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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疑犯看守所内咬掉他人乳头吞下 受审时求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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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度78票  浏览84次 【共0条评论】【我要评论 时间:2007年4月19日 14:26
杀人疑犯看守所内咬掉他人耳 受审时让法官判死刑

杀人疑犯疑患精神障碍被律师要求做精神鉴定

时报讯 妯娌争执萌杀意,大嫂挥刀杀人,并在看守所中再度失控,咬掉别人的耳朵。昨日上午,廖文琼涉嫌故意杀人罪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受审。拖着脚镣的廖文琼哭着对亲属说:“我杀了人要赔很多钱的,你们不要管我,就让法官判我死刑吧,我死有余辜。”

妯娌起争执致杀人

据了解,现年33岁的廖文琼是湛江人,与丈夫的弟弟的老婆陈秀清及其陈的女儿住在海珠区某出租屋内,妯娌关系一直不好,经常为了鸡毛蒜皮的小事而争吵。

据指控,2006年8月9日下午3时许,陈秀清因为廖文琼听VCD影响女儿午睡而不悦,继而发生争吵并大打出手。陈秀清被打得头破血流,送去医院缝针。下午6点,廖文琼听到刚从医院回来的陈秀清给家人打电话,声称“自己被同住的那个变态女人”打伤了。廖害怕陈的家人前来报复,突然萌生杀意,拿着菜刀冲到陈秀清的面前,扬言说她的死期到了,挥刀砍向陈的头部和颈部。杀人后的廖非常后悔,就拨打 110报警自首,并在屋内等候民警到场。

看守所内咬掉他人耳

进入看守所后,廖文琼经常自言自语说自己死有余辜。2006年12月7日,廖文琼接到丈夫的来信,说让她尽量冷静,家里的孩子尚年幼,很需要妈妈的照顾。廖看后情绪再度失控,趁着王某洗澡时,冲进洗澡间咬掉她的左乳头,并吞进肚中。次日,看管要求两名女犯人陪着廖去洗澡,并为她拷上脚镣。12月9日,廖趁着女犯人阿艳替她固定脚镣时,又咬掉了阿艳的左耳。

疑犯精神有问题?

昨日庭审中,廖文琼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哭着说:“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会这样做,这些(被我咬的)人都是好人。”并不断地说:“你们判我死刑吧,不然我都不知道什么时候会再伤人。”

公诉机关认为,廖之所以会有如此种种不寻常举动,主要是因为怕赔钱,加重家里的经济负担,心理压力比较大,想一死了之。

而廖的辩护律师认为,这些举动表明廖可能有精神障碍,应该给她做精神鉴定。

目前,本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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