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和评选“一村一品”宣传用语的通知
关于征集和评选“一村一品”宣传用语的通知
各设区市人事局、外专局、各县(市、区)人事劳动局:
为打造我省“一村一品”品牌形象,充分展示“一村一品”创造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的成果,广泛宣传“一村一品”工作成效,拟在全省人事系统中公开征集“一村一品”宣传用语。为做好宣传用语的征集和评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时间:
征集时间:2007年12月10日至30日;
评选时间:2008年1月10日至25日。
二、 征集方式:
按附件格式,以邮政邮件方式进行征集,寄送邮件地址:
江西省南昌市省政府大院南一路10号江西省外国专家局,邮编:330046。信封上请注明“‘一村一品’用语”,以当地12月30日邮戳时间为准。
三、评选办法:
评选拟采取初选、复选、终选的办法进行。
第一阶段:初选。2008年元月初统一开封。每位评委在征集的所有宣传用语中精选出20条(或根据征集用语的总数待定),工作人员对每位评委选出的宣传用语进行得票数统计并排序,初选出的20条(或根据征集用语的总数待定)宣传用语作为候选。
第二阶段:复选。召开评选会,每位评委仍以投票的方式,从候选出的宣传用语中评选出10条,进入终选。
第三阶段:终选。在评选会上,每位评委就进入终选的宣传用语发表意见,最后投票评选出一等奖2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5名。
另对进入初选的参与人员设鼓励奖10名。
评选结果将在江西人事编制网和江西省外国专家局网上公布,并兑现奖金和奖品。一等奖奖金1000 元,二等奖奖金800 元,三等奖奖金500 元,鼓励奖奖金100元。如有并列名次的奖金均分。
四、宣传用语要求
1、宣传用语应简洁明了、通俗易懂、朗朗上口、涵义深刻,具有较强时代感,字数控制在8-12个字左右。
2、能够充分体现“一村一品”品牌特征和“一村一品”带动农民致富兴村的特点。
3、宣传用语可结合“一村一品”徽标创作。
4、宣传用语必须自行构思创作。
5、评选时,着重从五个方面把握:准确性、思想性、文学性、艺术性、象征性。
“一村一品”宣传用语参考例子:
1、“一村一品”富民兴村
2、农民要致富,“一村一品”来带路
请各设区市人事局、外专局认真组织,除个人申报外,各设区市人事局不少于5条参选用语,由市外专局统一上报,各县(市、区)不少于1条上报。
附件:征集报送格式:
宣传用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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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单 位 |
联系电话 |
通信地址 |
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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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复印)
http://www.jjrs.gov.cn/Browse/InfoBrowse.asp?ID=6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