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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写私密性爱日记局长韩峰今日受审 被控受贿百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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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度163票  浏览40次 【共0条评论】【我要评论 时间:2010年9月07日 21:19
  广西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9月2日开庭,“日记门”事件当事人韩峰涉嫌受贿罪被提起刑事诉讼。

  2日上午9时30分左右,被告人韩峰被法警带入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在庭审过程中,公诉人就韩峰在钦州市和来宾市担任烟草专卖局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收受他人钱物,与他人发生不正当经济往来等提起刑事诉讼。

  韩峰在辩护中承认收受钱物这一事实,但他宣称自己收受他人钱物只是严重违纪行为,并没有违反法律,不是受贿。韩峰的辩护律师也就韩峰在钦州、来宾担任烟草专卖局局长期间的任职情况,以及部分工程的招投标情况进行了询问。
广西来宾烟草专卖局原局长韩峰(资料图片)

  目前,案件尚在进一步审理中。

  今年年初,互联网流传“日记门”事件。3月份,广西壮族自治区烟草专卖局销售管理处处长韩峰涉嫌受贿罪被广西壮族自治区检察院依法决定逮捕。

  据本网最新消息,网上流传的“日记门”局长——广西壮族自治区烟草专卖局销售管理处原处长(广西来宾市烟草局原局长)韩峰涉嫌受贿犯罪一案今日在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南宁市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庭公诉,检察机关指控韩峰涉嫌收受贿赂101万余元。

  日记门进程

  2009年11月韩峰“香艳日记”在百度首现后被删除

  2010年2月初韩峰“香艳日记”在小范围传播

  2010年2月22日韩峰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停职调查

  2010年2月28日韩峰“香艳日记”在网络上发酵

  2010年3月1日官方宣布纪检部门对韩峰立案调查

  2010年3月2日多名记者在来宾市烟草局采访受阻

  2010年3月9日韩峰被移交南宁市检察院立案调查

  2010年3月13日广西自治区检察院批准对韩峰进行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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