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宣传口号征集
旅游宣传口号 征集
一、奖励及其他
1、旅游口号 征集 和旅游标识 征集 各设优胜奖一名,各奖励人民币20000元;设入围奖10名,奖励人民币1000元。
2、游记设优胜奖十名,各奖励人民币1000元。
旅游口号 征集 和旅游标识 征集 获入围奖及游记 征集 优胜奖的,即视为接受主办方委托创作,著作权归属主办方。入围作品同时具有公益性无偿赠与主办方,投稿后所有权即归属于主办方,但获奖(获奖)作品可依上述条件获得奖金;主办方对入围(获奖)作品拥有完全的财产权利,包括著作权、使用权等权利。
二、 评选
由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市旅游局组织我市旅游、文化、城建、规划、发改委、园林等专家及旅游企业代表组成 评选 小组,从投稿的口号、标识中各选出50个作品,在游记中选出20个作品。对入选作品进行公示,并开展网络投票,最终权衡投票结果与专家意见,口号、标识中各 评选 出10名入围奖,入围奖提交评审组,由评审组从中 评选 出优胜奖,游记 评选 出10名优胜奖。
(一)发布 征集 公告、宣传发动阶段:2010年5月27日至6月9日
(二) 征集 阶段:2010年6月10日至8月30日
(三) 评选 阶段:
1、入选作品 评选 :2010年9月1日至9月19日
2、网络投票:2010年9月21日至10月20日
3、综合专家意见及网络投票结果:10月21日至10月30日
4、旅游口号、标识及游记优胜奖 评选 :2010年11月20日至2010年12月20日
(四)媒体发布:2010年12月
http://www.lztour.gov.cn/html/lykh/lykhhd.html #
一、奖励及其他
1、旅游口号 征集 和旅游标识 征集 各设优胜奖一名,各奖励人民币20000元;设入围奖10名,奖励人民币1000元。
2、游记设优胜奖十名,各奖励人民币1000元。
旅游口号 征集 和旅游标识 征集 获入围奖及游记 征集 优胜奖的,即视为接受主办方委托创作,著作权归属主办方。入围作品同时具有公益性无偿赠与主办方,投稿后所有权即归属于主办方,但获奖(获奖)作品可依上述条件获得奖金;主办方对入围(获奖)作品拥有完全的财产权利,包括著作权、使用权等权利。
二、 评选
由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市旅游局组织我市旅游、文化、城建、规划、发改委、园林等专家及旅游企业代表组成 评选 小组,从投稿的口号、标识中各选出50个作品,在游记中选出20个作品。对入选作品进行公示,并开展网络投票,最终权衡投票结果与专家意见,口号、标识中各 评选 出10名入围奖,入围奖提交评审组,由评审组从中 评选 出优胜奖,游记 评选 出10名优胜奖。
(一)发布 征集 公告、宣传发动阶段:2010年5月27日至6月9日
(二) 征集 阶段:2010年6月10日至8月30日
(三) 评选 阶段:
1、入选作品 评选 :2010年9月1日至9月19日
2、网络投票:2010年9月21日至10月20日
3、综合专家意见及网络投票结果:10月21日至10月30日
4、旅游口号、标识及游记优胜奖 评选 :2010年11月20日至2010年12月20日
(四)媒体发布:2010年12月
http://www.lztour.gov.cn/html/lykh/lykhhd.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