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消协改吃“皇粮” 疏远消费者维权
据《大公报》称,中消协常务副会长母建华在三年前上任时,便拟定了几件任期内需要重点推进的工作,其中之一就是让中消协彻底变成一个“吃皇粮”的“事业单位”。这个目标在2006年年底终于实现,彼时恰是2007年中央财政预算的编制期,中消协通过上级主管单位国家工商总局,向财政部递交申请,要求在2007年享受全额财政拨款。
《中国经营报》报道,中消协能够吃上“皇粮”,还是从“欧典地板事件”中“因祸得福”的。2006年遭到央视曝光、并引发社会轩然大波的欧典地板,拥有中消协授予的“3·15标志”。
欧典事件后,“3·15标志”寿终正寝,国家工商总局主要领导专门要求中消协对此事进行汇报。在汇报中,中消协的“社会筹资”问题及道德风险被摆上桌面,而这也恰是中消协“因祸得福”的开始。
据悉,获得全额财政拨款的中消协,正在逐步酝酿退出受理质量投诉以及“事后维权”的领域,对于受理投诉问题,如今的中消协正在考虑尽可能进行属地管理,把受理投诉的主要职能转移到地方消协,而自己在日后则将更多地将精力转移到发布“消费预警”方面。果真如此的话,届时谁来领衔组织跨区域的维权活动?消费者的权益谁来维护?国家工商总局巡视员、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特邀研究员张经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称,如果中消协由此而走向承接公权力,那将是中消协被广大消费者否定之日。
《广州日报》15日发表评论文章称,从长远看,负重的某些政府职能的卸载是大势所趋,有能力承担这副担子的就是民间社团组织,职能的卸载解决了三个问题,第一政府职能的转换,第二政府机构人员及经费的压缩,第三培育非政府组织的民间力量的崛起。
中消协却走了一条相反的路线,如同一个分家太早、几经在外打拼、疲惫不堪的孩子回到父母家中——而忘记了思考一个问题,吃上皇粮、职能转换后的中消协还能沿着来时的路返回去找寻公众的期盼吗?
文章称,吃上皇粮后的结果可能生成新的关系,上下的归属、义务责任的重新确立、立场及工作方法的微妙调整等等必然随之而来,很显然,中消协的身份转化势将会带来角色错位,而之前那个体现民间救济精神的中消协更吻合消费者的利益。
民间协会筹资能力差、生存空间狭窄是一个老问题,但让所有的社团组织靠政府财政支持而维持运转是不现实的,要使社团组织健康发展,离不开从制度上培育社会成员向社会团体良性输血的渠道。消协在中国消费者维权版图上的位置将发生什么样的变化耐人寻味。有一点是肯定,消费者已经离不开消费者协会。
民间版消协二十多年来的功劳之一就是培养了一代人的消费维权意识,可以肯定,一旦官方版的消协职能无法满足消费者的需求时,必然会促使新的民间维权组织的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