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位置:天山云海综合信息港 >> 资讯 >> 法律纵横 >> 详细内容 在线投稿

“钉子户主”:我不是刁民 我只要房屋

排行榜 收藏 打印 发给朋友 举报 来源: 中国网   发布者:网络转载
热度145票  浏览93次 【共0条评论】【我要评论 时间:2007年3月22日 19:58


“最牛钉子户”的女主人吴苹

中国网21日报道:对於法院的强制拆迁令,“最牛钉子户”的女主人吴苹说,按照条例管理规定她有两个选择,一个是货币,一个是实物就是房屋,当时她选择的是还房。而开发商不愿意,就是把很偏僻的地方,比如四楼五楼的尾房来给她们。

吴苹说:“直到昨天我还一再说明,再多的钱我都不要,我要还房。他们说我若选择还房,还要补他200多万,你说能不能接受呢?我真是冤枉,比窦娥还冤。他这个就是用非常低廉的价格,强买强卖。房管局最後也不得不承认我的要求是合法的。”

吴苹说,截止目前我没有得到一分钱的补偿,也没有得到安置。按照有关规定起码要给我们过渡房。

吴苹并透露,这个房子是自己的,她80年代初就做生意,开酒楼、饭店,那条街是酒楼一条街。她说:“我很会处事,人很好,人家叫我阿庆嫂,但现在酒楼没有做了,就是因为这个事,烦得做不了,给你的身心造成疲惫,精神上受到严重的损害,哪儿还有心情做生意。两个老人这两年气死了,当年这是他们的房产”。

TAG: 钉子户 拆迁 重庆
搜索
顶:5 踩:9
对本文中的事件或人物打分:
当前平均分:0.47 (49次打分)
对本篇资讯内容的质量打分:
当前平均分:-0.76 (41次打分)
【已经有41人表态】
8票
感动
4票
震惊
1票
2票
路过
4票
高兴
9票
同情
1票
难过
2票
无聊
3票
愤怒
7票
搞笑
上一篇 下一篇
发表评论
换一张

网友评论仅供网友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本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查看全部回复【已有0位网友发表了看法】

网络资源

声明:本站所有新闻信息均为网络转载,但不表示本站同意其观点及说法!如有任何问题请联系被转载方并通知本站屏蔽该新闻,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