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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静雯声明:从未用过孙家钱 请不相关人士闭嘴(图/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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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度97票  浏览17次 【共0条评论】【我要评论 时间:2009年4月08日 17:21
  4月7日下午5点30分,台湾艺人贾静雯再次在台北召开记者招待会,回应外界对其婚姻的诸多揣测。贾静雯代表律师表示,已经与孙志浩的律师取得联系,对方口头承认女儿梧桐妹目前还在洛杉矶,并提出,希望双方能够坐下来就女儿和婚姻所产生的问题“好好谈”。

  4月7日下午5点30分,台湾艺人贾静雯再次在台北召开记者招待会,回应外界对其婚姻的诸多揣测。贾静雯代表律师表示,已经与孙志浩的律师取得联系,对方口头承认女儿梧桐妹目前还在洛杉矶,并提出,希望双方能够坐下来就女儿和婚姻所产生的问题“好好谈”。

  贾静雯本人并未出席记者会

  贾静雯本人并未出席今天的记者招待会,而是由好友黄珊珊及代表律师吴宜臻全权代表发言。吴宜臻表示,孙家律师口头承认贾静雯的女儿现在在美国洛杉矶。目前,孙家希望能与贾静雯坐下来就女儿及婚姻出现的问题好好商谈,而双方达成的共识则是不希望再有其他相关人士出来发言,否则将采取法律措施。

视频:贾静雯发声明驳传闻 否认三年前曾掳走女儿
贾静雯再开发布会,好友黄珊珊(右)及代表律师吴宜臻全权代表发言。
贾静雯和老公孙志浩的甜蜜恩爱已成过去。(资料图)

  贾静雯否认此前知道女儿下落

  孙志浩好友周丹薇今晨对媒体放话称“贾静雯撒谎”、“贾静雯知道梧桐妹的下落”,在知悉该言论具体内容后,贾静雯一度落泪,感到相当委屈,遂决定就此事召开记者招待会回应。贾静雯在声明中称:“本人曾多次发送email给孙志浩询问女儿之下落,惟孙志浩于3月30日回复本人之内容,却均与女儿之消息无关。孙志浩于2008年11月27日擅自抱走女儿,12月1日则宣称他们人在美国,3月间却又说在加拿大,自始并无详细说明所在地址,且本人亦无从得知。”

  “ 本人曾多次向孙志浩要求要见女儿,然孙志浩从未曾正面回复,绝无如周小姐所说,本人曾有过拒绝见女儿之事实,如果周小姐真的知道孙志浩及女儿在哪,并能安排见面时间与地点,烦请明确告知本人,本人绝对一定准时出现!”此外,贾静雯也表示自己对丈夫在洛杉矶置产一事毫不知情,她认为若真有其事,也是对方在刻意试图隔绝母女俩。

  两人曾因争吵签署保密条款

  而对于有关贾静雯曾代人压制保姆将女儿强行抱走,带回台湾家中的说辞,贾方面亦有回应:“2006年,贾静雯与孙志浩发生争吵,之后孙志浩决定来台湾道歉,于是两人便签订了一份保密条款。至于说贾静雯带人去压制保姆把小孩带走的说法,实情则是,贾静雯仅仅是带了两个女助理到家中,如果这都算压制,那么贾静雯欢迎保姆去公安局报案。” 对于保密条款的内容,吴宜臻表示不便透露。

  贾静雯称从未用过孙家钱

  贾静雯在声明中还表示,与孙志浩结婚4年,除怀孕期间,孙家父母每个月给新台币10万元家用外,从未拿过孙家的钱,而怀孕期间所领家用也在复出接拍广告后返还,同时否认每个月从孙家拿到30万元家用。贾静雯还表示,在台湾和上海的房产都是自己积蓄所置办,“从未用过孙家任何金钱”。

  孙家称对周丹薇发言不知情

  另一方面,对于周丹薇的发言,孙家则回应称对此毫不知情,并表示她的发言不能代表孙家立场。据悉,事情发生后,孙家的代表律师曾向贾静雯方面提出不要再就此事召开记者会,但最后遭到拒绝。孙家通过代表律师表示,希望能与贾静雯“坐下来好好谈”,对于女儿的抚养问题和婚姻问题作进一步的讨论。目前双方律师都在等待对方意见,称未达成共识之前则不便再向媒体透露更多关于婚姻的问题,而他们同时表示除当事人之外,不希望再有其他相关人士出来发言,若再有人出来乱发言,则会采取法律措施。

  全文声明如下:

  声明:

  本人曾多次发送email给孙志浩询问女儿之下落,惟孙志浩于3月30日回复本人之内容,却均与女儿之消息无关。

  孙志浩于2008年11月27日擅自抱走女儿,12月1日则宣称他们人在美国,3月间却又说在加拿大,自始并无详细说明所在地址,且本人亦无从得知。

  本人曾多次向孙志浩要求要见女儿,然孙志浩从未曾正面回复,绝无如周小姐所说,本人曾有过拒绝见女儿之事实,如果周小姐真的知道孙志浩及女儿在哪,并能安排见面时间与地点,烦请明确告知本人,本人绝对一定准时出现!

  2006 年双方因发生冲突,故本人才会带女儿及母亲一起回台湾娘家,身为一个母亲,带女儿回外婆家,此举动并无不法!且夫妻吵架,妻子因此回娘家,此乃人常情。且本人于8月11日返台,孙志浩随即于8月17日回台与本人见面,双方并于8月18日签署协议书。因该协议书内容设有保密条款,故本人不便在此表示,但其内容绝对与金钱及房子无关!本人一切将依法处理,亦会于法庭上作详细说明。

  本人与孙志浩结婚4年,除怀孕期间,孙家父母因体恤本人无法工作,每个月给本人新台币10万元家用,1年共120万元外(但本人于复出拍摄第一支广告后,随即将该笔金额返还于孙家),本人帐户中从未有过孙志浩及孙家任何一笔金钱进入,故关于孙家每个月拿30万元给本人做为家用,并非属实!!

  本人自己为照顾生病寡母之便,以自身积蓄于台湾与上海分别置产,以尽为人子女之孝道,这两栋房子从未用过孙家任何金钱。

  任何人如未经孙家授权,而所作出之任何指控及报导,本人将立即采取法律动作,绝不宽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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