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另一端

发布: 2006-4-12 14:16 | 作者: tianshanyunhai | 来源: 天山云海综合信息港

  第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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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br>  或许是夏天,也或许是冬天吧,我来到了这里。这里是什么地方,我也不大清楚,只是记得这里的人都姓无。这姓有点怪,我也只是好奇,却也不曾听说过,更也不曾见过姓无的人是什么模样,现在除外。也明白了,见他们也不曾多了一只耳朵或是一只眼睛,他们和我一样都是人而已。于是本身怀有的那种神秘感,渐渐地就消失了。
<br><br>  我对这里有一种特殊的感觉,总好像曾经有身临其境过,但是又找不到证据。然而,我一来到这里,这种感觉一来,我就有一种莫名的情愫。开始一段时间我一直在琢磨,可是就是搞不明白这曾经是什么时候。
<br><br>  据说我现在是个物理学家,这一点也许不是假的。其实像我这样的一个人,是很自信长大了之后能成为一个什么家的,我又对此怀有很大的恐惧感,但是对别人的称谓我一向无能为力。在我童年的时候——如果我没有记错的话,我在4岁的时候就被别人叫做顽皮家,7岁的时候就是逃课家,10岁的时候就成了狂想家,十五岁之后就成为笨蛋家,直到我32岁才有人叫我物理学家,42岁之后我就成了物理学家、思想家,52岁时候是物理学家、思想家、书法家。如果再没有记错的话,在物理学家之前的那些什么家给我带来了莫大的麻烦,使我这一生对什么家充满敬畏,但是他们也给了我作为物理学家的勇气。所以我能成为一个物理学家也是一件很正常的事件,不象我家乡和我长大的那些伙伴们说的不可思议。还有我在21到33岁之间还有人在背后说我是一个想不通家。但是也是在我的背后,终究没有人愿意只我的面前这样雅号我。
<br><br>  我是大约35岁才结婚的,有过一段很想不通的时日,我找不到结婚的理由也找不到不结婚的理由。那时候也正是我为什么家而默默无闻的时候,我就莫名其妙地和她结婚了。之前我们一点也不认识。她那时是自由主义画家,而那时的我是一所大学的老师,而且后来还做了学校的领导,但是我现在已经是一个无业游民了。我现在很自由,可是以前全不,因为那时我都活在规矩里。一年有好几万的外快,但是我老是觉得不幸福。因为我一整天都要准备一大堆的笑,在领导来到的时候讨好他们。我是一个科学家,我没有多余的时间花在讨好上,我更不想天天坐在会堂里被人赞扬,为他们鼓掌,我有很多的公式需要我用时间去演算。我一点都不想自己那样活着,我要活得像自己。所以我要远离。
<br><br>  我活的年代有很多迷迷糊糊的冤枉的事情。我在和她结婚前十一年就不再是个处男,因为在我很迷糊的时候被一个女人诱奸过。那时我整整难过了两年。心里总觉得从那一次开始,我活在这个世界上又少了一样东西。也许这件东西对于我来说本来就是不重要的,但是我还是老觉得心里不安。这种不安渐渐地变成一种失落和忧郁,一直萦绕着不放。于是我在茫然中难过了两年的时间。现在我虽然成了很多家,但是也无法解决我那时的迷惘。这或是我膜拜悲观的一个原因。
<br><br>  我的妻子是个奇怪的人。我有一次和她说起那件事情,她说,重要的是我的心理的第一次是给谁的。我就茫然了。她还问我我和那个女人性交与我和她做爱时有什么区别,比如说感觉,比如说心境。我说那时候我根本就来不及感觉,更不要说什么心境了。她听后笑笑地问我,那个女人的身材是否有她的姣好。但是我还是回答不起来。因为那时我确实很茫然的。再说我也不曾在意她的身材姣好在何处,结婚这么多年,我好像都在意这我的物理公式。于是她生气了。
<br><br>  但是后来我发现我她的身材确实挺姣好的。从几何上说是比较曲线,视觉上说也比较柔和,注意一看很有肉欲。她还有一个习惯就是在我们工作的时候,她都要点上蜡烛或是彩灯,还要配上音乐,她说这就是艺术。但是我不懂,因为我对所谓的什么艺术一窍不通,可是又不能问,于是一直困惑到现在。这种习惯一直坚持了十年。我都这样茫然着过来。
<br><br>  她为什么会和我好上是个很谜的谜。记得那年,我们意外邂逅,她主动和我认识了。后来就不知不觉地好上了。记得那时她问我是什么职业的,我说在一所大学里教书的,她说:“啊,哈哈,像个农民。”她说她是一个艺术家,看不起什么职业,喜欢流浪,喜欢自由……她又问我喜欢什么。我说我不知道,好像你喜欢的都没有什么感觉,但是我喜欢很多物理公式,比如E=mc&sup2;。她听后哈哈大笑:“你很可怜!不过也挺可爱的,不如我们结合吧。”也许就是这样的吧,所以我和她结合了,这种结合很不知不觉。
<br><br>  当时我虽然年轻,但是我的身体明显有些颓唐了,由于过多的脑力劳动与没有规律的生活习惯,我的头发已经早白,额头也满是条纹。但是她却是挺娇美的。那时我在理论物理学上有了一点成绩,西国大学用每年100万无聊(“无聊”是西国的货币单位,如美元)聘我到他那里做终身教授,我没有去,我厌倦了那种讨好的生活。后来在我结婚的那一年,我得了一个国际最高奖,拥有了很多本不属于我的东西,浪费了我很多是的时间。那一年虽然说我得到很多东西,但是我总觉得仿佛活在梦中。也真正意识到这样活着很不对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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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br>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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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br>  记得小时候,我不知道人为什么人要男女结合在一起。看见别人家的女人生孩子心里更是纳闷。总觉得男女在一起就可以生一个小人儿。有一段时间我也很向往有一个小人儿,也许是好奇。于是我就常常骗小我2岁的邻居女孩一起玩耍,以为这样我就可以生一个小人儿,但是一直等了2年多都没有降临。所以我的心里很恐惧,总觉得自己好像比别人少了什么。但是这什么是什么我又不懂,可是我不敢问别人,包括我的父母,于是心里的谜一直悬着。直到有一天,我和老七玩土的时候发现我家的狗和他家的狗在交媾,于是研究了起来,后来还研究了牛和猪,终于总结出,要生个小人儿就必须要和异性交媾。后来我念初中的时候,从书本里读了那方面的书,才明白。可以说我对异性的向往就是从认识那些开始建立起来的。那时我也想过要找一个女孩子来交媾,但是我总是没有机会。直到我24岁那年,我的处男才被一个我不喜欢和她交媾的女人拿去。于是我在不知不觉中变成了一个男人。
<br><br>  我总是怀疑我的出生,虽然我也知道自己的出生和其他人没有什么两样,但是我却时时放心不下,因为我总是说服不了我自己,觉得自己好像来得和别人不一样。就比如有过这样的一个想法,除了我别人都是假的,他们活在这个世界上和我在一起就是为了做我主角的一场戏里的配角;他们活得很真,但是都是假的,都是为了麻痹我、隐瞒我。我现在也常常在想,当年我的父母能够用摄影技术把我来到这个世界的全过程记录下来,也省得我现在又多了一个怀疑。再说他们长得都很健壮,而惟有我干瘪得像是被烘焙过的芦柴。据历史记载,我小的时候除了笨别无他长,但是可笑的是我现在却是他们中最聪明的一个。所以我才会忍不住要要这样结论:所有的一切都是轮回的。所以我现在也几乎变得麻木了,反正所有的一切都是一时的,都是要轮回的,那就没有什么是值得我流连的。小的时候我还想过我死后是什么样子的。我看了我家的那头猪死后的形状,我确实很后怕。这种怕一直延续,直到有一天我邻村的阿婆死了,我才知道我死后大约是一个什么模样。至少不是被人煮食,而是入土归天。我妈妈告诉我说,人死也是可以轮回的,好人归天堂,坏人入地狱。所以我就想做一个不好不坏的人,大约这样天堂地狱我都可以去也都可以不去,也许还可以永远作人于世间轮回,这也是我现在为什么是不好不坏的原因。
<br><br>  我现在是个研究宇宙的物理学家,但是我对我妈妈说的地府天堂我却无法证明它的有无。有无这是一个谜,但是要证明起来却是很简单的,就是我死去,但是我不愿意那样做,人间再怎么不理想,但还是有值得我留恋的地方的。
<br><br>  对于我的笨我是还有话要说的。
<br><br>  记得我念小学二年级的时候,我问老师星星为什么要发光,但是老师就认为我是最笨的学生,因为大家都知道,只有我不知道。于是打了我一记耳光,我是记得的。后来我被老师封了“笨”的雅号,就传遍了全村,连我的父母都知道了,就再也没有对我产生过希望。他们一直都认为我这一生将与聪明无关,那么就没有必要对我寄托梦想。直到我被某些人雅号为物理学家后,他们才开始怀疑起自己来。因为他们也知道物理学家是不笨的。这一怀疑,我的地位就提高了,以后不管我怎么胡说都有人为我证明。还记得几年前,我回家乡,顺便拜访了小时候雅号我笨并打了我一个耳根的那个老师。他说他还记得那时我是全学校最聪明的学生,很好问,是最上进的一个。所以我后来又怀疑,那个被他打耳光的那个我是不是我了;或许是被轮回了。
<br><br>  经过以上那些,所以我这一生都信仰轮回,就是这个原因。
<br><br>  对于自己到底念了多少书,我现在也不甚明了,也不是很自信。我上过的学校都是很不理想,所以我这个人对学校不是有很有话说。还记得小学的时候,为了讨好一个女孩子,把我的书包弄丢了,被打是小事,可是没有书本上课,后来就用脑子记,没有想到的是却意外地考了前10名。那时候前10名可以奖一个笔盒或是一把钢笔。但是猫鸟和老师说我是偷看来的,所以又被老师痛骂了一顿,还得了一个不诚实孩子的坏名。本来我是不知道的,但是后来猫鸟告诉我是他告的密,他是第11名,挤了我他就可以得到一个笔盒。我觉得他的理由很诚实,诚实的人就不应该是个坏蛋,所以就原谅了他,和以前一样把他看成我的好兄弟。不过从那次被他出卖之后,我就再也不想考好了,于是多看了一些书,多想了一些问题,于是我也就不小心成为了一个物理学家。这都是别人给我的雅号,其实我一点都不喜欢,我不懂得物理学家是个什么的概念,我只知道我喜欢做自己的事情。但是一旦戴上就永远摘不掉了,就算我哭喊着说不也没有用。这就像发生在我身上的处男事件,就算我怎么不承认,那都是一个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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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br>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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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br>  为什么我记不清楚是春天还是冬天来到这里呢。每当我回忆往事的时候,一到这里我就没有办法把我的人生联接起来,这里成了一个断点,把我的人生划成两半。据我一个研究历史的朋友说,像我这样的人历史上还没有过,但是据我对数理学和概率学所知,或许他之所言有待考证。这都暂且不论。现在萦绕着我的是我的婚姻问题。
<br><br>  对于婚姻我本无话可说,那一张红红的证书是容纳不了疏远的心的。心是在里面,我看不见,所以我只能猜测,但是后来也证明了我的猜测。分开那是一回事,我心里坦然,像早有防备似的,但是也忍不住有一层末名的感伤。她要离开的时候,她对我说,她是个另类的女人,她心里想要的我都无法给。我没有话说,因为我到现在都不知道她所说的要是什么。那就走吧。
<br><br>  其实她在讲得很认真的时候我的心思刚好在想一个物理公式上,等到她几乎要流泪的时候,我刚好把这个问题的答案得出。我高兴地叫道:“哦,你等等,我去拿笔记我脑袋里一个很重要的东西。”等我从书房出来的时候,她已经收拾好行李。我说:“你……不是还没有把话说完吗?”她说:“都完了,不都是你的错,但是我很痛苦。可以再要求和你一次吗?”我说:“真的完了?”她说:“真的!已经没有余地了,满足我吧。”我们都洗得很干净,并且平生第一次和她一起洗澡。之后她关了门窗,点了蜡烛,放起了音乐。当她听到那熟悉的声音的时候,她突然流起了泪,对我说:“可以帮我脱衣服吗?”我慢慢脱了她的衣服,她也脱了我的衣服。我们都很快进入了状态。不久她很用力地抱住了我,叫道:“原谅我吧!”然后就进入了高潮。此时2米外的蜡烛正冒着烛花,在吱吱地叫着。于是我的全身一阵抽搐,把浓浓的东西送到了她的体内。她叫了一声,我瘫软在她的上面,直到她和我的喘息都平息。
<br><br>  在床上我们聊了好久。也谈到我们的过去。她还说她一辈子也不会忘记今天,她说她真的很想就为了今天而不走,但是她还是要走,因为还有一个男人在等她,虽然这个男人不是她的最爱,但是她有和他走的理由,因为和他在一起才真正感觉有一个男人在慰藉她,她需要这种感觉。
<br><br>  当蜡烛燃尽的时候,她起身离去了。
<br><br>  走了,这就是我们的婚姻故事。也许人生也是这样,来了就注定要离去而且必定要离去。
<br><br>  我是个没有喜怒的人,用她的话说,我是一个几乎麻木的男人。我没有眼泪,但是她走了,我却也迷迷糊糊的觉得要流点泪才能把这件事情摆平。
<br><br>  我开车送她俩到了机场。她拥了我说:“要记得……”她的泪水把她的声音淹没了。我微微笑了笑,没有说话。而他也走过来和我大方地握了握手,给了一个我解释不了的表情,我也对他点了点头。他就是和我一起长大的猫鸟兄,以前他一直都和我玩的很好。最后,我说:“再见吧!”就这样他们一起走了。当人群淹没了他们的身影之后,我突然觉得好空。我相信我会想她的,也许也会想他。因为我们之间有没有讲完的故事。
<br><br>  飞机起飞了,我开了车迷迷糊糊地就来到了这里。来到这里也只是随机事件,完全可以不发生的,但是却发生了。不发生的事情发生了,是偶然吗?就像一个是我最爱的人、一个是我的最好的朋友,就这样一起走了,是偶然吗?……
<br><br>  既然这是事实,也就是发生过了,我只能面对。还记得我结婚那年是我最红火的时候,那年我得了一个国际最高奖,还娶了一个妻子,可以说是名利双收了。可是我却对此不感兴趣,老觉得那太搅人了,也太浮了,像漂在水中的纸船。但是我的人生却从此变了味道。我的妻子是个很有追求的人,她老觉得和我过不了生活,但是又不忍心什么,所以总是很觉得压抑。她喜欢色彩,也就是她所谓的浪漫。但是我是个沉默的人,她说这样她非常受不了。何况生活对我来说又是件非常麻烦的事,每天的吃喝拉撒还有应酬等许多烦人的事情,使我很痛苦。还有夫妻之间的事情,我说不清楚是喜欢还是讨厌,但是不知为什么我老是要开些小差,所以她对我越来越觉不满,说我生活垃圾,不懂人生真谛的“想不通家”。
<br><br>  确实那样,我也觉得不安。可我却没有因此而痛苦。我觉得科学事业是我的信仰,比我的生活要重要的多。其实沉默也不是我的本性,在我小的时候,我是很好问的,有什么不懂的地方,我就会问我的父母或是我的老师,可是他们老是打我的耳光,所以我才会越来越沉默的。再说我现在研究的也是纯理论的东西,所以我也只是喜欢一个人独自沉默。这已经是我习惯了。
<br><br>  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和她结婚,当然更想不通她当初为什么会说那样的话。这些年来的事实证明她选择我是个很大的失误,她把她一生中最重要的青春年华都给了我,但是却没有想到我是那样的人。如果没有她用她的痛苦来证明我的麻木,我到现在也不知道自己竟是那样的一个人。我长这么大想过无数的问题,我却从来没有想想自己是怎样的一个人。她却知道了,终于觉得在我的身边是没有什么幸福可言的,于是今天下定了决心,走了。我们俩唯一的结晶是现在在国外读经济学硕士的儿子。他的专业是他自己选择的,他说他既不要像他妈妈那样,更不能像我那样。他很年轻,二十出头。说句真心话,在这二十多年的时间里,我没有真正用心主动和他谈过一次话。我记得有一次,我为了证明一个物理学上的猜想,我在实验室了整整呆了三个月。回来后,有一天他来到了我的书房默默地坐了好久。临了他对我说:“爸爸,我心里很痛苦!”
<br><br>  我沉思了好久,对他说:“孩子,快乐是这样的:比如你的生活,如果你是用痛苦来衡量的话,那你就有多痛苦;如果你是用快乐来衡量的话,那你就有多快乐。”
<br><br>  “但是,爸爸……我想和您说说事,可以吗?”
<br><br>  “那就说吧!爸爸听着。”我把书收了起来,坐到了他的旁边。
<br><br>  “妈妈,也很不快乐!”
<br><br>  “是呀……”
<br><br>  “我知道您很忙,您是科学家,可是……”
<br><br>  我长长舒了一口气。
<br><br>  “妈妈和我都很寂寞。”
<br><br>  “是呀!其实,爸爸也很寂寞呀!但是,但是爸爸也不知道怎么才会让自己不寂寞,让你们不寂寞。”
<br><br>  “您知道吗?我今年21岁了,但是在我的记忆中,爸爸这个词离我真的很遥远,我们几乎很陌生,我就知道您是我爸爸,像是别人告诉我的,但是我真的不知道什么是爸爸,您从来没有给我体会过。”
<br><br>  我沉默了好久,点了一支烟。
<br><br>  “妈妈常常一个偷偷流泪。但是妈妈没有说什么。”
<br><br>  “你能够理解爸爸吗?”
<br><br>  “是的!我不懂爸爸,但是您也不懂我们,您从来不关心我们?”
<br><br>  我吸了一口烟,吐不出话来。他那闪闪的眼睛,让我不知道说什么好。
<br><br>  “其实,爸爸是这样的一个人:爸爸走进实验室就会忘记一切。爸爸来不及想那么多的事情。”
<br><br>  “也许我不该说这样的话。但是我知道您和妈妈都是很苦的。不是吗?”
<br><br>  “那你在乎我和你妈妈分开吗?”
<br><br>  “是的!”
<br><br>  “可是,孩子,有的东西不能合在一起,就只能分开的呀。爸爸也是没有办法的。”
<br><br>  说到这里,他和我一起都沉默了很久。我俩终究不知道接下去该说些什么,他就走了。那也许是他长这么大以来和我说了最多的一次话。
<br><br>  
<br><br>  终于有一天,我的儿子要去国外了。他来到我的书房说要走了,我才觉得有很多话没有和他说,但是也知道说什么了。我问他都准备好了吗?他说妈妈都为他准备好了。我说那你去吧,到那边给爸爸电话。他扭转头将走,我突然想起什么,叫了他一声,但他看见我时已经是泪流满面。我顿了顿,向他摆了摆手叫他去了。等他离开了许久,我觉得还是送送他,但是到了机场时,他已经走远了。他的母亲一个人在候机室里独自流泪,我走过去说走了?她一句话也不说,就从我的身旁走过了。我一个在那里站了好久好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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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br>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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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br>  现在我是一个人了,以前能沉得住寂寞的心渐渐地少了。不知道为什么人越老就越觉得寂寞。或许曾经有过的热闹或多或少地影响到了现在的我。现在不管是在书房里,在我的实验室里,在所有的地方都觉得孤独与寂寞了。于是,我开车乱溜,就不知不觉地来到了这里。
<br><br>  这里的人,都姓无。我也从来都没有来这里。再说这里也没有什么标识,也不知道应该怎样称呼这个地方。那我就叫他“无有地”吧。看得出来,这里是个被人类和文明遗忘的地方。这里有的只有山和水,还有那美丽的森林和一望无际的田野,以及难得的宁静。不知道为什么,这里蕴藏有一种奇特的感觉,是一种未有过的冲动和激情,让我不知不觉地冲动起来,让我觉得自己是活着的,并且完整地存在于自然界中,而且有了欲望,这种欲望不是权与利不是名与荣,而是人的一种元素,是纯自然的。从中我感觉到了快乐,于是我决定留下来。
<br><br>  我回家搬了东西,有我已经出版的书也有我还没有证明完的手稿。我是搞理论的,所以只有笔纸和安静是我的必需品。还有我的药,这些年犯了不少病,总觉得自己撑不住了,要不是这些东西的维持,我怕真的是过不了五十了。年过半百是该老了。我夫人比我看起来要年轻的多了。我记得她说作为女人,漂亮那是天定的、是父母给的,而只有气质那是后天的,也是女人最需要的。所以过去她常常要拉我陪她一起逛商场,可是我是一个先天不足后天又失调的人,一进那鬼地方就头晕;后来她就不叫我了,也不想看见我那痛苦的模样,但是又觉得一个人逛没有意思,老拉儿子去的话又不像样,所以就叫我的朋友猫鸟和她一起去了。他可以帮她提东西,出主意,所以她很喜欢他。所以我应该感谢他才是。
<br><br>  说起猫鸟,我又想起他来了。他是一个很聪明的人儿,只是他现在没有我那么有名气了,这一点我很替他抱不平。想当年,他和我还是同窗的时候,那可是一个大名人呀,老师有什么,总少不了他的份儿。所以后来他帮我去陪她,我才一点都感觉不到意外,总觉得那是他美德的使然。据说他的模样也比我讨人喜爱,他虽然长的不是很高,念小学的时候是125cm,但是有45kg,而且那时就微微有点胡须,所以还是有点男人味的,就凭这一点,他就比我多占了好处。但是,我虽然说长的不是很雅光,但是我有157cm、42kg的身材,那时大多女孩子看我都要用仰角27度,所以她们就觉得我这个人看起来有点高傲了,而且人又长的像一支铅笔,成天一副羔羊脸,所以我和他没有的比。再说学生时代的我不怎么爱说话,那是因为我的表达能力太差了,所以大家也不怎么喜欢和我说话,也就渐渐和我远离了。而猫鸟不会这样的,而且他还常常会主动来关心我,比如他问:“老弟,这个月的钱寄来了吗?多少呀?”等等。他偶然也会请我吃一顿,而我的自尊心又极强,所以我常常会觉得过不去,对他说:“还是我请吧,反正我的生活费也寄来了。”就这样我们成了知交。
<br><br>  说到这里我突然想起我的往事。那不是故事,是真实。我在没有被人称为物理学家之前,是非常寒酸的一个人。在我读书的时候,大家都穷,而我和猫鸟最甚,也许我还会比他好一点,他是一个孤儿,他父亲在没私生下他之前就和另外的女人走了。据说,从此他的妈妈就再也没有笑过,最后得了忧郁症,在90年的某个夜里投湖自尽了。所以我才会把我父母每月给我的20块钱分一半给他。他每次感动的时候都要抱着我哭,我也陪着流泪,他总是说我才是他唯一的好朋友。这样一直到中学毕业。后来他的事情上报了,就被人领养走了,作了少爷,他和我就很少联系了。偶然给我几封信,都说那些人是怎样的欺负他,他说他再也不要过那样的生活了。但是看我对他说的总是没有发表什么,信就渐渐少了,直到没有。后来我也不知道怎么就成了物理学家,他也就和我联系上了,当时见到我时,我们都变了,我们唯一没有变的是我和他少年时一起走过的日子与追忆。
<br><br>  他富了之后,我就更穷了。他被他的养父送到上海去念书,我也上了高中,每月还是那二十块钱。没有办法,我有四个弟弟和三个妹妹,他们都在读书呢。我每月有二十块钱,已经是个天文数字了,我也从来没有感觉自己很狼狈,因为我已经很幸运了。对于钱的概念也就是从高中时代开始的。第一学期,我读了政治经济学,让我明白了钱的本质,但是我对钱还是不够认识。后来我爷爷病了,没有钱进医院,于是死去,我还是不懂。再过几年,我的母亲也病了,去四处借钱的时候,我看见了父亲和母亲从眼角滑落的泪才渐渐明白;再加上我穿的衣服很破旧,常常会被人嘲讽,我才模糊有了一点意识。后来母亲终于也病逝了,于是终于明白钱是拿来做什么的了。后来我父亲一人撑不住了,我不得已辍学,我的学生生涯从此结束。对于辍学的事情,我父亲痛不欲绝,但是也无可奈何。而对我却也不是个坏事。我得承认我从来就不是个好学生,甚至在老师的眼里还是个坏学生。我是个很不喜欢规矩的人,我也不喜欢老师,更不喜欢在学校里那些条条律律,所以老师们很不喜欢我也是有他们的理由的。那段时日我老有一种幻觉,就是哪天他们来的微微晚了一点,我就会不自觉的想到他们出了意外。这说明我小的时候也不是一个好人。
<br><br>  再说我现在有钱了,所以我的烦恼也就不是这些了。但是不知道为什么我还是有很多很多的烦恼。过去的那些事,作为一种永久的记忆,我想我是永远忘记不了的。我只是常常会在记忆的角落里想起爷爷和母亲死去的那种表情,这时就有一种无法形容的苦痛。再说那都过去了,所有的一切我都无法挽回了。现在的我成了别人追逐的对象,他们只在乎我的现在的快乐,也只是觉得我的快乐,但是他们都不知道我的苦痛和过去。二十三岁的我,早就把我现在的理论向世人推荐了,可是直到我三十二岁时才被人承认,整整九年的时间我都在我的理论憔悴着,很累。轮回吧?我所认识的世界就是这样。只是那段时间让我多想了一些我想不通的东西,总觉得这些人的想法与成见比我那物理理论难懂得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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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br>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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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br>  这里以后就是我的家了。我在这里的一座高山下的一个小冲里用流动房建了一所房子。我每天可以在这里看书,搞研究,没有人会来打搅我的安静。我没有告诉任何人我去了哪里。有一段时间,也就是我来这里的头一年,报纸上天天在说我这个物理学家失踪的消息,而且想象力丰富,我都没有理会,但是第二年开始就再也没有人提及那件事情了,因为他们发现世界上我的有无除了对他们来说有点唾余价值外,就再也没有什么用了。我现在把我所有的东西都放存在我的手提电脑里。偶尔我的儿子和我的学生还会通过他和我联联系,我都说现在一切都好。
<br><br>  时间是很快的。我又写了一篇论文,发到了《诺贝尔科学报》上去。这是我这些年来的心血,为了他我整整3年都没日没夜,可是没有一个人认为我的理论是正确的,他们把我的稿子退了回来。《诺贝尔科学报》的首席科学家是我在大学任教时候的同事,这份报纸是他创立的,当年他用在诺贝尔获得的奖金创立了这份报纸,为科学界作了一件好事,我是很感激的。我写这篇论文的时候是用我小时侯的乳名“阿可”,而没有用我现在成名时的巫铭民,所以他不认识我也是情有可原的。后来在这份报纸上还写了一篇讽刺阿可的文章,说听都没有听说过什么“黑能质变”,我急了,打电话给我的那位同事,他听了大吃一惊,终于给我发表了出来。第三个月,我的十一个学生一起证明了我的理论的正确性。于是我又成了新闻人物,又有一项国际大奖给了我,我没有去拿,因为我不再需要那些东西了。经历了那件事情,我的眼泪都从笑声里流了出来。
<br><br>  这些事情我都不管了。在这里我的身体倒也健康过来许多,因为我现在常常会去爬那座“无有山”——也就是当地人所谓的“莫爬山”。而且这里的空气又特别的好,还有那池常年都在的药泉,现在都成了我的最爱了。
<br><br>  对于爬山的事我也许还能说出一些来。那座山都被森林覆盖起来,只有角落有一条不知道被谁踏出的小路,一直往山顶。从我的房间到山顶一般人要走五天,而对我至少也要七天。第一次去,我是写了遗嘱的,打算了死的准备。可是后来我还是没有死成,因为有个叫无有的年轻人把我救醒了。他是个三十上下的年轻人,看我躺在路边不能动就把我从山腰背到了山顶。这件事情我始终谜着,不知道他说的是真还是假,但是我确实是他给背回来的,要不然的话我不会莫名其妙地就从山腰到了山顶。他第一次给我印象是看起来有点乐,但是后来我明白了,他的那种乐是一种悲极生乐的乐,是一种大撤大悟,是一种明白,是一种无奈……
<br><br>  我们俩就这样认识了。他的出现让我明白,活着的哲学有很多种,但是大凡复杂的人都是一个很孤独的人、痛苦的人。
<br><br>  这也许都像在说故事,现在回忆起来自己也不敢相信,总以为那是在梦中,从来不敢告诉任何人我有过那样的经历。
<br><br>  他问我为什么要爬这座山。我说我也不知道。或许只是好奇。我从来不相信世界上有征服不了的高山。虽然据说这里已经有四十四个探险家埋身于此,我也只是对着当地人在路口设的“莫爬山”三字冷冷一笑。
<br><br>  我也问他为什么要搬到这里来。他说他喜欢。我就再也不说什么了。对于喜欢我是很理解的,我这一生就是为了自己喜欢的东西而活的,但是也为了这喜欢而付出了许多许多。我想他也一样。
<br><br>  我在这里不知道住了多久,但是我的收获却是很多的。站在山顶就是站在世界的另一端。向右看,是一座叫“幻化”的大城市,夜晚来临霓虹交错,但是站在这里可以清晰得看见他那虚假的一面。向左看,也就是那些姓无的人住的地方,疯子说那就是他的可爱的家乡,阡陌交错,芊芊绿草,菁菁如席,那就是“无家洋”。他把我们现在住的草棚叫“疯子舍”。
<br><br>  后来我常被他叫到这里来。我送他一架我发明的“黑能电瓶”,只有在夜晚的时候才能获得能量并发出亮光。但是他一点都不喜欢这玩意,甚至厌恶。他还是喜欢用松明照亮。但是我不明白,看他那样也不好问。以为他是原始人,但是后来他告诉我他是幻化大学哲学博士毕业的,我还不明不白的。后来他也给我看他写的诗歌和哲学小说,但是我对文学没有多少造诣,所以我也不明白他写的东西是好是坏,我虽然都看了,但是看不懂。每当夜晚来临,他就会站在山顶,流着眼泪抒写他的诗歌。我看他那痛苦的表情,我真的不明白,他,是,为了什么……我们只是相对无言。此时夜静人凉,晚风洗过,怆然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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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br>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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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br>  我是学理科的,所以我相信世界上所有的一切都有其科学的道理。偶然的话也是可以用数理学的理论来解释。他是学习哲学的,但是也是个唯物主义的哲学分子,所以也是相信科学的,再说他对数学和物理知识也是有一定造诣的,所以我们都不迷信。但是我们都对自己不了解,对别人不了解;我们的共同点是:我们都在寻找真正的东西。是什么虽然不知道,但是我们都还没有放弃。那是因为我们有信仰。疯子的诗歌我是看了许多的,但是大都不记得了,惟有几首在无意识中还流连在我的脑海里,其中有一首我记得特别清晰,那是因为这首诗歌是在他自杀前的最后遗著:
<br><br>  
<br><br>  我相信
<br><br>  我相信世界是美好的
<br><br>  只是我们的欲望吞噬了我们的发现
<br><br>  美被丑蒙住了表情和肌肤
<br><br>  但是总有那天,云影消散,光明将普照大地
<br><br>  一切归美主宰
<br><br>  
<br><br>  我相信人类是善良的
<br><br>  只是我们的自私与贪婪冲淡了我们的良知
<br><br>  但是良心定会站在正义的一边
<br><br>  我们会看见——定会看见
<br><br>  有那一天:
<br><br>  地球上所有的你我
<br><br>  都不将以贫穷,
<br><br>  不将以男女,
<br><br>  不将以肤色,
<br><br>  不将以地位和权利而彼此相轻
<br><br>  
<br><br>  我相信我们的爱是真的
<br><br>  当我们的孩子以平等的名义相拥在一起的时候
<br><br>  他们的心里只有了纯洁的爱
<br><br>  这是何等的幸福!
<br><br>  
<br><br>  我相信我们的明天
<br><br>  我们的历史是苦痛的,
<br><br>  是血泪的,
<br><br>  是丑恶的,
<br><br>  更是不公的
<br><br>  但是我们一直在努力,
<br><br>  我们一直在前进
<br><br>  请主相信!
<br><br>  我们有决心把昨天的一切都从新涂饰
<br><br>  到那时
<br><br>  花满人间,春回大地!!!
<br><br>  (希望我能从来)
<br><br>  
<br><br>  在他生前没有发表任何的作品,但是疯子死后他的所有的东西都出版了,而且很多评论家都对他赞美有加。但是他的生前是孤独的,因为他知道在这个现实的世界上是没有一个人会承认他的。他虽然孤独但是他在享受着、信仰着。
<br><br>  对于疯子的死我是还有话要说的。我记得他的死,是和他的那只狗还有莫爬山的被毁有关。而那只狗也不过是只平凡的家伙而已。后来和我熟了,也常常朝我摇摇尾巴表示他对我的喜欢。据说他那和狗有关的死,还有一段凄美的故事留给后人流泪。
<br><br>  这只狗是他的女朋友送的。他说狗通人性。他们相恋在一个冬季的早晨。那个女的牵着他在校园里溜达,于是就有了聊天的话题,于是就有了桃花盛开的季节。那可是他的往事,每一次他回忆到这里,他都要疯了似的的抽烟。那时他们都还年轻,都是大学生,都有自己金色的梦,所以爱的没有忧虑。
<br><br>  对于爱情那是年轻人的事。我看的出他们是爱的很深的,不然不至于要死要活的。年轻时候我也爱过,但是现在都模糊了那种记忆。我不怀疑自己没有真正爱过,其实我也是用了心的,但还是爱的不合格,因为我不知道应该选择什么样的方式。她也爱过我,我心里也是很清楚的,她用了十分的耐心和精力这我也能感受的到。我夫人是十分要强的女人,她做什么事情都要做的最好。也许这是她的大优点,但是也是她的大缺点。好强的女人往往是伟大男人最大的绊脚石。有段时间,因为我要做一项很重要的研究,所以时间比较紧张,而我又有一个毛病就是喜欢随随便便的,就比如,不喜欢每天都洗脸刷牙,不喜欢每天都整理内务,我喜欢一件衣服穿到自己都不想再穿。还有我思考的时候喜欢吸烟,这一点她是最无法忍受,常常会砸了我的烟灰缸,于是我索性就乱抛,有一次我把我们的寝室点燃了,差一点把我们的儿子烧死了。这次她真的发火了,于是我们平生第一次吵架,最后终于自打一铺睡觉了。这时我们还刚结婚不久,大约是二、三年的时间吧,但是我们的小儿子是已经诞生了。她说她当初不知道我的习惯,不然……这说明她当初和我的结合也是欠缺思考的,虽然她是一个不错的艺术家,但是她还是没有把自己的生活设计好,所以忽略了许多生活上需要的一面。后来安静了一段,这是因为猫鸟出现了。——这就是我这个科学家的爱情故事,没有色彩,没有味道,于是我把我和她的爱情定义为:白开水爱情。
<br><br>  对于疯子无有的爱情故事,我倒没有什么异议。疯子是个既沉默又调侃的人,他有太多自己的观点,他说他的理论基础是“粒子本质”、“微元极至”,是建立在空幻的时间空间错觉里。 但可惜的是,他和我讲的那么多我什么都不明白。他动情时要手舞足蹈,直到看见我困的打起了哈欠才倏然停住。之后他就什么也不说了,也就拼了命的沉默。沉默时几个月都不和我说一句话,一直不停地写自己的诗。我知道这些诗歌是用他自己的血与泪点滴而成的。他每时每刻都有无形的痛苦在追逐着他,他没有办法把心中的痛苦都荡尽,因为他所想要的东西还没有找到。所以他写诗写小说,完全是为了摆脱自己,并不是想成为什么小说家或是诗人。
<br><br>  
<br><br>  (7)
<br><br>  
<br><br>  当早晨的第一缕阳光来到我们这里的时候,疯子就特别的兴奋,他跳起身到森林里看看他的那些动物朋友们。而他的那只宝贝狗也要跟着大吵大闹的,总是让我无法再归眠,于是就起来活络活络我的老腰老骨。我的心脏不好,我禁不起声音的刺激。在这里我最喜欢的是那口离疯子舍不远的药泉,常常一个跳到池里泡上大半天,我的腰病也好了大部分了。
<br><br>  走在这里的小路上是多么的舒服,这种感觉是很难说的。这里是丛丛绿草的原始森林,还有疯子自己种来谋生的各种蔬菜和粮食,交错着,很美。太阳冉冉升起,当架在莫爬山的梁竿上和乔木上如珠一般下滴的露水绘成的景致,犹如在药泉里血液在周身缓缓流淌时的感觉。在水珠里折射出来的光芒,往四处扩散迸射,远远的看就如千百个银辉的宝石嵌散天宇。再加绿荫衬托,简直美不胜收。但是我不是疯子,他高兴的时候,他可以用非常优美的语句来表达形容他,但是我不能,我只能说这里的美丽等于“E =mc&sup2;”,这是我唯一的表达。
<br><br>  直到现在我才知道疯子一个人在这里而不感到寂寞的原因,那是因为这里所有的动物都是他的朋友,他们玲珑地在这里追逐游戏,他们的天真给疯子带来了无穷的乐趣。当我今天散步到森林深处的时候,他正在和一只野猴子在说话。他说:“猴子呀,我有句话要和你说:你今天心情好吗?……”我轻轻地走过去,他看见了我对我说:“他对我说,他们在这里真的很幸福!”说后,他惬意一笑。我看他那若有其事的样子,使我也跃跃欲试。于是我有了一种欲望,很想抓几只小鸟来向疯子一样问问他们,看他们到底是怎么说的。可是当我走近时,他们突然就参透了我的心思,纷纷不理我而去。我很失落,疯子和我拌了一个鬼脸,点了一支烟走了。我知道疯子在这方面有特殊的一点,他告诉我他知道那些动物想说的话,并且能够和他们交流。我不知道那是不是真的,但是他的认真确实让我无懈可击。他说所有的动物都是有灵性的,他们也有自己的喜怒哀乐,也有自己的爱恨情愁,站在生命的角度上说我们和他们是平等。
<br><br>  但是后来,我还是忍不住。有一次,我抓了一只非常漂亮的小鸟并用木笼关起来欣赏的时候,他看见了,他几乎要叫我马上滚蛋。他叫道:“哦!你疯了!你疯了!看看你自己在做了什么?!愿上帝原谅你……”我还不知道自己犯了什么错,但是我看了他的表情,知道自己是做错了一件天大的错误。他看了看那只被我关在笼子里的花鸟的样子,忍不住泪流满面,他跪在他的面前,把那小生命托在手里说:“飞吧!把自由永远还给你,我可爱的小生命!”我傻了眼,呆呆地站在那里好久,不知如何是好。他看那小鸟飞远了,才从地上爬起来,很严肃地告戒我以后绝对不能再这样。我莫名其妙,但也无可奈何。
<br><br>  
<br><br>  这里既是安静也是热闹的。我现在也渐渐开始学会喜欢这里的他们。城市的空气,我是极度厌恶的,但是这里的很甜。还有“疯子舍”旁边的那坪花草,这是疯子自己设计的。每种花草都有自己的季节,他只要看见什么花开就知道现在是什么季节的什么月份的什么时候。因为疯子很久就远离文明,又没有什么日历,所以他用这个方法确实也算是一项发明。在他的房屋旁边,他还建有一个草屋,开始我不知道那是用来做什么用的,我问他才知道那是他特意建来为那些无家可归的动物遮蔽风雨的。有一次我就看见一只母老虎在这里分娩,吓得我几乎晕过去。他倒很冷静,还特意跑到山下买了几十斤的香肠给他吃……
<br><br>  我散步回来了,疯子正在为我们的早餐做准备。这些年了我们都吃素,我都吃腻了,我们很少下山去,除非是要买一些生活的必需品还有我们都极度需要的烟,一没有烟他就会坐立不安,所以他买一次都要几箱。他的烟瘾很大,一天的话少说也要抽好几包的烟,特别是他写诗歌的时候,他就会一支连一支地吸个不住。他每天都要写东西,这个和我一样。我在写我论文的时候也要吸烟,所以这些年我的健康都被它不知不觉带走了,但是看的出疯子还是健康的,因为他还年轻。疯子是从来不来看我写的东西的,因为他知道他看不懂我的东西。但是他偶尔也会给我念他写的东西,见我听腻的时候他就会跑到森林深处念给那些动物还有他的狗听。他每天都要和那只狗说说话,他说只有这样他才能感觉的到她的存在。他与她的故事,我有说过但是说的不清楚,因为我了解的也很有限。
<br><br>  有一次他问我,什么时候才是最幸福的,我说我不知道,因为我还没有体会过。他说他最幸福的时候是在十年前的七月七日,因为他第一次读懂了一个女人,什么话也没有说,第二天他们便永远分手了。他们那夜非常投入,因为他们的爱情已经到了尽头,他们相爱但可惜的是他们并不适合,所以他们没有结果。他们在一次又一次的云雨中,把第一次抛到了遥远的天边。就那么短短的一夜,诠释了他们漫长的六年的爱情。
<br><br>  说到这里他笑了也哭了。他凄清地吻了吻那只狗,我将用我的一辈子来忘记我的爱情……
<br><br>  
<br><br>  第二章
<br><br>  (1)
<br><br>  当我老了,我常常喜欢回忆小的时候。我是在很小的农村长大的,我的童年充满色彩,很多地方都值得我回忆。几年前我抽空偷偷回了趟老家,顺着儿时的足迹,站在童年时挖过的墙角下呆呆了好久好久。岁月不在,但是留在我脑海的记忆犹新。和我一起玩土的伙伴们,和我一样老了,他们不再有童年的追忆,在他们沧桑的脸上写着生活的艰辛、刻着风霜的痕迹,也不再把我看成童年时的“阿可”了,他们不再和我亲密无间,而是远远地躲着我说他们手没有洗……
<br><br>  那个时候常常给我糖吃的阿婆静静地躺在床上,用力握着我的双手,眼泪随微笑慢慢流落,告诉我她已经不能再拿耙子与锄头了。我默默地听着,突然想起那群常栖身我家檐下的不知名的小鸟,阿婆说他们已经不在了。我要求阿婆再给我一颗糖吃。我慢慢地吮着,甜甜的味道仿佛又回到了从前她一边喂我糖吃一边抚摩我的头时的感觉……
<br><br>  我漫步来到我爷爷和我父母安息的地方。一个人静静地坐着吸烟,不知不觉眼泪就簌簌而下。回忆小的时候他们在农地里不断劳作,回到家的时候连吃饭的力气都没有了,但是还常常惦记着我们。他们都是很善良的人,这一生没有做过对不起人家的事情。我爷爷还总是再三叮嘱我:做人就要对的起人家。这句话我记了一辈子也不敢忘记。他们一直这样挣扎到我渐渐明白,但是我的明白却太晚了。他们把他们最后的力气给了我们之后,就一个个离去了。爷爷和父母一个接一个先后病逝的时候,我看他们皮包骨头的躯体,心里油然升起一股莫名的痛。但是这所有的一切都是我到了现在才渐渐明白的。
<br><br>  他们都是我最爱的人,但是都不在了。就如母亲临终前,轮流拉拉我们兄弟几个的手流着泪说:“我不能照顾你们了!”那时我们已经长大成人了,母亲还是放心不下。……走了,我现在想回报他们都没有机会了,欠父母的永远都是欠父母的,也永远只是欠着。此时,我呆呆地坐在他们的中间,想陪他们说说话,也想他们陪我说说话。心里就这样想着,看着荒草凄凄一直连绵到残阳边上……
<br><br>  
<br><br>  可以说,我现在是寂寞的了。对于曾经有过的热闹,我默默地追忆,常常想起她和孩子在身边时的日子。我现在也明白自己不是一个合格的丈夫和父亲。他们虽然在离我很远的地方,但是也时常想起我来,也想我们三人一起走过的日子,还有我们的家。她有次在给我的邮件里说,她也是走了才明白自己是多么留恋曾经很恨的地方和很恨的我,但是她不会再回头的,因为她没有给自己留下后路,这一点我也知道。
<br><br>  小时候的快乐才是真正的快乐。对于现代人来说我是一个没有童年的人,因为我从来没有进过幼儿园,没有玩具,没有动画片。上小学的时候,我也常常逃课。我父亲对我也一向很严格,所以我总是害怕他。我每次逃完课让他知道了,都要被他狠狠地抽打一顿;还有我们老师的竹鞭……所以我现在一想起往事,我就有一股酸楚的感觉,那时的阴影一直延续至今。从中我也学会了叛逆,我不再相信老师教的、书本里说的和父母要求的都是正确的,正是这一点让我学会了独立思考。虽然我对他们有意见,对他们的抽打无可奈何,但是那时候的时候却是我一生一世都无法忘怀的。
<br><br>  或许我这一生都生活在梦中,梦是我心中真正的王国,没有梦我会更加的孤单;但是却不是我的主题。童年天天都有做不完的梦,有时清醒回来都分不清楚自己是活在梦中还是活在现实的生活中。所以我对“庄周晓梦迷蝴蝶”有特殊的理解。我虽然很安静,也不爱说话,成绩不理想,但是我相信我并不是一个不喜欢学习的人,只是我无法接受他们赋加的方法。我想的都是离奇的事情,我相信这世界有无穷的神秘,有太多的东西不是人们所定义的那样,所以我总是试图用另一种原理来解释他们。我要用我的所学来开创另一个天地。我知道这样做将有许许多多保守的人要给我阻力,就如我现在还有88个理论没有人承认一样,但是我总是相信总有一天他们会明白过来的。
<br><br>  我一向对于成绩总是不在乎,因为我觉得成绩就如花环,好与坏对我们来说都是不重要的。可是这个我的父母和我的老师需要,所以在他们的眼中我不是一个好孩子、好学生。小学时和我同班级的某同学现在也是一位非常出色的生物学家,我一向都很尊重他,那时他患有“诵读困难症”,所以和我一直是同学和老师们取笑的对象,但是到了现在却是我和他被赞美的最多。这世界上的这点谜,确实比我们的物理和生物的谜更谜。
<br><br>  
<br><br>  (2)
<br><br>  但是人生不能没有主题,这是我最感失败的地方。生活确实是我最不明白的东西。我说过我常常活在梦中,现在也一样。对于婚姻,我也就是那么冥冥地走过来的。我决定娶她,也是因为她在我最口渴的时候给了一杯白开水,但是很巧的是我们后来是爱情生活也是和白开水一样。我和她的结合是偶然中的偶然,也许根本就不可能发生,但是却发生了。可是我的爱情故事就是从那个时候开始的。对于这杯白开水,却是我那时最需要的,因为那时我渴了,看着她看我的眼神,我的心里就突然而来产生了一种莫名其妙的感觉。而这种感觉犹如一阵电流,在我的周身绕了一圈,于是我就决定了,而且很坚决。
<br><br>  那是我最走红的时候,我为了寻找自己的灵感,我搬到了郊外。有那么一次,我正在想着 “黑能质变”的问题,不知不觉迷路了。这也许就是人们所谓的注定,但是我觉得更好的解释是数学里的概率学。走到了她的帐篷里,她正在画风景素描。看我满头大汗地走过去,于是在她的热情下我们认识了,给了一杯白开水,我一饮而尽,于是就觉得这种感觉特殊,但是我那时还不知道什么是恋爱,所以以为是心率不齐。之前,我从来没有想过像我这样的男人也会有女人愿意嫁给我,可是她除外。也许她和我一样也是糊里糊涂就把自己交出来了。她仔细看了看我,微微一笑,对我说,你脸上的皱纹要是再多三条就是一副美丽的艺术品。我听了,笑了一下,她说:“好!现在就是一副美丽的艺术品了。”还要求我作她的模特,我古里古怪的表情她很沉迷。
<br><br>  但是这也不是我真正的人生主题。我没有主题。就如婚姻的主题是爱情,而我在还不知道爱情是什么的时候就和那个女人结婚一样。
<br><br>  对于我的物理事业,那也不是我的主题,因为有了它我将失去许多东西。可是我又不知道再说什么了。现在的我就如一个在大海里不断漂泊却再见不到岸的漂泊者一样,或许我还会有目标,但是我再也没有往日的激情和灵感了。现在蓦然一转身,却发现一切都空空荡荡了。为了——活着,但是寂寞着。
<br><br>  
<br><br>  (3)
<br><br>  “莫爬山”在别人的眼中是那么的神秘,有关于他的传言很多。但是它也是一个大自然的宠儿,因为它幸运地被世界抛到一个难为人知的角落。我和疯子在这里住了那么久,我把它当成了一种谜来解;但是后来我终于明白,正是因为我对它的这种态度才会让我不太懂它,而疯子却不是,他把自己的生命都投入了,所以他的懂的境界却是我无法比拟的。犹如这人,默默无闻的时候才是最真的时候,成了名人就不再是真正的自己了;而这山,现在才是真正的山,它所有的一切都是真实的。
<br><br>  站在山顶,我们可以看的很远。这座山把无家庄和幻化市分成两块,却是天上人间。无家庄是个贫穷的农家地,刀耕火种;而幻化市却是一个全世界都出名的轻工业基地,人口好几百万。我常在傍晚的时候在山顶的小路散步,一直溜达到午夜时分。然而我对这里的流连,是一种触景生情的思考。我不喜欢这样的风景,我也知道这确实是美好的,但是这种美好不是纯净的,犹如人造美女,初看觉得不错,品位久了就感觉恶心了。无家庄稀稀的灯火,却是我心仪的。这种美是一种心灵的折服,就如我的“黑能原理”。很多人都说,是我征服了物理,其实他们错了——应该是物理征服了我,我甘心成为它的奴隶。我走进了它们的世界,于是发现了美,而这种美就是一种心灵的折服。无家庄的美犹如。虽然很多人都说那里是荒芜的,然而疯子却自豪地对我说那就是他的家。他和她就是在他对面的那座城市了相知、相爱、相离的——“这就是梦。”疯子说。
<br><br>  我也惊诧于这两个世界的不同。他们挨得很近,却又离得很远。就是这座山分野出了两个相对的世界,却是怎么说也说不清楚的。
<br><br>  我喜欢这里的夜的孤独,我常常和疯子一起享受着。这种孤独是一种过滤,有别于寂寞。我这一生最崇拜的物理学家是爱因斯坦,而他就是一个和疯子一样孤独的人。但是我要说明白的是,很多人会不明白这“孤独”的含义,我唯一能用语言表达的就是——这孤独是一种心灵的追求。尼采这个人,他就是一个极度孤独的人,他后来疯了,但是他却成了伟大的哲学家,这就是孤独的代价,这就是孤独的价值。
<br><br>  然而对于一个人,最伟大的时候就是把自己的一切都交给自然之后。这也就是为什么烟花最美的时候,就是把自己的生命毁灭。上面我无意说到尼采,也说了他是一个极伟大的哲学家,但是很多人没有发现一点是,他也是把自己的生命当作艺术来升华的。能够做到这一点的,其实是不多的,我们翻翻历史就知道。
<br><br>  不管怎么说,我对这所有的一切也不是很投入的人,我也只能说到此为止。但是疯子却是很沉迷于这一切的人。所以他很少和我一起在这条路上散步。只是有一次我很晚还没有回来,他才在找我同时感伤了一回。回来就写了一首诗,还有一篇叫《两个世界》的散文。那篇散文我是不大记得了。那首诗是这样写的:
<br><br>  1
<br><br>  今晚我有心事
<br><br>  我一直在想
<br><br>  我在挖掘的同时也痛苦了自己
<br><br>  
<br><br>  2
<br><br>  梦
<br><br>  描在玻璃瓶上的彩色
<br><br>  掉在现实的地板上
<br><br>  破碎了
<br><br>  拾得起来的只有痛苦的记忆
<br><br>  3
<br><br>  笑声在苦痛的泪水里凝结
<br><br>  为了心中那遥远的驿站
<br><br>  一步又一步
<br><br>  想说的话许多许多
<br><br>  4
<br><br>  明天
<br><br>  边陲有个华发的农夫
<br><br>  在弯腰收获一粒又一粒的玉米
<br><br>  往嘴里送的却是苦涩的年华
<br><br>  
<br><br>  后来我在整理他的遗著的时候,还发现他还写了两篇长篇小说。他对小说也是不怎么喜欢的,他把所有的精力都发在他的哲理诗上。但是后人却偏偏把他的那两篇不是很经典的小说当作他的代表作,一篇叫《心灵残疾》,另一篇叫作《找路的人》。后来很多人都说,要是这个疯子没有死的话,凭此很可能得诺贝尔文学奖。但是幸好他死了,要不然他就不需要自杀,他一定会气急攻心而死的。
<br><br>  这就是一个人的区别。对于艺术来说,不象自然科学那么直观,艺术的美是一种抽象的美,需要时代和角度;而自然科学的美,由于它本身的逻辑,是一种可以被人很容易接受的美。于是对艺术家的评价却是个很无规可寻的东西,就如凡高的《向日葵》,要是没有人说那是如何的据有艺术性,很多人就只知道那不过是张画而已,不知道他有什么价值。一百年前的凡高是个无名小卒,但是那画也已经出来了,但是那个时代埋没了他,因为没有人能够从他的画中发现艺术和美,一百年后,时代承认了他,并把他当成一个伟大的画家之一,要是凡高在天知道了,不知道他会不会再自杀一次。那个时代没有把他的《向日葵》当艺术品,而这个时代却把他的卫生纸当成了《向日葵》,这种笑话真的让当事人死也无法接受的。
<br><br>  而疯子正是给时代开了这样的一个玩笑。他生前默默无闻,身后却大红大紫,就连他在小学时写的作文也被他以前的那个女朋友整理出来,幻化文艺出版社都一一出版了出来。送我十本系列刊,我把都他送给我念二年级的小外甥。疯子把他所有的激情都花在了他的诗歌上,但是出版社觉得市场不乐观,对他的诗歌不感兴趣。但是在疯子的名气下,还是出了七本诗集,卖得也勉强,出版社对此很有意见,找我发了许多的罗嗦,可是碍着我的面子,也没有什么办法。也许诗是一种需要境界的艺术,所以很少人喜欢他。这就是诗歌的孤独。
<br><br>  
<br><br>  (4)
<br><br>  但是,安静的日子不是很长久。人类总是要把他类征服和加以利用。当突然有一天,十几架直升机在莫爬山上徘徊的时候,疯子哭了,一个人在崖头呆坐着,吸了好久的烟。他回来对我说:“完了!”这是他和我说的最后一些话里的一句。后来我也就很少见到他了,也没有再见他拿笔写,天天都在莫爬山中来回奔跑。离“疯子舍”三千米以外的山岗上有一座“草塔”,是那些动物们的文明精华,珍藏着他们的所有精神结晶。我的研究是有千来年的风雨了。我用三年的时间终于弄明白他的构造和历尽风雨而不倒的原因。说白了这座塔就是这些动物用来瞭望人类的“风火台”,高123米,底座周长456米,成“人”行依山旁水。自从那次直升机在山头徘徊之后,这里每时每刻都有动物进进出出。我之所以谓之为“草塔”,那是因为这座雄伟的建筑都是动物们年复一年用嘴含来的草再和自己的唾液粘和而成的。 我计算要建成这座塔,用现代人的科学技术一百人也要建一年,而那些动物建了多少年我是一直不明白着。大约他们各种动物各出其力年复一年,子孙相续,最终把他点滴而成了,又经过年复一年的修复,终于保留至今。据疯子说,他们的预言家,也知道早晚有那么一天灾难是在所难免的,因为有一种叫”人”的动物极其贪婪、极其丑恶,要把全世界的异己都征服,在把这份净土用以观瞻赏玩。这也是他们唯一的结局。
<br><br>  “草塔”下不远,有一座小山冲,平平整整的可以踢足球,但是面积是几十个足球体育场那么大。此时,疯子坐在草塔前的悬崖上,和余晖交汇在一起。我的心事油然而生。我慢慢地走到他的身边,想和他说些什么,但是他的眼神里所表现出来的表情让我不知道该说什么。我和他也就这么并肩坐着。山下是动物们欢乐的舞蹈和小野猴们嬉戏的身影。他突然笑了一下,眼泪顺着眼角汩了出来。他身边的那条狗,一直做着奇怪的表情。我递给他一支烟,他看了看我。我拍了拍他的肩膀,他叹了口气。我不知道他在想什么,但是我也不知道我在想什么。
<br><br>  那些动物们也知道自己家园将要被人类侵占了,本来平静的山林现在热闹了起来。但是这种热闹只是暂时的,他们开完patty的第三天,他们的表情就开始严肃了起来。直升机的数量越来越多越来越繁。一夜之间,就多了一条从幻化到山底的柏油路,工程车接二连三地往这里涌来涌来。
<br><br>  当下面的动员会开完之后,随着爆竹的声响,第一批工程队向山里挺进了。于是草塔的顶端发出了幽蓝的光。据疯子说,那是动物们仇恨的眼神。于是那些可怜的动物们开始了他们的徙家运动。在大象的帮助下,那些老弱病残的动物们开始向更远的山头远离。离别前,他们缠绵悱恻的目光在黑夜里点燃了草塔,把他们的文明毁灭了。但是一切都来不及留连了,因为不久的将来这座大山将归人类主宰。人类用他们所谓的文明,来完成所谓的征服。但是可怜的动物们为了繁衍和承接历史的使命,那些除了“珑”之外的所有后辈和具有生育能力的必须服从法老而离开这里。他们法老的名字叫“珑”,也就是人类所不认识的第四种生命迹象,他们的良心值是99.99%,他虽然能主宰这里的一切,但是却不能改变他们的命运。
<br><br>  珑是一种和人类一样的动物,但有别于人,他们也有自己的语言,疯子可以和他直接交流。他们也常常在研究人类,但是他们无法理解人类那些自私的行为,疯子说在他们的意识里没有所谓的战争和暴力,但是他们也有悲欢离合。疯子和我说,珑的本能是坚定的,动物们也清楚将有一场血与泪的灾难在等着他们。在“草塔”里疯子曾看过一本叫《珑的历史》的书,里面记载着这么一段历史。
<br><br>  据说几百万年前,他们的祖先和我们人类的祖先本来是一家人,并一起征服自然和灾害,慢慢地过上了相对稳定的生活。但是有一天,人类的祖先,骗走了他们祖先所有的财产,杀害了他们最有智慧的祖先“珑人氏”,最后进行种族灭绝,于是他们的幸存者就逃到了深山老林繁衍至今。之后,他们的预言家就在他们的历史里写了这么一段话:“我们是用美德与和平征服我们的世界,然而人类是用贪婪与战争征服了他们的世界。我们也知道我们注定要有被人类发现并消灭的一天,但是我们的后代一定要记住,我们珑的传人永远信仰的是和平与宁静,即使我可怜的后人们,你们被消灭了,但是你们的思想要永远铭刻在宇宙的记忆里,珑而珑之。”
<br><br>  此时此景,疯子是无奈的,而我也是无奈的。对于物理我有我的法子,但是对于人类的欲望我却也无能为力了,那就“珑而珑之”吧。
<br><br>  
<br><br>  (5)
<br><br>  下面的人不断往山上来了,他们要在这个山底先建立一座飞机场,这样就可以招徕游客了。他们对这里已经是研究了好久,幻化市也下了一番苦力,他们还想在这个山腰建二百座别墅,和十三个世界高尔夫球场,还要在山顶建一大堆的东西。他们把他们的规划画成地图高高地挂在他们的工程地上。
<br><br>  大约是过了几个月,他们的考察团就先带着猎枪来抓动物来了,不几天,一车车的小生命被运往动物园,他们在笼子里不断挣扎,可是都被人类的兴奋掩盖掉了。
<br><br>  他们以包抄的战术让他们没逃生的余地,直到有一天,他们意外地发现了珑的存在,这让他们更是欣喜若狂。他们并不知道珑到底对他们有什么伤害,只知道他们的智商大约很高,足以对人类造成威胁,他们发动了军队,想对他们进行大肆扑捉;但是毕竟珑对于人来说是没有反抗的余地的,真的被逼到逃脱不了的就集体跳下了347米深的山崖,他们不会让人们的欲望得逞的。时间过去了几个月,但是人类并没有真正得到什么战果,然而山崖下却堆满了珑的尸体和骨骸。
<br><br>  人类还是不屈不挠地进行着,他们太想知道这个叫珑的动物的信息了,于是他们就向珑生活的地区抛洒大量的药水,这样就可以把那么所有的植物都死去,他们想,这样他们大约是没有逃路的了。当一棵棵树木都被脱光了叶枝之后,莫爬山方圆几百里都是光光秃秃的了。他们就在这样顺着山一步一步地寻找开来。然而山崖里是不断增加的尸体,他们的计划进行了半年了都还没有找到一只活着的标本。他们就解剖死去的珑,研究他们的饮食和智商,研究他们的性欲与婚嫁,最后他们进行了基因检测,终于发现了这两种动物之间几乎有一种莫名其妙的血缘关系,但是他们怎么也不相信这是真的。
<br><br>  于是他们发誓至少也要找到一只活的,只有这样他们才可能揭开这个可怕的谜底。
<br><br>  珑所有的生活环境被破坏了,他们再也没有吃的,他们拼命地逃呀,但是却一个个地渐渐少了,山崖几乎要被他们的尸体填平了。科学家们的心情是越来越糟糕,他们怎么也不会相信世界除了人类还有这种奇怪的动物,他们不再对稀有的虎豹感兴趣了,他们要品尝珑肉的味道,哪怕吃起来有点恶心,但是他们还是测试了各种吃法,蒸,煮,炖,炒,炸,焖,煨,杂烩,麻辣……然后写研究报告,写总结,出书……
<br><br>  再过了几个月,飞机场建成了,于是他们开始建别墅,建高尔夫俱乐部,一切都是那么有序的进行着。也就在他们将要举行庆功舞会的时候,他们又获得了更喜人的成果。
<br><br>  他们最后在满地狼籍的森林里看见了两只珑的影子,其实那是一对母子,她的丈夫已经在三个月前跳崖自尽了,但是当时她的身子正怀着这只孩子,所以他不忍心就这样结束这只还没有降生的小生命的生命,也正是小珑的存在他才活到今天。他们已经是十几天没有进食了,她实在是饿的不行了,再也挤不出一滴奶水了,于是偷偷出来看能不能捡到树叶,但是她一直找了三天什么也没有找到,于是她就咬破了自己的手指把自己的血液喂给她那可怜的孩子吃。在筋疲力尽下就被巡逻的人们发现了,她知道一切都不可以挽回了,她看了又看她的孩子,和他唧唧咂咂的不知道说了些什么话,然后在他的额头上亲了又亲。人们一点一点向他靠近了,有的手里还拿着猎枪。就当人们想张网把他们兜起来的时候,突然有只狗发了疯地向他们扑去,五分钟过后枪声响了,那只狗挣扎了几下,又被补了三枪,它就再也没有力气起来了,血从它的身体里往外奔射。枪声划破长空在遥远的地方回荡了几下后逝去。当人们刚从噩梦中醒回来的时候,他们母子已经像艺术品一样死死地抱着,但没有了气息。
<br><br>  之后他们把他们母子做成生物标本,放在透明的玻璃瓶里用福尔马林浸泡起来送到世界各地巡回展出,题目叫《胜利的果实》。接着他们把他们所有的精力都用在建设他们的别墅和高尔夫俱乐部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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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br>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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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br>  或许历史这玩意就是这么专门让人无法解释。人的一生也是这么曲折,其实我们都不是悲观主义的信仰者,可是我们谁也逃脱不了世俗的苦痛。年轻的时候,我们不了解生活的真谛,到了真正了解他的时候,可是有没有了时间。我这一生也是这么懵懵懂懂地过来的,似乎是一种注定的归宿。我身边的人一个个都离我很远,离我最近的是我的科学研究。现在我除了为后人留下一沓沓难懂的公式外,我没有留下什么了。对着夕阳西下我常想,我是不是就如这一抹逝去的残霞呢?在我死后的若干年,历史学家翻开我的一页,或许就写了这么一些字眼而已:巫铭民,一生留下三百六十七个公式,别无长处,别无作为。或许,对我来说已经足够,但是对于我的人生还是一个空白。
<br><br>  为了能够让我们的后人不至于误解,我想说的是,我其实也是一个很自私的人,而且是很很残忍的自私者。那些为我付出的人,都随着历史的逝去渐渐被人遗忘,而我也渐渐把他们遗忘,人们和我一样只在乎自己心中的理想,而忘记了别人需要你为他做些什么。
<br><br>  不知道是谁想把地球占为己有,也不知道是谁要把莫爬山的宁静打碎了,但是人类真的做到了把自己的快乐建立在他类的痛苦之上。可怜的人们忘记了,上帝给人的优势是想让他们更好的看护好我们的地球,而不是征服。
<br><br>  疯子死了,他站在高山上想了许多许多,但是他什么也没有说。他在山上住了那么多年,只有他知道什么叫舍不得。那些被人逼上绝路的珑的躯体,在他的眼中是一种绝望的痛。他多么想说些什么呀,但是他什么也说不出来。那就什么也不说了吧,向着超脱自己路的方向去吧。
<br><br>  往事一幕一幕在我的心灵深处不安着。疯子的一生我了解了三分之一。也许我是他唯一的朋友。他是个悲观主义的信仰者,他对这个现实的世界感到的不仅是厌倦,他看到了人类的骨髓。他心中的火在炽热地燃烧着,所以离不开这里的宁静与和谐。他要用他的死来哀悼他的朋友——狗,他要用他的死来为人类赎罪,他要用他的死来反抗,但是大众是这样理解你的?
<br><br>  《人类报》17报道,昨日有个不明身份的人在新开发的大家乐的悬崖上失足坠落347米的深谷,不幸身亡。
<br><br>  据当地人说,这个人是个疯子,常年于深山老林中隐居,十几年不与外界联系。失事当天,他独自一人在悬崖上吸烟唱歌,还于下面工地的工人讲小品说相声,不知不觉就开始手舞足蹈,于是一不小心就掉了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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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br>  《情趣娱乐报》18报道,……这个疯子是大名鼎鼎的幻化大学哲学博士,写过长篇言情小说《轻轻的一个吻》,因感情问题与情人分手,后精神失常,喜欢与动物一起生活,16日病情加重,在大家乐悬崖开起了演唱会,不慎坠崖身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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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br>  听了这些报道,我吸了几支烟,回想起和疯子一起吸烟的日子,真的是百感交集。我为他点了一支,放在他跳崖的地方,陪他坐了许久。听着脚下不断轰鸣的机器声,看着工人们憨厚的笑脸,在看着横在空中的“创造一流城市,共建美好未来”的匾幅,看着脚下还没有化干的珑的圬血,再看看遥远的天空和飞过的天鸟……我一直在找疯子的影子……
<br><br>  过了不久,我找到了他的遗书和他的所有作品,我也回城了。最近的身体不好了,得了医生说的“严重的心脏病”。而且每天我都要做梦,梦见我自己都一直在做梦。我知道,我要为疯子做最后一件事情了,要不然的话,疯子就再也没有真面目了。我把他的作品寄到了出版社,把他的故事或叫历史告诉了世人,于是世界就有了一个叫无有的大诗人。无有的故事完了,我也就没有了故事。
<br><br>  我的妻子和儿子听到了我垂危的消息,也匆匆忙忙地从国外赶了回来,算是为我最后的永别。还有我的媳妇,是个国外的姑娘,一见了我就用中文叫我”爸爸好”,我听了这话眼泪就滚了出来,感到了未曾有的幸福。我儿时的伙伴猫鸟也顺着回来看我了,见到了这样的我,流着泪说:“你也这样了!”我笑笑了,说:“你也老了。”是呀,都老了。
<br><br>  我的学生很多,他们都轮流来看我。还有我家乡的小时候的同伴,他们让我回想起了童年的生活。国家的领导人也来了,一个个都过来拉了拉我的手,说些祝福关怀的话,还有其他国家的探望代表也在祝愿我能够活到一百岁。可是话说的再好听,那也不过是一种心愿,然而我是要离去的,那是自然的力量。
<br><br>  对于死,我是没有什么要说的了。都六十岁的人了,死也是不容害怕的。只是突然觉得,这人生来的太快太短了,使我还来不及懂过来;但是我却也是该满足了吧。我知道我还有很多事情要做,还有许多生活要重新来过,但是都不行了。他们本来执意要我去美国就医的,他们的领导人也盛情邀请了,但是我都拒绝了。生命的长短无足言论,要是价值的生命逝去了的话,活着那也不过是一种逻辑的活着,物理上已经死了。所以我是应该拒绝的。我的妻子和儿子在无泪地哭泣着,不知道你们是否真的明白了,那可是我唯一的遗愿。<br><br></p></td></tr>  </p> </td></t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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