活动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注:相关文字和图片资料可登陆中国•长白山网(cbs.jl.gov.cn/)查找下载。
http://www.jlsina.com/2009changbaishanbiaozhi/index.shtml
为进一步提升长白山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展示特色鲜明的长白山形象,更好地宣传推介长白山,长白山管委会定于3月26日至4月26日,面向国内外征集长白山广告词。
一、征集要求
1.广告词要涵盖长白山历史、人文、资源、地理等特征,对长白山形象给予恰当的总体定位。
2.广告词要源于历史、基于现实、紧跟时代、引领发展,要具有独特性、前瞻性、通俗性,特色鲜明,意境高远。
3.广告词具有强烈的感染力、震撼力、号召力、亲和力。
4.广告词要文字精炼,琅琅上口,便于记忆,易于流传。
二、奖项设置
最佳作品(1条):奖金10,000.00元人民币(税金由获奖者自缴);
优秀作品(9条):每条奖金1,000.00元人民币。
三、参与方式
请您将创作的长白山广告词通过以下几种方式发送给我们。
方式1:登录新浪吉林网(www.jlsina.com);
亦可登陆中国长白山网(www.changbaishan.gov.cn);
方式2:发送电子邮件至cbsxc@163.com;
方式3:邮寄信件至吉林省安图县二道镇长白山管委会文化传播中心征集办。邮编:133613(请在信封背面注明“长白山广告词”字样);
咨询电话:0433-5710641, 5710623;
为进一步扩大长白山的知名度和美誉度,提升并展示特色鲜明的长白山形象,更好地向世界宣传推介长白山,长白山管委会定于3月26日至4月26日,面向国内外征集长白山标识。
一、征集时间
征集活动自2009年3月26日起,至2009年4月26日止。
二、征集对象
1.凡全国范围内所有关心、关注、支持长白山标识设计的个人和机构,均可按照本方案参加征集活动。
2.任何参与本次征集活动组织和评选工作的个人和机构,均不具有应征资格。
三、征集方式
通过在全国范围内广泛征集、网上展示、网民投票、专家评审,产生长白山标识(含标准图形、标准字体、标准色彩及标准组合,通用徽标等)。
四、具体要求
1.长白山标识设计应符合以下标准:
①历史文化与现代时尚相结合。标识的设计既要体现长白山深厚的自然、历史、文化底蕴;又要体现出现代特征和时尚气息。
②地域特色与国际潮流相结合。标识设计既要体现长白山地域文化特色,得到本地广大居民认同;又要符合国际标准与规范,反映国际流行趋势,让中外游客容易理解并接受。
③抽象符号与具体形象相结合。标识设计既要以抽象艺术的形式表现,给人以丰富的想象空间;又要吸收长白山的具体形象,使人能够产生对长白山的联想。
④直观美感与实际应用相结合。标识设计应从直观上感受到美的韵味,使人得到审美愉悦;又要方便应用,在各领域、各方面使用时,能够自然协调、和谐相融。
2.长白山标识应充分体现长白山“神圣、神奇、神秘”和“原始、源头、元气”的自然人文特质,应考虑长白山满族、朝鲜族等多民族文化融合特点,自然生态文化等特色,有机地融合长白山所具有的多种特殊元素。
3.《长白山标识设计稿》应包含标识的绘制形象、名称和设计说明,并应符合以下要求:
①标识的绘制形象可以由单幅图稿表现,也可以由不同色彩的多幅图稿组成。
②标识设计在表现形式和技术手段上,适用于平面、立体和电子媒介的传播和再创作。
③标识的绘制形象设计中,应于适当位置尽可能体现长白山名称“CHANGBAI MOUNTAIN”、“Mt. CHANGBAI”或“CBM”。
④标识的绘制形象设计应包括彩色稿和黑白稿(网格图)两种设计标准图稿,分别打印或绘制在A4规格纸张上。
⑤标识的设计说明应有助于评选时评委对作品的理解,其内容是阐述标识的设计思路、理念和含义。应征者应将设计说明打印或用楷书写于A4规格纸张上,说明文字应当字迹清晰、表述完整。设计说明的题目应写明标识的名称。
⑥提交设计方案的同时请提交TIF或JPG格式的电子文件,图片分辨率为300dpi,以A4幅面白底绘制,标识设计尺寸:120mm×120mm,并在电子文件中注明各部分颜色。电子文件发送至cbsxwzx@163.com。
⑦《长白山标识设计稿》中不应出现任何与创作者有关的信息。
五、应征评选办法
1、本次网上征集活动以应征作品为对象进行征集、评选。应征者需首先将作品进行网上提交(TIF或JPG格式,图片文件大小不超过500KB,尺寸不限),在统一时间对作品进行公开展示并进行网上评选,对于网上初选入围的应征作品,主办方将及时通知应征者提交包括《报名表》、《承诺书》和《长白山标识设计稿》在内的三份文件(以信函方式直接提交征集办,作品的电子文件发送至邮箱cbsxwzx@163.com)。网上初选作品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评出10件入围作品,最终由征集方确定1件最佳作品,评选结果将于活动结束后十日内公布。应征的个人或机构可提交多件应征作品,并可提交一份《报名表》,由应征者正确填写并亲笔签署(应征者为机构的,须由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机构公章)。创作者不止一人的,所有创作者必须共同签署。《承诺书》应由创作者亲笔签署(创作者为机构的,须由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机构公章)。
2、其它辅助应征办法:应征作品可当面交付或挂号邮寄的方式送达以下地址:吉林省长白山管委会文化传播中心(征集办),邮政编码:133613,电子邮箱:cbsxwzx@163.com咨询电话:0433-5710623,0433-5710641。
六、奖励办法
1.对确定作为长白山标识的作品(最佳作品),奖励人民币30,000.00元。
2.对另外9件入围作品(优秀作品),每件奖励人民币1000.00元。
3.上述奖金金额指税前金额,获奖者应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缴纳税款,应征机构需开具正式的报销票据。
七、长白山标识应用的主要领域(范围)
重大活动:如长白山管委会举办的重要的会议、节庆、会展、招商、考察等活动。
媒体运营:长白山管委会所办所有媒体的标识,包括采访设备、采访场地等其他衍生品的标识。
公共建筑:如标识性建筑物、历史建筑、标识性城市雕塑、文化馆、科技馆、博物馆、图书馆、展览馆等。
城市窗口:高速公路或过境国道沿线、车站、入城口、便民服务中心、旅游集散中心等。
特色区块:如景点区、特色街区、历史街区、文物保护点、公园、大型商场、超市、广场等。
城市细节:如城市记忆、城市小品、城市客厅、文化碎片等。
公共设施:如道路、桥梁、路标、路灯、霓虹灯、门牌、灯箱、邮箱、书报厅、公共交通等。
城市宣传:如旅游宣传片、宣传册、公益广告等。
公务系统:如公务人员的徽章、名片,公务信封、信纸,公务活动中的纪念品等。
荣誉信用:如荣誉证书、奖状、奖牌、奖杯、奖章、信用证牌等。
行业企业:如行业、企业、产品、品牌的宣传推广。
八、相关声明
1.所有提交至征集办的应征方案,征集办概不退还,应征者应自留底稿,有关知识产权的归属,应根据《承诺书》的相关约定确定。应征作品一经送达,即视为应征者已全部知晓并完全接受了本征集方案。应征文件不符合本方案要求的,应征者可于截止时间之前补正。主办者拥有决定长白山标识的最终权利。
2.因邮寄延误、邮寄丢失或损坏、误寄、邮资不足、失窃或其他非征集办的原因造成应征作品丢失或损坏的,征集办不承担任何责任。
3.应征作品的著作权受中国法律保护。成为长白山标识的作品的一切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对作品的一切平面、立体或电子载体的全部权利)自始即归主办者所有。主办者有权对成为长白山标识的作品进行任何形式的使用、开发、修改、授权、许可或保护。
4.主办者对包括本方案在内的本次征集活动的所有文件保留最终解释权。
5.本次征集活动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注:相关文字和图片资料可登陆中国•长白山网(cbs.jl.gov.cn/)查找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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