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城市形象标志和宣传广告语征集启事

排行榜 收藏 打印 发给朋友 举报 来源: 好友   发布者:天山云海
热度0票  浏览11次 【共0条评论】【我要评论 时间:2009年4月30日 10:13
烟台城市形象标志和宣传广告语征集启事


为进一步凝炼烟台城市特色,挖掘文化内涵,打造城市名片,展示城市魅力,提升烟台的对外形象和影响力,为全面建设文明富庶新烟台服务,现面向海内外公开征集城市形象标志和城市形象宣传广告语。
一、活动说明
本次征集活动由烟台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和烟台日报传媒集团主办。主要内容有两项:一是征集城市形象标志设计,二是征集城市形象宣传广告语。凡是关心烟台发展,愿为烟台城市形象宣传提供最佳创意的个人和机构均可应征(主办单位和参与评选工作的个人和机构除外),城市形象标志和宣传广告语可以分别应征。 中国范文网
二、有关要求
(一)城市形象标志设计图案:
1、要寓意深刻,内涵丰富,能充分反映烟台悠久的历史文化、独特的城市风貌和辉煌的发展成就;
2、构图布局巧妙,色彩搭配合理,具有强烈的视觉冲击效果,便于识别和记忆;
3、形象高雅大方,易于被不同区域和文化背景的人士理解和认同,经得起历史的检验;
4、适合在电视、报纸、网络和户外广告等不同载体使用。
(二)城市形象宣传广告语:
1、主题明确,含义深远,既能真实反映烟台特色文化精髓和独特的资源优势,又能彰显独特的城市形象,展现城市的无限魅力;
2、语言精炼、表意准确,富有美感,具有较强的亲和力和凝聚力,琅琅上口,便于传诵;
3、用中文表达(可附英文),文字简洁规范,字数在20字以内。
三、征集时间
征集活动从启事发布之日起开始,到北京时间2009年6月27日17时结束,逾期投稿视为无效。
四、应征方式
应征者应将应征作品及其附属材料和《烟台城市形象标志和宣传广告语应征报名表》(点击下载),一同通过以下方式送达活动主办方。
1、邮寄。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芙蓉路6号烟台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邮编:264003)。将应征作品打印成A4(21CM*29.7CM)规格。信封背面请注明“烟台城市形象应征作品”,截止时间以收到日期邮戳为准。
2、网络。登录水母网(www.shm.com.cn)“魅力烟台”频道上传作品。其中,“城市形象标志”设计作品要求如下:(1)必须上传设计作品的源文件,例如PHOTOSHOP的psd格式文件、Adobe Illustrator的ai格式文件、CORELDRAW的cdr格式等。(2)必须上传设计作品的jpg或者gif格式文件,大小不能超过6mb。网络投稿联系电话:0535-6631312。
五、作品评选及奖励
1、作品评选经初评、公众评议、复评、定评四个阶段进行,最终将于2009年8月底左右在相关媒体公布评选结果。
2、奖励办法:设城市形象标志、宣传广告语作品一等奖各1名,各奖励人民币5万元(税前);城市形象标志、宣传广告语作品入围奖各2名,各奖人民币1万元(税前)。同时,在参与者中抽取产生若干中奖人员,各赠送礼品一份。获奖者均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规定纳税。
六、注意事项
1、应征作品应附创意说明,简明阐述作品的构思、立意,字数一般在500字左右。
2、应征者必须保证作品系原创,此前未曾发表过,并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权等合法权利,如有侵权情况发生,由应征者自行承担法律责任,主办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应征作品恕不退还,应征者请自留底稿。相同应征作品以先到为准。若出现同一时间收到相同内容多幅作品的,则以抽签决定其中一名为获奖者。
4、应征作品一经获奖,作品所有权、修改权和使用权等著作权即全部无偿一次性归主办单位所有,应征者不得自行使用或转让给第三方使用。主办单位除本活动奖金、奖品外无需再向作者另外支付报酬。
5、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主办单位所有,并按中国法律规定执行。一旦参加应征,即视为无条件同意本启事所有条款。
6、活动详情查询请登陆水母网(www.shm.com.cn)。活动咨询电话:0535-6789965。
                                           2009年4月27日
附件:
烟台城市形象标志和宣传广告语应征报名表  下载      我要在线投稿>>

http://yt.shm.com.cn/2009-04/24/content_255826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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