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秀区旅游形象主题词、标识征集启事
宜秀区旅游形象主题词、标识征集启事
为提高宜秀旅游的知名度、亲和力、认同感和美誉度,以直观、形象、简洁的方式宣传、推广并提升宜秀旅游形象,彰显宜秀区旖旎的自然风光和魅力的文化,使旅游者认识宜秀、了解宜秀,建立宜秀旅游的形象标识,特开展此次征集活动。
一、应征作品主要要求
1、充分反映宜秀旅游的形象、特征、优势;
2、具有较强的吸引力、震憾力和启发性。
二、应征范围
1、宜秀旅游整体的形象主题词,要求:反映整个宜秀旅游总体形象的主题词;
2、宜秀旅游形象标识。
三、应征作品设计要求
1、形象主题词:中文,一般不超过10个字,易记、易懂,有文字美感,便于其它语种翻译;
2、形象标识:识别性强,图案清晰,色彩明丽,内涵丰富,具有国际化、时代感和超前性,内含:宜秀旅游 YIXIU TOURISM 中英文字符。
四、具体要求
1、形象主题词请统一用A4纸,二号黑字体打印;
2、形象标识图稿一式二份,彩图、黑白图、坐标图各一份,A4规格,标明比例及标准色,并附可阅读的电子文件光盘;
3、形象标识设计图稿文字说明请另附纸说明;
4、投稿人身份说明(姓名、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联系方式),请使用A4纸另附纸说明,请勿注明在设计文稿上;
5、参选作品应为作者新创作、未发表,具有知识产权的作品。
五、征集活动时间
自公布之日起至2007年12 月 31 日止(以当日邮戳为准)
六、投稿方式
单 位:安庆市宜秀区旅游局市场开发科
地 址:安庆市宜秀区杨桥镇石塘嘴
电 话:0556—5890392
邮 编:246007
联系人:黄代根
七、参选作品评选方式
1、成立评审委员会:聘请领导、专家、学者、旅游业界代表、游客代表组成评审委员会;
2、所有入选作品评定为:入围作品、提名作品和获奖作品三类;
3、评选形象主题词及标识各10件作为入围作品。入围作品在媒体上公告,由公众通过短信、网络或书面投票评选,评出提名作品各5件;
4、评审委员会综合群众评选结果,对提名作品进行总评,在2008年 10 月予以公布获奖作品。
八、奖励办法
1、对初选入围的形象主题词作品,每件奖励100元;并获颁宜秀区旅游局颁发的入围荣誉证书;
2、对初选入围的形象标识作品,每件奖励人民币100元;并获颁区旅游局颁发的入围荣誉证书;
3、对获得提名奖作品,每件奖励人民币200元;并获颁宜秀区旅游局颁发的提名荣誉证书;
4、在提名奖作品中,由评审委员会无记名投票选出最终入选作品口号及标识各1件,并报经宜秀区人民政府审定后,各奖励人民币1000元,并获颂宜秀区旅游局入选荣誉证书。如作品经评审委投票,不过半数,则视为空缺,不予上报宜秀区人民政府审定;
5、所有获奖作品不重复计奖,以所获最高等次奖项计奖。
九、特别声明
1、根据《著作权法》规定,凡入围、入选作品,作者(投稿人)须承诺其作品的著作权全部归宜秀区旅游局所有,与宜秀区旅游局签定承诺书;
2、凡入围、入选作品,作者(投稿人)须承诺其作品为原创,享有完全著作权,无侵犯他人著作权行为,否则后果由投稿人自行负责,宜秀区旅游局不承担任何责任;
3、投稿人承诺书必须是作者亲笔签署;
4、所投稿件请作者自留底稿,不退稿;
5、宜秀旅游形象主题词、标识征集作品分别未超过100件,征集活动将重新发布。
6、凡投稿人均被视为已认真阅读认可本声明;
7、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宜秀区旅游局。
http://www.aqyxly.com/show_news.asp?ID=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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