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优秀剧本征集启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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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度5票  浏览93次 【共0条评论】【我要评论 时间:2008年5月08日 13:25
湖北省优秀剧本征集启事

为迎接改革开放30周年和新中国成立60周年,湖北省文化厅决定集中推出一批精品力作,特别是现实题材优秀作品,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推动湖北文艺事业持续繁荣发展,现面向全国为全省专业艺术院团征集优秀剧本。

    一、剧本要求

    1.具有成为舞台艺术优秀作品的良好基础,鼓励讴歌改革开放30周年和新中国成立60周年社会主义建设伟大实践和成就的内容。

    2.题材不限。鼓励立足于湖北历史人文资源进行创作的历史题材作品和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具有浓郁的社会生活气息,表现改革开放30年来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火热生活和人们精神面貌巨大变化的现实题材作品。

    3.注意舞台艺术表现形式,适宜京剧、楚剧、汉剧、黄梅戏、花鼓戏、豫剧等剧种进行二度创作。

    二、评审奖励

    1.本次征集的剧本将组织国内权威专家进行评审,公证处公证。

    2.本次剧本征集活动设一等奖1名,奖金10万元;二等奖2名,奖金各6万元;三等奖3名,奖金各3万元;提名奖若干,奖金各5000元。奖金个人所得税自理。主办单位可根据剧本情况,对评奖等级、名额作出增加或空缺的决定。

    3.评奖结果将在省内外相关媒体及湖北省文化厅网站www.hbwh.gov.cn上公布。

    4.所有征集作品不退稿,请自留底稿。

    三、征集时间

    本次征集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08年8月31日结束。

    四、版权要求

    1.应征作品应有无可争议的著作权,符合国家关于版权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2.获奖作品版权归主办单位所有,作品修改、投排、演出和传播等由湖北省文化厅自主安排。剧本作者享有署名权和剧目获奖之后的剧作者受益权。

    3.获奖作品如有单位排演,剧本作者须根据排演的需要对剧本进行修改。

    五、投稿方式

    征稿为打印稿邮寄方式(仿宋体、四号字、A4纸打印,一式5份),邮寄时请注明“剧本征集”,并另发送应征剧本的电子邮件一份。

    邮寄地址:武汉市东湖路167号,湖北省文化厅艺术处

    邮政编码:430077

    联系人: 田松  13871200472

    联系电话:027—68892322

    电子信箱:ysc514@126.com

    湖北省文化厅
    2008年5月6日


http://www.ccdy.cn/pubnews/480907/20080506/54073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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