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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静雯开发布会寻爱女 律师称争监护权难度高(图)

热度20票  浏览18次 【共0条评论】【我要评论 时间:2009年4月07日 18:27
贾静雯承认婚变,并在记者会上哭诉求见被丈夫抱走的女儿,贾静雯律师表示,可通过法律解决,但假若孩子在美国,申请小孩监护权的难度相对较高。

  据台湾《苹果日报》报道,贾静雯的婚变消息近日传出,而其女儿的抚养权也成为焦点问题。贾静雯律师表示,可通过法律解决,但假若孩子在美国,难度相对较高。

  律师观点

  贾静雯的女儿被丈夫孙志浩带离,避不见面长达4个月。律师林夙慧指出,孙志浩若无正当理由将未满16岁的女儿带走,可能触犯《刑法》准略诱罪,依法可处1年以上、7年以下徒刑。若贾静雯提起告诉,孙志浩无故不出庭,依法将通缉,时效达20年。

  

  贾静雯已经有4个月未见到女儿。(资料图)

  须透过国际协助

  林夙慧说,民事部分,贾静雯可向法院申请离婚、申请对小孩的监护权,还可提处分,请法官在判决前,要求孙志浩先交出女儿,并暂时限制女儿出境,以防被带走。

  但林夙慧说,对贾静雯不利的是,小孩若在美国,未来在台湾打赢官司,仍须到美国申请认可判决才可执行,有困难度。

  协助贾静雯的律师议员黄珊珊说,目前他们先在台湾申请停止孙志浩监护权的处分;但即使在台胜诉,因孙志浩是台湾出生、有美国国籍,又在上海定居的复杂状况;加上若女儿仍在国外,还须透过重重的国际法律协助,贾静雯才能争取到应有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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