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汉仙岩风景区歌曲的公告
关于征集汉仙岩风景区歌曲的公告
江西胜景会昌汉仙岩风景区是江西省级风景名胜区,享有“虔南第一山”、“小蓬莱”美誉 (具体情况介绍附后,也可直接进入会昌县人民政府网www.huichang.gov.cn或者会昌网景www.hc126.com查询)。为宣传推介这一旅游品牌,经中共会昌县委、会昌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由中共会昌县委宣传部承办,面向全国征集以“生态、和谐、优美”为主题,赞美、歌唱汉仙岩风景区的歌曲。现公告如下:
一、作品主题
以“生态、和谐、优美”为主题,歌曲旋律优美、积极向上,歌词简洁精练、朗朗上口,富有感染力和想象力,充分体现出汉仙岩风景区的美、险、秀、绿等特点及深刻的文化内涵。
二、征集形式
此次歌曲征集采用以下两种形式:
1.征集歌曲作品
应征者根据作品的创作要求,独立创作歌曲作品(曲谱和歌词的组合)。
2.征集歌词、曲谱作品
应征者根据作品的创作要求,独立创作歌词或曲谱。
三、征集时间
本次征集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09年6月30日止。
四、参与方式
本次征集活动采取面向全国公开征集的方式进行,通过会昌县人民政府网和会昌县内新闻媒体发布征集公告,吸引全国专业人士或爱好者参加。创作者可通过网上传送、信函或者直接投送的方式参与。(邮箱:hcxcbbgs@126.com,邮寄地址:江西省会昌县委大院:中共江西会昌县委宣传部办公室,联系电话:0797—5622148,邮编342600,请在函件上注明“会昌县歌曲征集活动”字样。)
五、创作要求
1、歌曲名称由创作者自拟,曲谱用简谱或五线谱均可。
2、应征作品必须是原创,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和未曾以任何方式公开演出。
3、作品要具有鲜明的象征意义和旅游风景的特点,力求反映汉仙岩风景区的文化内涵和景区特点,充分展现客家的文化底蕴和风景这边独好的人文精神。
4、作品应具有较强的艺术感染力,并易于不同文化背景、不同性别、不同年龄段人群接受。易记易唱,易流行。
5、应征作品最短不少于3分钟,最长不能超过5分钟。
六、评选奖励方式
由专家组成评委会在应征作品中评选出10首入闱歌曲,评选出5首入闱歌词,5首入闱曲谱。评选结果由中共会昌县委、会昌县人民政府最后审定予以公布,评选过程将邀请公证部门进行公证。对入闱的歌曲作品,每件作品奖励人民币3000元及证书1份;对入闱的歌词、曲谱作品,每件作品奖励人民币1000元及证书1份。个人所得税由获奖者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自行缴纳。
七、应征者注意事项
1、向组委会提交的应征作品是应征者按照本方案的要求独立创作完成的原创作品。应征者不得侵犯他人合法知识产权,对其提交的应征作品及其他所有相关文件的真实性负责。
2、应征者寄送的有关资料、文件等概不退还,请作者自留底稿。
3、应征者向组委会提交应征作品,视为应征者接受组委会的委托创作应征作品,其著作权归组委会独家所有。组委会对应征作品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规定的一切著作权(除作者署名权),并有权决定修改和宣传推介等工作。
4、应征者在投送作品时应把个人的有效证件复印件、个人详细地址和联系方式一并投送。
http://www.ganzhou.gov.cn/zwgk/gzdt/tzgg/200904/t20090420_81166.htm
江西胜景会昌汉仙岩风景区是江西省级风景名胜区,享有“虔南第一山”、“小蓬莱”美誉 (具体情况介绍附后,也可直接进入会昌县人民政府网www.huichang.gov.cn或者会昌网景www.hc126.com查询)。为宣传推介这一旅游品牌,经中共会昌县委、会昌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由中共会昌县委宣传部承办,面向全国征集以“生态、和谐、优美”为主题,赞美、歌唱汉仙岩风景区的歌曲。现公告如下:
一、作品主题
以“生态、和谐、优美”为主题,歌曲旋律优美、积极向上,歌词简洁精练、朗朗上口,富有感染力和想象力,充分体现出汉仙岩风景区的美、险、秀、绿等特点及深刻的文化内涵。
二、征集形式
此次歌曲征集采用以下两种形式:
1.征集歌曲作品
应征者根据作品的创作要求,独立创作歌曲作品(曲谱和歌词的组合)。
2.征集歌词、曲谱作品
应征者根据作品的创作要求,独立创作歌词或曲谱。
三、征集时间
本次征集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09年6月30日止。
四、参与方式
本次征集活动采取面向全国公开征集的方式进行,通过会昌县人民政府网和会昌县内新闻媒体发布征集公告,吸引全国专业人士或爱好者参加。创作者可通过网上传送、信函或者直接投送的方式参与。(邮箱:hcxcbbgs@126.com,邮寄地址:江西省会昌县委大院:中共江西会昌县委宣传部办公室,联系电话:0797—5622148,邮编342600,请在函件上注明“会昌县歌曲征集活动”字样。)
五、创作要求
1、歌曲名称由创作者自拟,曲谱用简谱或五线谱均可。
2、应征作品必须是原创,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和未曾以任何方式公开演出。
3、作品要具有鲜明的象征意义和旅游风景的特点,力求反映汉仙岩风景区的文化内涵和景区特点,充分展现客家的文化底蕴和风景这边独好的人文精神。
4、作品应具有较强的艺术感染力,并易于不同文化背景、不同性别、不同年龄段人群接受。易记易唱,易流行。
5、应征作品最短不少于3分钟,最长不能超过5分钟。
六、评选奖励方式
由专家组成评委会在应征作品中评选出10首入闱歌曲,评选出5首入闱歌词,5首入闱曲谱。评选结果由中共会昌县委、会昌县人民政府最后审定予以公布,评选过程将邀请公证部门进行公证。对入闱的歌曲作品,每件作品奖励人民币3000元及证书1份;对入闱的歌词、曲谱作品,每件作品奖励人民币1000元及证书1份。个人所得税由获奖者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自行缴纳。
七、应征者注意事项
1、向组委会提交的应征作品是应征者按照本方案的要求独立创作完成的原创作品。应征者不得侵犯他人合法知识产权,对其提交的应征作品及其他所有相关文件的真实性负责。
2、应征者寄送的有关资料、文件等概不退还,请作者自留底稿。
3、应征者向组委会提交应征作品,视为应征者接受组委会的委托创作应征作品,其著作权归组委会独家所有。组委会对应征作品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规定的一切著作权(除作者署名权),并有权决定修改和宣传推介等工作。
4、应征者在投送作品时应把个人的有效证件复印件、个人详细地址和联系方式一并投送。
http://www.ganzhou.gov.cn/zwgk/gzdt/tzgg/200904/t20090420_81166.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