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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gicel开始着手回购利率9.25%的2012年到期优先票据

热度20票  浏览24次 【共0条评论】【我要评论 时间:2009年11月24日 17:30
 Marketwire2009年11月23日牙买加金斯敦消息/明通新闻专线/--Digicel Limited(以下简称为“Digicel”或“公司”)今日宣布根据公司在2009年11月23日公布的《公司收购要约和认购要约请求的声明》(以下简称为“收购要约”),其已经开始着手现金回购利率9.25%的2012年到期但尚未偿还的优先票据(以下简称为“票据”)。

    该公司还请求同意对票据契约进行一定程度的修改,以彻底删除限制性条款和某些漏洞,同时请求将回购通知期由三十天修改为三个工作日,删除或修改契约中所包含的相关条款。

    回购文件中已经充分陈述了收购要约和认购要约请求的条款。

票据和其它关于收购要约的信息如下:
-0-
*
证券统一辨识码/   证券名称   未支付的票据  收购要约对价 同意约定金  总对价
ISIN No.                                    本金总(1)     (2)            (1)                           
-------------       ---------       -----------      -----------      ----------       ----------
25380QAA7/      9.25%的     $ 450,000,000  $1,020.00     $30.00        $1,050.00
USG27649AA34   2012年到期
         优先票据   
*T
(1)每一千美元票据(本金),不包括应付未付利息,后者将在对价外被额外支付

(2)每一千美元先于同意日(定义如下)同意出售的票据(本金)。

    在纽约时间2009年12月7日(周一)下午5时(同意日)前真实有效提供票据的持有者将收到1050美元/1000美元票据(本金)的总对价,其中包括同意约定金30美元/ 1000美元票据(本金)。

    为了达到符合收到总对价的资格(包括同意约定金),持有者须在或先于同意日真实有效提供票据。未能真实有效地撤回票据,将被视为提供票据。在同意日后提供票据的持有者将只能收到1020美元/ 1000美元票据(本金)的对价。

    对于所有提供票据并接受收购要约支付的票据,公司将支付应付未付利息,利息结算期为最后一次利息支付日至票据赎回日(但不包括赎回日)。

    收购要约计划截止至纽约时间2009年12月21日下午11时59分(有效期),除非公司延长或缩短期限。如需撤回提供的票据须在或先于纽约时间2009年12月7日下午5时撤回(撤回日),除非公司延长该期限。

    如不同意修改契约和票据,持有者可以不提供票据。如持有者未按收购要约提供票据,将被视为不同意。直到多数票据其持有者同意所提议的修改且接受票据支付后,修改才会生效。任何先于撤回日提供的票据均可被真实有效地撤回,先于撤回日提供的票据均可收到同意约定金,但并不排除公司以后按法律规定提供撤回日。在撤回日后提供票据的持有者将无权获得同意约定金。

    公司保留在有效期前回购先于撤回日(早期结算日,预定于2009年12月8日)所真实有效提供的所有票据的权力。在早期结算日,公司将支付应付未付利息,利息结算期为最后一次利息支付日至票据早期结算日(但不包括早期结算日)。
公司回收并支付真实有效提供的票据和未能按规定真实有效撤回的票据的义务,受到由公司自行决定的满足或放弃某些条件的制约,这些条件在收购要约中有更充分的披露,包括但不限于达到同意修改契约的规定人数以及公司在或先于早期结算日完成总额至少5亿美元的新债发行。

    瑞士信贷证券(美国)有限责任公司将作为此次收购要约和认购要约请求的交易管理和认购代理方。对于收购要约和认购要约请求有任何疑问请直接拨打电话212-538-1862(付费电话) 或 800-820-1653。如需要文件,可直接与收购要约信息代理方D.F. King - Co., Inc.联系,电话212-269-5550(付费电话)或 800-431-9643(免费电话)。

    本新闻稿不构成销售要约或认购要约请求,也不构成任何将此类要约、请求或销售定为非法行为的司法权所定义的要约、请求或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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