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徽标LOGO标语口号征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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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度0票  浏览12次 【共0条评论】【我要评论 时间:2009年7月08日 13:52
江门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徽标LOGO标语口号征集公告
  为更好展示江门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特色和对外宣传形象,促进江门城市品牌宣传和活动推广,进一步营造江门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浓厚氛围,现面向全社会征集“创文”徽标LOGO设计方案及口号标语。
  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9月30日(邮寄以邮戳为准)。
  征集对象
  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任何个人和组织均可参加。
  征集内容
  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徽标LOGO。
  1、内容要求
  (1)体现“江门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活动主旨,体现出江门侨乡的特色,线条简练,具有深厚文化底蕴;
  (2)参赛作品应附创意说明书及制作说明书;
  2、参赛作品提交形式
  (1)参赛作品以电子文件(gif、jpg)的形式提交:包括彩色图案稿,黑白图案稿,黑白坐标图案稿。注明标准比例和标准色。如无特殊需求,图片宽度请保持在500像素以内,以便于网上浏览。
  (2)原文件以矢量格式保存,直式或横式皆可。
  二、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口号标语。
  内容要求
  (1)寓意深刻、响亮有力,突出体现江门市民对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精神诉求,具有浓郁的地方特色和时代风格。
  (2)文字表达简洁、优美,富有创意,文明健康。
  (3)原则上控制在20个字以内,便于传播,易记上口,雅俗共赏,感染力强。
  (4)每人提交口号标语原则上不超过五条,超过五条的以前五条为准。
  奖励办法
  (1)“创文”LOGO由专家评出一二三等奖各一名,分别奖励2000元、800元、500元。
  (2)标语口号选出一条作为江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统一口号,奖励1000元。另外选出10条优秀口号用于宣传,每条奖励100元。
  参选作品提交地址
  (1)邮寄地址:江门市蓬江区白沙大道西1号6号楼江门市文明办。邮编:529000。
  (2)发送E-mail到:leledog1982@sin
  a.com
  (3)联系电话:0750—3272528、0750
  —3272523
  (4)参加者需在作品标题上注明“江门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LOGO征集”或“江门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口号标语征集”,并附上参赛者姓名、详细联系地址和电话,以便得奖后及时联系与领奖。
  相关文件、资料的处理和著作权归属
  1、所有参加江门市“创文”徽标征集和口号标语征集的获奖作品的著作权自交稿日起归属本次活动主办单位所有。由主办单位全权决定参选作品的使用场合、使用方式。
  2、参选作品的所有内容应均属原创,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也不属于公开作品;
  3、参选作品或任何用于创作参选作品的素材均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任何著作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或专有权利,也不得以任何方式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任何权利;参赛作品如侵犯了他人著作权由投稿人负责,主办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4、所有来稿一律不退还,请参赛者自行保留原稿。
  5、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主办单位所有。
  江门市文明办
  2009年7月6日

http://e.jmrb.com/m/2009/07/06/08/m_20683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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