率先报道泼墨门的记者:我曾在戛纳帮章子怡数过钱
曾首先报道泼墨门背后赵欣瑜与章子怡恩怨的记者王小鱼近日以《512地震期间,我所亲历的章子怡戛纳筹善款》为题,写文回忆了当时的情况。王小鱼承认,筹款当时他确实帮章子怡数钱了,当时报道的钱数(350万元)是由现钞、支票和认捐单加起来所得。
成都商报2月10日报道 在最近一期出版的《完全娱乐》周刊中,曾首先报道泼墨门背后赵欣瑜与章子怡恩怨的记者王小鱼在沉默了近一个月之后,终于再次“发声”。他以《512地震期间,我所亲历的章子怡戛纳筹善款》为题,完整地回忆了当时的情况。王小鱼承认,筹款当时他确实帮章子怡数钱了,当时报道的钱数(350万元)是由现钞、支票和认捐单加起来所得,至于纪灵灵所提到的现金不到5万美元一说,王小鱼称自己确实记不清了。
此外,在文章中王小鱼还提到,自己年后就将经历一场官司,目前正在做准备,显然他提到的就是章子怡状告《完全娱乐》的案子。
章子怡亲口说募捐“能到100万”
当时还在某网站娱乐担任记者的王小鱼在回顾了地震后所有在戛纳的中国同行的反应和行动,希望以此来证明:“章子怡筹款的初衷,一定是好的,是一腔热血澎湃的。”不过他也提到,由于没有满足章子怡过于强势和直接的采访报道要求,对方还特意打越洋电话向网站领导投诉。
随后,王小鱼详尽描述了某网站的记者如何与章子怡的团队一起参与募捐酒会的策划和实施,承认那场酒会“几乎变成了该网站主办”,他承认:“诈捐门”爆发后,看到很多媒体报道时在用那些有该网站LOGO的图片,每一次心里都五味杂陈。
至于最关键的善款数额的问题,王小鱼明确表示:“现在可以告诉所有关心‘诈捐门’的读者,筹款当天,我们确实帮章子怡数钱了,有零有整,有美元有欧元有人民币。”当时由王小鱼等人撰写的某网站报道中这样写道:“短短的20分钟,近350万人民币”,“是由465050美元,2700 欧元的支票,以及 145英镑、860欧元,60港币的现金组成。”不过,王小鱼称,现钞总数不算太多,“具体多少真忘了”,“还有不少是一些邀请到的嘉宾现场填写的支票,以及一些嘉宾在章子怡印发的小卡片上填写的钱数和姓名电话,这些非现钞,大部分捐给了章子怡那会刚刚成立的基金。”王小鱼说,报道中提到的近350万人民币的钱数,“是在加完支票现金和认捐单以后得出”。他回忆说,当时章子怡亲口表示,一位什么朋友在她游艇上发言后,还说要捐二十万美金,而且邓文迪也要捐十万美金,这就三十万了,加上今天的,估计能到100万(美金)。
当时就有人质疑章子怡作秀
最近,一篇名为《章子怡,请别利用赈灾来作秀》的博文在某论坛上广为流传,事实上,这篇博客是2008年写的,据悉作者为某中文媒体驻法国记者,曾参与章子怡戛纳捐款的现场报道。据网友说,这篇博客曾被反复删除。
博文中写道:“章子怡上周末就到戛纳了,这两天华语媒体、中国电影的活动都邀请了她,这些活动都设有赈灾募捐的单元。她自己不出席,因为明星太多,她出不了风头,却偷偷给我们这些中国媒体记者发邀请函,让我们在21号早上去她独办的募捐活动。为什么没有其他华语明星去,第一是她不邀请,第二是其他人都看不过她的作秀。”这位记者描述说:“当着媒体的面,当记者的镜头对准她,开始群访时,她就开始抹眼泪了。”
从5万到100万美金
善款数目依旧成谜
目前,章子怡个人捐款的账目暂且尘埃落定,但募捐善款仍然是一个谜。
章子怡经纪人纪灵灵亲口承认戛纳电影节只募集到了50万美元,其中10万美元是邓文迪口头答应,剩余的40万美元中,35万美元是口头募捐,而当时戛纳现场募捐到的支票和现金只有近5万美元。
不过,根据当时的媒体报道,至少有4个版本的募捐善款(共有5个说法,但其中100万美金与700万人民币应是同一版本),而这些版本的数据又都是出自章子怡方面的说法,媒体不可能自己杜撰一个数字出来。此外,网友还质疑,除了戛纳的那场专场募捐外,章子怡还在其他场合进行过募捐,难道其他场合的捐款也全部是口头募捐?
版本一:50万美金
新闻视频《章子怡:我要为灾区筹集一百万》中,章子怡亲口说,已经筹到差不多有50万美金。
版本二:100万美金
新闻视频《章子怡在戛纳筹款100万美元其后数度落泪》中,画外音说,章子怡筹到100万美金善款;章子怡亲口说,自己正在和民政部等部门联系,希望钱可以落实到独立的项目上,我想知道这些钱去了哪里。
版本三:700万人民币
视频《章子怡筹款700万,宋慧乔出席中国慈善晚宴》中,画外音说,章子怡筹到700万人民币善款,这让她获得了当晚颁发的年度慈善特别贡献奖。
版本四:500万美元
新闻视频《章子怡为四川灾区捐款500万美元》中,画外音说,章子怡表示,过去几天来她已筹到500万美元。
版本五:近千万人民币
新闻《章子怡羡慕张曼玉的自由 三十岁后重心转向慈善》是2008年9月章子怡在电影《梅兰芳》上海发布会后接受的媒体专访,专访中写道:“尽管基金会已经有了近千万的善款,但后续还要引入各类专业人士的帮助和管理,章子怡说,自己很快要把事业重心转到慈善。”
法律专家
章子怡基金会可能不合法
在前日央视《新闻1+1》有关章子怡捐款门的专题中,评论员提到了慈善捐款应该在法律的框架下技能型,并需要一个制度化的监管体系。据悉,中国首个募捐条例《上海市慈善募捐条例(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的问卷调查已经结束,该草案早在2009年5月8日就开始在上海市民政局网上上公示,据悉,该草案还将在今年的两会中提交,有望进入人大立法程序。
值得一提的是,为了防止部分捐赠人恶意利用公益效益搞“捐赠秀”,向慈善募捐组织开“空头支票”,《条例(草案)》规定,慈善募捐组织在捐赠人未履行捐赠承诺时,可以依法向捐赠人追索。慈善募捐组织在开展慈善募捐活动前,应将组织的名称、劝募的时间、地点、捐赠款物的计划用途、接收捐赠的方式等内容告知捐赠人。
尽管法律专家们称,章子怡捐款门中捐款人不都是中国公民,因此涉及到国际司法问题,中国的法律不适用,但上海的这个草案仍然给婴儿期的中国慈善事业带来了积极意义。
法律专家们怎么看捐款门这个个案?某周刊就此采访了相关的法律人士。
观点1
章子怡欠着四川一笔民事债务
□北京联合大学法律系教授 王小明
我在网上看到,章子怡曾许诺向四川德阳的社会(儿童)福利院捐助出章子怡基金会中所有的资金40万美金作为该项目的定向资金。这种行为已经构成了一种赠予,虽然这只是章子怡口头上进行的许诺,但是赠予合同已经成立,也就是说受到《合同法》的约束。我国法律规定,公益性、救灾性的赠予合同协议,一旦产生就不可撤销,并且受到法律认可,章子怡必须在承诺的时间之内,交出承诺的40万美元,否则,这就是一种严重的违约行为,如果四川方面愿意,是可以追究法律责任的。可以说,现在的章子怡,是欠着四川的一笔民事债务。如果章子怡拿不出这笔钱,她也有义务解释为何不履行承诺,如果既不解释也不说明,那么四川方面有权利向章子怡追讨这笔钱。
观点2
章子怡基金会可能不合法
□北京联合大学法律系教授 王小明
关于“章子怡基金会”的成立,这个问题是很不清晰的。其经纪人纪灵灵声明中表示是请了一个律师帮章子怡做的,这非常不现实,也只有一个不懂法的人才会说出这样的话来。我们知道,一个基金会的成立,需要经过相当复杂的过程,绝不是回答了100个问题,请一个律师就可以操作的。它需要下设很多机构,需要有财务会计、设监事、有审计报告等等一系列条件。举个简单的例子,李连杰壹基金就下设了包括北京、上海、成都三个分部。所以,通过纪灵灵声明中简单的描述,我们可以看到,“章子怡基金会”的成立,显然是不合法。
观点3
捐款直接转进个人账户属于诈骗
□岳成律师事务所 岳屾山律师
关于章子怡在戛纳募集善款与建立基金会同时进行的问题,先建立基金会募集善款还是先以个人名义募集善款都是无所谓的。因为建立基金会需要发起基金,这可以通过个人名义募集的善款达到需要。有了发起基金,还需要有一段注册时间,所以章子怡前期即使是使用自己的名义募集善款也不触犯法律。
章子怡基金会在美国建立,应该严格遵循美国的法律。同时募捐地在戛纳,章子怡还需要遵守行为地的法律。按照中国法律,基金会成立后,如果捐款直接转进个人账户,属于诈骗行为;倘若是基金会撤销后,捐款进入个人账户,可以归结为个人行为。
注意
章子怡不止一次募捐:
2008年5月17日,新闻报道称《章子怡时刻心系灾区 在纽约拍戏之余继续募捐》。
2008年5月20日,法国戛纳,豪华游艇派对上募捐(据说有一个女人捐三十万美金)
2008年5月21日,法国戛纳(就是众所周知的那场募捐)
2008年5月22日法国,在艾滋病会议上专门做了地震募捐。
章子怡不止一次募捐。(资料图)
成都商报2月10日报道 在最近一期出版的《完全娱乐》周刊中,曾首先报道泼墨门背后赵欣瑜与章子怡恩怨的记者王小鱼在沉默了近一个月之后,终于再次“发声”。他以《512地震期间,我所亲历的章子怡戛纳筹善款》为题,完整地回忆了当时的情况。王小鱼承认,筹款当时他确实帮章子怡数钱了,当时报道的钱数(350万元)是由现钞、支票和认捐单加起来所得,至于纪灵灵所提到的现金不到5万美元一说,王小鱼称自己确实记不清了。
此外,在文章中王小鱼还提到,自己年后就将经历一场官司,目前正在做准备,显然他提到的就是章子怡状告《完全娱乐》的案子。
章子怡亲口说募捐“能到100万”
当时还在某网站娱乐担任记者的王小鱼在回顾了地震后所有在戛纳的中国同行的反应和行动,希望以此来证明:“章子怡筹款的初衷,一定是好的,是一腔热血澎湃的。”不过他也提到,由于没有满足章子怡过于强势和直接的采访报道要求,对方还特意打越洋电话向网站领导投诉。
随后,王小鱼详尽描述了某网站的记者如何与章子怡的团队一起参与募捐酒会的策划和实施,承认那场酒会“几乎变成了该网站主办”,他承认:“诈捐门”爆发后,看到很多媒体报道时在用那些有该网站LOGO的图片,每一次心里都五味杂陈。
至于最关键的善款数额的问题,王小鱼明确表示:“现在可以告诉所有关心‘诈捐门’的读者,筹款当天,我们确实帮章子怡数钱了,有零有整,有美元有欧元有人民币。”当时由王小鱼等人撰写的某网站报道中这样写道:“短短的20分钟,近350万人民币”,“是由465050美元,2700 欧元的支票,以及 145英镑、860欧元,60港币的现金组成。”不过,王小鱼称,现钞总数不算太多,“具体多少真忘了”,“还有不少是一些邀请到的嘉宾现场填写的支票,以及一些嘉宾在章子怡印发的小卡片上填写的钱数和姓名电话,这些非现钞,大部分捐给了章子怡那会刚刚成立的基金。”王小鱼说,报道中提到的近350万人民币的钱数,“是在加完支票现金和认捐单以后得出”。他回忆说,当时章子怡亲口表示,一位什么朋友在她游艇上发言后,还说要捐二十万美金,而且邓文迪也要捐十万美金,这就三十万了,加上今天的,估计能到100万(美金)。
当时就有人质疑章子怡作秀
最近,一篇名为《章子怡,请别利用赈灾来作秀》的博文在某论坛上广为流传,事实上,这篇博客是2008年写的,据悉作者为某中文媒体驻法国记者,曾参与章子怡戛纳捐款的现场报道。据网友说,这篇博客曾被反复删除。
博文中写道:“章子怡上周末就到戛纳了,这两天华语媒体、中国电影的活动都邀请了她,这些活动都设有赈灾募捐的单元。她自己不出席,因为明星太多,她出不了风头,却偷偷给我们这些中国媒体记者发邀请函,让我们在21号早上去她独办的募捐活动。为什么没有其他华语明星去,第一是她不邀请,第二是其他人都看不过她的作秀。”这位记者描述说:“当着媒体的面,当记者的镜头对准她,开始群访时,她就开始抹眼泪了。”
从5万到100万美金
善款数目依旧成谜
目前,章子怡个人捐款的账目暂且尘埃落定,但募捐善款仍然是一个谜。
章子怡经纪人纪灵灵亲口承认戛纳电影节只募集到了50万美元,其中10万美元是邓文迪口头答应,剩余的40万美元中,35万美元是口头募捐,而当时戛纳现场募捐到的支票和现金只有近5万美元。
不过,根据当时的媒体报道,至少有4个版本的募捐善款(共有5个说法,但其中100万美金与700万人民币应是同一版本),而这些版本的数据又都是出自章子怡方面的说法,媒体不可能自己杜撰一个数字出来。此外,网友还质疑,除了戛纳的那场专场募捐外,章子怡还在其他场合进行过募捐,难道其他场合的捐款也全部是口头募捐?
版本一:50万美金
新闻视频《章子怡:我要为灾区筹集一百万》中,章子怡亲口说,已经筹到差不多有50万美金。
版本二:100万美金
新闻视频《章子怡在戛纳筹款100万美元其后数度落泪》中,画外音说,章子怡筹到100万美金善款;章子怡亲口说,自己正在和民政部等部门联系,希望钱可以落实到独立的项目上,我想知道这些钱去了哪里。
版本三:700万人民币
视频《章子怡筹款700万,宋慧乔出席中国慈善晚宴》中,画外音说,章子怡筹到700万人民币善款,这让她获得了当晚颁发的年度慈善特别贡献奖。
版本四:500万美元
新闻视频《章子怡为四川灾区捐款500万美元》中,画外音说,章子怡表示,过去几天来她已筹到500万美元。
版本五:近千万人民币
新闻《章子怡羡慕张曼玉的自由 三十岁后重心转向慈善》是2008年9月章子怡在电影《梅兰芳》上海发布会后接受的媒体专访,专访中写道:“尽管基金会已经有了近千万的善款,但后续还要引入各类专业人士的帮助和管理,章子怡说,自己很快要把事业重心转到慈善。”
法律专家
章子怡基金会可能不合法
在前日央视《新闻1+1》有关章子怡捐款门的专题中,评论员提到了慈善捐款应该在法律的框架下技能型,并需要一个制度化的监管体系。据悉,中国首个募捐条例《上海市慈善募捐条例(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的问卷调查已经结束,该草案早在2009年5月8日就开始在上海市民政局网上上公示,据悉,该草案还将在今年的两会中提交,有望进入人大立法程序。
值得一提的是,为了防止部分捐赠人恶意利用公益效益搞“捐赠秀”,向慈善募捐组织开“空头支票”,《条例(草案)》规定,慈善募捐组织在捐赠人未履行捐赠承诺时,可以依法向捐赠人追索。慈善募捐组织在开展慈善募捐活动前,应将组织的名称、劝募的时间、地点、捐赠款物的计划用途、接收捐赠的方式等内容告知捐赠人。
尽管法律专家们称,章子怡捐款门中捐款人不都是中国公民,因此涉及到国际司法问题,中国的法律不适用,但上海的这个草案仍然给婴儿期的中国慈善事业带来了积极意义。
法律专家们怎么看捐款门这个个案?某周刊就此采访了相关的法律人士。
观点1
章子怡欠着四川一笔民事债务
□北京联合大学法律系教授 王小明
我在网上看到,章子怡曾许诺向四川德阳的社会(儿童)福利院捐助出章子怡基金会中所有的资金40万美金作为该项目的定向资金。这种行为已经构成了一种赠予,虽然这只是章子怡口头上进行的许诺,但是赠予合同已经成立,也就是说受到《合同法》的约束。我国法律规定,公益性、救灾性的赠予合同协议,一旦产生就不可撤销,并且受到法律认可,章子怡必须在承诺的时间之内,交出承诺的40万美元,否则,这就是一种严重的违约行为,如果四川方面愿意,是可以追究法律责任的。可以说,现在的章子怡,是欠着四川的一笔民事债务。如果章子怡拿不出这笔钱,她也有义务解释为何不履行承诺,如果既不解释也不说明,那么四川方面有权利向章子怡追讨这笔钱。
观点2
章子怡基金会可能不合法
□北京联合大学法律系教授 王小明
关于“章子怡基金会”的成立,这个问题是很不清晰的。其经纪人纪灵灵声明中表示是请了一个律师帮章子怡做的,这非常不现实,也只有一个不懂法的人才会说出这样的话来。我们知道,一个基金会的成立,需要经过相当复杂的过程,绝不是回答了100个问题,请一个律师就可以操作的。它需要下设很多机构,需要有财务会计、设监事、有审计报告等等一系列条件。举个简单的例子,李连杰壹基金就下设了包括北京、上海、成都三个分部。所以,通过纪灵灵声明中简单的描述,我们可以看到,“章子怡基金会”的成立,显然是不合法。
观点3
捐款直接转进个人账户属于诈骗
□岳成律师事务所 岳屾山律师
关于章子怡在戛纳募集善款与建立基金会同时进行的问题,先建立基金会募集善款还是先以个人名义募集善款都是无所谓的。因为建立基金会需要发起基金,这可以通过个人名义募集的善款达到需要。有了发起基金,还需要有一段注册时间,所以章子怡前期即使是使用自己的名义募集善款也不触犯法律。
章子怡基金会在美国建立,应该严格遵循美国的法律。同时募捐地在戛纳,章子怡还需要遵守行为地的法律。按照中国法律,基金会成立后,如果捐款直接转进个人账户,属于诈骗行为;倘若是基金会撤销后,捐款进入个人账户,可以归结为个人行为。
注意
章子怡不止一次募捐:
2008年5月17日,新闻报道称《章子怡时刻心系灾区 在纽约拍戏之余继续募捐》。
2008年5月20日,法国戛纳,豪华游艇派对上募捐(据说有一个女人捐三十万美金)
2008年5月21日,法国戛纳(就是众所周知的那场募捐)
2008年5月22日法国,在艾滋病会议上专门做了地震募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