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义旅游局摄影大赛
武义旅游局摄影大赛
一、 活动 背景
1、 活动 目的
武义——素有“温泉名城”的美称。随着旅游业成为战略支柱产品,武义旅游资源成为了旅游爱好者摄影、温泉、休闲的绝佳圣地。2010年的摄影大赛主要是通过同程旅游网直客平台及各大网络平台软文等宣传和报道,举办2010年武义县首届旅游摄影大赛。此次摄影大赛,贯穿全年,通过多方位,多视角的摄影主题,让更多来武义旅游和即将来武义旅游的客人参与到摄影大赛中来,享受到参与的乐趣。此次摄影大赛志在打造大众化的参与性,让来玩的人留下美好的回忆,让没来玩的人,充满无限的期待!另外,通过媒体渠道的宣传,在奖项设计上吸引参赛者眼球,通过大赛,扩大“温泉名城”的知名度,并把这个 活动 办成武义的一个持续性、特色性的 活动 。
2、 活动 主题
本次大赛主题为:你眼中的世界——全国首届武义旅游网络摄影大赛
活动 口号:最美瞬间,闪亮武义
以武义风情为主题,全面反映武义独特的自然景观和人文景观的作品。重点突出温泉名城,养生天堂的旅游品牌,设置专题版块:温泉养生、运动养生、山水养生、国药养生、茶饮养生、风情养生、文化养生等等
二、 活动 时间
2010年5月10日至2010年12月31日
(1)2010年5月10日—2010年9月30日 海选阶段
(2)2010年10月1日—2010年10月20日 复赛阶段
(3)2010年10月20日—2010年11月10日 评选 阶段
(4)2010年11月10日—2010年12月31日 后期宣传阶段
三、参赛方式
1、参赛对象:全国各省(市、自治区)、港澳台及海外各地专业摄影家和摄影爱好者。
2、参赛方式:
本次 活动 采取普通邮寄和网络上传两种方式,可自行选择其一或两者同时参与,普通邮寄的时间从通知之日起至2010年10月20日,网络上传从5月10日至2010年9月30日是海选阶段,由网友凭得票数选出300幅作品进入复赛,再从10月1日至20日由网友再次投票筛选出100幅作品与普通邮寄作品共同交由专家评委进行打分,于11月10日前评出一、二、三等奖,而最佳网络人气奖则直接由网友投票选出。全部获奖作品将通过网络、平面媒体及摄影展的形式进行后期宣传。
方式一:网络上传。网友点击同程网 www.17u.com 或 www.17u.net 登陆网络摄影大赛专区,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上传作品请务必注明参赛类型、标题、拍摄时间、拍摄地点、作者姓名、作品名称、联系电话、通信地址及邮编等。具体如下:
1.采用网上投稿方式,由作品作者自行在本次大赛的专题页面上传投稿,本摄影大赛不接受代理投稿
2.请参赛者登陆同程旅游网( www.17u.com )填写姓名,作品名称等必要事项并上传参赛作品,中途可更换作品。
3.提交的参赛作品必须以参赛主题为参考拍摄,作品为参赛者本人原创,黑白、彩色不限。否则视为无效作品。
4.参赛作品可以通过软件在不改变作品原貌的前提下,做必要的后期处理,但不可进行合成等手法改变作品原貌。
5.在线提交参赛作品后,系统将提示上传成功信息, 活动 工作人员将初步审核作品,符合参赛要求的作品将放置于 活动 网站的作品展示页中,与本次大赛无关或不符合本规程要求的照片将被删除。请参赛选手根据主题上传作品。
6.所有访问大赛网站的用户均可参与投票,以每幅作品为单位,每个IP和ID每天为参赛任一作品只能投五票。
方式二:邮寄照片。自发通知之日起至2010年10月20日止,外地来稿以邮戳日期为准。
邮寄地址:武义县解放中街72号武义县文化馆。
邮编:321200 电话:0579-7625397 13967968378
联系人:徐新荣 QQ:6017327
四、注意事项
1.参赛者填报信息和提交参赛作品之行为,应视为该参赛者充分理解本规程之内容,并承诺接受本规程约束。
2.本 活动 的上传照片应为单幅照片或组图(组图只计算为一个参赛作品)。
3.参赛照片须为本人独立完成的作品,不得抄袭、拷贝、仿冒。评审后被检举参赛作品不符合本规程要求的,经主办方查证属实者,取消获奖资格,取消之奖项不再替补。如已领取奖项者,主办方有权追回原奖项。
4.参赛者同意主办方在获奖公告、作品集、作品展、广告等中公布和使用参赛作品、作者姓名和其他必要信息。
5.获奖者同意主办方有权不限次数地将其获奖作品以任何方式应用于网站、图片展、印刷、宣传用广告物等商业用途以及非商业用途,并不另行支付报酬;以上权利不受地域限制。
6.所有参赛者上传的照片和文字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违背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以及道德标准之内容,不得上传具有色情、暴力等不健康内容的照片和文字,一经发现,主办方将不予上传并有权提交公安机关处理。
7.主办方对此次摄影大赛参赛者提交的个人信息将仅在处理本 活动 相关事宜的必要范围内使用。一下情形外,主办方在没有取得参赛者同意的前提下,不会向第三人公开、提供相关个人信息。
8.获奖者因获奖发生的个人所得税将由个人承担。
9、肖像权和著作权的问题
(1).参赛者需拥有参赛照片中所包含人物的肖像使用权以及照片的著作权,同时须保证上传的照片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其他合法权益。
(2).主办方任何时候接到包括有关照片肖像权、著作权等相关投诉的,或者发现投稿作品包含前条规定反内容时,将立即删除相关照片并把相关投诉转送至上传人,由上传人自行解决相关投诉并承担费用和相应法律追述。
(3).因参赛照片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等情形使主办方遭受损失的,主办方有权要求上传人承担损害赔偿的责任,大赛组办方不承担相关责任。
五、评比规则
A: 评选 由网友全程参与, 评选 结果由网友及评委组共同决定。
B:投票规则:每个IP地址每天对单个作品限投5票
六、评委组织机构:
名誉主任:阎寿根(金华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江跃进(中共武义县委书记)
主 任:蔡 洪(中共武义县委副书记、 武义县人民政府县长) 吴品禾(浙江省摄影家协会主席)
副 主 任:邓小章(武义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厉新华(浙江省摄影家协会副主席)
成 员:周润三(浙江省摄影家协会秘书长) 包宏斌(武义县人民政府办室主任) 胡旭东(武义县风景旅游管理局局长) 吴志祥(同程网创始人兼CEO)
办公室组长:蒋 樱(武义县风景旅游管理局副局长) 袁剡武(武义县摄影家协会主席) 徐志卫(同程网运营总监)
办公室副组长:王群、朱时兴、郑建华、郎一刚、涂学文、吴维康、徐新荣、徐吉华
七、奖项设置
一等奖2名(奖金各10000元)
二等奖6名(奖金各4000元)
三等奖15名(奖金各1500元)
入选奖100名(奖金各300元)
最佳网络人气奖10名(奖金各200元)
创新奖若干名(奖励发现武义未开发的新景点的摄影作品奖金各200元)
八、奖品公布和颁奖
A:由评委组最后公布获奖名单及在网站上进行公布
B:由景区组织摄影大赛闭幕总结颁奖 活动
http://www.17u.com/special/2010wuyi/
一、 活动 背景
1、 活动 目的
武义——素有“温泉名城”的美称。随着旅游业成为战略支柱产品,武义旅游资源成为了旅游爱好者摄影、温泉、休闲的绝佳圣地。2010年的摄影大赛主要是通过同程旅游网直客平台及各大网络平台软文等宣传和报道,举办2010年武义县首届旅游摄影大赛。此次摄影大赛,贯穿全年,通过多方位,多视角的摄影主题,让更多来武义旅游和即将来武义旅游的客人参与到摄影大赛中来,享受到参与的乐趣。此次摄影大赛志在打造大众化的参与性,让来玩的人留下美好的回忆,让没来玩的人,充满无限的期待!另外,通过媒体渠道的宣传,在奖项设计上吸引参赛者眼球,通过大赛,扩大“温泉名城”的知名度,并把这个 活动 办成武义的一个持续性、特色性的 活动 。
2、 活动 主题
本次大赛主题为:你眼中的世界——全国首届武义旅游网络摄影大赛
活动 口号:最美瞬间,闪亮武义
以武义风情为主题,全面反映武义独特的自然景观和人文景观的作品。重点突出温泉名城,养生天堂的旅游品牌,设置专题版块:温泉养生、运动养生、山水养生、国药养生、茶饮养生、风情养生、文化养生等等
二、 活动 时间
2010年5月10日至2010年12月31日
(1)2010年5月10日—2010年9月30日 海选阶段
(2)2010年10月1日—2010年10月20日 复赛阶段
(3)2010年10月20日—2010年11月10日 评选 阶段
(4)2010年11月10日—2010年12月31日 后期宣传阶段
三、参赛方式
1、参赛对象:全国各省(市、自治区)、港澳台及海外各地专业摄影家和摄影爱好者。
2、参赛方式:
本次 活动 采取普通邮寄和网络上传两种方式,可自行选择其一或两者同时参与,普通邮寄的时间从通知之日起至2010年10月20日,网络上传从5月10日至2010年9月30日是海选阶段,由网友凭得票数选出300幅作品进入复赛,再从10月1日至20日由网友再次投票筛选出100幅作品与普通邮寄作品共同交由专家评委进行打分,于11月10日前评出一、二、三等奖,而最佳网络人气奖则直接由网友投票选出。全部获奖作品将通过网络、平面媒体及摄影展的形式进行后期宣传。
方式一:网络上传。网友点击同程网 www.17u.com 或 www.17u.net 登陆网络摄影大赛专区,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上传作品请务必注明参赛类型、标题、拍摄时间、拍摄地点、作者姓名、作品名称、联系电话、通信地址及邮编等。具体如下:
1.采用网上投稿方式,由作品作者自行在本次大赛的专题页面上传投稿,本摄影大赛不接受代理投稿
2.请参赛者登陆同程旅游网( www.17u.com )填写姓名,作品名称等必要事项并上传参赛作品,中途可更换作品。
3.提交的参赛作品必须以参赛主题为参考拍摄,作品为参赛者本人原创,黑白、彩色不限。否则视为无效作品。
4.参赛作品可以通过软件在不改变作品原貌的前提下,做必要的后期处理,但不可进行合成等手法改变作品原貌。
5.在线提交参赛作品后,系统将提示上传成功信息, 活动 工作人员将初步审核作品,符合参赛要求的作品将放置于 活动 网站的作品展示页中,与本次大赛无关或不符合本规程要求的照片将被删除。请参赛选手根据主题上传作品。
6.所有访问大赛网站的用户均可参与投票,以每幅作品为单位,每个IP和ID每天为参赛任一作品只能投五票。
方式二:邮寄照片。自发通知之日起至2010年10月20日止,外地来稿以邮戳日期为准。
邮寄地址:武义县解放中街72号武义县文化馆。
邮编:321200 电话:0579-7625397 13967968378
联系人:徐新荣 QQ:6017327
四、注意事项
1.参赛者填报信息和提交参赛作品之行为,应视为该参赛者充分理解本规程之内容,并承诺接受本规程约束。
2.本 活动 的上传照片应为单幅照片或组图(组图只计算为一个参赛作品)。
3.参赛照片须为本人独立完成的作品,不得抄袭、拷贝、仿冒。评审后被检举参赛作品不符合本规程要求的,经主办方查证属实者,取消获奖资格,取消之奖项不再替补。如已领取奖项者,主办方有权追回原奖项。
4.参赛者同意主办方在获奖公告、作品集、作品展、广告等中公布和使用参赛作品、作者姓名和其他必要信息。
5.获奖者同意主办方有权不限次数地将其获奖作品以任何方式应用于网站、图片展、印刷、宣传用广告物等商业用途以及非商业用途,并不另行支付报酬;以上权利不受地域限制。
6.所有参赛者上传的照片和文字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违背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以及道德标准之内容,不得上传具有色情、暴力等不健康内容的照片和文字,一经发现,主办方将不予上传并有权提交公安机关处理。
7.主办方对此次摄影大赛参赛者提交的个人信息将仅在处理本 活动 相关事宜的必要范围内使用。一下情形外,主办方在没有取得参赛者同意的前提下,不会向第三人公开、提供相关个人信息。
8.获奖者因获奖发生的个人所得税将由个人承担。
9、肖像权和著作权的问题
(1).参赛者需拥有参赛照片中所包含人物的肖像使用权以及照片的著作权,同时须保证上传的照片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其他合法权益。
(2).主办方任何时候接到包括有关照片肖像权、著作权等相关投诉的,或者发现投稿作品包含前条规定反内容时,将立即删除相关照片并把相关投诉转送至上传人,由上传人自行解决相关投诉并承担费用和相应法律追述。
(3).因参赛照片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等情形使主办方遭受损失的,主办方有权要求上传人承担损害赔偿的责任,大赛组办方不承担相关责任。
五、评比规则
A: 评选 由网友全程参与, 评选 结果由网友及评委组共同决定。
B:投票规则:每个IP地址每天对单个作品限投5票
六、评委组织机构:
名誉主任:阎寿根(金华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江跃进(中共武义县委书记)
主 任:蔡 洪(中共武义县委副书记、 武义县人民政府县长) 吴品禾(浙江省摄影家协会主席)
副 主 任:邓小章(武义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厉新华(浙江省摄影家协会副主席)
成 员:周润三(浙江省摄影家协会秘书长) 包宏斌(武义县人民政府办室主任) 胡旭东(武义县风景旅游管理局局长) 吴志祥(同程网创始人兼CEO)
办公室组长:蒋 樱(武义县风景旅游管理局副局长) 袁剡武(武义县摄影家协会主席) 徐志卫(同程网运营总监)
办公室副组长:王群、朱时兴、郑建华、郎一刚、涂学文、吴维康、徐新荣、徐吉华
七、奖项设置
一等奖2名(奖金各10000元)
二等奖6名(奖金各4000元)
三等奖15名(奖金各1500元)
入选奖100名(奖金各300元)
最佳网络人气奖10名(奖金各200元)
创新奖若干名(奖励发现武义未开发的新景点的摄影作品奖金各200元)
八、奖品公布和颁奖
A:由评委组最后公布获奖名单及在网站上进行公布
B:由景区组织摄影大赛闭幕总结颁奖 活动
http://www.17u.com/special/2010wuy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