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指山市电视台新台标征集启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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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度4票  浏览13次 【共0条评论】【我要评论 时间:2009年7月23日 16:42
五指山市电视台新台标征集启事

    为充分展示五指山市电视台的时代风采,打造品牌形象,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五指山市电视台台标”设计图案。 
  一、设计要求
  1.充分体现五指山是海南的屋脊、海南中部的明珠及“翡翠山城”独特地域特色和历史文化内涵,突出海南中部的文化教育基地,康体养生福地,旅游度假胜地的战略目标,体现时代特征,突出电视行业特点,符合电视视觉效果。   
    2.台标要求构图简洁、色彩明快、个性鲜明、构思巧妙、寓意深刻,富于艺术想象力,富于时代气息,便于记忆和识别。   
    3.台标必须适用于电视屏幕、采访设备、场地、印刷品、徽章以及电视衍生品的标志。
    4.不违背宪法、著作权法律法规规定,必须是原创作品,杜绝抄袭、雷同,严禁侵犯知识产权,避免商标异义。   
    二、来稿要求:
  1.应征者(无论个人或单位)须认真填写《五指山市电视台台标设计征集表》,并签署《五指山市电视台台标征集活动著作权转让承诺书》,连同作品一并提交。相关表格和文书可直接在五指山市人民政府网(www.wzs.gov.cn)下载,或致电五指山市电视台办公室室索取,联系人:文芳、周夕虹,电话:0898—86622952。
  2.来稿要求电脑制作电子图片或相片纸打印图片(JPG格式,A4纸张尺寸)。一经选定,要求作者提供原始工程文件。
  3.稿件要简洁大方、整洁清晰、色彩鲜明。
  4.设计图案规格统一为10cm×10cm,以A4纸绘制打印,并注明标准色。
  5.来稿应另附500字以内的设计理念及创意说明。以A4纸统一打印规格。
  三、作品投递
  1.来稿请寄往:    地址:五指山市广播电视台办公室“台标征集组”收 邮编:572200 联系人:文芳、周夕虹,电话:0898—86622952。
  2.来信请在信封左上角注明“征集稿件”字样。
  3.报名参与的相关表格及文书可通过五指山市政府网(www.wzs.gov.cn)下载,请认真填写后附带应征作品一并寄出。
  四、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09年8月20日止。
  五、评选奖励办法:
  1.五指山市电视台将组成专家评审组对应征作品进行初步评审,从中选出3件入围作品,并适时通过网站及多种媒体向社会公布,公开接受市民及网民评选。最终,在综合专家评审组意见和市民投票结果的基础上,确定中选作品,并择时向社会公布。
  2.最终被采用的台标设计者将获得奖金1000元,另2件入围作品设计者可获得300元的奖励。自行承担应交纳的税款。
  3.五指山市电视台向入选前3名的创作设计者颁发荣誉证书。
  六、说明:
  1.来稿一律不退,请自留底稿。未被最终采用的来稿作者可自行处置。
  2.被最终采用的台标,其所有权、修改、使用、署名、复制、发行、展览、放映、网络转播、改编权等所有著作权均归五指山市电视台,由五指山市电视台按有关法规申报知识产权。设计者不得再在其他任何地方使用。
  3.凡涉及抄袭、借用等违宪、违法、违背公序良俗、民族歧视及违背国际公约等侵权行为,均由投稿者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4.本次征集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五指山市电视台。
  5.承诺人的《五指山市电视台台标征集活动著作权转让承诺书》是转让著作权及使用权的书面授权。
  6.征集活动的相关文字或图片资料,如五指山市情介绍等,可登录五指山市人民政府网站(www.wzs.gov.cn)查询。 

http://www.wzs.gov.cn/news_list.asp?sid=4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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