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一黑老大获刑20年 曾垄断大型水产市场(图)
21日,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公开宣判,陈强、程黎、程吉英三姐弟被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十九年和四年。其余团伙成员被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到六年六个月不等。作者:唐其远
中新网重庆8月21日电 (银雪)做海鲜生意的程氏三姐弟为扩大经营,竟然组织黑社会团伙控制重庆一大型水产市场,非法获利上百万元。21日,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公开宣判,黑老大程强因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其姐弟程黎、程吉英三姐弟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九年和六年。
垄断海产市场坐收提成百万
重庆西三街水产批发市场位于该市渝中区,是重庆市首家室内水产品批发市场,其经营面积近2万平方米,有海鲜、水产品批发大户100多家。上世纪90年代,程吉英、程强、程黎三姐弟从重庆市渝中区大阳沟农贸市场迁往该区西三街水产市场从事水产品经营,成立了“程氏海鲜经营部”。
随后,程氏姐弟为谋求家族生意有更大发展,通过入股分账、报销各种费用、请客吃饭、提供毒品等方式,网罗了何建国、梁龙黔、郭勇、叶彤等10人为其服务,以达到控制该市渝中区西三街海产品市场的目的。
2006年12月份,为撰取高额利益,程黎伙同何建国、胡忠凯采取言语威胁等手段,强迫西三街市场内的牛蛙经营户停止自行进货,统一从何建国处进行购进和销售,同时由程黎、何建国等从每斤螃蟹中提取2角到1元不等的费用。程黎由此非法垄断该市场牛蛙经营1个月,获利10余万元。
2007年春节前,何建国见共同提价有利可图,便联合该市场经营户自发提价销售。程黎、胡中凯得知后,要求各经用户交出所获利润的50%作为管理费,各经营户被迫退出17万元交给程黎和胡中凯。
2007年9月底,为垄断螃蟹生意,程黎雇请了社会闲杂人员李文武等人,采取语言威胁的方法,强迫该市场内16家螃蟹经营户将进回的货物统一发到李文武名下,并由其按每斤提取1.5元的管理费用,非法垄断该市场螃蟹经营4个月左右,非法获利达到60万余元。
发传单威胁商户 侵占管理场所
通过市场垄断获得提成并不能满足程氏姐弟的庞大胃口。2007年9月,程强伙同谢军等人采取语言威胁,雇请社会闲散人员逐户发放写有威胁字句的传单,强迫西三街市场内的15家虾子经营户以高出进价2元的价格统一到其所谓的公司拿货。后因各经营户的抵制,致使该垄断经营计划流产。
当西三街水产经营户成立公司筹建重庆市渝北区三亚湾水产市场后,程强、程黎为继续垄断市场,通过安排郭勇等人将三亚湾公司办公室、财务室用铁链反锁,禁止他人进入办公,致使该公司近两个月时间无法正常经营。
自己人受欺 敲诈对方高额赔偿
除垄断水产品市场外,该团伙在外也是作恶多端。2003年10月,西三街水产经营户周某的工人与程强、程黎的父亲在水产市场发生纠纷,工人不慎将两人的父亲打伤。二程依仗自己强势的地位要求周某赔偿高额费用,周某为平息此事在当地一酒店请客吃饭,席间,周某除向程父道歉外,还被迫向其支付了4万元的医药费。
2005年7月,二程的好友张志明在该市渝中区朝天门码头与重庆某旅行社保安人员发生口角,程强、程黎邀约社会闲杂人员数十人,以围堵和语言威胁等方式向该旅行社老板强索1万元人民币。
多行不义必自毙 黑老大程强获刑20年
当地法院审理后认为,通过多次的违法犯罪活动,该团伙逐步形成了以程强、程黎兄弟为组织领导者,程吉英、梁龙黔、郭勇等为参加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严重破坏了当地的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21日,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判处程强因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敲诈勒索罪、非法拘禁罪、强迫交易罪、聚众斗殴罪等,获有期徒刑二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
骨干成员程黎被判期徒刑十九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程吉英因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和敲诈勒索罪被判入狱六年。其余团伙成员被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到六年六个月不等。
宣判后,程氏三姐弟均表示不服,当庭提出上诉。
中新网重庆8月21日电 (银雪)做海鲜生意的程氏三姐弟为扩大经营,竟然组织黑社会团伙控制重庆一大型水产市场,非法获利上百万元。21日,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公开宣判,黑老大程强因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其姐弟程黎、程吉英三姐弟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九年和六年。
垄断海产市场坐收提成百万
重庆西三街水产批发市场位于该市渝中区,是重庆市首家室内水产品批发市场,其经营面积近2万平方米,有海鲜、水产品批发大户100多家。上世纪90年代,程吉英、程强、程黎三姐弟从重庆市渝中区大阳沟农贸市场迁往该区西三街水产市场从事水产品经营,成立了“程氏海鲜经营部”。
随后,程氏姐弟为谋求家族生意有更大发展,通过入股分账、报销各种费用、请客吃饭、提供毒品等方式,网罗了何建国、梁龙黔、郭勇、叶彤等10人为其服务,以达到控制该市渝中区西三街海产品市场的目的。
2006年12月份,为撰取高额利益,程黎伙同何建国、胡忠凯采取言语威胁等手段,强迫西三街市场内的牛蛙经营户停止自行进货,统一从何建国处进行购进和销售,同时由程黎、何建国等从每斤螃蟹中提取2角到1元不等的费用。程黎由此非法垄断该市场牛蛙经营1个月,获利10余万元。
2007年春节前,何建国见共同提价有利可图,便联合该市场经营户自发提价销售。程黎、胡中凯得知后,要求各经用户交出所获利润的50%作为管理费,各经营户被迫退出17万元交给程黎和胡中凯。
2007年9月底,为垄断螃蟹生意,程黎雇请了社会闲杂人员李文武等人,采取语言威胁的方法,强迫该市场内16家螃蟹经营户将进回的货物统一发到李文武名下,并由其按每斤提取1.5元的管理费用,非法垄断该市场螃蟹经营4个月左右,非法获利达到60万余元。
发传单威胁商户 侵占管理场所
通过市场垄断获得提成并不能满足程氏姐弟的庞大胃口。2007年9月,程强伙同谢军等人采取语言威胁,雇请社会闲散人员逐户发放写有威胁字句的传单,强迫西三街市场内的15家虾子经营户以高出进价2元的价格统一到其所谓的公司拿货。后因各经营户的抵制,致使该垄断经营计划流产。
当西三街水产经营户成立公司筹建重庆市渝北区三亚湾水产市场后,程强、程黎为继续垄断市场,通过安排郭勇等人将三亚湾公司办公室、财务室用铁链反锁,禁止他人进入办公,致使该公司近两个月时间无法正常经营。
自己人受欺 敲诈对方高额赔偿
除垄断水产品市场外,该团伙在外也是作恶多端。2003年10月,西三街水产经营户周某的工人与程强、程黎的父亲在水产市场发生纠纷,工人不慎将两人的父亲打伤。二程依仗自己强势的地位要求周某赔偿高额费用,周某为平息此事在当地一酒店请客吃饭,席间,周某除向程父道歉外,还被迫向其支付了4万元的医药费。
2005年7月,二程的好友张志明在该市渝中区朝天门码头与重庆某旅行社保安人员发生口角,程强、程黎邀约社会闲杂人员数十人,以围堵和语言威胁等方式向该旅行社老板强索1万元人民币。
多行不义必自毙 黑老大程强获刑20年
当地法院审理后认为,通过多次的违法犯罪活动,该团伙逐步形成了以程强、程黎兄弟为组织领导者,程吉英、梁龙黔、郭勇等为参加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严重破坏了当地的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21日,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判处程强因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敲诈勒索罪、非法拘禁罪、强迫交易罪、聚众斗殴罪等,获有期徒刑二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
骨干成员程黎被判期徒刑十九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程吉英因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和敲诈勒索罪被判入狱六年。其余团伙成员被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到六年六个月不等。
宣判后,程氏三姐弟均表示不服,当庭提出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