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强最后陈述痛哭流涕 曾与多个“妈咪”发生关系
文强案一审在经过漫长的5天争辩后,终于走到了尾声,昨日的法庭辩论一直延续至晚上 10时,随后继续对检察机关指控文强的强奸罪进行不公开审理。昨夜10时,在经过控辩双方激烈的法庭辩论后,被告人文强发表了自己的最后陈述,几天庭审以来一直精神状态高昂的他满脸通红地称,自己还有良心,并称愿意认罪服法,同时恳切表示,“希望今后没有公安干警再次站在这个位子上”。
“一名曾经的打黑英雄却倒在了新一轮的打黑风暴之中”。虽然在过去5天的庭审中一再翻供,但昨日文强的辩护人杨矿生透露,文强在会见他之时已显露强烈的悔恨、悲凉和绝望之意,并愿意接受法律的制裁。 本报特派重庆记者 邱瑞贤
昨日出庭的文强,在庭上站着进行了长达70分钟的自辩。 “对受贿罪的部分事实认定,我有异议。对收钱金额我无异议,但是对收钱性质我有不同意见。”随后他展开了漫长的陈述,详细回顾140余次收钱的背景和细节,以曾维才4次给他送钱都发生在2005年之前,而对方托他插手郭应嘉案件是发生在2005年,因此认为送钱给他并无所求。
文强:
对我“灰色收入”认定太少
文强强调,自己收钱属于礼节往来,“朋友关系不能算受贿,而且每次收钱时对方都没有提出请托事项。”对于手下人员行贿自己以求获得职务晋升和工作调动,文强以陈万清曾受冉从俭所托送他50万元为例,他辩称自己收下钱后,冉从俭的职务一直没有被调整过,因此他认为对方行贿请托事项未发生,不能据此认定自己的受贿罪。对于手下同时被起诉行贿罪的三大“金刚”,他认为黄代强和自己是朋友关系之间的礼尚往来,而与陈涛的关系则并不好,称自己对黄代强说过,“你们和他们怎么交往我不管,反正以后吃饭有我无他,有他无我,这一点全公安局都知道。”
此外,文强还辩称,公诉机关对其财产认定中,没有计入其另一张银行卡上发的工资。同时他不惜公布自己有大量违纪收入——称平时过年过节下级单位送来的红包、烟酒等“灰色收入”被计算得太少。同时,他辩称自己多年来都有藏酒的习惯,因此家里的藏酒数量很多价值颇高,而被公诉机关认定有合法来源的仅价值4万余元,他认为算得太少。
检方:
给文强拜的不是年是权
在昨日的庭审辩论中,最大的焦点集中于文强等人的受贿罪及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的定性问题。
公诉人幺宁在庭审发言中感慨地表示,在该案中文强、黄代强、赵利明、陈涛等4名作为国家工作人员的被告人,在公安系统中工作年限最短有27年,最长则达 30年。长期丰富的公安警察工作经验,应使他们在对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判断上不成问题,就算不能仅凭经验判断,对方屡屡送钱就明显是“暗示”。她表示,收钱的特定法则加上工作经验,应该不难判断对方的有组织犯罪团体性质。
因此,幺宁认为,4人在庭审中对自己不能履职及阻止他人履职是因为无法判断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辩解不能成立。
“人们给文强送钱,表面是拜年,实际上拜的是权。”对于文强等人的受贿罪,公诉人认为“受贿罪的本质就是权钱交易”。幺宁认为,此案警醒了所有的公职人员,而历史也将铭记这场审判。
庭审直击:
审判长屡次提醒文强勿重复陈述
在昨日的庭审辩论中,只有文强手中一直握着一叠厚厚的笔记纸张,而在其他人发言时,他要么低头沉思,要么埋头整理自己的发言,一有发言机会则立即滔滔不绝,虽经全日庭审精神状态却极佳,声音最为洪亮。在首轮庭审发言中,文强的发言时间是所有人最长,他非常细致地为自己每一笔受贿指控进行解释。但由于很多内容此前已有供述,审判长不得不一再提醒他不需再重复陈述相关事实,而只需要表达自己的观点。
在对被指控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进行自辩时,文强强调他对谢才萍涉黑团伙的包庇纵容与事实不符,不惜当庭抖出“家丑”。 “谢才萍团伙2005年时还没被定性为涉黑组织,我何来包庇?而且我和她的关系很不好,全家人为她的事都伤透了心,她丢了全家人的脸。”文强说,他知道谢才萍成为网上追逃人员后,便立即召开家庭会议,宣布“以后谢才萍要钱,谁都不准给,如果她继续干我就登报和她断绝关系。我还说,最好判她个10年8年都不要放出来!”他话音刚落,旁听席上不禁传来窃笑之声。
庭审激辩
“重庆的夜总会卖淫嫖娼很普遍”
控辩双方的直接交锋出现在围绕公诉人和被告方争论较大的几个焦点问题,控辩双方在激烈的辩论中,不断有新的案情细节被披露,检方的笔录记述了几名被告人的侧面。
和多个“妈咪”发生关系
文强辩称,他并不知道岳宁、龚刚模、王小军等人经营的白宫、豪诚等夜总会内有卖淫嫖娼等黄赌现象、他没有接到过这方面的举报。但公诉人披露说,文强自己曾在笔录中供述,卖淫嫖娼现象在重庆的娱乐场所中比较普遍。他还说,自己就曾在白宫夜总会和一个“妈咪”发生过性关系。除白宫夜总会之外,他还和罗某、陈某等“妈咪”发生过关系,这足以说明他知道这些夜总会存在卖淫嫖娼的情况。
文强的辩护人却表示,就算他和这些妈咪发生过关系,也不能证明文强就知道这些夜总会是有组织的黑社会卖淫。
手下对其“敬意”飘忽
被告人之一、重庆市公安局刑事警察总队原副总队长黄代强一直辩称,他给文强过年过节送钱,是出于礼节,因为对文强一直心存敬意,而不是有求于文强。
公诉人透露,黄代强在2004年~2008年期间,每年春节都给文强送红包,但自从2008年文强调任司法局局长,从他的顶头上司位置离开后,黄代强就没再给文强送钱了。“难道黄代强对文强的敬意到了2009年就突然荡然无存了吗?”公诉人说,旁听席上一阵窃笑。黄代强答辩称,不是因为文强调到司法局就不给他送了,而是因为公安局新局长来了之后,工作非常忙,那段时间他正在处理一些大案子,所以没去送。“这一点,文强也知道。”
最后陈述痛哭流涕
晚上10时,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 的刑一庭内,灯火通明,寂静森严。文强案中的5名被告人依次站立着向审判长作出自己的最后陈述。
文强第一个站起来,他的步履有点蹒跚,声音依然洪亮,只是几天来一直在庭审中面不改色的他,此刻的脸涨得发红。
第二个是文强的妻子周晓亚。站在麦克风前,第一次作出长篇陈述的周晓亚声音里带着颤抖,“无论我怎么做,也不能弥补我的过错……”最后,她带着哽咽作完了陈述。
黄代强、赵利明、陈涛依次站了起来。陈涛在表达悔罪之意后讲起自己的家庭状况,忽然痛哭流涕,旁听席上一片唏嘘。
晚上10时整,审判长宣布文强案一审公开审理部分结束,法庭内依然静寂一片。旁听席上,被告人的几名同僚开始抽泣。
文强最后陈述全文
首先,很感谢法庭给我和律师充分辩解的机会。体现了我们这个时代民主与法制的精神。作为被告人,在这种特殊情况下,有这个机会,我深深地感到是多么的宝贵。
我虽然认罪,但是还有做人的基本道德底线,还有良心。我希望法庭对我们合法的意见予以考虑。对法庭最后的判决,我表示认罪。
我从一个领导走到这里,教训是沉重的。就在这里,我目睹了张君等一大批刑事犯罪分子受审。而现在,我作为被告人也站在这里。这种巨大的变化,原因是多方面的,有自身的,也有社会环境的影响,制度约束的滞后等等。但自己的、自身的原因才是走向犯罪的主要原因。所以,我希望广大干部,特别是公安人员要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警钟长鸣。我希望今后没有公安民警再次站在这个位子上。
我没有经得起复杂环境的考验,对不起领导、更对不起自己的妻子、儿子。最后,我要感谢法官、法警、感谢依法办案的检察官、公安,感谢那些认识我的或者不认识的人。虽然有些人在特殊情况下说了一些违心的话,我也能理解。
特别要感谢杨矿生律师为我辩护,并祝重庆的民主、法制建设越来越好。
彭长健下周一受审 李庄案二审周二宣判
本报重庆讯 (特派记者 邱瑞贤)昨日,记者获悉,近日,重庆市检察一分院以受贿罪、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对重庆市公安局原副局长彭长健(副厅级)提起公诉。该案将于8日(下周一)开庭。
昨日,李庄辩护律师之一陈有西在其个人学术网上发布最新消息:李庄涉嫌辩护人伪证案,法院已经向辩护律师高子程、陈有西送达出庭通知,将于9日(下周二)上午10时二审宣判。
“一名曾经的打黑英雄却倒在了新一轮的打黑风暴之中”。虽然在过去5天的庭审中一再翻供,但昨日文强的辩护人杨矿生透露,文强在会见他之时已显露强烈的悔恨、悲凉和绝望之意,并愿意接受法律的制裁。 本报特派重庆记者 邱瑞贤
昨日出庭的文强,在庭上站着进行了长达70分钟的自辩。 “对受贿罪的部分事实认定,我有异议。对收钱金额我无异议,但是对收钱性质我有不同意见。”随后他展开了漫长的陈述,详细回顾140余次收钱的背景和细节,以曾维才4次给他送钱都发生在2005年之前,而对方托他插手郭应嘉案件是发生在2005年,因此认为送钱给他并无所求。
文强:
对我“灰色收入”认定太少
文强强调,自己收钱属于礼节往来,“朋友关系不能算受贿,而且每次收钱时对方都没有提出请托事项。”对于手下人员行贿自己以求获得职务晋升和工作调动,文强以陈万清曾受冉从俭所托送他50万元为例,他辩称自己收下钱后,冉从俭的职务一直没有被调整过,因此他认为对方行贿请托事项未发生,不能据此认定自己的受贿罪。对于手下同时被起诉行贿罪的三大“金刚”,他认为黄代强和自己是朋友关系之间的礼尚往来,而与陈涛的关系则并不好,称自己对黄代强说过,“你们和他们怎么交往我不管,反正以后吃饭有我无他,有他无我,这一点全公安局都知道。”
此外,文强还辩称,公诉机关对其财产认定中,没有计入其另一张银行卡上发的工资。同时他不惜公布自己有大量违纪收入——称平时过年过节下级单位送来的红包、烟酒等“灰色收入”被计算得太少。同时,他辩称自己多年来都有藏酒的习惯,因此家里的藏酒数量很多价值颇高,而被公诉机关认定有合法来源的仅价值4万余元,他认为算得太少。
检方:
给文强拜的不是年是权
在昨日的庭审辩论中,最大的焦点集中于文强等人的受贿罪及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的定性问题。
公诉人幺宁在庭审发言中感慨地表示,在该案中文强、黄代强、赵利明、陈涛等4名作为国家工作人员的被告人,在公安系统中工作年限最短有27年,最长则达 30年。长期丰富的公安警察工作经验,应使他们在对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判断上不成问题,就算不能仅凭经验判断,对方屡屡送钱就明显是“暗示”。她表示,收钱的特定法则加上工作经验,应该不难判断对方的有组织犯罪团体性质。
因此,幺宁认为,4人在庭审中对自己不能履职及阻止他人履职是因为无法判断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辩解不能成立。
“人们给文强送钱,表面是拜年,实际上拜的是权。”对于文强等人的受贿罪,公诉人认为“受贿罪的本质就是权钱交易”。幺宁认为,此案警醒了所有的公职人员,而历史也将铭记这场审判。
庭审直击:
审判长屡次提醒文强勿重复陈述
在昨日的庭审辩论中,只有文强手中一直握着一叠厚厚的笔记纸张,而在其他人发言时,他要么低头沉思,要么埋头整理自己的发言,一有发言机会则立即滔滔不绝,虽经全日庭审精神状态却极佳,声音最为洪亮。在首轮庭审发言中,文强的发言时间是所有人最长,他非常细致地为自己每一笔受贿指控进行解释。但由于很多内容此前已有供述,审判长不得不一再提醒他不需再重复陈述相关事实,而只需要表达自己的观点。
在对被指控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进行自辩时,文强强调他对谢才萍涉黑团伙的包庇纵容与事实不符,不惜当庭抖出“家丑”。 “谢才萍团伙2005年时还没被定性为涉黑组织,我何来包庇?而且我和她的关系很不好,全家人为她的事都伤透了心,她丢了全家人的脸。”文强说,他知道谢才萍成为网上追逃人员后,便立即召开家庭会议,宣布“以后谢才萍要钱,谁都不准给,如果她继续干我就登报和她断绝关系。我还说,最好判她个10年8年都不要放出来!”他话音刚落,旁听席上不禁传来窃笑之声。
庭审激辩
“重庆的夜总会卖淫嫖娼很普遍”
控辩双方的直接交锋出现在围绕公诉人和被告方争论较大的几个焦点问题,控辩双方在激烈的辩论中,不断有新的案情细节被披露,检方的笔录记述了几名被告人的侧面。
和多个“妈咪”发生关系
文强辩称,他并不知道岳宁、龚刚模、王小军等人经营的白宫、豪诚等夜总会内有卖淫嫖娼等黄赌现象、他没有接到过这方面的举报。但公诉人披露说,文强自己曾在笔录中供述,卖淫嫖娼现象在重庆的娱乐场所中比较普遍。他还说,自己就曾在白宫夜总会和一个“妈咪”发生过性关系。除白宫夜总会之外,他还和罗某、陈某等“妈咪”发生过关系,这足以说明他知道这些夜总会存在卖淫嫖娼的情况。
文强的辩护人却表示,就算他和这些妈咪发生过关系,也不能证明文强就知道这些夜总会是有组织的黑社会卖淫。
手下对其“敬意”飘忽
被告人之一、重庆市公安局刑事警察总队原副总队长黄代强一直辩称,他给文强过年过节送钱,是出于礼节,因为对文强一直心存敬意,而不是有求于文强。
公诉人透露,黄代强在2004年~2008年期间,每年春节都给文强送红包,但自从2008年文强调任司法局局长,从他的顶头上司位置离开后,黄代强就没再给文强送钱了。“难道黄代强对文强的敬意到了2009年就突然荡然无存了吗?”公诉人说,旁听席上一阵窃笑。黄代强答辩称,不是因为文强调到司法局就不给他送了,而是因为公安局新局长来了之后,工作非常忙,那段时间他正在处理一些大案子,所以没去送。“这一点,文强也知道。”
最后陈述痛哭流涕
晚上10时,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 的刑一庭内,灯火通明,寂静森严。文强案中的5名被告人依次站立着向审判长作出自己的最后陈述。
文强第一个站起来,他的步履有点蹒跚,声音依然洪亮,只是几天来一直在庭审中面不改色的他,此刻的脸涨得发红。
第二个是文强的妻子周晓亚。站在麦克风前,第一次作出长篇陈述的周晓亚声音里带着颤抖,“无论我怎么做,也不能弥补我的过错……”最后,她带着哽咽作完了陈述。
黄代强、赵利明、陈涛依次站了起来。陈涛在表达悔罪之意后讲起自己的家庭状况,忽然痛哭流涕,旁听席上一片唏嘘。
晚上10时整,审判长宣布文强案一审公开审理部分结束,法庭内依然静寂一片。旁听席上,被告人的几名同僚开始抽泣。
文强最后陈述全文
首先,很感谢法庭给我和律师充分辩解的机会。体现了我们这个时代民主与法制的精神。作为被告人,在这种特殊情况下,有这个机会,我深深地感到是多么的宝贵。
我虽然认罪,但是还有做人的基本道德底线,还有良心。我希望法庭对我们合法的意见予以考虑。对法庭最后的判决,我表示认罪。
我从一个领导走到这里,教训是沉重的。就在这里,我目睹了张君等一大批刑事犯罪分子受审。而现在,我作为被告人也站在这里。这种巨大的变化,原因是多方面的,有自身的,也有社会环境的影响,制度约束的滞后等等。但自己的、自身的原因才是走向犯罪的主要原因。所以,我希望广大干部,特别是公安人员要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警钟长鸣。我希望今后没有公安民警再次站在这个位子上。
我没有经得起复杂环境的考验,对不起领导、更对不起自己的妻子、儿子。最后,我要感谢法官、法警、感谢依法办案的检察官、公安,感谢那些认识我的或者不认识的人。虽然有些人在特殊情况下说了一些违心的话,我也能理解。
特别要感谢杨矿生律师为我辩护,并祝重庆的民主、法制建设越来越好。
彭长健下周一受审 李庄案二审周二宣判
本报重庆讯 (特派记者 邱瑞贤)昨日,记者获悉,近日,重庆市检察一分院以受贿罪、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对重庆市公安局原副局长彭长健(副厅级)提起公诉。该案将于8日(下周一)开庭。
昨日,李庄辩护律师之一陈有西在其个人学术网上发布最新消息:李庄涉嫌辩护人伪证案,法院已经向辩护律师高子程、陈有西送达出庭通知,将于9日(下周二)上午10时二审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