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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归医生举报同行草菅人命触动潜规则 被围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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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度73票  浏览242次 【共0条评论】【我要评论 时间:2006年10月25日 00:18
  七比六的死亡率

  草菅人命?

  “2005年1至12月,七例颅内动脉瘤患者,入院时患者情况是3例为15分,1例14分,2例13分,1例7分,经陈建良手术后,结果死亡6例,死亡率为85.7%。”

  干胜医生告诉记者,“在病历上被打14、15分的是很正常的病人,13分、10分也是正常,7分就是昏迷病人了。从这几个病人的状况看,最后致死,确实很惋惜。”

  “奇高死亡率,基本医疗技能很差。”这是《谁》文中反映的第二大问题。

  曾说:“目前在国内已经开展该类手术的三甲以上医院中,一般脑动脉瘤夹闭术的死亡率约为5%,如果过高则是不正常医疗效果的表现和敏感指标的体现,表明该手术者的理论和业务能力的欠缺。”

  对此项手术,方新医生认为:“按常规,高资质医生能独立完成。”

  曾原引了一句2005年底原科主任由勇私下里对陈的评价:“别提脑动脉瘤夹闭术了,所有神经外科大手术,他都心里没有底,都敢开,都不怕病人死。”

  既然心里没底,为何还要明知故行呢?

  干胜的回答令人震惊:“为何劝病人做手术?医生不仅可以当作学习和练手的机会,也能多拿一份钱。有的病人很清醒,不做手术还能活个几年。结果下午做完手术,晚上回来就不行了。”

  而在这6例死亡者的亲属中,一位赵先生对此就深有同感:“我妈做栓塞手术后,一位医生说我妈脑子有血排不干净,可以做一个引流,近期内不用再做开颅手术。可是陈医生很生气,说都安排好了咋办呀?奇怪的是,到了第二天,那位医生就使劲来劝我,‘小赵,你还是做吧,陈建良加上漆松涛,这两个人的医术在广东省到顶尖了,做了也就保险了。’经他这么一劝,我还能不听?”

  谁知术后的第二天,26号中午我便接到医院电话,说我母亲不行了。

  当时我就对他们不信任,申请出院。27号我母亲才回到湖南邵阳市老家,在医院抢救了不到一个小时,便永远闭上了眼睛。

  陈本来在2005年就出了一个一级医疗缺陷,是科里的第一例,导致病人死亡,结果医院为此赔了30万元。事后赵先生心里懊悔不已,如果早一点知道此事,他无论如何也不会让陈给自己母亲做手术了。而让曾困惑不解的是,在该院制订的医疗缺陷处理规定中明确指出,一级医疗缺陷的责任人视情节分别给予低聘一年(包括行政职务或/和业务职称)、撤职、降级、待岗、转岗、留用察看或开除。可陈在造成患者死亡的一级医疗缺陷后,反而被提升为科代理主任。

  “七比六这种高死亡率,对科室是一种伤害。”韩江医生说。

  而干医生则分析:“这事对我们科室有影响,但也就我们科里几个医生自己知道。关上门,病人又不知道。否则,家属要知道这个事了,一告,医院不仅要赔钱,还有谁敢上这个鬼门关?”

  “七比六是真实的。”陈医生对此并不隐讳,但认为这并不仅仅是他一个人的责任:“其中吴主任占两例,漆主任占两例。我们科室里其他医生做此手术,连续死两个三个四个的都有。”而原科室吴主任,却否认了陈的上述说法。

  “我科动脉瘤手术水平在国内不算很高,这是我们的弱项。现在以栓塞为主,真的不想再做了。”对陈的这一说法,曾认为:“陈在2000年发表的论文里手术夹闭治疗163例,死亡率4.9%,现在又这样说,岂不是自相矛盾?”

  收红包与会诊费

  “我真是恨死他了,他一个打工的,我怎么会收他的红包?”看到赵先生写给深圳市卫生局的投诉,陈火气便上来了。

  而与此相反的是,赵先生则显得相当平静:“在去年10月23日晚上7点多钟,陈建议我尽快做开颅手术,并主动提出来帮我请南方医院的漆松涛主任一起来做。看他如此费心尽力,我塞了一千块钱给他。”

  专家会诊费一事,赵先生说:“到10月25日下午,我见到漆专家。漆便向我画了一张图,说动脉瘤这根血管被夹闭了,手术很成功,如果不出现手术并发症和其它血管堵塞的话,3个月就可以下床走路了。当时我们都很高兴,包了5千元钱,放到桌上。”

  后来陈在给赵先生的答复中,承认收取的费用是给外请专家的。并告诉记者:“如果在北京或江浙一带请漆主任这样的专家,没有两三万元是请不来的。”

  而田宇医生则说:“按深圳市的规定,会诊费必需上交,市内上交两百,市外上交三百。一般外请专家五百,或者七八百。”

  为何要外请专家,吕文医生说的很直白:“这不仅是学习的一个好机会,也可以趁机多收钱。”

  发论文与评职称

  “发表科研文章,首先要是你的第一手资料,是你的经验总结,而不是用搜集人家的资料来冠以自己的名字予以发表。打个比方,李先生开刀做的手术,张先生怎么可以来进行总结呢?”

  曾上述所言,是指发表在2000年7月第16卷第4期我国顶级神经外科杂志《中华神经外科杂志》上的论文:《颅内动脉瘤显微外科手术163例分析》。这篇论文的摘要表明,该文通过“总结”颅内动脉瘤显微外科手术的治疗经验,“统计”近两年来显微外科手术夹闭的163例颅内动脉瘤患者的临床资料、手术方式及术后转归。结果为“成功夹闭155例,死亡8例(4.9%)。”

  因人数较多,中文作者陈建良、吴耀晨、陈旭东等本科室6人署名为第一排,两名韩国作者JeHyukLeeSooHanKim居后,为第二排。

  曾认为,该文有一大堆地方露出了造假“马脚”。曾说:“据我在病案室统计,我院自1946年开院以来进行的该类手术总共不足100例,最近几年内一年也就七八例,在1997至1998年期间仅完成13例。这个病的利用手术夹闭率为每年10万人口才几个,韩国光州市才一百几十万人口,仅为深圳人口的1/6,而且光州医院较多,陈去学习了80天,根本不可能完成150例的动脉瘤手术夹闭病例。严肃的科研论文,应该所有作者都对论文负责,可是据该论文的第2至第5 的五位中文作者证实,他们在发表前没看过该文,没有签名。”

  曾认为陈“任意捏造手术效果和资料”,目的显然是为了“通过欺骗得到职称职务晋升。据原科室主任证实,陈主要是靠这篇论文晋升主任医师的。

  陈对此认为:“在德国、美国和欧洲,将多种资料放在一起研究、分析,是科学的做法。目前国内的杂志,没有哪一家要求第二作者第三作者都必须签名,证明情况属实,他们有的不一定参加手术,更多只是挂名。涉及到境外作者,杂志社严格要求,专门要了签名。因此写作这篇论文,没有要求我必须完全参与,我只不过是在总结经验。”

  干胜医生则认为:“按理文章的第一作者,每一例都是要参与的。不说主刀,至少要上了台。否则仅是分析肯定是不行,也经不起推敲的。这163例,必须是他参与的。”对论文中“4.9%的死亡率”,吕文质疑:“这不是自打嘴巴,否则去年的七死六怎么解释?”

  而据方新透露:“在汕头召开的广东省神经外科年会上,专家们就对陈的论文提过很不客气的质疑,认为他不可能进行了160多例动脉瘤手术。”

  曾认为,陈的造假不是一篇而是多篇。比如其于2003年8月在《中华微侵袭神经外科杂志》上,发表了《神经内窥镜辅助微血管减压治疗面肌痉挛志》一文,报道了手术16例,其实一例这样的手术都没有做过。该院手术室的神经内镜使用记录和该科室原李主任都证实,该科室从来都没有使用神经内镜进行过该类手术。

  不是终结的尾声

  “昨天官司打败了,我反而睡了一个好觉。”曾说自己最近太累了。

  “老曾很可怜。”9月23日,在庭审后的第二天,接受《法制早报》记者采访的干胜却显得很失落:“开庭前我就听说他既没有请律师,也没有申请证人出庭,他收集的证据都是没用的。昨天得知法院判他:‘删除在网站正义论坛、21CN上发表的《谁》文,在这两个网站上发表向陈建良的道歉声明,赔偿陈建良精神损害抚慰金40000元。’后,我们科室里没有一个人高兴得起来,气得我把手机都关了。”

  老主任李力也认为:“这事对我们科室的影响可大了,我也感到很压抑。”

  10月12日,当干胜得知曾延华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了上诉,又有些兴奋:“终归是什么样结果,胜负是谁还很难说呢!”

  曾延华对此则显得相当低调:“如果因为此事触犯了潜规则,在医院实在呆不下去了,我就回去,回到美国去。”

  “老曾在国外呆久了,摸不清国内的情况了,这几乎是一个人和一个系统的斗争。”一名医生这样向记者形容曾延华的动作。

  (文中除曾延华、陈建良外,其他人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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