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优秀流行歌曲创作大赛
为贯彻落实中宣部《关于做好全国优秀流行歌曲创作大赛工作的通知》要求,促进我市流行歌曲创作的发展与繁荣,把优秀歌词推荐给作曲家谱曲,评选产生参加华东赛区和全国大赛的作品,由上海市作家协会、解放日报、文汇报、新民晚报和上海市音乐家协会联合成立“全国优秀流行歌曲创作大赛”上海地区歌词征集评选工作小组,面向全市进行优秀歌词的征集活动。
一、歌词征集要求:(一)参赛对象参赛对象为上海地区歌词创作者,专业和业余作者均可参与。
(二)创作时限参赛作品须为2008年1月1日以来创作的流行歌曲歌词。(三)作品要求1、体裁上,应为形式、风格多样的流行歌词。2、题材上,要求歌词生动、主题鲜明、内容健康、贴近群众。3、作者提交的作品均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著作权、商标权和其他知识产权。
4、作者投稿参与此次评选活动,即表示同意主办方对其报送作品的所有形式拥有非商业性使用权。作者享有著作权和署名权。
二、歌词征集截稿时间:即日起向全市征集稿件,截稿日期为8月31日(稿件以邮戳为准)。
三、9月上旬,由歌词评选组对应征作品进行筛选评定,推出50首,9月中旬在解放日报、文汇报、新民晚报、新闻午报和东方网上发表,供读者网友投票。
四、9月底,结合群众投票和专家评选,选出优秀歌词20首,推荐供应给作曲家谱曲。
五、“全国优秀流行歌曲创作大赛”上海地区优秀歌词评选奖项:
一等奖1-3名奖金各2000元优秀奖15名奖金各1000元六、来稿请寄:上海市巨鹿路675号上海市作家协会“全国优秀流行歌曲创作大赛”上海地区歌词征集活动办公室邮编:200040
投稿电子邮箱:qgyxgczj@yahoo.cn联系电话:(021)54037629“全国优秀流行歌曲创作大赛”上海地区歌词征集评选工作小组
http://jfdaily.eastday.com/j/20080806/u1a45868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