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军少将:军队单位计算机私接互联网易泄密
随着计算机及互联网的广泛普及,互联网在今天已成为人们生活和工作必不可少的工具。现在,不少部队单位已经联接了互联网,官兵可以方便地上网。但与此相伴而生的互联网泄密问题也引起一些有识之士的关注。近日,记者就相关问题,采访了解放军保密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陈军荣少将。
记者:目前对军队人员上互联网有何保密要求?
陈军荣:近年来,国家对军队有关部门先后出台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对单位和个人接入、使用互联网在保密方面作出了严格规定。如《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规定:从事国际联网业务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制度,不得利用国际联网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等违法犯罪活动。《中国人民解放军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明确:“用于国际联网的计算机信息网络或者终端设备必须单独设置,不得与传递或者处理秘密信息的计算机信息网络或者终端设备相联接,不得传递或者处理秘密信息。禁止任何传递或者处理秘密信息的计算机信息网络或者终端设备进行国际联网。”《中国人民解放军机关办公保密规定》也明确,严禁在互联网上发布、传递涉及军事秘密的信息。任何军队单位和人员在上互联网过程中,都应该严格遵守国家和军队的这些规定。
记者:您怎样看待互联网对保密的影响?
陈军荣:现在,军队不少单位经批准接入了国际互联网,这既为官兵工作和学习提供了便利条件,同时,也给保密管理带来了新的问题。据调查,有的单位执行军队计算机接入国际互联网的有关规定不严格,教育不落实,督查不得力,存在严重的泄密隐患;少数人员置规章制度于不顾,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擅自利用办公计算机接入国际互联网,对军事秘密安全造成了严重威胁;极个别人员在互联网上张贴、发布一些涉及军事秘密的信息、图片,甚至用电子邮件传递涉密资料,造成泄密。对于这个问题,我们一方面要重视它、解决它,争取少发生、不发生;另一方面也应看到,互联网泄密问题是个世界性难题,彻底解决不是一朝一夕之事,需要长期不懈地努力。
记者:为预防互联网泄密主要应采取哪些措施?
陈军荣:对单位来说,主要应从三个方面着手,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
一是加大保密教育力度,增强官兵的保密观念和防范意识。针对部分官兵网络安全保密知识缺乏、安全防范意识薄弱问题,各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大力普及计算机网络安全保密知识,使广大官兵深入了解计算机网络泄密途径,充分认清网络泄密危害,增强网络安全保密知识和防范意识。同时,要加强互联网保密法规制度的宣传教育,使广大官兵熟悉掌握相关法律法规,提高遵法守纪的自觉性。
二是严格依照有关规定,加强国际联网的保密管理。军队单位接入国际互联网,必须按照《中国人民解放军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的要求,严格履行审批手续。军内提供接入服务的网站必须实施严格管理,采取相应的安全保密防护措施。经批准接入国际互联网的用户,必须做到专机上网、专线链接、专盘存储、专人管理,并与内部涉密网络实行严格的物理隔离。不得在接入互联网的计算机上处理、存储、传输涉密信息,切实做到涉密计算机不上网、上网计算机不涉密。凡未经审批或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严禁接入国际互联网,擅自上网的一律按违反保密纪律处理。
三是完善技术措施,切实堵塞漏洞。各单位要积极采取措施,加强技术防护,完善防护设施。涉密计算机接入互联网对军事秘密安全的危害极大,根据 2006年7月2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布的《关于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将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或者计算机信息系统与互联网相链接,泄露国家秘密的,按照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予以立案,追究直接责任人的刑事责任。为避免此种情况发生,在技术上应采取拆除调制解调器、安装专门的监控软件等措施,取消涉密计算机的上网功能。同时,各级保密工作部门要加大对涉密计算机擅自接入国际互联网的监督检查力度。凡发现此类事件,要严肃查处,决不姑息。
记者:谢谢您接受我们的采访。(解放军报 张敬山 柴永忠)
记者:目前对军队人员上互联网有何保密要求?
陈军荣:近年来,国家对军队有关部门先后出台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对单位和个人接入、使用互联网在保密方面作出了严格规定。如《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规定:从事国际联网业务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制度,不得利用国际联网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等违法犯罪活动。《中国人民解放军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明确:“用于国际联网的计算机信息网络或者终端设备必须单独设置,不得与传递或者处理秘密信息的计算机信息网络或者终端设备相联接,不得传递或者处理秘密信息。禁止任何传递或者处理秘密信息的计算机信息网络或者终端设备进行国际联网。”《中国人民解放军机关办公保密规定》也明确,严禁在互联网上发布、传递涉及军事秘密的信息。任何军队单位和人员在上互联网过程中,都应该严格遵守国家和军队的这些规定。
记者:您怎样看待互联网对保密的影响?
陈军荣:现在,军队不少单位经批准接入了国际互联网,这既为官兵工作和学习提供了便利条件,同时,也给保密管理带来了新的问题。据调查,有的单位执行军队计算机接入国际互联网的有关规定不严格,教育不落实,督查不得力,存在严重的泄密隐患;少数人员置规章制度于不顾,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擅自利用办公计算机接入国际互联网,对军事秘密安全造成了严重威胁;极个别人员在互联网上张贴、发布一些涉及军事秘密的信息、图片,甚至用电子邮件传递涉密资料,造成泄密。对于这个问题,我们一方面要重视它、解决它,争取少发生、不发生;另一方面也应看到,互联网泄密问题是个世界性难题,彻底解决不是一朝一夕之事,需要长期不懈地努力。
记者:为预防互联网泄密主要应采取哪些措施?
陈军荣:对单位来说,主要应从三个方面着手,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
一是加大保密教育力度,增强官兵的保密观念和防范意识。针对部分官兵网络安全保密知识缺乏、安全防范意识薄弱问题,各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大力普及计算机网络安全保密知识,使广大官兵深入了解计算机网络泄密途径,充分认清网络泄密危害,增强网络安全保密知识和防范意识。同时,要加强互联网保密法规制度的宣传教育,使广大官兵熟悉掌握相关法律法规,提高遵法守纪的自觉性。
二是严格依照有关规定,加强国际联网的保密管理。军队单位接入国际互联网,必须按照《中国人民解放军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的要求,严格履行审批手续。军内提供接入服务的网站必须实施严格管理,采取相应的安全保密防护措施。经批准接入国际互联网的用户,必须做到专机上网、专线链接、专盘存储、专人管理,并与内部涉密网络实行严格的物理隔离。不得在接入互联网的计算机上处理、存储、传输涉密信息,切实做到涉密计算机不上网、上网计算机不涉密。凡未经审批或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严禁接入国际互联网,擅自上网的一律按违反保密纪律处理。
三是完善技术措施,切实堵塞漏洞。各单位要积极采取措施,加强技术防护,完善防护设施。涉密计算机接入互联网对军事秘密安全的危害极大,根据 2006年7月2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布的《关于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将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或者计算机信息系统与互联网相链接,泄露国家秘密的,按照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予以立案,追究直接责任人的刑事责任。为避免此种情况发生,在技术上应采取拆除调制解调器、安装专门的监控软件等措施,取消涉密计算机的上网功能。同时,各级保密工作部门要加大对涉密计算机擅自接入国际互联网的监督检查力度。凡发现此类事件,要严肃查处,决不姑息。
记者:谢谢您接受我们的采访。(解放军报 张敬山 柴永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