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国际牡丹花会吉祥物主题语征集启事
菏泽国际牡丹花会吉祥物主题语征集启事
菏泽是鲁西南地区一座美丽的平原生态城市,历史悠久,文化底蕴深厚,素有“中国牡丹城”、“书画之乡”、“戏曲之乡”、“武术之乡”的美誉。为打响牡丹品牌,推动经济社会发展,1992年4月,经国务院六部委批准,作为当年全国旅游观光主题百项活动之一,首届菏泽国际牡丹花会成功举办,至今已成功举办了十七届。十七年来,菏泽国际牡丹花会坚持“以花为媒,广交朋友;以花引线,招商引资;以花冶情,美化生活;政府搭台,经贸唱戏;发展经济,突破菏泽”的指导思想和“牡丹搭台,经贸唱戏”的办会宗旨,逐步成为促进菏泽经济社会发展的平台和展示城市形象的窗口。为更好地宣传、推广菏泽国际牡丹花会,提升其在国内外的知名度和影响力,菏泽国际牡丹花会组委会办公室、牡丹晚报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花冠杯”菏泽牡丹花会吉祥物、主题语征集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征集内容
1、菏泽国际牡丹花会吉祥物。
2、菏泽国际牡丹花会主题语。
二、设计要求
能够充分反映菏泽城市及牡丹花会特色,特点鲜明,时代气息浓郁,艺术表现力和感染力强;能够充分反映菏泽国际牡丹花会办会理念,内涵健康向上,品位高雅;应征作品应为应征者本人的原创作品,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也未以任何方式为公众所知,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权。
1、吉祥物:构思巧妙,名称新颖,寓意深远,色彩明快,富有情趣,视觉冲击力强,设计创作素材不限,利于各种表现形式,便于各种材质加工制作。
2、主题语:简洁明快,便于记忆,琅琅上口,富有感染力和号召力,能够打动人心;高度概括菏泽国际牡丹花会办会宗旨和理念,突出时代特征和地域特点;体现国际性,面向世界,使不同国家和地区、不同文化背景的人都能理解接受。
三、提交要求
1、每件应征作品须以A4纸提交三份,配有设计创意文字说明,阐述创意思路、理念和含义。
2、吉祥物须同时提供电子版本(坐标图、注明CMYK值)。
3、应征作品上不得出现与创作人身份相关的说明文字或符号,创作人须单独提供个人简历、联系方式和身份证号码。
4、创作人须保留完整的原始草稿和原始文件,以备作品入围后调用。
四、评选及奖励
1、评选方式:作品征集后,将组织专家进行评选,确定入围作品,其中入围吉祥物5件、主题语10条。入围作品在媒体向社会公示,通过大众投票和专家评选后确定菏泽国际牡丹花会吉祥物1件、主题语3条。
2、奖励:评选结束后,召开评选揭晓会公布结果,并对有关创作人进行奖励。
(1)入选的吉祥物奖励创作人人民币一万元,入选的主题语奖励创作人人民币两千元;
(2)对入围吉祥物、主题语的创作人分别给予500元、100元的奖励。
五、入选作品的权利归属
1、应征作品(包括作品的创作素材)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或其他合法权利。否则,产生的法律责任由创作人承担。
2、本次活动中评出的入选作品,视为委托作品。入选作品除署名权由创作人保留外,著作权及其它权利归菏泽国际牡丹花会组委会所有,其他主体(包括创作人)使用该作品时必须提前征得菏泽国际牡丹花会组委会办公室同意。创作人领取的奖励费视为委托设计费,菏泽国际牡丹花会组委会办公室、牡丹晚报、花冠集团使用入选作品均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3、评选委员会有权对入围、入选作品进行修改、组合和各种开发利用。
4、创作人在参选过程中发生的一切相关费用自理。奖励费所涉的个人所得税由菏泽国际牡丹花会组委会办公室代扣代缴。
5、创作人自备作品底稿。所有参选作品概不退稿。
6、本次活动解释权主体为菏泽国际牡丹花会组委会办公室、牡丹晚报。
六、投稿截止日期及联系方式
投稿截止日期为2009年3月20日(以当地邮戳或电子邮件发送时间为准)。创作人请于截止日期前将作品邮寄或直接送交。
联系地址:山东省菏泽市太原路66号牡丹晚报总编室
电话: 0530-5969581、1600000
电子邮箱:hzmd009@sina.com
详情请登陆:中国菏泽网 菏泽旅游网
http://www.mdinvest.gov.cn/onews.asp?id=758
菏泽是鲁西南地区一座美丽的平原生态城市,历史悠久,文化底蕴深厚,素有“中国牡丹城”、“书画之乡”、“戏曲之乡”、“武术之乡”的美誉。为打响牡丹品牌,推动经济社会发展,1992年4月,经国务院六部委批准,作为当年全国旅游观光主题百项活动之一,首届菏泽国际牡丹花会成功举办,至今已成功举办了十七届。十七年来,菏泽国际牡丹花会坚持“以花为媒,广交朋友;以花引线,招商引资;以花冶情,美化生活;政府搭台,经贸唱戏;发展经济,突破菏泽”的指导思想和“牡丹搭台,经贸唱戏”的办会宗旨,逐步成为促进菏泽经济社会发展的平台和展示城市形象的窗口。为更好地宣传、推广菏泽国际牡丹花会,提升其在国内外的知名度和影响力,菏泽国际牡丹花会组委会办公室、牡丹晚报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花冠杯”菏泽牡丹花会吉祥物、主题语征集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征集内容
1、菏泽国际牡丹花会吉祥物。
2、菏泽国际牡丹花会主题语。
二、设计要求
能够充分反映菏泽城市及牡丹花会特色,特点鲜明,时代气息浓郁,艺术表现力和感染力强;能够充分反映菏泽国际牡丹花会办会理念,内涵健康向上,品位高雅;应征作品应为应征者本人的原创作品,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也未以任何方式为公众所知,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权。
1、吉祥物:构思巧妙,名称新颖,寓意深远,色彩明快,富有情趣,视觉冲击力强,设计创作素材不限,利于各种表现形式,便于各种材质加工制作。
2、主题语:简洁明快,便于记忆,琅琅上口,富有感染力和号召力,能够打动人心;高度概括菏泽国际牡丹花会办会宗旨和理念,突出时代特征和地域特点;体现国际性,面向世界,使不同国家和地区、不同文化背景的人都能理解接受。
三、提交要求
1、每件应征作品须以A4纸提交三份,配有设计创意文字说明,阐述创意思路、理念和含义。
2、吉祥物须同时提供电子版本(坐标图、注明CMYK值)。
3、应征作品上不得出现与创作人身份相关的说明文字或符号,创作人须单独提供个人简历、联系方式和身份证号码。
4、创作人须保留完整的原始草稿和原始文件,以备作品入围后调用。
四、评选及奖励
1、评选方式:作品征集后,将组织专家进行评选,确定入围作品,其中入围吉祥物5件、主题语10条。入围作品在媒体向社会公示,通过大众投票和专家评选后确定菏泽国际牡丹花会吉祥物1件、主题语3条。
2、奖励:评选结束后,召开评选揭晓会公布结果,并对有关创作人进行奖励。
(1)入选的吉祥物奖励创作人人民币一万元,入选的主题语奖励创作人人民币两千元;
(2)对入围吉祥物、主题语的创作人分别给予500元、100元的奖励。
五、入选作品的权利归属
1、应征作品(包括作品的创作素材)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或其他合法权利。否则,产生的法律责任由创作人承担。
2、本次活动中评出的入选作品,视为委托作品。入选作品除署名权由创作人保留外,著作权及其它权利归菏泽国际牡丹花会组委会所有,其他主体(包括创作人)使用该作品时必须提前征得菏泽国际牡丹花会组委会办公室同意。创作人领取的奖励费视为委托设计费,菏泽国际牡丹花会组委会办公室、牡丹晚报、花冠集团使用入选作品均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3、评选委员会有权对入围、入选作品进行修改、组合和各种开发利用。
4、创作人在参选过程中发生的一切相关费用自理。奖励费所涉的个人所得税由菏泽国际牡丹花会组委会办公室代扣代缴。
5、创作人自备作品底稿。所有参选作品概不退稿。
6、本次活动解释权主体为菏泽国际牡丹花会组委会办公室、牡丹晚报。
六、投稿截止日期及联系方式
投稿截止日期为2009年3月20日(以当地邮戳或电子邮件发送时间为准)。创作人请于截止日期前将作品邮寄或直接送交。
联系地址:山东省菏泽市太原路66号牡丹晚报总编室
电话: 0530-5969581、1600000
电子邮箱:hzmd009@sina.com
详情请登陆:中国菏泽网 菏泽旅游网
http://www.mdinvest.gov.cn/onews.asp?id=7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