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国税局新《企业所得税法》知识网上有奖问答启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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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度1票  浏览32次 【共0条评论】【我要评论 时间:2008年4月08日 09:23
重庆市国税局新《企业所得税法》知识网上有奖问答启事

2008年是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的第一年。在2008年4月第17个税收宣传月期间,重庆市国税局将以“重庆国税互联网站”为载体,以新《企业所得税法》为主要内容开展网上有奖问答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答题人可点击“税收宣传月专辑”栏目进入“新《企业所得税法》知识网上有奖问答”程序进行答题。
     2、个人和企业均可参加此项活动。答题时,个人需如实填写姓名、身份证号码、所在区域,企业需准确填写企业名称、税务登记证号、所在区域,否则视为作废。   
     3、有奖问答题目共计100题,将于4月1日在“重庆国税互联网站”公布,答题截止时间为4月30日。5月4日在“重庆国税互联网站”统一公布答案。
     4、本次有奖问答活动设一等奖5名、二等奖10名、三等奖15名,奖金分别为500元、400元、300元。   
     5、答题正确率为90%者将参加一等奖的抽取,答题正确率为80%者将参加二等奖的抽取,答题正确率为70%者将参加三等奖的抽取。   
     6、答题结束后,根据上述标准以电脑随机抽出一、二、三等奖,并于抽奖次日在“重庆国税互联网站”公布。获奖者凭有效证件(个人凭身份证原件,企业凭税务登记证副本)到当地国税机关领取奖金   
     7、领奖截止时间为2008年5月20日。   
     8、本次有奖问答活动由重庆市国税局办公室负责解释。   
     联系人:何小姐 电话:023-67676817
二00八年三月二十一日
重庆市国家税务局“税收•发展•民生”有奖征文启事

    税收是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也是国家实行宏观调控的重要经济杠杆,经济社会的发展是税收发展的原动力,税收与发展和民生息息相关。为了进一步提高全体公民的税收法律意识,推进依法治税,配合在今年四月份开展的以“税收•发展•民生”为主题的第17个全国税收宣传月活动,进一步增强广大公民自觉纳税的责任感和光荣感,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将在全市范围内举办“税收•发展•民生”有奖征文活动。欢迎社会各界人士、特别是广大纳税人和直接从事税收征收管理的税务干部职工积极踊跃投稿。同时,我们也想利用有奖征文这个平台,更好地展示你的风采、进一步加强广大纳税人与税务干部、税务机关之间的沟通和了解,为共同努力创造一个更加公平正义的税收环境、一个更加和谐的税收征纳关系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通过由你讲述发生在自己身边的一个个鲜活生动的故事,去吸引人、感染人和警醒人吧。我们期待你的来稿!
    一、文体要求
    以记实性文体和杂谈性文体为主,字数在1500以上。
    二、投稿方式
    可通过邮寄、电子邮件和上传方式投稿,文章请注明有奖征文字样,并填写作者真实姓名、地址、邮编和联系电话。
    1.电子邮件地址:cqsgsj@163.com,cqgsfg163@163.com
    2.邮寄地址:重庆市渝北区红锦大道63号,重庆市国家税务局 《重庆税务》编辑部,邮政编码:401147
    3.重庆市国家税务局系统在职干部职工可直接在局域网通过FTP上传到市局科研所的公共目录里的征文专栏即可。
    三、截稿日期
     2008年6月30日(邮寄方式以当地邮戳为准)。
    四、奖项设置
    本次活动设一等奖2名,二等奖5名,三等奖10名。
    五、刊用办法
    获奖作品将在重庆市国家税务局互联网站和《重庆税务》杂志上刊登,并推荐优秀作品到国家税务总局的《中国税务》杂志和《中国税务报》上刊登。(征文涉及的版权及著作权等一律由作者自行负责)
    六、公布与颁奖
     2008年7月底在重庆市国家税务局互联网站和《重庆税务》2008年第四期公布有奖征文获奖人员名单,并择期颁奖。


http://www.cqsw.gov.cn/ShowWindow.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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