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歌剧院标志(LOGO)设计征集启事
广州歌剧院标志(LOGO)设计征集启事
广州市文化局作为广州歌剧院项目业主,经与项目委托人广州市重点公共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研究决定,现委托广州市建筑集团有限公司组织开展广州歌剧院标志(LOGO)设计公开向社会征集的活动。
一、征集内容
广州歌剧院形象识别中的核心形象识别部分,即通常所说的标志(LOGO)的设计方案以及与其密切相关的配套用房的专用字体(包括:中、英文)的设计。广州歌剧院项目具体情况介绍见附件或在网上(http://www.gdgjpm.com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查询。
二、作品要求
1.由应征者提供主推荐设计方案一套(以下称主荐方案),同时也可提供推荐设计草图1-5份作为备选方案。
2.主荐方案由以下几部分组成:
⑴一份核心设计方案;
⑵设计方案的创意说明;
⑶标志(LOGO)在广州歌剧院及其配套用房中的应用拓展;
3.对设计方案作品的规格说明
⑴应征者提供整套主荐方案的全彩色版和黑白版设计图稿;
⑵所有的图稿请打印或绘制在A4规格的纸上;
4.前述彩图或黑白设计图稿不得出现任何与应征设计单位或个人资料相关的信息。
三、必备文件
1.在设计方案提供之时,应征者必须同时提供本启事所附的《承诺书》一份,并由应征者亲自签署。如果设计方案是由若干个应征者共同创作完成的,则由所有参加创作的应征者在《承诺书》中签署(包括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企业,要加盖相关的公章)。
该《承诺书》须明确自接受应征之日起即承诺该作品的著作权不可撤销地属于广州市文化局所有,如该作品涉及剽窃、篡改、复制等侵犯他人著作权的,由应征者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2.本次征集活动的语言:参加本次征集的创意作品,以及任何发送至广州市建筑集团有限公司的信息、信函、通知、申诉、申请等都必须使用中文。
3.应征者提交的设计方案和必备文件必须统一编制成制作完整、设计一致的整体文件(如编成开页小册或折叠手册),该等整体文件应有一个完整的文件索引,标明前述所有文件的先后顺序(以下简称“设计方案”)。
4.应征者须提供相关身份证复印件;如以公司名义应征的须提供单位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
四、提交程序
1.应征者提交的设计方案应包括:符合本规定第二条规定的设计方案和第三条规定的必备文件的全部内容。设计方案应由应征者本人或其授权代表通过当面递交或快递(如:EMS)方式提交到以下地址:
地址:广州市广卫路4号501,邮政编码:510030。
收件单位:广州市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侯先生
联系电话:020-83324359
传真电话:020-83326350转802
2.提交设计方案的最后期限为北京时间2009年3月5日(星期四)上午10:00时(本方法及其附录简称为“交稿截止日期”),以设计方案送达广州市建筑集团有限公司时间及邮戳时间为准。
3.设计方案的电子文档请于递交书面方案时同时递交。
4.所有提交至广州市建筑集团有限公司的设计方案将不予退还。
5.提交的设计方案必须满足如下要求:
⑴设计方案请装在一个大信封中提交,该信封应密封并加盖设计师的印章,并写上以下文字:
①广州歌剧院标志(LOGO)设计征集方案;
②“应征者”(自然人、企业法人、非企业法人、事业单位、其他经济组织的名称、地址、电话号码、传真号码、电子邮件地址);
③收件人:广州市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④备注:本邮件只可由广州市建筑集团有限公司开封。
⑵不可使用可能开封并无重新密封痕迹的自粘信封。
五、方案评审
1.方案评委会由广州市文化局委托广州市建筑集团有限公司组织相关知名专家参加。
2.广州市建筑集团有限公司将根据广州市文化局的要求组织方案评委会对应征者提交的设计方案进行初审和复审。
3.方案评委会将按照评审成绩,推选11位入选设计方案,提交广州市重点公共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广州市文化局审定。
http://www.gdgjpm.com/TD_show.asp?id=168&BigClass=招标公告
广州市文化局作为广州歌剧院项目业主,经与项目委托人广州市重点公共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研究决定,现委托广州市建筑集团有限公司组织开展广州歌剧院标志(LOGO)设计公开向社会征集的活动。
一、征集内容
广州歌剧院形象识别中的核心形象识别部分,即通常所说的标志(LOGO)的设计方案以及与其密切相关的配套用房的专用字体(包括:中、英文)的设计。广州歌剧院项目具体情况介绍见附件或在网上(http://www.gdgjpm.com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查询。
二、作品要求
1.由应征者提供主推荐设计方案一套(以下称主荐方案),同时也可提供推荐设计草图1-5份作为备选方案。
2.主荐方案由以下几部分组成:
⑴一份核心设计方案;
⑵设计方案的创意说明;
⑶标志(LOGO)在广州歌剧院及其配套用房中的应用拓展;
3.对设计方案作品的规格说明
⑴应征者提供整套主荐方案的全彩色版和黑白版设计图稿;
⑵所有的图稿请打印或绘制在A4规格的纸上;
4.前述彩图或黑白设计图稿不得出现任何与应征设计单位或个人资料相关的信息。
三、必备文件
1.在设计方案提供之时,应征者必须同时提供本启事所附的《承诺书》一份,并由应征者亲自签署。如果设计方案是由若干个应征者共同创作完成的,则由所有参加创作的应征者在《承诺书》中签署(包括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企业,要加盖相关的公章)。
该《承诺书》须明确自接受应征之日起即承诺该作品的著作权不可撤销地属于广州市文化局所有,如该作品涉及剽窃、篡改、复制等侵犯他人著作权的,由应征者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2.本次征集活动的语言:参加本次征集的创意作品,以及任何发送至广州市建筑集团有限公司的信息、信函、通知、申诉、申请等都必须使用中文。
3.应征者提交的设计方案和必备文件必须统一编制成制作完整、设计一致的整体文件(如编成开页小册或折叠手册),该等整体文件应有一个完整的文件索引,标明前述所有文件的先后顺序(以下简称“设计方案”)。
4.应征者须提供相关身份证复印件;如以公司名义应征的须提供单位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
四、提交程序
1.应征者提交的设计方案应包括:符合本规定第二条规定的设计方案和第三条规定的必备文件的全部内容。设计方案应由应征者本人或其授权代表通过当面递交或快递(如:EMS)方式提交到以下地址:
地址:广州市广卫路4号501,邮政编码:510030。
收件单位:广州市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侯先生
联系电话:020-83324359
传真电话:020-83326350转802
2.提交设计方案的最后期限为北京时间2009年3月5日(星期四)上午10:00时(本方法及其附录简称为“交稿截止日期”),以设计方案送达广州市建筑集团有限公司时间及邮戳时间为准。
3.设计方案的电子文档请于递交书面方案时同时递交。
4.所有提交至广州市建筑集团有限公司的设计方案将不予退还。
5.提交的设计方案必须满足如下要求:
⑴设计方案请装在一个大信封中提交,该信封应密封并加盖设计师的印章,并写上以下文字:
①广州歌剧院标志(LOGO)设计征集方案;
②“应征者”(自然人、企业法人、非企业法人、事业单位、其他经济组织的名称、地址、电话号码、传真号码、电子邮件地址);
③收件人:广州市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④备注:本邮件只可由广州市建筑集团有限公司开封。
⑵不可使用可能开封并无重新密封痕迹的自粘信封。
五、方案评审
1.方案评委会由广州市文化局委托广州市建筑集团有限公司组织相关知名专家参加。
2.广州市建筑集团有限公司将根据广州市文化局的要求组织方案评委会对应征者提交的设计方案进行初审和复审。
3.方案评委会将按照评审成绩,推选11位入选设计方案,提交广州市重点公共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广州市文化局审定。
http://www.gdgjpm.com/TD_show.asp?id=168&BigClass=招标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