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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马媒体评杨丽娟事件

排行榜 收藏 打印 发给朋友 举报 来源: 马来西亚《国际时报》   发布者:梁道
热度50票  浏览65次 【共0条评论】【我要评论 时间:2007年4月01日 15:42
   中国一名追星族的行为实在太疯狂,闹出人命还不言悔,令人震惊!

  以前的追星族,以日本影迷最出名,为了见偶像一面,不惜组团搭飞机出国,声势浩大,成龙大哥就有很多这样的影迷。港台崇拜偶像的人也不少,但还算正常,顶多是看到偶像时尖叫、呐喊、嚎哭,或者拼命挤到偶像身边,又亲又抱,亲不到抱不到,摸到也爽,这些动作,明星歌手们虽然不抗拒,但也吃不消。不过,和这次事件的女主角相比,以上的行为实在是小儿科。

  疯狂影迷有一个大众化的名字——杨丽娟,迷上刘德华后性情大变,满脑子都是华仔,为了追星,可说是不惜一切代价,连工也不做了,倾家荡产跑到香港去,目的是和华仔“私下见面”。然而,明星哪能如此随便?华仔拒绝了她,但却安排她出席影迷聚会,可是,杨女并不满足,硬要和他单独会面,否则死也不离开香港。小女孩少不更事,狂热崇拜偶像,那还讲得通,杨女的父母竟然也和她一起闹,就令人十分不解。出人意表的是,杨父因为华仔不肯答应要求,愤而跳海自杀,使一桩十分普通的追星之旅,演变成国际瞩目的轰动事件。

  杨女将父亲的死,归罪于刘德华,不但抛下亡父尸首和母亲一起回去大陆,还在收到华仔的援助金后,要求赔偿五十万人民币,令人对其怪异行举百思不得其解。

  杨女丧父之痛,固然令人同情,但她如此本末倒置,而且执迷不悟,是不能得到谅解的。

  我觉得,这个事件对家有追星族的父母来说,是一记警钟,在引导他们以正确方式支持偶像,防止陷入疯狂方面,负有不可逃避的责任。

  每个人都曾经年轻过,喜欢某些艺人,在青少年时期是很正常的,不需要去阻止,关键是不可沉迷,家长们应该关注子女行为,多进行沟通,在他们有偏离正轨和不正常倾向时,要赶紧把他们拉回来。就像杨丽娟事件,如果她的父母还有理智,懂得妥善处理,悲剧是可以避免的。(原题:疯狂的中国影迷)
TAG: 刘德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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