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知识竞赛 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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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度23票  浏览11次 【共0条评论】【我要评论 时间:2009年12月26日 18:47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知识竞赛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知识竞赛须知
 
一、竞赛目的
为学习贯彻《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范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回收处理,促进资源综合利用和循环经济发展,特组织本次知识竞赛。
二、主办单位
环境保护部污染防治司、发展改革委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司、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财政部经济建设司、商务部商贸服务司、海关总署政策法规司、税务总局政策法规司、工商总局企业注册局、质检总局检验监管司、国务院法制办财政金融司
三、承办单位
中国环境新闻工作者协会
四、独家网络媒体支持
人民网
五、竞赛内容
围绕《条例》有关知识,分为单选题、多选题、判断题共50道试题,每题2分,共计100分。
六、竞赛对象
各级政府部门机关,有关行业协会,企、事业单位和个人,都可以以单位或个人名义参加。
七、竞赛时间
2009年12月25日至2010年3月15日
八、竞赛规则
1、本次竞赛分网上答题和书面答题两种。网上答题,登录人民网(www.people.com.cn),在线提交。书面答题,答题者需用钢笔、圆珠笔、签字笔在答题卡上将正确答案涂黑。答题卡直接邮寄到北京市后广平胡同38号国英大厦8K知识竞赛组委会办公室收,邮编100035。
2、答题卡上须写明答题者本人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等。各地政府部门机关、行业协会、企、事业单位集体组织答题的,需注明单位的名称、参赛人数及比例、详细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每位参赛者只允许提交一张有效答题卡,否则视为无效答案。主办单位人员不得参加竞赛答题。
3、竞赛答题的有效期截止到2010年3月15日零时,以邮戳和网上提交为准,过期作废。
九、奖项设置
优秀个人奖:在满分答题卡中,以抽奖的方式产生一等奖10名,奖品为价值2000元的数码产品一件;二等奖100名,奖品为1000元数码产品一件;优秀奖500名,奖品为价值300元数码产品一件;纪念奖若干名,奖品为价值100元的数码产品一件。
优秀集体奖:各地政府部门机关、行业协会、企、事业单位集体组织答题的,将答题卡直接邮寄竞赛组委会办公室,同时注明单位的名称、参赛人数及比例、详细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对于参赛率在90%以上,正确率100%的单位,由竞赛组委会抽出优秀集体奖10名,颁发优秀组织证书和牌匾。
2010年6月上旬,竞赛组委会对个人一等奖和优秀集体奖颁发获奖证书和奖金。

http://env.people.com.cn/GB/10649194.html
单选:12213 43343 13413 24
多选:24 13 23 12345 12 345 2345 45 124 1245 145 1235 1345 13 1235 345
判断:对错对对对 错对错错错对对错对对对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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