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平板显示产业技术研究院标识征集启事
广东平板显示产业技术研究院标识征集启事
为了建立广东平板显示产业技术研究院的品牌形象和受众吸引力,本研究院标识(LOGO)进行公开征集。
一、单位简介:
广东平板显示产业技术研究院成立于2007年11月,是服务全省乃至整个华南地区的技术创新、产业协作及人才培养的公共平台,由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台湾奇美高端技术团队与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康佳集团、海信集团等十多家产学研机构共同参与建设。它以项目为载体开展运作,通过整合各种优势资源,对液晶电视产业链关键环节联合攻关,推动平板显示技术的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协助中小整机企业从CRT电视向LCD电视转型,加快产业集聚,培养高端人才,增强产业的核心竞争力。
研究院定位:液晶电视产业链技术、产业联合开发和集成制造的产业协作创新公共服务平台。
研究院通过“外源带动”与“自主创新”的有机结合,大力推进液晶电视的集成制造创新。由研究院主持开发的“南海机型”液晶电视模组,在产品集成度、零部件的标准化程度以及制造工艺和成本方面都具有明显的优势。第二、第三代“南海机型”已得到国内一线品牌电视厂家的高度认同,并使国内七大电视整机厂在“家电下乡”中取得重要订单,实现业绩逆市飘红。其中26"以下的产品基本都采用了“南海机型”。
目前,研究院正通过“液晶电视集成制造示范生产线”项目的开展,进行集成制造产业链合作和产业链关键环节技术攻关,积极培养平板显示产业人才,实现液晶电视从“南海机型”到“南海电视”的转变,协助企业应对金融危机。
二、征集主题:
中文名:广东平板显示产业技术研究院
英文名: Guangdong Flat Panel Display Industry Technology Research Institute ( FPDI )
三、设计要求:
1 、形象标识应主题鲜明,内涵丰富,突出表达平板显示(液晶显示)的内涵和特色。
2 、形象标识设计应富有创意和活力,视觉冲击力强,具有高科技和现代感;不得与其他单位、项目雷同,需有比较独到的标识(在文字说明时可对该标识的独到之处做重点描述)。
3 、标识应具有强烈的可辨性,要保证缩小到100×100像素时也能清晰使用。标识设计应考虑在各种载体上制作运用,如广告、宣传印刷品、办公用品及建筑物外观等。
4 、应征者请提供标识的标准制图,标准色、辅助色、中英文标准字体、标准色设计应笔划简洁,识别性强,视觉传播效果理想,与标识能够有机结合。
5 、投稿者可提供多个设计方案,但方案必须是CDR或JPG格式的,设计理念说明以及联系方式。
四、征集时间:
2009 年4月10日至2009年4月25日
五、征集范围:
本次标识设计招标在全国范围内,面向所有专业设计师及专业设计公司、各大设计院校、社会各界具有创意设计能力的单位或个人。
来函请注明设计单位或个人的详细资料。
六、奖项设置及评选办法:
1 、本次征集活动设优秀奖1名,奖金3000元;
2、研究院将组织专家按照公开、公平、公正、专业的原则进行评选。评选结果将在佛山市南海区政务信息网(www.nanhai.gov.cn)上公布,同时通知获奖作者领取奖金。
七、应征作品提交:
1 、应征作品可通过光盘刻碟快递、电子邮件两种方式递交(快递请在封面显著位置注明“广东平板显示产业技术研究院标识(LOGO)应征”字样,电子邮件请在主题栏写明“广东平板显示产业技术研究院标识(LOGO)应征”字样)。
2 、电子稿分辨率不低于150dpi(像素/英寸),且为JPG或TIF格式,有条件者请提供矢量图(AI、CDR格式文件);
3 、稿件恕不退还,请设计者自留底稿;
4 、如有设计相同者,以来稿时间先后确定;
八、版权声明
1 、所有投稿作品必须保证设计作品原创性,符合商标注册及所有权转让的有关规定。
2 、所有投稿作品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权,一经发现,将取消其参赛资格,如已发放奖金将原额追回,所有法律责任由投稿者本人承担。
3 、所有投稿作者必须使用真实姓名,否则将无法领取奖金。
4 、以往参加过任何赛事的获奖作品不得再次投稿;作品涉及抄袭、借用等侵权行为均由作者本人承担一切后果,与本单位无关。
5 、凡获奖作品在支付奖金后,其著作权均归广东平板显示产业技术研究院、佛山市南海平板显示技术中心所有。
6 、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广东平板显示产业技术研究院、佛山市南海平板显示技术中心。
九、联络方式: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天佑三路科学馆A座401室,528200
联系人:赵先生
咨询电话:0755-86334409
电子邮箱: kjj_cyg@nanhai.gov.cn
http://www.foshan.gov.cn/xxgk/tzgg/200904/t20090410_1209873.html
为了建立广东平板显示产业技术研究院的品牌形象和受众吸引力,本研究院标识(LOGO)进行公开征集。
一、单位简介:
广东平板显示产业技术研究院成立于2007年11月,是服务全省乃至整个华南地区的技术创新、产业协作及人才培养的公共平台,由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台湾奇美高端技术团队与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康佳集团、海信集团等十多家产学研机构共同参与建设。它以项目为载体开展运作,通过整合各种优势资源,对液晶电视产业链关键环节联合攻关,推动平板显示技术的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协助中小整机企业从CRT电视向LCD电视转型,加快产业集聚,培养高端人才,增强产业的核心竞争力。
研究院定位:液晶电视产业链技术、产业联合开发和集成制造的产业协作创新公共服务平台。
研究院通过“外源带动”与“自主创新”的有机结合,大力推进液晶电视的集成制造创新。由研究院主持开发的“南海机型”液晶电视模组,在产品集成度、零部件的标准化程度以及制造工艺和成本方面都具有明显的优势。第二、第三代“南海机型”已得到国内一线品牌电视厂家的高度认同,并使国内七大电视整机厂在“家电下乡”中取得重要订单,实现业绩逆市飘红。其中26"以下的产品基本都采用了“南海机型”。
目前,研究院正通过“液晶电视集成制造示范生产线”项目的开展,进行集成制造产业链合作和产业链关键环节技术攻关,积极培养平板显示产业人才,实现液晶电视从“南海机型”到“南海电视”的转变,协助企业应对金融危机。
二、征集主题:
中文名:广东平板显示产业技术研究院
英文名: Guangdong Flat Panel Display Industry Technology Research Institute ( FPDI )
三、设计要求:
1 、形象标识应主题鲜明,内涵丰富,突出表达平板显示(液晶显示)的内涵和特色。
2 、形象标识设计应富有创意和活力,视觉冲击力强,具有高科技和现代感;不得与其他单位、项目雷同,需有比较独到的标识(在文字说明时可对该标识的独到之处做重点描述)。
3 、标识应具有强烈的可辨性,要保证缩小到100×100像素时也能清晰使用。标识设计应考虑在各种载体上制作运用,如广告、宣传印刷品、办公用品及建筑物外观等。
4 、应征者请提供标识的标准制图,标准色、辅助色、中英文标准字体、标准色设计应笔划简洁,识别性强,视觉传播效果理想,与标识能够有机结合。
5 、投稿者可提供多个设计方案,但方案必须是CDR或JPG格式的,设计理念说明以及联系方式。
四、征集时间:
2009 年4月10日至2009年4月25日
五、征集范围:
本次标识设计招标在全国范围内,面向所有专业设计师及专业设计公司、各大设计院校、社会各界具有创意设计能力的单位或个人。
来函请注明设计单位或个人的详细资料。
六、奖项设置及评选办法:
1 、本次征集活动设优秀奖1名,奖金3000元;
2、研究院将组织专家按照公开、公平、公正、专业的原则进行评选。评选结果将在佛山市南海区政务信息网(www.nanhai.gov.cn)上公布,同时通知获奖作者领取奖金。
七、应征作品提交:
1 、应征作品可通过光盘刻碟快递、电子邮件两种方式递交(快递请在封面显著位置注明“广东平板显示产业技术研究院标识(LOGO)应征”字样,电子邮件请在主题栏写明“广东平板显示产业技术研究院标识(LOGO)应征”字样)。
2 、电子稿分辨率不低于150dpi(像素/英寸),且为JPG或TIF格式,有条件者请提供矢量图(AI、CDR格式文件);
3 、稿件恕不退还,请设计者自留底稿;
4 、如有设计相同者,以来稿时间先后确定;
八、版权声明
1 、所有投稿作品必须保证设计作品原创性,符合商标注册及所有权转让的有关规定。
2 、所有投稿作品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权,一经发现,将取消其参赛资格,如已发放奖金将原额追回,所有法律责任由投稿者本人承担。
3 、所有投稿作者必须使用真实姓名,否则将无法领取奖金。
4 、以往参加过任何赛事的获奖作品不得再次投稿;作品涉及抄袭、借用等侵权行为均由作者本人承担一切后果,与本单位无关。
5 、凡获奖作品在支付奖金后,其著作权均归广东平板显示产业技术研究院、佛山市南海平板显示技术中心所有。
6 、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广东平板显示产业技术研究院、佛山市南海平板显示技术中心。
九、联络方式: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天佑三路科学馆A座401室,528200
联系人:赵先生
咨询电话:0755-86334409
电子邮箱: kjj_cyg@nanhai.gov.cn
http://www.foshan.gov.cn/xxgk/tzgg/200904/t20090410_120987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