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奖征集赣县旅游形象标识和广告语
有奖征集赣县旅游形象标识和广告语
各乡镇党委、县委各部门、县直(驻县)各单位党组织:
为做好全县主要旅游景区旅游形象标识和广告语的征集工作,根据县委主要领导指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围绕“客家文化生态休闲”的旅游发展理念和提升旅游档次、打造旅游品牌、建设旅游强县的目标,配合全县景区、景点建设,通过征集旅游标识和广告语,进一步树立良好旅游形象,宣传旅游品牌,彰显旅游风情魅力,推动旅游事业健康发展。
二、所涉景区
(一)赣县总景区
(二)分景区
1、梅林(县城)景区(包括客家文化城、樱花公园、文昌阁、灌婴塑像、将军堂、进士堂、名贤园、状元园、狮子岩寺)
2、水乡储潭景区(含储君庙、储君阁、燕子岩寺)
3、白鹭古村
4、湖江景区(含万安湖区、夏府古村、桃花岛)
5、南塘、三溪景区(含麂山妙高寺、清溪古村、三溪寨九坳)
6、田村古镇(含宝华寺、契真寺、进士第等)
7、江口、茅店景区(含苏区第一海关茅店关税处、苏区江口贸易分局、苏区最大外贸港江口港、江口会议旧址、红军三打赣州时中革军委驻地等)
8、大埠景区(含大埠暴动发生地、赖传珠上将故里、居龙滩湖区)
(三)旅游形象标识征集只针对赣县总景区。
三、主题:
(一)广告语:结合赣县旅游文化实际,用优美的语言,精炼的文字,简短的形式高度概括我县景区、景点的景观之美,内涵之美,能够彰显赣县旅游风情的独特魅力,语言具有强烈的感染力、感召力。可以就整个赣县旅游形象设计广告语,可为个别景区、景点设计广告语,也可就某旅游线路,某两个或多个旅游景区、景点连结设计广告语。
(二)旅游形象标识:结合赣县客家摇篮、红色文化大县和生态旅游资源丰富的特点,设计一个图案精美、富有创意、表意清晰、富有感染力,能够较好彰显赣县旅游文化内涵和魅力的形象标识。
四、征集方式:通过赣州晚报、赣县之声、赣县电视台等媒体面向市内、县内征集;通过客家赣州网、赣县人民政府网面向网民征集。广告语征集时间截止2009年10月31日;旅游形象标识征集时间截止2009年12月31日。作品可直接寄、送县文联,也可通过电子邮件发送。
联系人:叶林,地址:中共赣县县委宣传部或赣县文联,邮编:341100
联系电话:13576711906、(0797)4424266
Emai:yelin196610@tom.com
五、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牵头,县旅游局、县文联具体负责征集评选工作。
六、奖项设置:广告语设一等奖1名,奖金800元;二等奖3名,奖金400元;三等奖6名,奖金200元;入围奖20名,奖金100元。旅游形象标识设入围奖5名,奖金200元,一经确定为赣县旅游形象标识的,奖金2000元。
七、评奖:由县委宣传部负责,请市、县有关专家评定获奖作品。
八、推介:(一)广告语、旅游形象标识的优秀作品在客家赣州网、赣县人民政府网(及其它网站)、赣县电视台、赣县之声等媒体上发表;(二)选取优秀广告语结合我县各主要景区,制作长约5—10分钟的赣县旅游形象TV作为外宣品赠送来宾,并在相关媒体、网络播放;(三)用于全县主要交通沿线和景区入口等地的大型宣传广告牌;(四)用于外宣媒介和车载流动广告,从而扩大我县旅游风情的魅力和影响。
请各乡镇、各单位高度重视,积极组织投稿。
http://www.ganxian.gov.cn/zwxx/gsgg/200909/t20090918_34400.htm
各乡镇党委、县委各部门、县直(驻县)各单位党组织:
为做好全县主要旅游景区旅游形象标识和广告语的征集工作,根据县委主要领导指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围绕“客家文化生态休闲”的旅游发展理念和提升旅游档次、打造旅游品牌、建设旅游强县的目标,配合全县景区、景点建设,通过征集旅游标识和广告语,进一步树立良好旅游形象,宣传旅游品牌,彰显旅游风情魅力,推动旅游事业健康发展。
二、所涉景区
(一)赣县总景区
(二)分景区
1、梅林(县城)景区(包括客家文化城、樱花公园、文昌阁、灌婴塑像、将军堂、进士堂、名贤园、状元园、狮子岩寺)
2、水乡储潭景区(含储君庙、储君阁、燕子岩寺)
3、白鹭古村
4、湖江景区(含万安湖区、夏府古村、桃花岛)
5、南塘、三溪景区(含麂山妙高寺、清溪古村、三溪寨九坳)
6、田村古镇(含宝华寺、契真寺、进士第等)
7、江口、茅店景区(含苏区第一海关茅店关税处、苏区江口贸易分局、苏区最大外贸港江口港、江口会议旧址、红军三打赣州时中革军委驻地等)
8、大埠景区(含大埠暴动发生地、赖传珠上将故里、居龙滩湖区)
(三)旅游形象标识征集只针对赣县总景区。
三、主题:
(一)广告语:结合赣县旅游文化实际,用优美的语言,精炼的文字,简短的形式高度概括我县景区、景点的景观之美,内涵之美,能够彰显赣县旅游风情的独特魅力,语言具有强烈的感染力、感召力。可以就整个赣县旅游形象设计广告语,可为个别景区、景点设计广告语,也可就某旅游线路,某两个或多个旅游景区、景点连结设计广告语。
(二)旅游形象标识:结合赣县客家摇篮、红色文化大县和生态旅游资源丰富的特点,设计一个图案精美、富有创意、表意清晰、富有感染力,能够较好彰显赣县旅游文化内涵和魅力的形象标识。
四、征集方式:通过赣州晚报、赣县之声、赣县电视台等媒体面向市内、县内征集;通过客家赣州网、赣县人民政府网面向网民征集。广告语征集时间截止2009年10月31日;旅游形象标识征集时间截止2009年12月31日。作品可直接寄、送县文联,也可通过电子邮件发送。
联系人:叶林,地址:中共赣县县委宣传部或赣县文联,邮编:341100
联系电话:13576711906、(0797)4424266
Emai:yelin196610@tom.com
五、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牵头,县旅游局、县文联具体负责征集评选工作。
六、奖项设置:广告语设一等奖1名,奖金800元;二等奖3名,奖金400元;三等奖6名,奖金200元;入围奖20名,奖金100元。旅游形象标识设入围奖5名,奖金200元,一经确定为赣县旅游形象标识的,奖金2000元。
七、评奖:由县委宣传部负责,请市、县有关专家评定获奖作品。
八、推介:(一)广告语、旅游形象标识的优秀作品在客家赣州网、赣县人民政府网(及其它网站)、赣县电视台、赣县之声等媒体上发表;(二)选取优秀广告语结合我县各主要景区,制作长约5—10分钟的赣县旅游形象TV作为外宣品赠送来宾,并在相关媒体、网络播放;(三)用于全县主要交通沿线和景区入口等地的大型宣传广告牌;(四)用于外宣媒介和车载流动广告,从而扩大我县旅游风情的魅力和影响。
请各乡镇、各单位高度重视,积极组织投稿。
http://www.ganxian.gov.cn/zwxx/gsgg/200909/t20090918_34400.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