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市长质量管理奖标志征集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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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度7票  浏览12次 【共0条评论】【我要评论 时间:2009年10月17日 14:58
重庆市市长质量管理奖标志征集启示 
重庆市市长质量管理奖是重庆市人民政府于2009年5月26日设立的政府质量奖,是质量领域的最高荣誉奖,旨在引导和激励全市企业追求卓越绩效,加快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国际知名品牌、国际竞争力较强的优势企业,尽快把重庆建设成为国家重要的现代制造业基地,推动重庆科学发展。为了推动市长质量管理奖的实施,加强市长质量管理奖的形象建设,提高市长质量管理奖的影响力,重庆市市长质量管理奖评选委员会办公室决定向全社会公开征集市长质量管理奖标志(以下简称标志)设计方案。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   标志用途
标志主要广泛应用于重庆市市长质量管理奖的宣传、出版物发行、对外交往活动及获奖企业的广告宣传等。
二、   征集内容
市长质量管理奖图形标志和市长质量管理奖奖章。
三、   设计理念
符合国家质量政策,突出重庆市市长质量管理奖的主题——引领发展,传递新时期、新形势下质量发展和进步的极端重要性,彰显市委、市政府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转变发展方式的政策导向,体现重庆市市长质量管理奖设立的背景、宗旨、目的和意义,反映质量作为社会进步的基石和经济发展的推进器的重要地位。相关情况可参阅重庆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网站“市长质量管理奖”专栏(www.cqzj.gov.cn)。 
四、   设计要求
(一) 主题突出,寓意深刻,能够体现重庆制造业追求卓越绩效的内涵,具有典型的重庆地方特色和较强的视觉感染力,不易和其它标志相混淆,为广大消费者所接受。
(二)创意新颖、大气、简约,做到文化与品质并存,喻意于形,形意结合,富有时代感。
(三)结构简洁,色彩鲜明,端庄大方,便于在对外宣传中推广、印刷和实物制作。奖章材质可为水晶、金属等,一般加工工艺可以制作完成。
(四)标志设计方案以计算机制图为宜(保存为JPG格式300dpi),也可用手工绘制。
(五)奖章设计方案应包含市长质量管理奖图形标志,要求提供彩色效果图(保存为JPG格式300dpi)、三视投影图(出图比例1:1或1:2)、设计方案(电子文档或图纸形式)。
(六)标志、奖章设计方案需同时提供设计释义,要求表达清晰,简明扼要,字数在300字以内。
(七)设计方案应为原创且未以任何形式公开发表过的作品。 
(八)入选设计者有义务根据有关评审意见,修改完善设计稿,并按要求提供完整、详细的设计方案。 
五、   评选方法
(一)重庆市市长质量管理奖评选委员会办公室组织成立评审小组,对所有投交的设计方案进行评审,确定5个入围设计方案。
(二)重庆市市长质量管理奖评选委员会成员单位对入围方案进行投票,决定最终录用的设计方案,并在市内主要媒体公布。
六、   奖励办法
本次标志征集活动设最终录用的图形标志和奖章设计方案各一个,各奖励人民币5000元并颁发证书;设入围的图形标志和奖章设计方案各4个,各奖人民币500元并颁发入围奖证书。
七、   投稿事项
(一)     投稿方式:邮局邮寄、电子邮件或直接送达。
(二)     投稿截止日期:2009年11月10日(以邮寄邮戳或电子邮件发送时间为准)。 
(三)     投稿地址:重庆市市长质量管理奖评选委员会办公室(来信注明标志征集字样);地址: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9号1704室;邮编:400023;电子邮箱:ltc929@163.com;联系电话:89232665。
(四)     投稿人须完整保留原始草稿或原始文件,以便作品入围后调用。所有参选设计方案不再另行退稿。 
(五)     投稿人须在提交作品时详细注明投稿人身份说明,包括姓名、联系电话、通讯地址、邮政编码、电子邮箱、身份证号码等。
(六)     投稿人身份说明不得在设计图稿中出现,必须独立用一张A4纸书面说明。同时递交投稿人签署的《重庆市市长质量管理奖标志设计投稿承诺书》,承诺书式样请从重庆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网站下载。 
八、   特别申明
(一)权利归属:本次征集活动中入围的设计方案,视为重庆市市长质量管理奖评选委员会办公室委托创作之作品,其著作权(署名权除外)等相关法律权利皆归重庆市市长质量管理奖评选委员会办公室所有。投稿人领取的奖金为委托设计费,重庆市市长质量管理奖评选委员会办公室使用该入围作品时不再另行支付设计者任何费用。 
(二)投稿人保证所投设计稿件没有侵犯他人著作权的行为,如侵犯了他人著作权由投稿人负责,重庆市市长质量管理奖评选委员会办公室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投稿人在参选过程中发生的一切相关费用自理。 
(四)投稿人承诺书为本活动不可分割之文件。 
(五)凡投稿人均被视为认可重庆市市长质量管理奖评选委员会办公室本声明内容,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重庆市市长质量管理奖评选委员会办公室。
http://www.cqzj.gov.cn/newscontent.aspx?newsid=366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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