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一男子自制山寨“通缉令”追讨欠债夫妇(图)
核心提示:南京一男子制作山寨"通缉令"通缉一对夫妇,将该“通缉令”贴在菜场门口十多天,被通缉者还是没有现身。该男子的行为引起争议。
扬子晚报11月21日报道昨天上午读者向本报反映,南京下关区安怀村社区菜场,有人自制了不少“通缉令”贴在菜场门口,通缉一对夫妇。通缉令做得有模有样,有被通缉人的照片,有奖举报电话,却没有公安部门的大印,应该是山寨版“通缉令”,看内容是债主被欠债的坑苦了,找不到人才出此“高招”。“通缉令”贴出来已经十多天了,“通缉”对象还是杳如黄鹤,但却引来了人们讨论,这样“通缉”人合不合法呢?
“通缉令”贴上菜场各大门口
记者在安怀村社区菜场正大门看到,两张通缉令赫然在目。发布者应该“研究”过公安部门的通缉令,猛一看上去似乎还真是那么回事,被“通缉”的男子名马飞,女子名叫陈风,两人照片也都被刻意放大,通缉两人理由是携款潜逃,并详细公布了两被通缉者详细身份信息,最后还不忘提醒关注通缉令的市民,“如有两携款潜逃者有关信息,请拨打1364518××××通报或向所属公安部门通报。有奖!”
一位菜贩告诉记者:“这个通缉令是一个老板搞的,真是太有才了。”原来,此山寨版通缉令的始作俑者是一位老板,他长期给附近一家单位食堂供货,最后被欠了28万货款,现在食堂老板卷铺盖跑了,他才想出如此高招的。
被“通缉”者欠钱不还
在安怀村社区菜场南门,记者遇到了和贴“通缉令”者有着同样遭遇的吕老板。他是2008年11月开始,与这张“通缉令”上的马飞合作的,2009年1月12日,停止为马飞供货。就这短短两个多月吕老板就赔进去将近6万元货物,现在马飞拍拍屁股不见啦。
吕老板说他之所以上当,是因为马飞的食堂就在银行大院里,而且从第一次谈生意,马飞始终以银行的名义在和他谈,后来送货时,确实发现食堂就在银行大院里,吃饭的人也都是银行职工,后来欠账供货,吕老板也就放心了,总认为有银行做后盾,欠账没有什么好怕的。
今年1月份,吕老板停止为马飞供货后,就开始要账,但马飞付款保证书写了一叠,就是一分钱不给。逼得急了,马飞的老婆,也是“通缉令”中的陈风,还会跪在地上抱着讨债者的大腿痛哭,讨债者往往心软。9月11日,马飞和陈风关了食堂,失踪了。吕老板随后了解到,马飞绝不是小骗骗,而是利用银行做掩护,在周边几大菜市场至少骗了70多万元。
记者陪同吕老板来到位于中央北路308号的工商银行城东支行。位于大院里的食堂大门紧锁。银行办公室俞主任也向记者做了解释,当初银行和马飞谈合作的时候,他的必备手续都有,银行也没有想到他会做出这种事情。银行也咨询了相关律师,由于银行与马飞之间合同证明只是租赁关系,马飞与所有供货商之间的经济纠纷都应该由马飞自己承担。
“通缉令”只是诱饵
昨天晚上7点半,记者按照“通缉令”上留下的手机号码,联系上了发“通缉令”的杨先生。杨先生说马飞骗人过程绝对可以写本中篇小说。三牌楼一家菜场卖牛肉的被他骗去6万,丁家桥菜场卖猪肉的被他骗去6万,五条巷一个买米的也被他骗走5万元的货。
杨先生的儿子去年5月到美国读书,去美国之前,一次初中同学聚会上认识了马飞的女儿。随后,两人偷偷谈起恋爱,很快马的女儿就以家里欠了不少外债为由,将杨先生儿子的压岁钱、大学里买股票赚的钱,一共12万骗了个精光。杨先生的儿子到美国后,马的女儿在电话里、网络上多次向杨先生儿子诉苦,希望再支持一把。杨先生儿子在美国整整吃了一年快餐面,又将省下的7200美金打给了马的女儿,这样先后算下来就是26万多元给了马家。
后来杨先生将受过马飞骗的人基本都联合起来了,“通缉令”也是大家的主意,只是希望能把马飞找到。贴这个“通缉令”的时候,大家也讨论过是否合适,但是他们几次报警,警方都没有受理。所以贴“通缉令”实在是无奈之举。
既然贴这个“通缉令”,杨先生说就不怕警察找上门,更不怕马飞出面告侵犯名誉权;怕的是找不到马飞一家,怕的就是没有警方愿意介入调查!大雪天里杨先生去了河北邯郸马飞舅舅家,这两天刚刚回来,没能找到马飞,但是杨先生发誓一定要找到马飞。“我希望他们夫妻告我侵权,这样我就能找他要债了。”
警方认为不合法
菜场内的一些上当商户纷纷表示,这样的骗子太可恶,本来就是做小生意的,钱都是一分一分省出来的,仅仅因为马飞的行为,他们就要损失一年的血汗钱,实在不甘心。而一些路过菜场买菜的市民却有不同想法,很多人觉得,这样把人家的照片和身份信息毫无保留地公布出来,应该算是侵犯了公民的隐私权。再说,就是马飞存在诈骗行为,最后的通缉令也应该由国家执法部门发布啊?市民个人怎能发布这样的山寨版“通缉令”呢?
昨天上午,接到吕先生报警的南京市玄武区玄武门派出所汤警官,对市民贴自制“通缉令”追拿欠债人的做法,表示这显然不合适,因为发布通缉令是个很严肃的事情,只有国家执法机关才有权力发布通缉令。
侵权不侵权看法不一
自制通缉令是否合法呢?江苏崔武律师事务所律师崔武认为,如果马飞欠债潜逃情况属实,债主只要没有暴力等行为伤害欠债人就不构成违法,而街头贴出“通缉令”,这种行为虽过激,但可以理解。《民法》中有一条叫做“自立救济”,也就是受害人无法通过公权得到解决,可以通过网络和公告等形式来寻求帮助,这叫公民自助行为。
但南京袁胜寒律师事务所袁胜寒律师认为,自制通缉令侵犯了他人隐私权。通缉令只有公安机关才能发布。至于公民的自助行为,袁律师认为,贴通缉令并不在此范畴。如果某人在饭店吃饭不肯给钱,老板报警后可以暂时限制他的人身自由,等待警察来处理。而马飞也并不是无法通过公权力来处理的。债权人可以到法院诉讼。当然法律也不是万能,诉讼了也有可能要不回欠款,但这并不代表可以“通缉”债务人(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贴在菜场门口的山寨“通缉令”。 李海勇 摄
扬子晚报11月21日报道昨天上午读者向本报反映,南京下关区安怀村社区菜场,有人自制了不少“通缉令”贴在菜场门口,通缉一对夫妇。通缉令做得有模有样,有被通缉人的照片,有奖举报电话,却没有公安部门的大印,应该是山寨版“通缉令”,看内容是债主被欠债的坑苦了,找不到人才出此“高招”。“通缉令”贴出来已经十多天了,“通缉”对象还是杳如黄鹤,但却引来了人们讨论,这样“通缉”人合不合法呢?
“通缉令”贴上菜场各大门口
记者在安怀村社区菜场正大门看到,两张通缉令赫然在目。发布者应该“研究”过公安部门的通缉令,猛一看上去似乎还真是那么回事,被“通缉”的男子名马飞,女子名叫陈风,两人照片也都被刻意放大,通缉两人理由是携款潜逃,并详细公布了两被通缉者详细身份信息,最后还不忘提醒关注通缉令的市民,“如有两携款潜逃者有关信息,请拨打1364518××××通报或向所属公安部门通报。有奖!”
一位菜贩告诉记者:“这个通缉令是一个老板搞的,真是太有才了。”原来,此山寨版通缉令的始作俑者是一位老板,他长期给附近一家单位食堂供货,最后被欠了28万货款,现在食堂老板卷铺盖跑了,他才想出如此高招的。
被“通缉”者欠钱不还
在安怀村社区菜场南门,记者遇到了和贴“通缉令”者有着同样遭遇的吕老板。他是2008年11月开始,与这张“通缉令”上的马飞合作的,2009年1月12日,停止为马飞供货。就这短短两个多月吕老板就赔进去将近6万元货物,现在马飞拍拍屁股不见啦。
吕老板说他之所以上当,是因为马飞的食堂就在银行大院里,而且从第一次谈生意,马飞始终以银行的名义在和他谈,后来送货时,确实发现食堂就在银行大院里,吃饭的人也都是银行职工,后来欠账供货,吕老板也就放心了,总认为有银行做后盾,欠账没有什么好怕的。
今年1月份,吕老板停止为马飞供货后,就开始要账,但马飞付款保证书写了一叠,就是一分钱不给。逼得急了,马飞的老婆,也是“通缉令”中的陈风,还会跪在地上抱着讨债者的大腿痛哭,讨债者往往心软。9月11日,马飞和陈风关了食堂,失踪了。吕老板随后了解到,马飞绝不是小骗骗,而是利用银行做掩护,在周边几大菜市场至少骗了70多万元。
记者陪同吕老板来到位于中央北路308号的工商银行城东支行。位于大院里的食堂大门紧锁。银行办公室俞主任也向记者做了解释,当初银行和马飞谈合作的时候,他的必备手续都有,银行也没有想到他会做出这种事情。银行也咨询了相关律师,由于银行与马飞之间合同证明只是租赁关系,马飞与所有供货商之间的经济纠纷都应该由马飞自己承担。
“通缉令”只是诱饵
昨天晚上7点半,记者按照“通缉令”上留下的手机号码,联系上了发“通缉令”的杨先生。杨先生说马飞骗人过程绝对可以写本中篇小说。三牌楼一家菜场卖牛肉的被他骗去6万,丁家桥菜场卖猪肉的被他骗去6万,五条巷一个买米的也被他骗走5万元的货。
杨先生的儿子去年5月到美国读书,去美国之前,一次初中同学聚会上认识了马飞的女儿。随后,两人偷偷谈起恋爱,很快马的女儿就以家里欠了不少外债为由,将杨先生儿子的压岁钱、大学里买股票赚的钱,一共12万骗了个精光。杨先生的儿子到美国后,马的女儿在电话里、网络上多次向杨先生儿子诉苦,希望再支持一把。杨先生儿子在美国整整吃了一年快餐面,又将省下的7200美金打给了马的女儿,这样先后算下来就是26万多元给了马家。
后来杨先生将受过马飞骗的人基本都联合起来了,“通缉令”也是大家的主意,只是希望能把马飞找到。贴这个“通缉令”的时候,大家也讨论过是否合适,但是他们几次报警,警方都没有受理。所以贴“通缉令”实在是无奈之举。
既然贴这个“通缉令”,杨先生说就不怕警察找上门,更不怕马飞出面告侵犯名誉权;怕的是找不到马飞一家,怕的就是没有警方愿意介入调查!大雪天里杨先生去了河北邯郸马飞舅舅家,这两天刚刚回来,没能找到马飞,但是杨先生发誓一定要找到马飞。“我希望他们夫妻告我侵权,这样我就能找他要债了。”
警方认为不合法
菜场内的一些上当商户纷纷表示,这样的骗子太可恶,本来就是做小生意的,钱都是一分一分省出来的,仅仅因为马飞的行为,他们就要损失一年的血汗钱,实在不甘心。而一些路过菜场买菜的市民却有不同想法,很多人觉得,这样把人家的照片和身份信息毫无保留地公布出来,应该算是侵犯了公民的隐私权。再说,就是马飞存在诈骗行为,最后的通缉令也应该由国家执法部门发布啊?市民个人怎能发布这样的山寨版“通缉令”呢?
昨天上午,接到吕先生报警的南京市玄武区玄武门派出所汤警官,对市民贴自制“通缉令”追拿欠债人的做法,表示这显然不合适,因为发布通缉令是个很严肃的事情,只有国家执法机关才有权力发布通缉令。
侵权不侵权看法不一
自制通缉令是否合法呢?江苏崔武律师事务所律师崔武认为,如果马飞欠债潜逃情况属实,债主只要没有暴力等行为伤害欠债人就不构成违法,而街头贴出“通缉令”,这种行为虽过激,但可以理解。《民法》中有一条叫做“自立救济”,也就是受害人无法通过公权得到解决,可以通过网络和公告等形式来寻求帮助,这叫公民自助行为。
但南京袁胜寒律师事务所袁胜寒律师认为,自制通缉令侵犯了他人隐私权。通缉令只有公安机关才能发布。至于公民的自助行为,袁律师认为,贴通缉令并不在此范畴。如果某人在饭店吃饭不肯给钱,老板报警后可以暂时限制他的人身自由,等待警察来处理。而马飞也并不是无法通过公权力来处理的。债权人可以到法院诉讼。当然法律也不是万能,诉讼了也有可能要不回欠款,但这并不代表可以“通缉”债务人(文中人物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