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讯:南京副教授组织换妻,被判聚众淫乱罪获判3年半
记者今日从南京秦淮区法院获悉,南京副教授组织换妻宣判,马尧海等22人以聚众淫乱罪被追究其刑事责任。马尧海对自己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和违法性始终缺乏清醒的认识,被从重处罚,获刑3年6个月;其它人由于认罪态度较好,被判缓刑到3年6个月不等刑法。据了解,他们成为了20年来第一批因为“聚众淫乱罪”获实刑的人。
2007年夏天至2009年8月间,22名被告人通过网络结识之后,结伙先后在南京秦淮区、鼓楼区、玄武区等处,先后35次聚集多人进行淫乱活动。 2009年8月17日,秦淮公安分局的警员发动了一次突袭,在一家连锁酒店的房间里当场抓获5名参与“换妻”的网民,随后又牵出17人。这些人中,年龄最小者为1983年出生,年龄最大的则是53岁的马尧海。
据悉,今日的宣判进行了半小时,法官当庭宣读了判决结果。
资料图:4月7日,副教授马某进入法庭前接受多家媒体记者采访。
南京某大学副教授马尧海等22人“聚众淫乱案”,20日上午,在南京秦淮区法院进行了公开宣判。马尧海等22人以聚众淫乱罪被追究其刑事责任。马尧海对自己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和违法性始终缺乏清醒的认识,被从重处罚,获刑3年6个月。其它人由于认罪态度较好,被判缓刑到3年6个月不等刑罚。据了解,他们成为了20年来第一批因为“聚众淫乱罪”获实刑的人。
2009年8月17日,秦淮公安分局在一家连锁酒店的房间里将5名参与“换妻”的网民抓获,随后又牵出17人。这些人中,年龄最小者为 1983年出生,年龄最大的则是53岁的马尧海,顶着“大学教授”的头衔,又是“换妻”游戏中的组织者,他被列为22名被告人之首。
4月7日至8日,南京市秦淮区法院对马尧海等人“聚众淫乱”案进行了不公开审理。22人的被告阵容,创造了1997年修订刑法13年以来,以“聚众淫乱”罪名起诉的最高纪录。
在两天的庭审中,除马尧海外,其余21名被告均表示认罪,其辩护人也都作了有罪辩护。马尧海的辩护人与检方就“聚众淫乱”的罪与非罪展开了辩论。马尧海的辩护人对其进行了无罪辩护。马尧海也高调的对外宣称“自己无罪”。
今日的宣判进行了半小时,法官当庭宣读了判决结果:马尧海等22名被告人的行为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一条的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以聚众淫乱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新闻回顾 南京一副教授组织"换妻"被诉聚众淫乱
南京某大学原副教授马尧春因爱好“换妻游戏”,以“聚众淫乱罪”遭到南京市秦淮区检察院的公诉,庭审将于4月7日开始,马面临最高5年有期徒刑的指控。
副教授"换妻"案开审 22名被告中仅两对夫妻
南京某大学原副教授马某等22人“聚众淫乱案”,昨日上午在南京市秦淮区法院不公开开庭审理。此案被告人自称为“夫妻旅游交友”,但根据检方提供的资料,22人中仅有两对夫妻。
"换妻"副教授:我有权支配自己身体
4月7日上午9时,备受关注的南京一副教授组织“换妻案”将在南京秦淮区法院开庭审理。检方指控,22名多次参与换偶活动的男女犯有“聚众淫乱罪”。法院不公开审理此案,理由是案情涉及当事人的隐私,整个庭审过程或将持续两天。
“公民的性倾向、性方式,不管是一对一还是一对多,喜欢什么花样,都是私人生活,公权力不能干涉。”
——中国第一位研究性的女社会学家李银河
日前,南京某高校副教授王宏高因参与换偶活动被以涉嫌聚众淫乱罪起诉。3月23日,学者李银河在博客上以“谁来保护王教授的性权利”为题撰文近千字为王教授“喊冤”,李认为,换偶活动是公民中极少数人喜爱的性活动方式,虽然违反习俗,但这并非犯罪,呼吁希望大家发出自己的声音,坚决反对和阻止对王教授的有罪判决。
教授参与18起“换妻”活动
据媒体报道,王宏高副教授建立换偶QQ群,并让很多网友去他家“活动”。QQ群人员最多时达到190多名。近日,王宏高等22名犯罪嫌疑人以涉嫌聚众淫乱罪被秦淮区检察院起诉到秦淮区法院。检方查明,王宏高、吴月夫妻等22人总共参与了35起聚集活动,其中王宏高就组织或参加了18起。
“仅违反习俗并不是犯罪”
“我原来以为这二十多年已经没有再依据聚众淫乱罪判刑的案例,看来我太乐观了。”3月23日上午,李银河通过微博、博客等方式就此事发表了看法,李认为,这个案件的关键要素是,它没有伤害任何人。换偶活动是公民中极少数人喜爱的性活动方式,它的确违反习俗,绝大多数人不但不会去参与,也根本不赞成这种做法。但是,仅仅违反习俗并不是犯罪。
违反习俗的人的行为只要没有伤害到别人,就是他的权利。这一权利不应当以违反道德或违反习俗的名义被剥夺。
而当事人王教授的观点似乎与李银河不谋而合:“‘同好游戏’任重而道远,你们说这是淫乱根本就不对。我们宣传的都是健康的性知识,这本是值得提倡的……”
新闻链接
李银河建议取消聚众淫乱罪
作为中国第一位研究性的女社会学家,李银河一贯提倡“性权利”,并在今年“两会”期间将“取消聚众淫乱罪”的建议委托一名人大委员和一名政协委员送交“两会”。
李银河认为,聚众淫乱罪作为一项罪名是很可悲的。在上世纪50年代到80年代,它被大量使用,错误地宣判了很多人;而上世纪90年代以后,它又被束之高阁,再也没被使用过,导致有法不依。
网友声音
网友“SK”:李银河破坏了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将人们引向沉溺性的罪恶深渊,是在博取大众眼球。
网友“一瓢浊酒”:我不想说什么毒化社会风气之类的话,我只是想,如果真的把那样的行为仅仅归结为一种生活方式,而不加以限制,会有多少家庭有可能遭到破坏?有多少人家的女儿被引入迷途?
新闻资料
什么是聚众淫乱罪?
聚众淫乱罪,是指公然藐视国家法纪和社会公德,聚集男女多人集体进行淫乱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一条规定,聚众进行淫乱活动的,对首要分子或者多次参加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记者 周清树
您是如何看待聚众淫乱罪的?对李银河的观点您持怎样的看法?对王教授一案您有何话说?欢迎发表您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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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回放
教授成为“换妻”论坛版主
出生于1957年的王宏高是南京某大学的副教授,曾经历过两段失败的婚姻。如今,儿子跟着前妻,他则和患有老年痴呆症的母亲住在学校公寓里。
上网时,王宏高发现了一些夫妻交友、介绍性知识的网站,“换妻”、“同好”等观点让他眼前一亮。于是,他经常泡论坛,还成为多家论坛的版主。
一次偶然的机会,王宏高被一名网友拉进了一个名为“换妻游戏”的QQ群。
检方查明,2007年夏天至2009年8月间,王宏高和吴月夫妻等22人通过网络结识之后,结伙先后在本市秦淮区、鼓楼区、玄武区等处聚集多人进行淫乱活动,其中王宏高就组织或参加了18起。
2007年夏天至2009年8月间,22名被告人通过网络结识之后,结伙先后在南京秦淮区、鼓楼区、玄武区等处,先后35次聚集多人进行淫乱活动。 2009年8月17日,秦淮公安分局的警员发动了一次突袭,在一家连锁酒店的房间里当场抓获5名参与“换妻”的网民,随后又牵出17人。这些人中,年龄最小者为1983年出生,年龄最大的则是53岁的马尧海。
据悉,今日的宣判进行了半小时,法官当庭宣读了判决结果。
资料图:4月7日,副教授马某进入法庭前接受多家媒体记者采访。
南京某大学副教授马尧海等22人“聚众淫乱案”,20日上午,在南京秦淮区法院进行了公开宣判。马尧海等22人以聚众淫乱罪被追究其刑事责任。马尧海对自己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和违法性始终缺乏清醒的认识,被从重处罚,获刑3年6个月。其它人由于认罪态度较好,被判缓刑到3年6个月不等刑罚。据了解,他们成为了20年来第一批因为“聚众淫乱罪”获实刑的人。
2009年8月17日,秦淮公安分局在一家连锁酒店的房间里将5名参与“换妻”的网民抓获,随后又牵出17人。这些人中,年龄最小者为 1983年出生,年龄最大的则是53岁的马尧海,顶着“大学教授”的头衔,又是“换妻”游戏中的组织者,他被列为22名被告人之首。
4月7日至8日,南京市秦淮区法院对马尧海等人“聚众淫乱”案进行了不公开审理。22人的被告阵容,创造了1997年修订刑法13年以来,以“聚众淫乱”罪名起诉的最高纪录。
在两天的庭审中,除马尧海外,其余21名被告均表示认罪,其辩护人也都作了有罪辩护。马尧海的辩护人与检方就“聚众淫乱”的罪与非罪展开了辩论。马尧海的辩护人对其进行了无罪辩护。马尧海也高调的对外宣称“自己无罪”。
今日的宣判进行了半小时,法官当庭宣读了判决结果:马尧海等22名被告人的行为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一条的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以聚众淫乱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新闻回顾 南京一副教授组织"换妻"被诉聚众淫乱
南京某大学原副教授马尧春因爱好“换妻游戏”,以“聚众淫乱罪”遭到南京市秦淮区检察院的公诉,庭审将于4月7日开始,马面临最高5年有期徒刑的指控。
副教授"换妻"案开审 22名被告中仅两对夫妻
南京某大学原副教授马某等22人“聚众淫乱案”,昨日上午在南京市秦淮区法院不公开开庭审理。此案被告人自称为“夫妻旅游交友”,但根据检方提供的资料,22人中仅有两对夫妻。
"换妻"副教授:我有权支配自己身体
4月7日上午9时,备受关注的南京一副教授组织“换妻案”将在南京秦淮区法院开庭审理。检方指控,22名多次参与换偶活动的男女犯有“聚众淫乱罪”。法院不公开审理此案,理由是案情涉及当事人的隐私,整个庭审过程或将持续两天。
李银河
“公民的性倾向、性方式,不管是一对一还是一对多,喜欢什么花样,都是私人生活,公权力不能干涉。”
——中国第一位研究性的女社会学家李银河
日前,南京某高校副教授王宏高因参与换偶活动被以涉嫌聚众淫乱罪起诉。3月23日,学者李银河在博客上以“谁来保护王教授的性权利”为题撰文近千字为王教授“喊冤”,李认为,换偶活动是公民中极少数人喜爱的性活动方式,虽然违反习俗,但这并非犯罪,呼吁希望大家发出自己的声音,坚决反对和阻止对王教授的有罪判决。
教授参与18起“换妻”活动
据媒体报道,王宏高副教授建立换偶QQ群,并让很多网友去他家“活动”。QQ群人员最多时达到190多名。近日,王宏高等22名犯罪嫌疑人以涉嫌聚众淫乱罪被秦淮区检察院起诉到秦淮区法院。检方查明,王宏高、吴月夫妻等22人总共参与了35起聚集活动,其中王宏高就组织或参加了18起。
“仅违反习俗并不是犯罪”
“我原来以为这二十多年已经没有再依据聚众淫乱罪判刑的案例,看来我太乐观了。”3月23日上午,李银河通过微博、博客等方式就此事发表了看法,李认为,这个案件的关键要素是,它没有伤害任何人。换偶活动是公民中极少数人喜爱的性活动方式,它的确违反习俗,绝大多数人不但不会去参与,也根本不赞成这种做法。但是,仅仅违反习俗并不是犯罪。
违反习俗的人的行为只要没有伤害到别人,就是他的权利。这一权利不应当以违反道德或违反习俗的名义被剥夺。
而当事人王教授的观点似乎与李银河不谋而合:“‘同好游戏’任重而道远,你们说这是淫乱根本就不对。我们宣传的都是健康的性知识,这本是值得提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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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银河建议取消聚众淫乱罪
作为中国第一位研究性的女社会学家,李银河一贯提倡“性权利”,并在今年“两会”期间将“取消聚众淫乱罪”的建议委托一名人大委员和一名政协委员送交“两会”。
李银河认为,聚众淫乱罪作为一项罪名是很可悲的。在上世纪50年代到80年代,它被大量使用,错误地宣判了很多人;而上世纪90年代以后,它又被束之高阁,再也没被使用过,导致有法不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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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SK”:李银河破坏了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将人们引向沉溺性的罪恶深渊,是在博取大众眼球。
网友“一瓢浊酒”:我不想说什么毒化社会风气之类的话,我只是想,如果真的把那样的行为仅仅归结为一种生活方式,而不加以限制,会有多少家庭有可能遭到破坏?有多少人家的女儿被引入迷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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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聚众淫乱罪?
聚众淫乱罪,是指公然藐视国家法纪和社会公德,聚集男女多人集体进行淫乱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一条规定,聚众进行淫乱活动的,对首要分子或者多次参加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记者 周清树
您是如何看待聚众淫乱罪的?对李银河的观点您持怎样的看法?对王教授一案您有何话说?欢迎发表您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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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授成为“换妻”论坛版主
出生于1957年的王宏高是南京某大学的副教授,曾经历过两段失败的婚姻。如今,儿子跟着前妻,他则和患有老年痴呆症的母亲住在学校公寓里。
上网时,王宏高发现了一些夫妻交友、介绍性知识的网站,“换妻”、“同好”等观点让他眼前一亮。于是,他经常泡论坛,还成为多家论坛的版主。
一次偶然的机会,王宏高被一名网友拉进了一个名为“换妻游戏”的QQ群。
检方查明,2007年夏天至2009年8月间,王宏高和吴月夫妻等22人通过网络结识之后,结伙先后在本市秦淮区、鼓楼区、玄武区等处聚集多人进行淫乱活动,其中王宏高就组织或参加了18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