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位置:天山云海综合信息港 >> 资讯 >> 生活世态 >> 详细内容 在线投稿

深圳:男妓勒索偷欢妇100万,以性交影带要胁

排行榜 收藏 打印 发给朋友 举报 来源: 网络转载   发布者:社会编辑
热度124票  浏览330次 【共0条评论】【我要评论 时间:2008年11月18日 14:15
育有一对成年子女的51岁时装公司老板娘,背夫偷汉,去年于深圳夜总会结识比自己年轻29岁的湖南男妓,先后给他5万元报酬,但男妓仍「狮子开大口」要求她送物业,为她所拒,男妓却以性交录影带勒索她100万元,昨日在区院认罪,法官押后至本周五判刑。

皮肤黝黑的湖南籍被告彭俊(22岁),身穿白色反领T恤出庭,打扮与一般同龄年轻人无异,昨日应讯时掉下男儿泪,在犯人栏里不时饮泣。他承认于今年5月13日至25日期间,勒索X女士(51岁)100万元。

深圳大富豪结识定期性交共付5万

案情指出,两人于去年9月在深圳大富豪夜总会结识,此后定期发生性行为,X不时赠予被告金钱,前后总数约5万元。今年5月,被告要求X在内地购买物业给他,为对方所拒绝,双方因此事多番争执,关系转趋恶劣,X最后选择离开被告。

事主拒就范向丈夫坦白后报警

案情续指出,被告此后仍苦缠X,甚至致电对方要求见面,但遭X拒绝。被告遂定下今年5月20日的限期,要求X交出100万元,否则会「爆大镬」,向X的丈夫披露两人的关系。X遂主动向丈夫和盘托出事件,经营时装公司的丈夫原谅了她。被告及后速递两人的性交录影带给X,X立即通知丈夫及报警。今年5月25 日,被告亲自摸上X位于元朗的工作地点,与X的丈夫大吵一场,有人报警,警方拘捕被告。

辩方昨求情时指出,被告来自农村家庭,农作物因水患失收,身为家中长子的他只好离乡别井,到深圳打工帮补家计。辩方指出,被告当时与X关系破裂,才会干犯此案,但当中并没有使用暴力。
TAG: 勒索 男妓 敲诈 深圳 性爱
搜索
顶:5 踩:8
对本文中的事件或人物打分:
当前平均分:-0.27 (33次打分)
对本篇资讯内容的质量打分:
当前平均分:-0.22 (37次打分)
【已经有41人表态】
5票
感动
2票
震惊
3票
3票
路过
5票
高兴
7票
同情
6票
难过
4票
无聊
4票
愤怒
2票
搞笑
上一篇 下一篇
发表评论
换一张

网友评论仅供网友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本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查看全部回复【已有0位网友发表了看法】

网络资源

声明:本站所有新闻信息均为网络转载,但不表示本站同意其观点及说法!如有任何问题请联系被转载方并通知本站屏蔽该新闻,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