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面歹徒衣服裹酒瓶 教室暴打女大学生五分钟(图)
核心提示:3月16日晚9时许,四川教育学院的一间教室里,发生了一起骇人的抢劫案,一名女生遭蒙面歹徒用衣服裹着酒瓶作为凶器,劈头盖脸暴打5分钟后,被抢走了笔记本电脑和MP4等物品。
3月18日报道 蒙面歹徒用衣服裹着酒瓶作为凶器,劈头盖脸地朝着女大学生一陈猛打后,抢走了笔记本电脑和MP4等物品……
3月16日晚9时许,四川教育学院的一间教室里,发生了一起骇人的抢劫案,被抢女生头部、脸部和手臂等处多达6个伤口,仅缝针就缝了2个多小时,差点没抢救过来。截至记者发稿时,该女生仍在华西医院接受住院治疗。
不幸遭遇 女大学生教室被暴打抢劫
18日下午,在华西医院急诊观察室,就读于四川教育学院英语系的大三学生冯晓兰躺在病床上,头部和手臂缠满了绷带,脸部肿得像馒头、眼睛里布满血丝。带着巨大恐惧的微弱声音中,冯努力控制着情绪,回忆起三天前恐怖的一幕。
16日晚,冯晓兰像往常一样只身来到教学实验楼611教室自习。“当时我就坐在第一排,整个教室就我一人,突然灯熄了,我本能地站了起来。这时突然从前门闯进一名蒙面男子,手上还提着东西。”冯借着走廊的灯光终于看清歹徒的模样,“一上来,歹徒就拿着手上的东西,劈头盖脸地朝我一阵猛打,我本能地用手保护着头部,瞬间就感觉到一股股热乎乎血液不停地从指缝间流下来。”
冯晓兰说,歹徒对她的猛打持续了大约5分钟,期间没说一句话,打完后迅速抢走了她半月前刚买的一台价值近4000元的手提电脑和MP4。
随后,闻讯赶来的楼下学生立即拨打了120和110,冯晓兰被送到华西医院抢救。据一位赶来的学生回忆,歹徒在现场留下了一件黄色上衣,和早已破碎的白酒酒瓶。民警赶到现场后,取走了冯的手机和现场的遗留物品,以做进一步调查。
据医生介绍,冯晓兰的头部有两处2厘米的伤口,两个手臂和脸部也有四处伤口,仅缝针就缝了2个多小时。目前,冯已经脱离生命危险,但还需住院治疗,以便观察是否会留下后遗症。
学生质疑 校方管理有漏洞 保安形同虚设
在冯晓兰的同学看来,冯的恐怖遭遇缘于校方的监管不力。“现在学生都是人心惶惶,特别是女生,晚上不敢只身出入。”冯的一室友说,“真不知道学校保安在干嘛?两个大门的门卫形同虚设,人人都可以进。校园里经常发生偷窃事件,就在冯出事的几天前,还有学生宿舍的物品被盗。”
下午,记者来到位于成都市人民南路三段的四川教育学院,从大门进入校园,而正在值班的门卫没有上来询问和登记。冯晓兰出事的教学实验楼就在大门的右侧,实验楼门口同样设有门卫,门卫依然没询问。
据实验楼值班大爷介绍,冯被抢时不是他值班,不过听说过此事。“出事后,校方是否对你要求更严了?”面对记者的询问,大爷称校方没通知他加强管理,一切保卫工作如常。
在出事现场,611教室大门紧锁,整个6楼没有灯光,而一到5楼都是灯火通明,零散的学生结伴上着自习。正在上自习的新闻系学生都表示,他们听说过有人被抢,发生此事,学校保安没有尽到应有的责任。
记者还发现,四川教育学院成了市民的便道,从人民南路三段到中学路,市民往往会直接穿过校园,而两个大门的保安则是形同虚设。
冯晓兰的班主任周老师表示,校方正在加强校园管理。
律师说法 难于确立管理过错 校方不会担主责
出事后,四川教育学院英语系的主要领导都看望过冯晓兰,但是冯的治疗费用全部是由班主任周老师个人垫付的。
那么校方是否应该承担责任呢?律师邢连超认为,由于难于确立有管理过错,校方不会承担很大责任。邢表示,根据教育部的《学生意外人身事故管理办法》,只有校方管理导致了学生受到人身侵害后,校方才会承担责任。
邢表示,大学生都是成年人,高校管理不同于中、小学管理,更不同于小区物业管理。犯罪嫌疑人才是真正的加害人和侵权人,他应该承担主要责任。
3月18日报道 蒙面歹徒用衣服裹着酒瓶作为凶器,劈头盖脸地朝着女大学生一陈猛打后,抢走了笔记本电脑和MP4等物品……
3月16日晚9时许,四川教育学院的一间教室里,发生了一起骇人的抢劫案,被抢女生头部、脸部和手臂等处多达6个伤口,仅缝针就缝了2个多小时,差点没抢救过来。截至记者发稿时,该女生仍在华西医院接受住院治疗。
不幸遭遇 女大学生教室被暴打抢劫
被抢劫暴打的女大学生
18日下午,在华西医院急诊观察室,就读于四川教育学院英语系的大三学生冯晓兰躺在病床上,头部和手臂缠满了绷带,脸部肿得像馒头、眼睛里布满血丝。带着巨大恐惧的微弱声音中,冯努力控制着情绪,回忆起三天前恐怖的一幕。
16日晚,冯晓兰像往常一样只身来到教学实验楼611教室自习。“当时我就坐在第一排,整个教室就我一人,突然灯熄了,我本能地站了起来。这时突然从前门闯进一名蒙面男子,手上还提着东西。”冯借着走廊的灯光终于看清歹徒的模样,“一上来,歹徒就拿着手上的东西,劈头盖脸地朝我一阵猛打,我本能地用手保护着头部,瞬间就感觉到一股股热乎乎血液不停地从指缝间流下来。”
冯晓兰说,歹徒对她的猛打持续了大约5分钟,期间没说一句话,打完后迅速抢走了她半月前刚买的一台价值近4000元的手提电脑和MP4。
随后,闻讯赶来的楼下学生立即拨打了120和110,冯晓兰被送到华西医院抢救。据一位赶来的学生回忆,歹徒在现场留下了一件黄色上衣,和早已破碎的白酒酒瓶。民警赶到现场后,取走了冯的手机和现场的遗留物品,以做进一步调查。
据医生介绍,冯晓兰的头部有两处2厘米的伤口,两个手臂和脸部也有四处伤口,仅缝针就缝了2个多小时。目前,冯已经脱离生命危险,但还需住院治疗,以便观察是否会留下后遗症。
学生质疑 校方管理有漏洞 保安形同虚设
在冯晓兰的同学看来,冯的恐怖遭遇缘于校方的监管不力。“现在学生都是人心惶惶,特别是女生,晚上不敢只身出入。”冯的一室友说,“真不知道学校保安在干嘛?两个大门的门卫形同虚设,人人都可以进。校园里经常发生偷窃事件,就在冯出事的几天前,还有学生宿舍的物品被盗。”
下午,记者来到位于成都市人民南路三段的四川教育学院,从大门进入校园,而正在值班的门卫没有上来询问和登记。冯晓兰出事的教学实验楼就在大门的右侧,实验楼门口同样设有门卫,门卫依然没询问。
据实验楼值班大爷介绍,冯被抢时不是他值班,不过听说过此事。“出事后,校方是否对你要求更严了?”面对记者的询问,大爷称校方没通知他加强管理,一切保卫工作如常。
在出事现场,611教室大门紧锁,整个6楼没有灯光,而一到5楼都是灯火通明,零散的学生结伴上着自习。正在上自习的新闻系学生都表示,他们听说过有人被抢,发生此事,学校保安没有尽到应有的责任。
记者还发现,四川教育学院成了市民的便道,从人民南路三段到中学路,市民往往会直接穿过校园,而两个大门的保安则是形同虚设。
冯晓兰的班主任周老师表示,校方正在加强校园管理。
律师说法 难于确立管理过错 校方不会担主责
出事后,四川教育学院英语系的主要领导都看望过冯晓兰,但是冯的治疗费用全部是由班主任周老师个人垫付的。
那么校方是否应该承担责任呢?律师邢连超认为,由于难于确立有管理过错,校方不会承担很大责任。邢表示,根据教育部的《学生意外人身事故管理办法》,只有校方管理导致了学生受到人身侵害后,校方才会承担责任。
邢表示,大学生都是成年人,高校管理不同于中、小学管理,更不同于小区物业管理。犯罪嫌疑人才是真正的加害人和侵权人,他应该承担主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