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委宣传部向全社会公开征集戏曲剧本公告

排行榜 收藏 打印 发给朋友 举报 来源: 好友   发布者:天山云海
热度11票  浏览18次 【共0条评论】【我要评论 时间:2008年8月11日 18:05
海南省委宣传部向全社会公开征集戏曲剧本公告

  为促进新剧目创作,繁荣海南地方戏剧事业发展,海南省委宣传部、海南省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厅向全社会公开征集大型戏曲剧本。
   
  一、投搞要求:
   
   (一)剧本为大型戏曲剧本,题材不限,但必须为原创。历史题材剧本应立足海南人文历史资源进行创作;现实题材剧本应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讴歌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颂扬美好生活,表现改革开放以来社会进步和人们精神面貌的巨大变化。
   
   (二)剧本结构合理,语言优美生动,情节丰富感人,人物形象鲜明,具有较高的思想性、艺术性和观赏性。
   
   (三)剧本必须未曾排演过。
   
  二、评选奖励:
   
   (一)应征剧本由主办方组织评委进行筛选、推荐、审核确定。
   
   (二)入选剧本名单将在海南省内外相关媒体及海南省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厅网站http://wtt.hainan.gov.cn公布,并付作者1万元奖金。
   
   (三)入选作品除作者享有署名权、保持作品完整权外,著作权的其他权利由海南省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厅所有。若按该剧本排演的作品获省级大奖,主办方奖励作者5万元;获国家级大奖,主办方奖励作者10万元。
   
  三、其他事项:
   
   (一)来稿须提供打印件一式三份,并注明作者姓名、个人简历、通讯地址、工作单位、联系电话和邮政编码。
   
   (二)投稿至入选作品公布期间、作者不得将稿件另投他方,来稿一律不退,请作者自留底稿。
   
   (三)入选作品自公布之日起三年后仍未予投排或演出的作品,可由作者自行处理。但三年内作者将稿件另投第三方或擅自投排演出的,主办方有权收回奖金,并追究法律责任。
   
   (四)截稿时间:2008年12月31日(以当地邮戳为准)。
   
  四、本公布解释权归主办方。
   
  联系电话:0898-65338254
   
  传真:0898-65309951
   
  邮编:570204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海府路59号
   
  海南省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厅艺术处
   
  二00八年八月五日

http://hi.people.com.cn/2008/08/07/39464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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