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 网龙杯 Windows Mobile 移动应用创意挑战赛
2009 网龙杯 Windows Mobile 移动应用创意挑战赛
申请程序:
1. 2009“网龙杯”Window Mobile移动应用创意挑战赛(下简称挑战赛)于2009年5月18日开始接受报名;
2. 参赛者须先进行实名注册,包括但不限于姓名、身份证号码、住址、邮编及联络电话;
3. 参赛者须提供完整的创意包括但不限于创意背景、创意过程、潜在用户、创意优势、创意结果等,同时为配合创意参赛者可以上传基于该创意的软件、视频、照片等辅助说明创意的其他文件;
4. 参赛者可以在进入评选程序前对创意进行修改,逾期将无法修改创意;
5. 参赛者须保证对所参赛的创意拥有版权,并无任何的版权纠纷,创意系参赛者的个人原创;
6. 参赛者必须所有上传的文件安全且不含任何病毒;
7. 所有参赛者须接受所有条款及细则;
8. 申请于2009年6月30日截止;
参赛内容:
9. 主题 :
伴随移动通信的发展,3G时代越来越向我们靠近,移动互联网的时代越来越接近人们的日常生活。今年,微软(中国)有限公司邀请您加入这场智能手机革命,重新界定智能手机,让Windows Mobile成为我们创造、设计、制造、工作、教育及生活的方式。衷心期盼各界的设计者能够结合科技、发挥设计力,与齐心创造奇迹,眺看Windows Mobile世界。
10. 本次挑战赛的创意必须基于从以创意类别:
a) 雷人旗语;
b) 移动新思路;
c) 实用主义;
d) 开心就好;
评选标准:
11. 微软(中国)有限公司与福建网龙网络计算机有限公司将对所有上传的有效创意进行评选,评选标准包括:
a) 创意的独特性、新颖性;
b) 创意的原创性;
c) 创意的可执行性;
d) 创意的表述;
品质鉴定:
12. 所有参赛者上传的文件如含包含裸露或亵渎及淫秽内容、不理想音质画面、内容未完成或不正确的报名申请,均不会被接纳;
大赛进程:
13. 2009年5月18日起开始接受报名,参赛者可以报名后提交并修改创意;
14. 2009年5月18日起开始接受投票和评论,参与者可以注册后进行投票和评论;
15. 2009年5月18日至6月28日每周评选出一名每周之星,并抽取一名幸运参与奖;
16. 2009年6月30日报名和创意提交截止;
17. 2009年7月1日至7月5日创意开始由评委会评选;
18. 2009年7月6日正式公布获奖者名单;
甄选过程:
19. 本次大赛设立每周之星奖、幸运参与奖、最高人气奖及最终大奖四种奖项,参赛者和关注者均可同时参与四种奖项的评选;
20. 每周之星奖的甄选过程:
a) 大赛开始后,每周由微软(中国)有限公司和福建网龙网络计算机公司共同从当周提交的全部作品中评选出一名参赛者作为每周之星,并给予相应的奖励;
b) 每周的每周之星将于下周一公布于大赛网站;
c) 2009年6月29日和30日提交的创意将不具备评选每周之星的资格;
d) 本次大赛共产生6名每周之星;
21. 幸运参与奖的甄选过程:
a) 大赛开始后,每周从全部作品提交的参赛选手中、网络留言或投票的参与者中抽取一名幸运参与奖,并给予相应的奖励;
b) 每周的幸运参与奖将于下周一公布于大赛网站;
c) 本次大赛共产生6名幸运参与奖;
22. 最高人气奖的甄选过程:
a) 大赛开始后,参赛者的作品将陈列于大赛网站供全体参与者投票、留言;
b) 网站将实时更新每位选手的得票情况;
c) 2009年6月30日投票截止,每个创意类别的最高得票的选手将获得最高人气奖,最终获奖者将于2009年7月2日公布于大赛网站;
d) 本次大赛共产生4名最高人气奖;
23. 最终大奖的甄选过程:
a) 本次大赛最终评选出4-9名最佳创意奖和1名创意金奖;
b) 甄选时间于2009年6月30日截止,最终获奖者将于2009年7月6日公布于大赛网站;
c) 最终创意大奖由微软(中国)有限公司与福建网龙网络计算机有限公司共同选出;
d) 获奖者的创意将有机会被微软(中国)有限公司推荐给资深软件公司,并由该公司将创意开发成软件,其中获奖者将可获得丰厚的回报;
奖品及颁奖:
24. 奖品
a) 每周之星:价值100元8G 手机SD卡和游戏周边产品一份;
b) 幸运参与奖:价值100元8G 手机SD卡和游戏周边产品一份;
c) 最高人气奖:价值500元蓝牙耳机和游戏周边产品一份;
d) 最佳创意奖:价值3000元Windows Mobile手机一部;
e) 创意金奖:现金奖励人民币一万元;
25. 挑战赛组委会将于获奖人揭晓后的十个工作日内与获奖者联系,核对信息并安排颁奖事宜;
资格审查:
26. 对于参赛者的作品,组委会有权判定其为雷同、仿冒抄袭或已发表过的作品;
27. 雷同作品的认定。雷同作品需具备以下全部两个特点:
a) 上传作品的一部分或全部创意与其它作品的一部分或全部创意相似或相同;
b) 该创意的上传时间晚于与之类似的创意的上传时间;
28. 雷同作品的处罚:
a) 对于全部雷同的作品,组委会将取消其参赛资格,同时剥夺其所有可能获奖的资格;
b) 对于部分雷同的作品,组委会将取消其雷同部分的参赛资格,但非雷同部分将继续保有参赛资格;
c) 对于参赛资格的取消,组委会将以电子邮件的形式通知参赛者;
29. 仿冒抄袭作品和已发表过的作品的认定:
上传作品的一部分或全部创意与其它已发表过的作品的一部分或全部创意相似或相同将被认定为仿冒抄袭作品或已发表过的作品;
30. 仿冒抄袭作品和已发表过的作品的处罚:
a) 对于全部仿冒抄袭或全部已发表过的作品,组委会将取消其参赛资格,同时剥夺其所有可能获奖的资格;
b) 对于部分仿冒抄袭或部分发表过的作品,组委会将取消其仿冒抄袭或发表过的那部分的参赛资格,但其他部分将继续保有参赛资格;
c) 对于参赛资格的取消,组委会将以电子邮件的形式通知参赛者;
附则:
31. 参赛者上传任何的不安全的或包含病毒的作品,将被追究相关责任;
32. 参赛者应该自行检查自己与雇主之间的工作协议,确定自己是否应该参加本次大赛这样的活动。如果参赛者由于参赛而违反了其与雇主之间的工作协议,他有可能被取消参赛资格或获奖资格。微软(中国)有限公司不对由此次比赛引起的参赛者与雇主之间的纠纷负有任何责任和义务,而奖项将只会颁发给那些遵守与雇主之间的工作协议的参赛者;
33. 获奖并被开发的创意的版权将由参赛者及开发创意的软件公司共同所有;
34. 由于参赛者个人原因(包括但不限于提供虚假个人信息,联系电话无法接通等)导致无法颁奖,将由参赛者个人承担,与挑战赛及其组委会和主办单位无关;
35. 参赛者获得奖品需自理个人所得税,若奖品为现金,组委会将代缴;
36. 参赛者须保证上传作品和视频的原创性,任何被疑似剽窃作品均将被取消参赛资格,所获的奖项也奖随之被取消,若奖品颁出,参赛者须支付奖品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奖品费用、包装费用、寄送费用、各项税金);
37. 若获奖者收到的奖品与承诺之奖品不同,以实际收到之奖品为准;
38. 组委会有权要求参赛者就其参赛资格或创意的参赛资格做出解释,参赛者需在收到质疑邮件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回复组委会,否则组委会将自动取消其参赛资格;
39. 挑战赛组委会不会擅自利用参赛者的个人信息,但参赛者擅自透露给他人或同意组委会使用其资料的情况除外;
40. 智能财产权:参赛作品之智能财产权为原创者和福建网龙网络计算机有限公司共同所有,申请智能财产权登记等事务由福建网龙网络计算机有限公司处理。福建网龙网络计算机有限公司对于入围作品之智能财产权有优先议价之权利。入围者如欲于两年内转售智能财产权于第三者,须先知会福建网龙网络计算机有限公司,福建网龙网络计算机有限公司得以相同价格取得前述智能财产权;
41. 本竞赛所有参赛者参加竞赛获选的作品,及所产生的图片、说明文字及模型等有关智能财产权部分,微软(中国)有限公司有权以主办单位名义,进行公开展览、国际竞赛参赛、宣传及出版等活动;
42. 挑战赛组委会保留在法律允许范围内的最终解释权。
http://dev2009.sj.91.com/index.aspx
申请程序:
1. 2009“网龙杯”Window Mobile移动应用创意挑战赛(下简称挑战赛)于2009年5月18日开始接受报名;
2. 参赛者须先进行实名注册,包括但不限于姓名、身份证号码、住址、邮编及联络电话;
3. 参赛者须提供完整的创意包括但不限于创意背景、创意过程、潜在用户、创意优势、创意结果等,同时为配合创意参赛者可以上传基于该创意的软件、视频、照片等辅助说明创意的其他文件;
4. 参赛者可以在进入评选程序前对创意进行修改,逾期将无法修改创意;
5. 参赛者须保证对所参赛的创意拥有版权,并无任何的版权纠纷,创意系参赛者的个人原创;
6. 参赛者必须所有上传的文件安全且不含任何病毒;
7. 所有参赛者须接受所有条款及细则;
8. 申请于2009年6月30日截止;
参赛内容:
9. 主题 :
伴随移动通信的发展,3G时代越来越向我们靠近,移动互联网的时代越来越接近人们的日常生活。今年,微软(中国)有限公司邀请您加入这场智能手机革命,重新界定智能手机,让Windows Mobile成为我们创造、设计、制造、工作、教育及生活的方式。衷心期盼各界的设计者能够结合科技、发挥设计力,与齐心创造奇迹,眺看Windows Mobile世界。
10. 本次挑战赛的创意必须基于从以创意类别:
a) 雷人旗语;
b) 移动新思路;
c) 实用主义;
d) 开心就好;
评选标准:
11. 微软(中国)有限公司与福建网龙网络计算机有限公司将对所有上传的有效创意进行评选,评选标准包括:
a) 创意的独特性、新颖性;
b) 创意的原创性;
c) 创意的可执行性;
d) 创意的表述;
品质鉴定:
12. 所有参赛者上传的文件如含包含裸露或亵渎及淫秽内容、不理想音质画面、内容未完成或不正确的报名申请,均不会被接纳;
大赛进程:
13. 2009年5月18日起开始接受报名,参赛者可以报名后提交并修改创意;
14. 2009年5月18日起开始接受投票和评论,参与者可以注册后进行投票和评论;
15. 2009年5月18日至6月28日每周评选出一名每周之星,并抽取一名幸运参与奖;
16. 2009年6月30日报名和创意提交截止;
17. 2009年7月1日至7月5日创意开始由评委会评选;
18. 2009年7月6日正式公布获奖者名单;
甄选过程:
19. 本次大赛设立每周之星奖、幸运参与奖、最高人气奖及最终大奖四种奖项,参赛者和关注者均可同时参与四种奖项的评选;
20. 每周之星奖的甄选过程:
a) 大赛开始后,每周由微软(中国)有限公司和福建网龙网络计算机公司共同从当周提交的全部作品中评选出一名参赛者作为每周之星,并给予相应的奖励;
b) 每周的每周之星将于下周一公布于大赛网站;
c) 2009年6月29日和30日提交的创意将不具备评选每周之星的资格;
d) 本次大赛共产生6名每周之星;
21. 幸运参与奖的甄选过程:
a) 大赛开始后,每周从全部作品提交的参赛选手中、网络留言或投票的参与者中抽取一名幸运参与奖,并给予相应的奖励;
b) 每周的幸运参与奖将于下周一公布于大赛网站;
c) 本次大赛共产生6名幸运参与奖;
22. 最高人气奖的甄选过程:
a) 大赛开始后,参赛者的作品将陈列于大赛网站供全体参与者投票、留言;
b) 网站将实时更新每位选手的得票情况;
c) 2009年6月30日投票截止,每个创意类别的最高得票的选手将获得最高人气奖,最终获奖者将于2009年7月2日公布于大赛网站;
d) 本次大赛共产生4名最高人气奖;
23. 最终大奖的甄选过程:
a) 本次大赛最终评选出4-9名最佳创意奖和1名创意金奖;
b) 甄选时间于2009年6月30日截止,最终获奖者将于2009年7月6日公布于大赛网站;
c) 最终创意大奖由微软(中国)有限公司与福建网龙网络计算机有限公司共同选出;
d) 获奖者的创意将有机会被微软(中国)有限公司推荐给资深软件公司,并由该公司将创意开发成软件,其中获奖者将可获得丰厚的回报;
奖品及颁奖:
24. 奖品
a) 每周之星:价值100元8G 手机SD卡和游戏周边产品一份;
b) 幸运参与奖:价值100元8G 手机SD卡和游戏周边产品一份;
c) 最高人气奖:价值500元蓝牙耳机和游戏周边产品一份;
d) 最佳创意奖:价值3000元Windows Mobile手机一部;
e) 创意金奖:现金奖励人民币一万元;
25. 挑战赛组委会将于获奖人揭晓后的十个工作日内与获奖者联系,核对信息并安排颁奖事宜;
资格审查:
26. 对于参赛者的作品,组委会有权判定其为雷同、仿冒抄袭或已发表过的作品;
27. 雷同作品的认定。雷同作品需具备以下全部两个特点:
a) 上传作品的一部分或全部创意与其它作品的一部分或全部创意相似或相同;
b) 该创意的上传时间晚于与之类似的创意的上传时间;
28. 雷同作品的处罚:
a) 对于全部雷同的作品,组委会将取消其参赛资格,同时剥夺其所有可能获奖的资格;
b) 对于部分雷同的作品,组委会将取消其雷同部分的参赛资格,但非雷同部分将继续保有参赛资格;
c) 对于参赛资格的取消,组委会将以电子邮件的形式通知参赛者;
29. 仿冒抄袭作品和已发表过的作品的认定:
上传作品的一部分或全部创意与其它已发表过的作品的一部分或全部创意相似或相同将被认定为仿冒抄袭作品或已发表过的作品;
30. 仿冒抄袭作品和已发表过的作品的处罚:
a) 对于全部仿冒抄袭或全部已发表过的作品,组委会将取消其参赛资格,同时剥夺其所有可能获奖的资格;
b) 对于部分仿冒抄袭或部分发表过的作品,组委会将取消其仿冒抄袭或发表过的那部分的参赛资格,但其他部分将继续保有参赛资格;
c) 对于参赛资格的取消,组委会将以电子邮件的形式通知参赛者;
附则:
31. 参赛者上传任何的不安全的或包含病毒的作品,将被追究相关责任;
32. 参赛者应该自行检查自己与雇主之间的工作协议,确定自己是否应该参加本次大赛这样的活动。如果参赛者由于参赛而违反了其与雇主之间的工作协议,他有可能被取消参赛资格或获奖资格。微软(中国)有限公司不对由此次比赛引起的参赛者与雇主之间的纠纷负有任何责任和义务,而奖项将只会颁发给那些遵守与雇主之间的工作协议的参赛者;
33. 获奖并被开发的创意的版权将由参赛者及开发创意的软件公司共同所有;
34. 由于参赛者个人原因(包括但不限于提供虚假个人信息,联系电话无法接通等)导致无法颁奖,将由参赛者个人承担,与挑战赛及其组委会和主办单位无关;
35. 参赛者获得奖品需自理个人所得税,若奖品为现金,组委会将代缴;
36. 参赛者须保证上传作品和视频的原创性,任何被疑似剽窃作品均将被取消参赛资格,所获的奖项也奖随之被取消,若奖品颁出,参赛者须支付奖品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奖品费用、包装费用、寄送费用、各项税金);
37. 若获奖者收到的奖品与承诺之奖品不同,以实际收到之奖品为准;
38. 组委会有权要求参赛者就其参赛资格或创意的参赛资格做出解释,参赛者需在收到质疑邮件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回复组委会,否则组委会将自动取消其参赛资格;
39. 挑战赛组委会不会擅自利用参赛者的个人信息,但参赛者擅自透露给他人或同意组委会使用其资料的情况除外;
40. 智能财产权:参赛作品之智能财产权为原创者和福建网龙网络计算机有限公司共同所有,申请智能财产权登记等事务由福建网龙网络计算机有限公司处理。福建网龙网络计算机有限公司对于入围作品之智能财产权有优先议价之权利。入围者如欲于两年内转售智能财产权于第三者,须先知会福建网龙网络计算机有限公司,福建网龙网络计算机有限公司得以相同价格取得前述智能财产权;
41. 本竞赛所有参赛者参加竞赛获选的作品,及所产生的图片、说明文字及模型等有关智能财产权部分,微软(中国)有限公司有权以主办单位名义,进行公开展览、国际竞赛参赛、宣传及出版等活动;
42. 挑战赛组委会保留在法律允许范围内的最终解释权。
http://dev2009.sj.91.com/index.asp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